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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

譚慎格:兩位美國副助理國務卿的訪台

◎譚慎格(John J. Tkacik)
自由時報-星期專論20240630


美國國務院不是每個月都派出兩位副助理國務卿(DAS)層級的官員,聯袂訪問台灣。更罕見的是,這些國務院高階政策官員一抵達台北,就和「志同道合」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美澳紐防衛公約(ANZUS),以及日本政府的外交官聚在一起,協調他們的多邊對台政策。六月廿二日,美國國務院發佈新聞稿,承認兩位美方「代表」與「台灣外交部」的官員,「在台北進行磋商」。這些磋商被低調地稱為「美台國際組織議題工作階層會議」。

國務院梅健華、藍墨客 熟稔台灣議題

美國國務院沒有透露詳情。台北的報紙報導,這些美國官員位居次內閣層級(sub-cabinet),毫無疑問他們確實是。我不會去猜那兩位副助理國務卿是誰。不過,順便提一下,真正透徹了解台灣和國際組織議題的人,事實上是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EAP)的兩位首席副助理國務卿。他們是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梅健華(Kin Wah Moy),和中國/台灣事務協調主任藍墨客(Mark Lambert)。藍墨客在「中國事務協調辦公室」(The China House,又稱中國所)裡,負責國務院所有對中事務。他在梅健華大使和EAP助理國務卿、前美國駐越南大使康達(Daniel Kritenbrink)的領導下工作。而在國務院支持台灣參與國際事務的倡議中,國際組織事務局(Bureau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ffairs)也是一個關鍵的政策參與者,因此或許某位國際組織事務局的高階官員也參與其中。

儘管如此,國務院在六月廿二日週六發佈的新聞稿,還是對此諱莫如深。新聞稿並未提及派往台北的美國「代表」的身份,也沒有提到他們的副助卿官銜。新聞稿也沒有涉及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機構的法律依據;甚至不承認在台北的第三國外交官(包括「官方」或其他身份的外交使節),也加入美國和台灣外交官的磋商。

在官方層面,我們對於這次美台工作階層會議的瞭解,僅限於國務院那篇簡短的新聞稿。但根據非官方消息,美國在台協會似乎以不署名方式,為台北新聞媒體提供背景說明,因為根據幾家新聞媒體(包括《自由時報》及其英文姊妹報《台北時報》)報導,來自華盛頓的外交官向駐節台北的第三國同行強調,聯合國大會(UNGA)第二七五八號決議與台灣無關。他們指出,決議中根本沒有提到「台灣」;因此,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在邏輯上不能被中國或其他任何國家引用,來支持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聯合國秘書處更不能引用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做為指稱台灣為「中國的一省」的理由。

藍墨客曾批2758號決議 「錯誤詮釋」

值得注意的是,藍墨客副助卿四月卅日在華盛頓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German Marshall Fund)發表的談話,是布林肯擔任國務卿以來,國務院首次公開抨擊中國對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的「錯誤詮釋」(mischaracterization)。如果藍墨客十天前的確在台北,他可能也會向駐台北「志同道合」夥伴的非官方—官方使節,闡述完全相同的觀點。在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的研討會上,藍墨客提出四個明確的要點:

「第一,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並未支持、不等於,也沒有反映國際社會對中國所謂『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他提醒聽眾,「一中原則」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對台灣的立場」,而且根本沒有納入決議之中。

「第二」,藍墨客繼續說道,「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對於各國與台灣關係的主權選擇,沒有任何影響」。他解釋說,該決議並不構成聯合國能夠以各種方式,要求會員國參與中國孤立台灣的運動。

「第三」,藍墨客繼續說道,「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並不構成聯合國對台灣最終政治地位的機構立場」。可惜的是,這位副助卿沒有在這方面進一步探究。或許,華盛頓基於政策上的考量,希望在這一點上保留彈性運用的空間。最近,國務院愈來愈頻繁地說,「我們在(台灣的)主權問題上並未採取任何立場」。確實如此。不過,從這一點出發,只要向前邁出一小步,宣布「自始至終,美國從未承認過中國對台灣的主權」,這項聲明將產生真正的附加價值。

