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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杜光:以宽容和解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3月29日在首次冲突与和解主题座谈会上的发言)
近几年来,许多媒体和民间都在不断讨论构建和谐社会问题。这说明人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期盼。我认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宽容和解的精神。宽容和解,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构件。
石家庄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多次指出,目前各种社会矛盾中最突出的就是官民矛盾。我很同意他的见解。从中国社会发展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民主与专制的矛盾,体现在社会关系上,就表现为贪官恶吏和受他们欺凌压迫的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老百姓的感受尤深,他们不但身受欺压,而且往往在申诉冤情时,还遭到蛮横无理的打击与镇压。近几年来,群发性事件与日俱增,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的最大威胁,迫切需要以宽容和解的精神,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在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中,由于许多律师的介入,维权群众被引上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和平非暴力的轨道,他们力求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讨取公道。但是,那些握有权力的官员却报之以暴力镇压,结果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社会和谐可谈呢?
近20年来,许多党政官员利用特权,贪污受贿,聚敛财富,成为亿万富翁。与财富积累的同时,社会上不断积聚着人民的不满和愤怒。这些不但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而且埋下了社会动乱的种子。人们对贫富悬殊的不满,对缺乏公平的怨恨,对身受欺凌的愤怒,对暴力镇压的反抗,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动荡不安。生活在弥漫着怨气戾气的环境里,人们很难和睦相处,同时也充溢着不安全感。
美国的罗斯福总统提出四大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我原来对免于恐惧的自由不很理解。经过21年的右派生涯,才深刻体会到免于恐惧的可贵。虽然我的遭遇在55万多右派分子中属于比较好的一类,患难中有许多好人相助,但是,作为“地富反坏右”的第五类“人民公敌”,我内心里却深怀恐惧,提心吊胆,唯恐会被加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作为阶级斗争的对象挨批挨斗。从个人的体验,我联想到免于恐惧的自由对社会的重大意义,特别是经过这十多年的观察、思考,我进一步认识到:免于恐惧的自由,才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的自由。一个人如果生活在恐惧之中,思想、信仰都不可能自由;即使免于匮乏,生活没有丝毫乐趣,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进入2008年,有两件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一是《法人》杂志于1月1日发表记者朱文娜的文章——《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揭露了西丰县的黑暗面。西丰县委竟然派遣公安局和政法委的人员,以“涉嫌诽谤”的罪名,到北京来抓捕朱文娜。一是1月7日下午,湖北天门市的50多名统一着装的城管人员,在市郊湾坝村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堵塞公路,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恰好路过,车子无法通行,他便下车,拿出手机想把当时的情景录下来,结果被城管人员拳打脚踢,伤重而死。这两个事件,一个是出于记者的职业责任感,如实报道新闻,一个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对社会不公进行干预。他们履行了自己的责任,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却遭到了被拘捕的恐惧,甚至带来杀身之祸。后来虽然进行了必要的处理,但在人们心头所造成的伤害,却是很难平复的。它使人不敢履行自己的责任,行使自己的权利。至于郑恩宠、陈光诚因仗义执言而被判刑,更是对社会公平的亵渎,对社会和谐的嘲弄。近几年来,滥用政治权力、制造恐惧的新闻时有所闻。:如:广州市天河区李月明和上海市普陀区李秉浩先后在2004年7月20日和2006年2月16日被当地的城管人员打死;孙志刚平白无故地被抓进收容所,殴打致死。又如“处女卖淫”事件,好几起“杀人犯”冤案等等。在日常生活中,摊贩随时担心着城管会来没收自己的货物;小企业主为频繁的检查收费而胆战心惊;各行各业,都在承受着滥用政治权力所带来的威胁,人们不知道哪一天会有飞来横祸降临到自己头上。免于恐惧的自由,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造成上述种种现象的主要根源,是政治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那些贪官恶吏就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为非作歹,这才造成了遍布社会的冤假错案和人们心头的恐惧感。所谓官民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官,是贪官恶吏对政治权力的滥用。因此,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创造一个能够限制滥用政治权力的机制,使他们没有可能利用权力来压迫民众,谋取私利。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彻底改革政治体制,废除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真正由人民自己当家作主。