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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星期二

安希孟:知识分子与人的权利

• 安子伏案疾书,敲击键盘,耳畔忽传中华文化结婚喜庆鞭炮齐鸣,响如雷电,如开山炸石一般,又如瀑布喧腾,空气顿时灰暗朦胧,鸟雀尖叫飞逃,汽车警报齐鸣哀 号,似乎是为中华文化鸣礼炮,或撞击丧钟。于是安子知道中华传统文化好生厉害。如果基督教中国化,圣诞夜也火光烛天,那爱国的基督教就会祸害人间。我一点 儿也不知道世界上最愚蠢的中国文化有什么好玩的。中国某单位,处长办公室门户大开,行政长官旁若无人激情谈论学术,大声喧哗,满楼道都听得见她的声音—— 大喇叭领导干部也。太原市街道公园公共厕所便坑臭水四溢,清洁工人忙不过来。还有雅士往小便池拉大便。公用电话亭屡遭人为破坏,无法使用。街心隔离护栏被 人为破坏,几无完好,行人肆意横穿马路,连津巴布韦的街道秩序也弗如,凭什么你就横行霸道宣传50000年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余在加国时,见西洋人人物 昂臧,彬彬有礼。华人内部,而勾心斗角。

我的学生郭郁出洋,余嘱咐曰,到国外做中国餐食,别烹炸煎炒,烟雾腾腾,爆炒声四邻不安,叫老外生气。余在加拿大温哥华,每遇洋人绅士淑女开车经过,彼等 隔着车窗,招手揖让,彬彬有礼,谦卑成风,真君子国也。然自称礼仪之邦的华夏人民,于今老而无所养。吾岳母老而小便失禁,子女厌烦。吾婶母小便难以下蹲, 只好不避人墙角解便。真不知社会养老救济如此贫弱的国度,何颜面自称文明古国。

按察使安希孟子曰,察吾中华文化,向无“末世”之说,没有the end of the world 的观念。西方基督教《圣经》从创造世界开始,到《启示录》新天新地,世界毁灭,直线型历史观,有别于东方的循环历史观念。天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回归伊甸 乐园,不包含轮回观念。现在的世界将会终结,吾中华士子想也不敢想,良田翠竹,佳肴美食,郁郁黄花,青青翠竹,高冠爵位,怎敢放弃!旧约圣经名篇曰出埃及 记,那是记载游离出走的经历。不是终老泉林,安土重迁。旧约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先知,街头政治家,抨击当时权贵,怒吼演说,披发佯狂,也不争当什么院士博 导。他们多少次宣布世界末日降临,旨在揭发当时罪恶累累。费希特着《学者的使命》,可能不是要求学者拿国家社科基金。推动历史进步的任何学术着作,都不可 能是国家社科项目的产物。

西方哲学和神学的超越意识,使西方知识分子具有超越观念。基督教哲学深受柏拉图哲学的影响,而西方科学则受亚里士多德影响。西方哲学的泰斗,反而是柏拉 图,而非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学园》巨幅油画里,柏拉图以手指天,重视观念,亚里士多德以手指地,重视现世。柏拉图区分了本体界和现象界。足见柏拉图更其 接近于哲学和宗教,亚里士多德更接近于务实与科学。基督教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证,所论证的上帝,不同于美丽的岛屿的存在,那是彼岸世界的最高存在,是观念 的存在。对于这个最高存在,不能经由普通存在者推导出其存在来。本体论论证不涉及现象界,而涉及本体界,强调上帝之超越性。亚里士多德派的哲学不同于柏拉 图派的哲学。它是经由经验世界的存在者推论上帝的存在,强调上帝的内在性。然而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却是从概念到概念,而且其所涉及的本体界,完全不同于 经验世界凡俗事物的存在。上帝既内在于世界,也超越这个世界。这决定了西方知识界和这个世界若即若离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派与西方科学密切关联。柏拉图与西 方神学密切关联。西方知识分子的独立主体地位和柏拉图派以及教会学者的联系更密切。

中国人的历史观,上古中古今世,绝不包含未来观念也。末世论,在基督教,就是此世界的终结,新世界的开端。余初始接触基督教,未尝不对其末世观念反感。不 过基督教的世界末日,的确不是悲观主义的灾难,而是包含新天新地的意蕴和革故鼎新的襟抱。西方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是在基督教西方的语境中 发生的。台湾学者把eschatology 译作终末论,可谓匠心独运,意为世界的最后结局和至善境界,登峰造极。中国的万世长存万寿无疆铁打江山万年长武运长久永不变色,万世一系,福禄祯祥,子孙 饽饽,绵延不绝,这糟糕透顶的意识,就和西方差之万里。中国的知识分子为王者师,考取功名,是为最高追求。社会批判意识,公共知识分子观念,从西方引进 也。

