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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星期日

林保華:23條火速立法 香港淪為「驅帝城」

香港觀點 第254期
2024年4月5日香港觀點
林保華
作者為資深評論家、專欄作家、中共黨史學者。曾擔任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院長張五常教授助理研究員,研究中國政經改革。林保華


23條火速立法 香港淪為「驅帝城」
▲2024年3月23日,香港新《國家安全法》第23條正式生效,在台港人於台北西門町街頭舉行抗議活動中展示標語。Getty Images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火速審議《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草案,在全體「愛國者」議員一致支持下,僅花7小時完成二讀辯論;傍晚在無人反對下,以全票的89:0一致贊成,三讀通過這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本來不必投票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為了更完美也投了一票。這就使特區政府有更大權力鎮壓社會異議,進一步鞏固北京對香港的控制,這個法案還特別選擇在3月23日生效。

早在北京的人大、政協兩會正在召開的時候,主管港澳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第一副總理丁薛祥就到港澳小組會上發表長達超過40分鐘的講話。他要求香港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支持香港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表示,現有不少針對香港、中國的指控、打壓、抹黑,無疑構成挑戰,但強調中國發展勢頭一定向好,保持做應做的事,不要被指控抹黑影響。他要求港澳委員在維護國安的問題上「一定要十分清醒,九分九都不行」。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也在小組會上催促香港盡快完成立法。

2003年50萬人遊行反對23條

香港在1月30日就啟動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國安條例的立法諮詢,且時間只有短暫的一個月。香港曾在2003年就開始立法了,然而受到廣大民眾的反對,爆發超過50萬人的大遊行,立法院裡代表工商界的建制派自由黨倒戈,特首董建華眼看23條無法通過而放棄。不久他就以腳痛為名辭去特首職務,改由公務員出身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接任,這當然是北京的意思。讓「港英餘孽」接任似乎是對香港民眾的讓步。然而實際上是在背後策劃如何實現香港的「第二次回歸」,因而阻擋了2007年應有的普選。接下來是曾蔭權墮入「貪汙」陷阱,與江澤民交好的唐英年也被用計去除,改由地下黨的梁振英接任。香港從此多事,爆發雨傘運動、占中運動,中共也宣布《中英聯合聲明》是毫無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然後以修改送中條例而爆發全民對抗,北京在送來《港區國安法》後進行鎮壓,香港的一國兩制與高度自治走向滅亡。有了《港區國安法》還不夠,香港必須制定自己的國安條例,比原先的《港區國安法》要更詳盡、更嚴苛。以李家超為首的特區政府已經指天立地發誓今(2024)年一定要完成。因為立法會與區議會的選舉規則已經完全修改了,民主派完全被驅逐出民意機構,再也不會有人反對,可以由「愛國者」百分百通過23條立法了。

為「五宗罪名」訂立細則

這次向公眾諮詢的主要為「五宗罪名」訂立細則。這五宗是:一、叛國;二、叛亂、煽惑叛變或離叛;三、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四、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五、境外干預。

一個月諮詢期結束,特府宣布收到約13,147份意見,當中98.64%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約0.71%,即93份反對。香港人口750萬,只有93份反對,已經接近北韓與北京的投票水準。因為諮詢時的反對意見,可能就是違反《國安法》,誰還敢提出?

諮詢快結束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來港聽取意見,沒有公開表示態度,顯然不想嚇走外資與引來外界批判。但是美國國務院在2月28日發表聲明,說23條與《港區國安法》將削弱香港居民自由及權利,若港府再實行用字含糊的《國安法》並設域外效力,將進一步違反中國國際承諾及破壞一國兩制框架。


美國駐港領事梅儒瑞接受彭博社訪問時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最不需要更多、更廣的新罪行。」他提到,有美國公司來港時因憂慮網路連接問題和數據安全,在本港會用「拋棄式」手機及手提電腦;當政府開始網路審查,情況猶如滑坡,何時才會終止?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美國等國家說三道四,惡意抹黑香港、公然插手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再批梅儒瑞煽動美企撤資離港。特區政府則指他「危言聳聽」。而中共外圍的民建聯與工聯會則是到美國領事館門前示威抗議。「煽動」就是立法中的「煽惑叛變」。既然諮詢意見,怎麼可以扣上罪狀?這樣誰還敢提意見?所以才得以「一致通過」。

於是有些身兼立法會議員的香港代表在大會沒有開完的情況下就趕回香港,列席大會的特首也提前回港。3月9、10日是週末假期,特區政府沒有休息而加班加點;3月11日至14日,立法會騰空來討論23條草案。審議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從3月8日起連續7日召開共22節會議,14日完成逐項審議全部181項條文及修正案。身為建制派「班長」的廖長江說「本住早一日得一日的精神」,將於次日在內委會會議口頭報告法案委員會工作。廖長江總結審議工作稱,法案委員會連同其前身23條立法事宜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審議時間近50小時,他強調快速不代表草率。