这虽然是一个人民期盼的前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要执政党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在最近的若干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就当前来说,要克服各种破坏和谐的因素,扭转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主要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监督机制,既要加强权力机构内部的监督,更要加强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了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才能遏制官员滥用权力来压迫剥夺民众的冲动,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二是提倡宽容、和解,用宽容的精神来化解各种矛盾。近年理论思想界和新闻界对加强监督问题论证较多,现在需要大力弘扬宽容与和解,营造宽松的环境,以促进社会和谐。
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孔子提倡的“仁”的学说,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泛爱众而亲仁”,都包含着宽容的内涵。孟子的“仁政”思想,如“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既体现了“以民为本”的人本主义,也表达了执政者对民众宽容的精神。近代的民主主义者蔡元培、胡适,也都是宽容传统的继承者和提倡者。蔡元培主张“兼容并包,兼收并蓄”,胡适提出“宽容比自由更重要”,都是宽容精神的经典表述,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宽容,也是胡耀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政时所展现的魅人品德之一,他对平反冤假错案的执着和热情,对反对他的那些政客的宽厚和大度,都表现出他的宽容精神。在那个短短的历史时期里,中国人民得以沐浴自由的阳光,享受着虽然有限却十分难得的宽松民主的生活,社会呈现出相对和谐的图景,都得益于胡耀邦的宽容精神。可见,领导人的宽容精神对于社会和谐,可以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这个并不遥远的历史事实,对目前的当政者应该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以宽容的精神促进和解,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的通道。而要实现和解,就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形成当前的不和谐局面的社会矛盾,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1、对于一些全国性的历史积案,如反胡风、反右、文化大革命等,执政党已经意识到这些历史错误,就应该像台湾对待“二二八惨案”、韩国对待“光州事件”那样,公开向人民道歉,求得人民的谅解。这样只会提高党的威信,改善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2、对于目前认识还有分歧的事件,如六四,法轮功,则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真相委员会”或“和解委员会”,查明来龙去脉,公布真相,有错误就承认,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3、对于遍布各地的冤假错案,可成立省市县的“真相委员会”或“和解委员会”,接受蒙冤群众的申诉,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凡是冤案、假案、错案,都应平反,并给以一定的补偿;对徇私枉法的官吏,要绳之以法。4、解除对一些守法公民的监视、跟踪(对有刑事犯罪嫌疑者除外),指导思想上要转变以友为敌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以理解取代敌视,以宽容和解取代暴力镇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5、取消劳动教养制度,撤除劳教场所。五十年来,由于劳教不需要经过司法程序,它已经成为非法惩处无辜公民的黑监狱,构陷平民、榨取财物的恶劣手段。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几年来不断有人呼吁取消这个罪恶制度,认为它的存在是中国人民的耻辱,执政党应当倾听人民群众的这个呼声。6、解除对滞留国外的同胞的回国禁令,欢迎他们回来参观第28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允许他们来去自由,鼓励他们回国参加祖国的建设事业,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建和谐社会。
前面所说的六个方面的问题,都是施行宽容政策,实现社会和解的重要步骤,是解决官民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可以得到民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促进社会的和解与和谐。同时,也会大大提高执政党的威信,改善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当然,解决这样一些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它将会遇到空前强大的阻力,因为这将会损害权贵集团的既得利益,他们必定会顽强反抗。但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解,构建和谐社会,为了恢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就不能因为权贵集团的抵制和反抗而畏缩不前。在权贵集团的利益和人民大众的利益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对人民宽容还是对权贵宽容,也不存在通融的余地。我衷心地希望掌握党权政柄的领导人能够认清孰轻孰重,在这个重大的历史课题面前,作出明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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