道家和佛家,抹煞是非曲直正邪,提倡无差别境界。“郎倚栏杆女绣花,相看相视总不差。婚姻本是前世定,你哄我来我骗他。洞房花烛喜相逢,床上新添一对 虾”。这就是相对主义虚无哲学。“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庄子齐生死,等是非。禅宗不二法门,不提倡一分为二,抹煞差别,等 量齐观,反对矛盾冲突,提倡所谓和谐社会,实则和稀泥巴稀泥上墙如粪土。实象无象,对有无之差别,熟视无睹,视法律如儿戏,整日价鞭炮轰鸣,如雷贯耳。中 国知识分子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人权概念源自法国启蒙运动。卢梭的学说主张从社会底层来解放人,从而促成了法国革命,并且把康德惊醒。康德说:“有一个时期,我蔑视无知的贱民,是卢梭纠 正了我。骄傲的优越感消失了,我逐渐学会了尊重人类。如果我们的思考不是使我承认其它一切职业有价值,即重新确定人的权利,则我还不如普通劳动者有用。” 卢梭关于人人生而平等的观点,关于民主权利的要求,成为康德探索社会伦理问题的有力的向导。康德所谓“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以及关于意志自律的道德律令来 自卢梭。

知识分子并不比普通人特殊一些。知识分子如果不能使全人类享有尊严,自己也就无法得到尊重。普遍尊重人(而不是在某一个时期规定尊重某一部分人,如工人, 别一个时期规定尊重另一部分人,如科学家),是人的权利的基本要求。一个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人为造成某一职业的人的崇高权利,表面上是提高了他们的地位, 实际上是降低了他们的地位,因为人的地位的尊卑贵贱不应取决于上峰的恩准和好恶。等级制本身就隐含着由高贵者变为卑贱者的可能。知识分子如果不是凭借自身 作人的资格而得到尊重,而是靠自上而下树立特殊权利,则这种地位并不牢固。人一旦落到受人保护、靠人恩赐、赖人提拔、仰人余威的地步,他的尊严已少得可 怜。

知识分子应当受到尊敬,乃是指在作人的意义上而言。他不应当在作为天才、作为教授、作为博导、作为院士或作为归国留学人员被抬到高于其他人的地位,似乎没 有这类身份,就不应该受到尊敬。作为人,他的权利如果受到侵犯,本身就会引起关注,而不是因为什么“教师挨打”、“科学家蹲牛棚”,才引起愤慨。知识分子 不应该孜孜以求某种特殊的身份以便得到高于普通人的权利。

有一篇文章揭露玩弄女性的流氓说:“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居然将自己的肮脏动机美化为‘性需要’,出人意料!”似乎美化自己的“性需要”还必须有高等教育文 凭。另一篇文章说:“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刑满释放分子(何谓“刑满释放分子”?)竟吹得领导晕晕乎乎。”似乎吹牛是知识阶层的“特权”!不少人把“文 盲加流氓”当作习语。但文盲无罪,流氓才当惩。流氓之罪,与文化水平高低无关。

卡尔说,所有关于“西方的没落”的说法都意味着:按过去惯例,教授都有管家的仆人,而现在教授却要亲自下厨房洗碗。但对昔曰的仆人而言,教授洗碗筷,的确是一大进步。教授不应自视高于人力车夫,不要期望上帝会用糖果招待自己。
人权的基本前提是卢梭的一句名言:“每个人生而自由平等”。自由平等是人类的自然本性,是天赋之权。它不是任何权威恩赐的,也不可以被放弃。放弃自由,就 是放弃作人的资格。既然人的本质是自由,则任何暴力都不应成为合法政治权力的根据。卢梭认为合法的国家只能是基于人民自由意志的社会契约的产物。社会契约 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保障订约者的自由、平等、财富。为了真正避免知识分子的厄运,就应当把知识分子(或归国留学生、宗教界人士、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国民党 元老的后代等等)连同工人、解放军、贫苦农民、清洁工、护士等,还原为人,使他们在普通人的意义上平等地受到尊重,而不是作为受到特别关照的一部分居民受 到尊重,正如他们不应作为一部分“特殊居民”被抄家、体罚、劳改、被剥夺升学、就业的权利一样。我们不应靠一句空话,诸如“从老九提拔到老大”来使知识分 子得到一点恩惠。我们需要从根本上取消从老九到老大的等级差别本身。我们只需要权利平等、公平竞争等社会正义机制。我们需要作为竞争的社会平等,而不需要 作为竞争结果的平等(即平均)。

