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早前在無證無據下,指控對手選舉舞弊,多家電視台受夠了,決定中止直播,引起激辯。
在討論媒體對錯時,先搞清楚,媒體職責包括報道與記錄,但不是什麼狗屎垃圾都播出,總編輯與監製坐在控制室,看着全世界的直播訊號,如特朗普講話、中央台播領導人講話、警謊每天記者會、林鄭講嘢、立法會咪兜幾十議員輪流說話、抗爭衝突十八區開花十八區有直播等,總編輯的職責就是要決定什麼可以播出什麼可以不理。
要討論美國電視台中斷直播是對是錯,宜先搞清楚一些基本概念:
一,沒錯媒體職責包括報道與記錄,但報道與記錄之前,必先經過選擇的過程,一來因為時間有限、頻道有限、觀眾的注意力有限,也因為傳媒本來就有「守門人」(gatekeeper) 角色。一直以來,傳媒自詡「守門人」,意指資訊紛紜,傳媒「守龍門」,過濾資訊,選擇正確無誤、有養份有意義的資訊給觀眾。
「直播」盛行,緊貼政客言論,不經刪剪、第一時間原汁原味,觀眾覺得爽,亦意味着中門大開,「守門人」角色減退,分辨真偽的責任很多時落到讀者身上;但傳媒作為訊息傳遞者,仍然肩負重要責任,不能隨便發放資訊垃圾,污染國民腦袋。意見大可自由,但事實卻是神聖的。最新一例,連一向親特朗普的霍士新聞,亦中斷白宮發言人的聲明直播,指其舞弊指控沒有提供證據,不宜繼續直播。
二,故此,傳媒從來沒有所謂的百分百客觀中立,選擇什麼材料就是態度,直播長、直播短、幾時開直播、幾時停直播、如何選擇重點,都是新聞製作的必經過程。如果有人認為這些選擇過程都是道德審判的話,無疑傳媒每個決定都要經過道德倫理的思考、去蕪存菁,這叫判斷,不叫審判。
三,這些選擇的判斷也從來不是新的爭議,抗爭運動期間,香港傳媒同業也熾熱討論,每天四點警謊記者會是否真的要直播兩小時,林鄭每星期二的廢話時間是否全部傳媒要直播招呼她?連一個什麼局長隨便說幾句話也要直播,是否合適?浪費大氣電波、破壞寧靜早晨,好大罪的。
故此,政客講廢話假話,是否要全程直播,很視乎當下一刻的情況,有關特朗普選後第二次發言美國部分媒體中斷直播之爭論,正反理據的爭論點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項:
公眾知情權之爭
我認為這是反對中斷直播人士中最有力的理由,就是特朗普是美國總統,就算他敗選,也得到近一半美國選民支持,他的話就算是假,公眾都應該知道,甚至越廢越假,越有時代意義,傳媒沒有理由中止直播。不過,維護觀眾「知情權」,也不一定要直播、不一定要即時,傳媒有「守門人」角色,可以延後、整理、查證後播出,確保訊息完整,甚或澄清錯誤訊息才播出,更能維護知情權。往日直播技術未普及時,很多重要場合都未必有直播,觀眾不會因此覺得自己知情權受損,只是遲了一點才知道而已。
即時查核是否可行
總統大選辯論中,美國傳媒普遍會做即時 fact-check,數算候選人的話哪句真哪句誤導,贊成直播的人提出,如果特朗普說謊,可以即時警告觀眾,主持可以加以解說澄清,根本不用中斷重播。這就牽涉到嚴謹 fact-check 工作所遇到的不對稱處境,大話精可以順便說句話,你要用上十倍百倍時間才能肯定地告訴人這是假話;騙徒說這裏有舞弊、那裏有死人投票,你要 prove the negative 證明沒有發生過的話,或全國各州都沒有系統性的舞弊,要花龐大功夫,不容易即時得到肯定答案,亦要長時間解釋。澄清的速度追不上謊言的滋長,謊言直播出街後,就算 fact-check,亦已覆水難收,傳媒變成幫兇。
真理是否越辯越明
信奉言論自由的人會相信,有言論自由就會有人濫用自由,但我們相信真理越辯越明,要阻止濫用自由,方法就是容許更多的言論自由,不須叫人收口,也不用滅聲,就讓特朗普講吧,是非黑白可以辯論到底。不過,現時互聯網的生態,已有很多研究指出,假話比真話傳播更廣,激昂的話比嚴肅分析更易入腦,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很多人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貪口爽貪過癮或高舉自己的先見之明,根本沒有打算辯論與分析。
言論是否已屬煽動暴力
什麼情況下言論自由不再受保障,從自由主義理論奠基者 John Stuart Mill,到百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Holmes,到「約翰尼斯堡」原則,都一脈相承有類似講法,就是當言論造成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會衍生即時暴力的話,就屬於煽動煽惑的級數,不應再容許。美國不少傳媒認為,特朗普的狂言,等同在擠逼人群中狂呼「大火速逃」一樣危險,當激進侵粉已想持械闖入點票中心,特朗普的聳動會造成清晰而迫切的危機,不能直播下去。
傳媒職責,除了提供資訊,為護公眾知情權,亦有責任確保資訊出街時,沒有誤導或錯誤訊息,畢竟知情權不應代表公眾被假消息轟炸。綜合以上原則,我相信以下應是大部分人共識:原則上,傳媒有責任作判斷是否適宜直播,但具體環境中,即時查核不容易、幾近不可能,傳媒有責任盡快澄清假話,提供較接近真實的詮釋,減少不實訊息的傷害,至於「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老早已不能再相信。特朗普的說話是否已屬「煽動暴力」的地步,這一點,則相信爭議較大。
美國傳媒面對的這個兩難處境,相信仍會繼續出現,因為特朗普還有兩個月總統任期,他隨時可以開記者會,傳媒再陷艱難抉擇。
如何是好?正如所有道德兩難抉擇問題,問題可能問錯了,選擇其實不只「中止直播」或「繼續直播」兩個,還可以有第三條路。或許可以這樣,主持可以打斷直播,即時解釋澄清,同時又可以返回直播畫面,繼續聽侵侵說什麼,同步的 fact-check 未必可能,但同步、即時、頻密的澄清解疑,不易做,但可以做一部分;不完美,但可以一路改善;過程會打斷特朗普講話,但未致於完全無視講話,又可以第一時間、持續地警告觀眾。
民主社會從來不完美,但電視台總算自主,斗膽中止直播總統講話,就連一向吹奉特朗普的霍士新聞也開始轉軚;說明了對媒體而言,公信力才是永恆,政黨政權有輪替,傳媒不需要永遠向同一幫權貴叩頭,才有真正的自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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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文字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
原刊於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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