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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罷免」是全民運動,若不是人民爭先恐後自告奮勇的傾巢而出,只靠政黨吆喝成不了局;這就是為什麼民進黨一再撇清不是自家黨領頭,而國民黨則非指控是民進黨主導不可;從反面看,可以知道為什麼國民黨「反罷免」活動凍袂條,不是用黨員名冊充數,就是越區聯署應付,左右支絀遮不住了。重點是,政黨主導罷免無可貲議,既能夠公開進行選戰,當然可以公然進行罷免活動,為什麼要閃閃躲躲?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逮到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出現在連署站招呼支持者,馬上扣帽子說:「罷免就是民進黨披著公民團體的的皮」,當然是情急之下絕望的反擊,許淑華不必刻意閃避其詞,只要輕輕回應「選民服務」,裡子、面子都照顧到了。
難而可貴的運動重在全民參與,全民包括民進黨,但全民在民進黨之上,民進黨內含於全民之中;人民與民進黨共同攜手前進,其作用就像利之於刀,(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刀)或說如皮之於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這是成事在人的必要條件。人民最大不是空言,「大罷免」只有人民蠭起才能奏功。經此一役的凱旋,終結了外來政權的孑餘,功德無量;「台灣人的驕傲」就能寫入史冊,「民主萬歲」譜成歷史,必成全球焦點。
這裡特別談一下民主制度下「人民最大」的意義。藍白營一直用「當家不鬧事」擠兌執政的民進黨,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反唇相譏說「立院是藍白當家」,兩方三面思維都還停在封建時代,沒有進入民主的場域,或用後現代用語,沒有進入民主的"discource"中。
民主時代,人民才是主人,才是永遠居於「當家」位置的主人;政治人物都是「公僕」,只是「代議制」下的代理人而已,一旦選上公職非要仰視選民的臉色不可,李登輝說的「民之所欲,長在我心」,其實卑之無甚高論,「人民」是「頭家」罷了。違反民意就是自取滅亡;利用國會造反作亂,呼應中國(你要稱共匪也可以),迫使選民只有當綠營「側翼」之一途,這就是「福禍無門,唯黨自招」的明證。
所以人民有選舉權,有罷免權,有創制權,有複決權,也就是憲法所賦予當家作主的權力。推出罷免運動的是選民,「大罷免」就是人民生氣了,起而行動了,有人敢呵斥提倡罷免的選民是「當家鬧事」?不敢攖人民之鋒,韓國瑜只籲求總統停止「大罷免」,在形格勢禁下,不但無效,也是搞錯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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