《曹刿论战》中有一句话:“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如果把自由、平等、财产、幸福权利当作在上者的恩赐,当作笼络人心的手段,而不是 如实地把它们看作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今天吹捧这一部分人,明天又去抬举另一部分人(这样做的另一面,是今天打压这一部分人,明天损害另一部分人,社会人 群中的每一部分轮流成为嫉视、藐视的对象),这就是小恩小惠小信,结果是民弗从也,神弗福也。

人权观念在中国的命运很不幸。中国古代有民本思想,而无人本思想。近代只有民权思想,而无人权思想。离开了具体的个人权利,人民就是高度的抽象与空洞,民 权、民主与民本也只是虚无。近几十年来,对人权思想更存在着有意与无意的歪曲,例如,以人民权利(people's right)代替人权(human right),而人民权利又被注入阶级内容,即不给反动派(而不是犯罪分子)以权利。人权成了社会“进步”阶级的“特权”。本来意义上的人权是超脱阶级属 性的天赋权利。按照我们的一些学者的解释,被宣布为资产阶级的人(例如走资派、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资产阶级右派),被开除出“人民”的人,不管他是否触犯 刑律,都失去人身自由、财产、自由,都可以被任意搜查、隔离、扣发工资、停止工作、禁止发表文章、禁止参加社团活动,甚至不得通信。又例如,有些学者把人 权归结为“资产阶级口号”,是骗人的“花瓶”,应当抛弃。也有些学者认为我们宪法中的公民权就是人权,并超过了“资产阶级人权”,认为中国“不存在人权问 题”,认为我们的公民享有的权利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广泛得多。如果没有经历过历次政治风暴和十年浩动,仅仅从书本上研究中国社会而得出如此这般结论,那还情 有可原。但是,面对着残酷的历史事实,自身又遭受过非人待遇的中国知识分子这样讲,就不仅不能谅解,而且令人痛心。

人权首先是指人类个体尊严,不是阶级概念,不应当用人民主权概念抹煞、冲淡和取消个人尊严与自由。如果人权观念很早就深入国民意识的话,如果每个人都有关 于个体权利的共识和基本觉悟的话,如果每个人都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同样权利的话,如果不是大力鼓动阶级斗争和“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的观念的 话,如果不是知识界倾其全力对“自由、平等、博爱”大加讨伐的话,如果不是知识界群起批判“人道主义”、“人性论”,从而造成混乱的话,那么,也许摧残人 性的政治斗争的规模会小一些,反抗暴虐迫害的勇气也许会多一些。

知识分子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他们同全人类一样有某些不可让渡的权利。如果说知识分子有什么的特殊性的话,那就是他们代表社会的良心、理智和头脑。知识分 子要持论公正、客观,以超然的态度激浊扬清,这样,知识分子就应当更珍爱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当然他应当享有生命权、反抗权、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权、 人身自由权,不应当随意遭到逮捕以及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审判,但他异于常人的地方在于思想和学术自由,在于他创造学术、传授知识、表达思想。言论、学术自由 属于人权范围,是法律和政治问题,而不是政府的“政策”问题,不是政党的一项措施、手段、策略。过去曾以“双百”方针取代法律上的自由权利。“双百”方针 意味着“让百花齐放,让百家争鸣”。这里所包含着“不让开放”与“不让啼鸣”的可能。事实上,也确实有过“不让百花齐放,不让百家争鸣”的历史。花儿要开 放乃自然规律,是花蕾的内在要求与本能;人要讲话也是一种权利,不存在让与不让的问题。学术自由是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与发展。苏格拉底说,自由 地追随一种观点,而不论其引向何处,是建设性的学术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学术自由对个人来说是谋求智力成熟的有效方法,对人类来说是发现真理的良好途径。学 术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用行政手段规定只能发表某种观点,禁止发表某种观点,因为学术观点不同而从政治上压制个人,要求人们按照权威的意志发表学术见解, 乃是闯入他人良心的天地,如同闯入民宅行窃,如同拦路杀人越货,如同非法拘禁他人一样,是对人权原则的违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反对纳粹德国而饱受迫害的新教牧师尼默勒(Martin Niemoller,1892—1984)说过:“德国最先逮捕共产党员,我因为不是共产党员,所以没有抗议。随后他们逮捕犹太人,我因为不是犹太人,所 以没有抗议。后来,他们逮捕工会会员,我因为不是工会会员,所以没有抗议。再后他们逮捕天主教徒,我因为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没有抗议。最后他们逮捕我,这 时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起来抗议了。”

