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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星期二

曾建元:台湾邮政一百二十年末日记事

我国因为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使用中华台北作为会籍名称,而为避免遭到主办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窜改为中国台北而多年与之周旋不已,目前再又因该国决定在奥运 开幕典礼中改依中文排序,使我国沦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及澳门相邻,而导致国家形象遭到矮化受损的窘境之际,马英九政府竟然主导台湾邮政公司董事会偷 偷决议将台湾邮政改名为「中华邮政」,完全不顾念北京奥运的争端根本就出于我国名称采用「中华台北」而非「台湾」,才让对方可资利用、予取予求、大做文 章,马政府此举无异于向北京和国际社会公开表态,我们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北京奥运开幕典礼入场序的安排,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奥

委会,还有纪政,大老板说话了,你们就通通别争了。

诚然,本届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曾要求台湾邮政在十月前改名中华邮政,交通部长毛治国便拿鸡毛当令箭,托词是依法行政。首先台湾邮政公司系由先前中华邮政公司 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改名,哪里违法?其次,台湾邮政是中华邮政改名,仍为同一个公司,依〈邮政法〉和〈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其享有国家专门委 托经营邮政业务的法定地位,完全不受影响,今天再度改名,除了意识型态的考虑外,和〈邮政法〉和〈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毫无关联。这就像中华 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中的中国地位,〈联合国宪章〉里的中国国号为中华民国,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就是未完成入联手续、 就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就是冒名顶替吗?第三,立法院交通委员会的决议不是法律。

我们尊重政府将中华民国国号恢复放置于台湾邮票上的决定,但为什么「台湾」不能并列,台湾有那么难听吗?这和马英九政府要求驻外单位不得使用「台湾」一样,其心中根本就没有「台湾」。

台湾邮政自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于一八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发布告示〈台湾邮政条款十六条〉设立台湾邮政局,直到二零零三年交通部依〈邮政法〉成立中华邮政 股份有限公司,接收原台湾北、中、南三区邮政管理局资产及业务,才改为中华邮政,二零零七年才又回复台湾邮政的原始名称。刘铭传开办台湾邮政至今,正好满 一百二十年,台湾邮政的所有标示,却被口口声声对刘铭传表示尊崇的马英九,一上台便迫不急待地终结掉,而且毫不避讳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用举办奥运的机会 大吃台湾豆腐的时候。马英九如果非要台湾邮政去台湾化不可,等奥运结束后不行吗?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令亲痛仇快的事呢?

民国九十七年八月三日六时台北晴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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