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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星期五

沈旭暉:香港告別法治的最後一根稻草

20220407

「新香港」被《港區國安法》「奪舍」後,終審法院內,來自其他行使普通法國家的非常任法官一直作為極權的最後保護傘和調色劑。今天,這時代終於正式終結。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Stewart Hodge)宣布,辭任「新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即時生效。英國外交部立刻發出聲明,表示全力支持二人決定。這反映出該事件絕對是震撼彈,而且是官方行為,牆內牆外的「大外宣」不能再以「個人決定」輕輕放下。

須知,香港終審法院委任其他普通法國家的非常任法官,本來就是《中英聯合聲明》(和背後默契)的由上而下安排,目的是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根據這些安排,英國一直派出本國最高法院的正副院長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就是希望為其他外籍法官起帶頭作用,也是對舊香港的支持。目前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有12人,其中8人都是英國人,其他也是來自英聯邦國家,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正是12人的龍頭。

澳洲猶太法官施覺民的辭職第一波:被遺忘的警告

《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澳洲籍的猶太倖存者家屬施覺民(James Spigelman)、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Brenda Hale)已先後辭職。當時新香港建制派都企圖淡化事件,後者以英式詞彙推說辭職原因是「交通不便」;但前者則直白得多。澳洲媒體明確報道,這是因為他不滿《國安法》。當時,不過是《國安法》通過後兩個月。

施覺民作為第一位辭職的外國法官格外有象徵意義,因為他除了是法律界人士,還有一個更著名的身份:猶太人,來自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家族。這位James Spigelman本來的姓氏是Szpigelman ,父母是居住於波蘭的猶太人,二戰期間差點被送進奧斯維辛集中營,全靠裝成德國人倖免於難。其中一個活下去的原因,是他們的大兒子Mark被化妝成女孩子,令一名納粹守衛想到自己的女兒才放這家人一條生路。他們本來住的小鎮有六萬猶太人,只有三名兒童戰後生存,Mark就是其中之一。

施覺民生於戰後的1946年,也是在波蘭,三歲時波蘭面對另一個悲劇,被蘇聯支持的共產黨奪權,他唯有舉家以難民身份移居澳洲。由於大屠殺的家族陰影,加上逃離共產極權的經歷,令這家人對追求社會公義非常執著,也是著名的倖存者代言人。施覺民成了律師,另外兩名兄弟都是教授,還有一名堂兄弟Art Spigelman是移居美國的著名漫畫家,成名作《鼠族》(Maus)就是講述納粹大屠殺下的波蘭猶太人生活。

施覺民在學生時代就參加學運,組織了澳洲的「Freedom Ride」,爭取民權和原住民權益,後來成了這方面的法律專家,並非以牟利為目標的法律工作者。他曾說,「對不能容忍之事從不容忍,這一定是來自家族歷史。」這次他對「新香港」說不,可見「新香港」和他家族逃避的納粹德國已經得到同等歷史地位。

這不是單純的辭職:英國將不會再派法官到香港

自從韋彥德作為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就處於國際社會還是否信賴香港存在「法治」的風眼當中。英國各界都知道,他的取態是關鍵中的關鍵,因為他進入香港終審法院是開宗明義代表英國政府的。他去年曾表示,自己和副院長決定繼續留任香港終院,「得到英國大法官及外交大臣全力支持」,暗示去留是國家行為,仿佛在用廣東話說「我都係捱義氣,唔好入我數」。他又在國會聽證會表示,「如果香港出現司法獨立被破壞、法庭違反法治等情況,良知不容許再服務下去,就會辭職」。現在二人在政府全力支持下辭職,邏輯上,自然說明英國研判香港已經沒有法治。有良知的人(像他們),都不會服務「新香港」政府。

二人高調同步即時辭職,已經帶來不可彌補的震撼,反映出日後不會再有這級別的英國法官來香港,英國政府對此也不會容許。就算其他法官願意身敗名裂、跳「新香港」火炕,認受性也不可同日而語。何況韋彥德去年在國會曾以最高法院院長身份說過,假如正副院長辭職,英國政府日後也不會再派法官到香港,相信其他英聯邦國家也會早晚一樣跟隨。

世界很大,國家很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婦,「新香港」終審法院自然可以繼續委任任何人當終審法院常任/非常任法官。畢竟,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尼日利亞、塞拉利昂、坦桑尼亞、津巴布韋、斐濟群島、巴巴多斯、安提瓜和巴布達、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等國家,也是行普通法的英聯邦國家或前英聯邦國家,相信總有法官願意到「新香港」當「增廣見聞」的死士。但與此同時,也恐怕很快就會「烈顯倫化」、「湯家驊化」,與「一國」全面接軌。何況「新香港」極左派,如何君堯律師之流,已「慶祝」外籍法官之離去,更說要「乘勝追擊」,讓法官「脫下假髮」、當「真正的法官」,容許外國國籍法官存在恐怕本身也達成疑問。

這次二人辭職,直接原因自然是當日英國下議院再舉行香港法治聽證會。假如二人不走,除了要承擔政治壓力,變相還要為過去一年「新香港」無法無天的行為背書,任何有正常道德、智力和邏輯思維的人都知道不可能。何況,英國政府對「新香港」已經沒有從前的法治這個賢愚共知的普通常識,這已經說得越來越白,例如去年的香港報告書說,香港法治「increasingly finely balanced」,其實就是英式英語的「亂Q咁嚟」。

再加上「新香港」在過去一個月,對英國法律界人士有兩大嚴重挑釁:首先是國安警公然以《國安法》恐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逼他深夜逃回英國祖家。而他是英國政壇重量級人物,前自由民主黨黨員、前市議員,回家後私下自然不可能不分享「新香港奇遇記」。而他回英後,被嚇得不敢公開發一言反映甚麼?英國人不是傻子,自然心照不宣。此後,英國支援香港的NGO「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更公然被「新香港」公安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公然恐嚇會判監,震驚世界。假如英國繼續派最高法院正副院長到「新香港」,如何和這些同胞交代?

沒有了終審法院具有國際公信力的外籍法官,香港「一國兩制」終於在法理上也正式淪陷。這是值得悼念的一天。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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