人类中的某一部分人被剥夺正当自由和权利,这并不单单是某一部分人的不幸,而且也是其他人的不幸,因为这时被蹂躏的是一种高尚的原则。一旦神圣原则被亵 渎,则每一个人的权利已经被轻蔑。这就隐含着其余部分的人被遭踏的可能。可惜,当人类一部分同胞惨遭逼迫时,其他人却作壁上观,甚至落井下石,趁风扬灰, 以谋私利。人类就这样一部分一部分被各个击破。那些一时苟免,甚至青云直上的人,也难免有一天被钉上耻辱柱。即使他们信誓旦旦地表示“效忠”,也是枉然。 这就是“分而治之”的原则。杀鸡警猴,枪打出头鸟,因而也成为一种权术。

不应当因为自已蒙受屈辱而恨恨不已,也不应当为自己平步青云,被提升为“先进阶级”的一部分而沾沾自喜。他应当为天下之忧而忧,为百姓之乐而乐。他应当维 护社会所有阶层人的正当权利。甚至那些目不识丁、一文不名、穷困潦倒的社会最低层的人的命运,也与他息息相关。他不应当自私到只考虑自己的荣誉、名声、地 位、薪酬。那些在知识分子看来也许很愚昧、很无知、很盲目的人,仍有自己良心上的正当自由。他们应当为自己的良心负责,而不是任人宰割。他们有自己的隐私 权、财产权、申辩权、反抗权。他们的心灵、思想、世界观、信仰、嗜好,应当由他们自己负责,别人无权越俎代庖,更无权去改变。一个秉持学术思想自由观念的 知识分子,必然尊重他的同胞们的这点自由而不是动手摧残它,去参与迫使他人就范的特殊工作。只有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自己的权利才能同等地受到社会尊重。

伏尔泰说:“我坚决反对你的思想,但我坚决扞卫你有思想的权利。”在这个世界上,正确无误的思想并不等于一切。“水至清则无鱼”,“人无完人,金无足 赤”。相反,人有思想的权利;思想的多样化,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东西并不是“真理”本身,而是“为真理而斗争”的权利。追求真理的权利比恩准的“真 理”更宝贵。知识分子可以不赞成别人的观点,但却决不可以围剿、铲除、声讨某种思想。今天声讨“三家村黑帮”,明天揭批“胡风集团”,后天声讨 “5.16”,最后自己也就成了大批判的对象。那时就没有人替你说话了。提倡“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当进行批判,决不能让它们自 由泛滥”,其实就是不要思想,不要绿草。思想自由就是指个人有权坚持自己的“错误”信念的权利。个人有权犯“错误”,有权坚持“错误”,有权拒绝被大多数 人视为“真理”的思想。这是他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预。他信奉一个上帝也好,许多个上帝也好,或根本不信上帝也好,只要不触犯别人的生命、财产,他就是无 辜的(杰弗逊)。知识分子不应自视为真理、知识、价值的化身。他不是真命天子,只不过是维护自由思想和权利而已。就他舍命维护思想权利而言,他才代表价 值。价值不是指一大堆正确无误的教条理论,乃是指人有权利自由运用其理智。

自由意志的每次使用,都同错误联系在一起。人不可能自由地思想而不犯错误。人不可能只是永远正确地思维。人也不可能因为“错误”而不去思维。“错误”是思 想自由的题中之义。自由思想恰恰意味着人有“错误地”思想的权利(在当时的统治者、群众、常人、传统看来是错误的,很可能亦被事实、历史证明是错误的)。 正是一系列的谬误、失算,才构成一部人类思想史、哲学史、文明史。那些不允许人们犯思想错误的人,他们的头脑中其实也充满着错误。惩治“异端”,从根本上 说就是否认异已者有思想的权利。“我是人,人所具备的我无不具备”。我是人,我存在,故我有错误。

