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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

郑义:发展不是硬道理(附木然:生存与发展的人权该下课了)

中国空气污染严重,多个城市长期出现雾霾天气。 图为吉林长春市的一座烟囱正喷出大量废气。 (法新社图片)

前不久,看到一篇从环境污染论及人权的文章,作者是辽宁师范大学教授木然,题目叫《生存与发展的人权该下课了》。

文章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因为对於个体的生命与尊严缺少应有的重视,甚至根本就是蔑视和无视,生存权的结果是生存本身成了问题,生态环境遇到了空前的破坏,因为雾霾,就是想看到蓝天白云都成为生态奢侈品,就是连喝一口自然生态水都成为一种理想,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成为富人的标志,就连吃一口放心菜丶放心肉丶放心油丶放心鸡蛋丶放心米丶放心奶都成为中国梦,这着实让世界人民大跌眼镜。生存权不但没有变成人权的一部分,反而成为反人权的标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样的发展不但不可持续,反而使人权生态更加恶劣,强征土地丶强制拆迁,有哪一个没有人权的血和泪呢。"

木然先生总结说:"过去说,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中国的首要人权,生存与发展都是整体的行为,以生存与发展来搅混人权。为了生存与发展,就可以随意牺牲个体的生命,这就与人权相矛盾丶相背离了。"

我完全赞成这种说法。从基本人权和生存与发展权角度来分析中国的环境崩溃,无疑是一个很深刻的角度。

从人权观念的历史来说,第一个世界性的人权法案是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所谓人权,就是人人享有思想丶信仰和宗教自由丶言论和结社自由丶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人人享有免於遭受擅自拘留逮捕丶不公正审判丶任意杀害丶酷刑丶虐待丶奴役的权利;人人享有以普遍平等的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和罢免政府的权利。

人权这个概念有两大特点:一,主体个人,第二,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实际这就是"天然人权"或"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最初以"自然法"或"习惯法"肯定下来的个人权利,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是人们在爲了自身利益组成社会—国家时爲自己个人保留的下来的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否认这种人权。随着人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共产党国家接过人权的旗帜,提出了所谓的"发展权"。民主国家强调"公民—政治权利"是"发展权"之基础,两组权利不可分割。共产党国家则强调"发展权",认爲集体权利高於个人权利,最重要的理由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将引起社会动荡,不利於经济发展。

在人权理论中,基本人权也被称为"消极人权",即不需要政府"做什麽"而只需要政府"不做什麽",比如只需要政府不剥夺公民应当享有的思想丶言论丶结社丶选举等等基本自由,这种人权就可以立即实现。而"发展权"也被称为"积极人权",即需要政府做很多的事。这就产生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麽有的政府舍易求难,热情满怀地非要为人民服务不可呢?因为"不做什麽"——不压制思想丶信仰丶言论丶结社自由,不限制居住和迁徙自由,不刑求丶虐待丶奴役,不禁止民主选举——这个政权就会立即瓦解。

相反的是,他们在"发展"中也就是"做什麽"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今日之中国,贪腐超越古今中外,他们的财富正是从抢掠土地丶强拆民居丶破坏环境丶毁灭资源中得来的。你试着劝劝他们,说你们这样"三个代表",这样勤政务实也实在太辛苦了,能不能稍微休息一下,由我们自己去雇些人来替换一下?他们一定会冲上来把你关进笼子。

20年前,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其背後隐藏的就是否定基本人权。现在结果如何?——虚假的GDP增长了,贫富差别扩大了,环境与道德崩溃了,就连呼吸一口清洁空气的自然权利都被剥夺了。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附录】
木然:生存与发展的人权该下课了

人民网以《湖南衡东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官员:"咬铅笔也可能超铅"》为题报道说: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但当地官员称,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铅笔由石墨而非铅制成,"咬铅笔也超铅"的论调,究竟是无知,还是对百姓健康福祉的无视与不屑?
人民网这个问题提得好,但好到一半,就没有再继续进行下去的好。因为百姓福祉这个事,如果从群体的角度来看是有道理的,如果从个体的角度来看,道理就减了百分之九十九。这是因为百姓这个词用的不好,因为百姓是封建社会里对下层人的贬称,现在虽然没有贬称的意思,但还是有高高在上的意思,还有高高在上的恩赐的意思,这一恩赐,事要是做得好,就得感恩,事要是做得不好,下次做好,改正了就行,但无论对错,作为官员个体中的人,总是免去了责任。如果把百姓改成人民,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为人民也是一个集体的名词,有人民,就有代表,而人民不能选举,选民才能选举,而且人民经常不在场,在场的只是人民的概念,官员可以通过代表人民这个概念,在行为决策中清退人民。
说百姓的福祉不好,说人的幸福最好。在自由主义看来,只有个人是不可化约的,也是不可取代的。每一个人都是具体的,具体的人,有具体的幸福,幸福不能代表,只有个人感受和体验。只有把每一个人的幸福说清楚,才能把这个社会说清楚,才能把人权说清楚。如果在个体幸福的池塘里搅混水,这个社会也就乱了套,人权问题也就变幻莫测了。过去说,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中国的首要人权,生存与发展都是整体的行为,以生存与发展来搅混人权。为了生存与发展,就可以随意牺牲个体的生命,这就与人权相矛盾、相背离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因为对于个体的生命与尊严缺少应有的重视,甚至根本就是蔑视和无视,生存权的结果是生存本身成了问题,生态环境遇到了空前的破坏,因为雾霾,就是想看到蓝天白云都成为生态奢侈品,就是连喝一口自然生态水都成为一种理想,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成为富人的标志,就连吃一口放心菜、放心肉、放心油、放心鸡蛋、放心米、放心奶都成为中国梦,这着实上世界人民大跌眼镜。生存权不但没有变成人权的一部分,反而成为反人权的标志。就发展权来说,中国的发展没有人能否认,也否认不了,但发展权破坏了生存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样的发展不但不可持续,反而使人权生态更加恶劣,强征土地、强制拆迁,有哪一个没有人权的血和泪呢。
湖南衡东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就是强调生存权与发展权带来的恶果和标志。因为生存与发展,就可以无视生命权,就可以无视孩子的健康权,就可以无视当地村民的抗议,这样的政府官员,已经完全背离了公共权力的基本政治伦理和基本政治规范。幸好在中央电视台的强势报道之下,在舆论的压力之下,当地政府已经限令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改,相关人员也受了处分。但是,当地政府之所以对污染企业进行无耻地袒护,无非有利益,有腐败,有政绩,有GDP的发展性追求。如果整改得不彻底,不严格,整改会变成整个不改,污染企业在躲过了舆论浪潮之后继续搞污染。
就污染而治理污染,只是治标之策,而不是治本之策,只有把企业的发展与人权联系起来,并把人权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标准,污染企业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否则,即使倒下一个污染企业,也会有一千个污染企业站起来。就是原来倒下的污染企业,也会改换门庭,重打锣鼓另开张。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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