廖長江在13日下午就問政府官員,需要多久搞修正案文件?保安局副祕書長廖李可期(廖太)說,基本上修正案的中文稿大部分做好了,英文稿就需要多些時間;廖長江建議中、英文版本一併提交,可不可以晚上9點前交?廖太回應說:「我們盡量做。」但廖長江就留意到同場律政司草擬科代表黃安敏面有難色,廖太也再嘗試爭取能否午夜12點前交稿。不過廖長江並沒有批准,說因為預計第二天上午9點要開會審議修正案,要官員早些交文件,議員才可以看完後開會,堅持要官員晚上9點左右趕好文件。最後廖太與黃安敏無奈只能點頭答應。如此「革命加拚命」,彷彿晚一天美帝國主義就會打進香港?

針對「外部勢力」

討論期間可謂精彩紛呈。調子越唱越高才愛國。重點則是在防止外部敵對勢力的干預。例如煽動。煽動罪最早可追溯至1914年由港英政府頒布的《煽動刊物條例》,禁止發表報刊煽動憎恨英皇或殖民地政府、煽惑軍人棄職等。當局1938年訂立《煽動條例》,除煽動刊物外,進一步禁止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同時增加辯護條款,意圖指出並改正政府錯誤等不會違法。港英當局以煽動罪打擊左派,1952年以「刊載煽動性文字」為由,下令《大公報》停刊6個月,經北京當局交涉後改為停刊12日。

以煽動罪來說,原來按照香港的刑罰是判二年,現在大大提升,如果涉勾結外部勢力,就是十年。2023年,一位留日學生因為在臉書一年寫了4次主張港獨,回香港時被捕,罪名就是煽動他人,雖然看她的臉書的人沒有幾個。1967年左派暴動,港英當局對曾德成(後來擔任過《大公報》副總編輯與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以放置煽動性標語罪判刑二年。以後港英當局再也沒有動用這條罪名,並且不斷修例縮小「煽動」這個概念的範圍。

整個23條的《國安法》就是針對外部勢力,不但是指國家,還包括智庫與NGO組織,這樣就容易動輒得咎。看目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審訊,追查的重點也是他如何勾連外部勢力。一種是「煽動」他們關心香港事務,一種是他如何與外國政治人物見面,尤其是鼓動他們制裁香港。以致於你家裡如果有收藏《蘋果日報》,都可能獲罪。這些主持制定23條的官員,許多都是美國制裁的受害者,可理解他們會如何報復。

特區政府當局總說是外國也有《國安法》,甚至外國有死刑,香港沒有,比外國還寬容。殊不知如犯間諜罪,西方的概念是刺探到的機密,交給他國,如果是刊載於報刊,那是獨家新聞。然而在中國,記者獲取祕密的獨家消息就是間諜,而何謂祕密,也有很大伸縮性。何況所謂「煽動」,伸縮性太大了,就如過去中國的「反革命罪」與目前的危害國家安全與顛覆罪。

紅衛兵的「驅帝城」

美國在川普落選時上千人衝到國會也沒有一個涉「叛亂罪」,中國可能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今年兩會的工作報告說,以「國安」為由,2023年共逮捕或起訴超過240萬人,是台灣總人口的一成以上!據報習近平對這報告皺眉頭,是不是因為這個數據洩露了國家機密?雖然他們列出這個數據是想嚇唬國人,只許老老實實,不准亂說亂動。香港會有多少人落入這個羅網?而它的境外效力,又會威脅到多少人?

現在誰有本事顛覆共產黨政權?只有掌握全部權力的習近平自己吧。看來習近平的文革復辟要在香港實現,因為香港沒有經歷過文革,叫做「補課」而非「復辟」。中國在1966年紅衛兵興起的時候,香港被他們一度改名為「驅帝城」(意即「驅逐英帝」),現在看中港官員不斷吐出對西方民主國家的惡言,以此嚇跑外資,使香港這個世界金融中心淪為「金融遺址」、再成「金融廢墟」,香港如今真的成為不折不扣的「驅帝城」了。

港澳辦發表4,000字長文說,23條立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人的人權自由」,「香港的開放度、自由度將愈來愈高,聯通性、包容性將愈來愈強」。這只能說:「信者得救。」

香港的《南華早報》3月18日披露說,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所以如此快速立法策略,主要由律政司和保安局主導,港府新聞處官員多半不知情,旨在讓「外部勢力」措手不及。這分析有問題,外部勢力要反應,遲早都沒有問題。關鍵決定權也是在香港外部勢力的北京當局。是習近平日益缺乏安全感,尤其是西方外部勢力在世界金融中心的香港有深厚的基礎,須趕快清除。兩股外部勢力在香港對撞,目前當然是北京這個外部勢力掌握主導權,律政司與保安局只是迎合,尤其保安局長鄧炳強野心勃勃,一定要有所表現,香港就淪為與帝國主義鬥爭第一線的「驅帝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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