权利意味着人有选择“错误”的自由。如果说“自由就在于坚持真理”,那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就连希特勒、秦始皇也认为应当坚持“真理”,如此以来,扞卫思 想自由的斗争就毫无光荣可言了。一切不宽容与偏执狂的要害在于顽固地“坚持真理、讨伐错误”。不宽容指的是不能容忍人类思想中必然包含的“错误”,酿成一 幕幕悲剧。自由就在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宽容指的是宽容“错误”。从宽容走向自由观念,则从根本上就不认为个人有权“宽容”别人。他的思想同别人的思想是有 同等权利。

权利并不必然意味着要求权利的行使必须导致真理。权利并不意味着只有掌握真理的人才有权进行思想。权利不是认识论范畴。只有运用自由意志,在正确与错误之 间进行选择,只有不断犯错误,人们才能最终经过比较去选择真理、正义。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更重要的是,不论是否正确,只要是人们心甘情愿的选择,那就 值得尊重,那就足够神圣、庄严,那就是天经地义,不可侵犯。因为没有什么比理性的自由选择更彰显人为万物之灵的可贵与尊严。即使是一个囚犯的犯罪念头,也 比天堂里的不假思索的“永远正确”的状态要高尚得多(马克思)。

赖欣巴赫斥责哲学家“通过天真而草率的概括”提供答案,认为给出“正确”答案的电动机尚未成熟。这一看法太简单化了。我们不能对探索哲学答案的人说:“耐 心等待两千年吧,直到给出正确答案的时机成熟为止。”从逻辑上说,如果没有人冒险给出“错误”答案,也就不可能有人最后给出正确答案。从实际上说,在哲学 上,永远不可能有人给出最后的正确答案。如果没有错误的答案,就没有答案。

有些人认为自己受批斗、遭审查,是天大的委曲,冤哉枉也,而别人罹文祸则是因为世界观有问题,是因为“误入歧途”,因而罪有应得。今天我们已经知道,俞平 伯、马寅初、张光人(胡风)、彭德怀、刘少奇、吴晗之所以被认为蒙冤,不是因为他们的“正确思想”被批判,而在于他们的“思想权利”被剥夺。假设他们的言 论果然是谬论,假定大跃进和多生育是无痹积确的政策,难道就应当把他们打翻在地吗?

现代汉语中最令人困惑的字眼是“改造思想”。思想、信念、世界观、精神、心智、意识、灵魂,是人的尊严与价值之所在。运用斗争手段强迫人们放弃自己的观 念,要人们忏悔、检讨,乃是侵犯人们最隐秘的精神深处。在精神的密林里,人得以安歇,享受最大的宁静,然而他却被粗暴地加以“改造”,经过思想“整容”, 成为非我,面目全非。如果连人的思想与世界观都可以强制地加以改造与清洗,那人类还有什么秘密不可干涉?人的肉体还有什么地方不可侵犯?然而现代中国最惨 烈的成就却是:社会竟成功地改铸了那么多人的灵魂,使他们至今服服帖帖,永远奴颜卑膝。让伟人的思想“熔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让伟人的观念“入 脑”、“入心”,个人良心天地竟然被人横冲直撞。那“触及人们灵魂”的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被目为浩劫,并非因为它触及人们皮肉,而确确实实是因为它粗暴地能 触及不该触及的“人的灵魂”。

人类历史上有过太多的大规模的清除“异已”和铲除异端邪说的运动。大多数知识分子往往不遗余力地投入他那个时代的斗争。他们对此驾轻就熟,对某些“套语” 永难忘怀。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沉渣泛起,旧病复发。事实证明,当社会大多数成员万众一心地对少数人群进行斗争时,当社会出现“一边倒”、“舆论一律”的时 候,往往是思想贫乏、语言单调的时候,因而也是人人自危、最无生机的时候。它把人心中最卑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死神召唤出来。各种不实之辞、一窝蜂 的谩骂接踵而来,冤案也由以造成。错误思想之为害,远逊于对“错误思想”的围剿造成的道德良心泯灭之为害。人类思想信念本来是一个最为丰富多彩、五彩缤纷 的领域,为什么要让这个领域只有一种意见、一种声音呢?只有一种鲜花开放,不是最单调,最令人厌恶的吗?知识分子永远不应当去做思想领域的消防队,不做某 种教义的传声筒。他应当尊重别人的良心自由,一如尊重自由的良心自由。

2008,小鬼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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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361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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