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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杜光: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宽容和解精神

前几天在收到第五次论坛通知的同时,也读到了本次论坛的主题论文——仲大军教授的《全面发掘中国传统文化,恢复国学的本来面目》,虽然只是论文的前半部分,但我读后已经受益匪浅。论文“对中国传统的文化学说进行梳理”,“揭开中国历史的国学的真面目”,指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错把儒学当做国学,错把秦汉之后形成的皇权文化当作中国文化的全部。”“要想发掘中华文化的精华,必须上溯到先秦时期”,“不能再延续传统的独尊儒术的模式与思路。”读来颇有点振聋发聩的感觉。接着,又读了孙开泰研究员的专著《先秦诸子与中华传统文化整体观》,这本专著全面地评介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各家学说,以丰富的材料构筑起“中华传统文化整体观”,那就是:“以孔子为代表,以儒学为主体,兼容诸子百家,即主要是道、法、名、墨、农、兵等家,以及道教与佛教思想精华为一体而形成的中华传统文化。”仲、孙两家虽然对儒学的评价有着明显的差异,但在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精华这一点上,都表现了执着的探讨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在先秦诸子的思想学说里,有着许多需要我们发掘、继承的精神财富。这在仲、孙两位的论作里有着充分的介绍。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现阶段,最需要的是发掘、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里的宽容和解的精神。
长期以来,受传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阶级斗争思维方式的影响,社会呈现出一种暴戾斗狠的风气,缺乏宽容和解的精神。特别是执掌权力的群体,自觉不自觉地总是从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出发,来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往往把机会看做威胁,把朋友当成敌人,把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列为“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把依法行使权利说成是“扰乱社会秩序”。这些不正常不健康的政府行为,给社会发展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就拿最近西藏的骚乱来说,3月10日一些藏民游行示威,这是宪法允许的,即使有些口号不妥当,但只要没有违法行为,就应该得到尊重与保护。如果当局怀着宽容和解的精神,就可以知道,这并不构成对政权的任何威胁,相反,正是一个与藏民群众对话联系、改善关系的机会。如此认识,就不至于应用暴力手段横加干涉;即使必须出动警察,也应严格限制他们的任务只在于维持秩序。但西藏当局却出动大批军警,戒严追捕。据一位西藏负责官员在13日对朋友说:“我们依法带走了三百多人。”正是把三百多藏族同胞“依法带走”,才激起了拉萨和其他地区的骚乱,酿成了世界性的抗议活动,给奥运带来真正的威胁,进一步恶化了国家的形象。当然,那些打砸枪烧的暴徒和国外某些敌意宣传,以及破坏奥运火炬传递的行为,毫无问题都应该受到谴责,但最初捅出娄子的却是当局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和他们的错误决策,至少是为那些肇事者提供了藉口和把柄。授人以柄,无论如何是不明智的。
由此可见,继承、发扬宽容和解的传统文化,在当前是一个维系着执政者的智慧和能力的严肃问题,是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联系在一起的重大课题。
在先秦诸子的学说里,有许多关于宽容和解的论述。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战争频仍,社会动荡,生灵涂炭。有识见的思想家便起而倡导宽容和解。道家主张无为,是最符合于宽容和解精神的。老子《道德经》的论述,如:“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上德若谷。”“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等等,都包含着谦退、宽容、和解的精神。与此相联系,老子反对战争,谴责暴力,如:“夫唯兵者,不祥之器。”“是以兵强则灭,术强则折。”“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他主张“为而不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仁。《说文解字》:“仁,从人从二。”徐铉注:“仁者兼爱,故从二。”这就是说,仁是处理两人之间关系的准则,扩大开来,也是人和人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论语》里记录了孔子的许多关于仁的叙述,都与宽容和解有关,如:“泛爱众”,“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等等。有人统计,《论语》出现“仁”字有109次,足见仁的思想在孔子学说中的地位。有人把孔子学说称为“仁学”、“人学”,不是没有道理的。待人宽容正是仁学的重要内容。
需要指出,不论是老子的“无为”还是孔子的“仁学”,他们的说教主要是以统治者为对象的。孟子更是把仁学仁道发展为仁政,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名言,从这个原则出发,他认为“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唯仁者宜在高位”。梁惠王问他:“天下恶乎定?”他说:“定于一。”再问他:“孰能一之?”他的回答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这说明他反对用暴力来并吞其他国家的战争行为。他劝梁惠王“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赋敛”,并且引用孔子的话说:“国君为仁,天下无敌。”
儒家还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内含,就是“和”,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克己复礼,就是要达到“和”的境界。《礼记》的“经解”篇有一个更具体的解释:“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这就是说,执政者的号令、方针、政策、措施要能使人民喜悦,才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目标。此外,孔子关于“和”的解释,还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等。前者据《国语》和《左传》上的解释,指的是物体由不同因素调和而成,“以它平它谓之和”,“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也就是《荀子》里说的“万物各得其和以生”),“济五味,和五声”,引申为君王要同百姓和睦相处,并且倾听各种不同的声音。后者指政策要宽猛相济,太宽了要猛一些,太猛了要宽一些,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除道儒两家外,墨子的理论也是充满了宽容和解的精神。他的核心观点是“兼爱”、“非攻”,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反对战争。孟子批评他“爱无差等”,可见他的爱是普及所有人的。他的弟子惠施还提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把爱扩及天下万物,这是爱的极致。即使是以战争为职业的兵家,也很注意“仁”与“和”。《孙子兵法》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把仁列入为将者的必备品格,要“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孙子还认为,“和”的原则对战争的胜败也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如“图内”篇说:“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对“和”的应用,可以说是竭尽其妙。至于后来的佛家,他们的“慈悲为怀”、“普渡众生”,更充分体现出对他人的宽容与和解的精神。
在秦汉以来的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凡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如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无不是统治者采取开明、宽容、和解的政策措施的结果。可惜,这样的盛世在历史上十分少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由于指导思想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拒绝仁政,拒绝宽容,拒绝和解,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和知识分子,造成了巨大的灾难。粉碎四人帮后,平反了冤假错案,对农民的包产到户采取宽容的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也从严格禁止转变为允许、认同以至支持、鼓励,从而带来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却依然紧紧抱住阶级斗争思维方式不放,在对内和对外的方针政策上,都表现出缺乏宽容和解的精神。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权利,对于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现代文明、加快社会发展、改善国家形象,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执政当局却不能以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对待这些公民权利,总是把它们看做是对自己的威胁,采取敌视态度,甚至制定有关法规,限制、剥夺公民的这些自由权利,进一步激化了官府和民众的矛盾。近几年来,官民矛盾既尖锐又紧张,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冤假错案大量积累,我们已经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弘扬宽容和解的精神,就显得十分必要、十分紧迫。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一个非常丰富的精神宝库,我们应该从中发掘宽容和解的文化传统,批判阶级斗争思维,扭转政策取向,改变政府的行为方式,化解民间积压的戾气怨气。
中共十七大后,全国媒体大肆宣传思想解放。我认为,思想解放首先要从党政领导干部做起,他们应当从阶级斗争思维方式的牢笼里解放出来,用宽容和解取代暴力镇压;释放政治思想犯,平反一切冤假错案,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在清理积欠的基础上,以宽阔的胸怀、宽容和解的精神面对未来,面对世界。这样,不仅可以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加快融入现代文明,而且可以改善执政当局的形象。当然,这样做势必会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阻挠,但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相比,和中华民族的前途相比,这些阻挡历史车轮的螳臂,又算得了什么呢?希望执政当局在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能够作出正确的抉择。
(2008年4月12日在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五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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