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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跟进报道(八十)——第二十一次延审通知

上一次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的"延长审限通知书"是在2020年8月26日发出的。我正想着该提醒贾志刚审判长半年延审期快到了,不成想,律师就发来了第二十一次延审通知,签发日期是2021年2月22日,竟然提前四天。对贾审判长的"恪守职责"不能不点个赞,但是对他的"徇私枉法"也必得踩一下点。

我在整理父亲李锐的口述历史录像时,听到这样一句话:"我的历史观点是必须有细节,有个案,有人物,否则的话,历史没有意思。"我想,"李南央状告海关案"是可以作为"有意思"的,习近平主掌中共和统治中国这一历史时段的个案被记载下来的——它有很多细节:海关扣书,法院受理诉讼的波折,审判长与我和律师会面,三中院一次次的延审……已经创下,只待申请的"延审次数吉尼斯纪录"。无论贾志刚先生是否愿意,他作为"人物",是铁定地被钉在历史上了。至于是"荣",是"耻",史家自有评说。怕得是,贾志刚先生的先辈们未必以为他是光宗耀祖的后人,贾志刚先生的后人,未必会以家中出了他这样一位历史人物感到荣光。

历史是人写的,再小的人物,再不起眼儿的小事儿,都是历史的一部份。何况,处在历史节点,处在节点上受到关注的"李南央状告海关案",在这个个案中表现得十分抢眼的贾志刚先生是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小人物;因为李南央这个犟人的不屈不挠,因为她前后左右众多人的关注和支持,这个案子曾被美国公共广播电台,美国《纽约时报》和中国的《环球时报》报导过,成了个比"八年抗战"都要持久的,很起眼儿的小事儿。因此,它是一定不会按贾志刚先生的期望,随着李锐的离世而渐渐走出人们的视野,走出历史。

我在这里等待着三中院半年后的第二十二次延审通知,届时,我的"跟进"应该是写到第85篇了。目前的计划是,写到100篇时集结成书,并正式申请案件延审次数吉尼斯记录。估摸着,那时贾志刚先生离退休年龄尚有些距离,只是不知他对党如此地尽忠尽职,党是否会让他的仕途更上一层楼,令他的"徇私"落到实处呢?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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