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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黃世澤:香港終審法院聲譽的終結

黃世澤 
RFA 【澤論四方】20240607


「民主派初選47人案」判決出爐後,香港終審法院兩名來自英國的非常任大法官,包括郝廉思勳爵和岑耀信勳爵,都在六月六日宣布辭去有關職位。雖然郝廉思勳爵和岑耀信勳爵未有詳細敘明原因,但無論參與四十七人案的上訴判決,還是因參與香港法院被美國制裁,都幾乎肯定其司法聲譽蒙污,現在看餘下來自英國、加拿大和澳洲的法官,究竟會否留下來。中國發現這些非常任法官對做政治花瓶十分重要,但現在才知這機制妙用無窮,已經實有點遲,香港終審法院,亦肯定日後不會在普通法世界有甚麼公信力可言。

在香港英治年代,雖然終審法院名義上是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一切上訴案件以女王聽取委員會的建議為名來判決,但由於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的成員,實際上是當時上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亦即與英國的終審法院同一班人來的,相信沒幾個人對英國終審法院的法官沒有信心,這也是香港法治獲信賴基礎之一。甚至有不少前英國殖民地,獨立後都仍然繼續由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作為終審機構,借英國多年的信譽令法治上取信公眾。只不過,中國政府沒有這個胸襟度量作出這種安排,因此才想到從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借用具國際聲望的大法官﹐加入香港終審法院,穩住香港終院,以至整個司法制度的信心。

借海外法官為其惡法背書

當初中國極不想用的制度,現在中方才發現真的「奧妙無窮」,因為有德高望重的法官替其惡名昭彰的法律背書變得很重要,甚至有可能反過來影響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而有了德高望重的法官背書,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很難忽視這些判決。因此,當英國、澳洲、加拿大政壇都有壓力,要求獲委任的退休法官辭職後,港府就不斷反駁西方政界的批評,甚至這次司法機構的回應聲明,都做到這些法官好像被迫離去一樣。但那些德高望重的法官,都並非純粹貪錢之輩,他們十分之清楚,四十七人案、黎智英案等判決書有他們的簽名,就與自判聲譽上的死刑沒有甚麼分別。畢竟大家都知道,現在香港法院的聲譽與納粹人民法院沒有分別,真的可謂遺臭萬年,一世英名一朝喪。

英澳加非常任法官將陸續離任

雖然剩下的非常任大法官,將會陸續離開,不論因政治理由而辭任,還是因健康或去世為理由而辭任,但中國為了裝作一國兩制仍然存在,會繼續向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要求指派退任法官來港,只不過英國、澳洲、加拿大這幾個,恐怕不大可能再派人來到香港。相信會由南非、新加坡、馬來西亞這些與中國關係相對友善的國家派人來官擔當非常任大法官,但這些國家的法官份量無法與英、加、澳等國相比,因為這些國家的法律都有相當的瑕疵,令他們的判例其實甚少在大部分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構成實質影響力。當香港那些非常任大法官,都來自這些國家時,其實香港司法聲譽已經淪喪,到底還有沒有商人想來到搞仲裁,或簽合約,本身就十分之令人懷疑。

很多人都以為,法治可以與民主割裂,這是不可能,其實香港人熟悉的法治,應該是建基於民主制度三權分立的法治,沒有民主制度之下,法庭只不過是赤裸裸為鎮壓人民屠夫塗脂抹粉的工具,沒有民主就不會有真司法獨立現時仍在香港把法治掛在嘴邊那些人,不是對法治無知,便是不折不的偽君子。西方國家那些非常任大法官辭職,這才是尊重他們自身的專業和資歷,日後新來的那些大法官到底是甚麼貨色,其實都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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