「第四」,藍墨客做出總結,沒有任何事物,尤其是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可以「排除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和其他多邊論壇。」

為了避免與北京發生爭執,華盛頓在關於台灣主權議題的政策聲明中,始終含糊其辭。美國國務院一貫堅稱,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基於《台灣關係法》、「對台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聯合公報」。

美國國務院副助卿藍墨客四月卅日在華盛頓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發表的談話,是布林肯擔任國務卿以來,國務院首次公開抨擊中國對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的「錯誤詮釋」。(取自美國國務院官網)


談台灣主權 應引用台關法、六保證

然而,國務院從來沒有公開引用《台灣關係法》或雷根總統「對台六項保證」的具體條文,來澄清其對台灣「主權」的立場。如果國務院曾經這麼做,我們就會發現,台灣(就像俗話所說的「表裡如一」)就是一個「外國」(foreign country)、一個「國族」(nation)、一個「政權」(state)、一個「政府」(government)—參見《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第廿二編第四十八章第三三○三節(b)(1)條規定。之前的好幾篇《星期專論》文章,都在反覆闡述這個事實,但我懷疑國務院並未意識到,華盛頓在必要時翻開《美國法典》並指出這一點,可以對北京發揮多大的影響力,這不僅是針對中國,也是教育美國人民,以及似乎對此一無所知的國務院外交記者團的資深成員。

危機感氛圍下 兩副助卿飛台北磋商

隨著中國對台灣海峽的海空入侵加劇,美國國務院將不得不對台灣的政治地位議題做出釐清,哪怕只是為了啟發國會和美國人民,因為他們很快就會想要知道,為什麼戰爭危機已經迫在眉睫。令人遺憾的是,在某種程度上,美國國務院五十年來對「一個中國」的模棱兩可、含糊不清—這種曖昧迴避了台灣主權問題—從未向美國人民解釋清楚。讓美國不敢大聲說出其真正的政策,以免激怒北京,這是中國在外交層面上的一大勝利。一九七二年,為了討好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美國總統尼克森承諾,「只要我能控制官僚機構」,台灣「主權」問題就不會浮上檯面。而在尼克森「控制官僚機構」化為泡影的半個世紀之後,美國外交官卻仍然對台灣三緘其口,令人費解地將發言權拱手讓給中國。

五月廿四日,在藍墨客於德國馬歇爾基金會駁斥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與台灣有關的一個月後,八個國家—都是雙邊條約的盟友,都在台北設有「非官方」經貿辦事處,都有大使級外交官駐台,所有外交人員名片上的電子郵件地址域名都是「.gov」—罕見地發表了一份「聯合新聞稿」,呼籲讓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並在各自國家的官方網站上發佈。毫無疑問,就是這些「非官方」的官員,以及台北的其他一些官員,在一種帶有危機感的氛圍下,在六月廿日與兩位美國副助卿進行磋商。

台灣主權議題 美與盟國建立共識

兩位美國副助卿十天前的台北之行表明,志同道合國家之間的戰略模糊已經宣告結束。我想,在台北與他們進行磋商的大約廿名盟國外交官,已經接到各自國家外交部門的指令,要在台灣參與國際事務的議題上,形成一個對抗中國的共同陣線。這個陣線的關鍵組成部分當然包括:揭露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在其字面以外的意義;在中國挑起危機之際,支持台灣的國際合法性;針對台灣主權議題建立共識。簽署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大多數主要國家—澳洲、加拿大、英國、美國和日本—都知道,這個已有七十三年歷史的條約,明確地讓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地位處於「未定」。

台灣早就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了自己的地位問題。李登輝總統曾經引用孫中山的話:台灣已經實現「主權在民」的政治體系。要確保台灣的未來能夠在台灣人民的同意下,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需要台灣的國際夥伴給予深思熟慮、有計畫和協調一致的支持。十天前兩位美國副助卿的台北之行,就是這種情況正在發生的跡象之一。

(作者譚慎格/John J. Tkacik為美國退休外交官,曾分別在台北和北京任職,現任美國國際評估暨戰略中心「未來亞洲計畫」主任。國際新聞中心陳泓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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