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

苏晓康:關於一隻遺失的刑鼎

【按:我不知道在哪兒見過老沈,一個死磕的漢子,分手時我說“珍重”,就是盼他到坎兒上別太擰。他這種抗上的縣檢察官,我也寫過一個,在『自由備忘錄』裡,同時還寫了一個縣法官,受屈上告時被汽車撞死。這裡就引一段這本書的序言,算是送老沈一程。】

本世紀初,法國人在伊朗挖出一根黑色玄武岩的大石柱,已斷為三截,接起來有兩米半高,柱身刻著二百八十二條法律條款。這就是著名的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它比中國人的刑鼎要早一千三百年。它是石頭的,中國的刑鼎是鐵的,古羅馬人用銅表刻法典——人類的祖先不約而同都要尋找一種永久堅固的方式來公佈法律,大約為的就是不讓任何一個字被磨損。
我們這隻鼎出現在公元前五一三年。
大約二十年後,在西方的亞平寧半島上,平民紛紛帶著武器離開羅馬城,實行第一次撤離運動,迫使貴族承認了他們推舉保民官的權力。
再過半個世紀,當羅馬平民的第三次撤離運動取得成功時,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已經聳立在羅馬城的廣場上了。
在東方,黃河流域誕生出這隻刑鼎,其緣故同西方如出一轍。那時中國雖已形成一套完備的禮儀制度,卻沒有法度可言。對奴隸和庶民的懲罰,完全以執政者的喜怒好惡為準繩,動輒濫施烹鑊、梟首、車裂、腰斬、連坐、滅家、夷族的酷刑;而對卿大夫以上則只逮捕或放逐而已,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於是便有人明定刑書,傳之於世,使民之所避趨,定刑也有量裁的標準。我想,這樣的刑鼎大概不會只有一隻。我還想,東西方的文明在那時並無太大的差距。我們的刑鼎比他們的銅表法,還早大約七十年呢。
可為什麼,人家的石柱法、銅表法都流傳下來了,偏偏我們的這隻刑鼎再也找不到了呢?在幾千年的漫長歲月裡我們把什麼破爛都精心保存下來了,怎麼獨獨就遺失了它?
呵,鐵鑄的法律,你應當是不可磨損的,你應當在自由與不自由之間隔起一道鐵壁,你應當不受任何權勢的褻瀆和腐蝕,你應當早就把法的意識像鐵骨鋼筋般打進我們民族的靈魂裡去,可你卻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你讓虛偽、陳腐的禮教折磨了我們民族幾千年,你讓我們在經歷了剛剛逝去的那場浩劫之後,痛苦地咀嚼一個沒有法制習慣的民族的全部悲哀,你讓我們背著沉重的歷史包袱在現代文明的挑戰面前手足無措,你甚至讓我們這麼優秀古老的一個民族竟然說不清楚自由是怎麼一回事!
自由,此刻當我說到它的時候,委實有些戰戰兢兢。這東西在我們中國,就像一百年前的鴉片直到今天的艾滋病一類稀罕物件,壓根兒就帶著西方毒菌似的叫人忌諱。可奇怪的是,它偏偏又是一個從未被禁忌過的崇高字眼兒。我順手查了一下新中國誕生以來制定過的四部憲法,沒有一部不把公民應當享有的幾種“自由”莊嚴地寫在條款之中。就連在沒有一絲自由可言的十年動亂中制定的那部一九七五年憲法,也依然堂皇地把它寫在第三章第二十八條中,仿佛在提醒苦難中的人民:“別以為你們沒有自由了,它不是白紙黑字地寫在這裡嗎?!”這個歷史的諷刺,是多麼令人心酸呵。
在我追尋憲法蹤跡時,還無意中看到一個更令人心酸的事實: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在一屆人大上解釋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時嚴詞駁斥中國“沒有個人自由”的劉少奇同志,二十年後竟在囚禁中淒然死於開封一個地下室裡——當憲法變成一紙空文的時候,一個共和國主席也會同普通公民一樣突然喪失起碼的人身自由。這就使我想起孟德斯鳩老人的一句名言:“一個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種心境的平安狀態。這種心境的平安是從人人都認為他本身是安全的這個看法產生的。要想有這種自由,就必須建立一種政府,在它的統治下一個公民不懼怕另一個公民。”
標誌著現代文明的憲法雖然是印在紙上的,但它絕不至於比古代刻在石頭頭上、鑄在鐵上銅上的還經不起磨損。為何我們過去那些憲法的神聖性竟這般銀樣蠟槍頭似的無用?這緣故,又叫我想起了那隻遺失的鐵鼎。我們應當把它找回來。我們付出慘痛代價換來的教訓似乎應當這樣描述:只有當一部憲法能夠保護普通公民的自由時,它才可能保護包括國家首腦在內的執政者的自由,否則,自由對於任何人都將化為烏有。而今天應當提出的一個最嚴峻的問題則是:怎樣才能使憲法不至於再成為一紙空文?
古羅馬人是吃一次虧就要修改一次法律的,我們吃了那麼大的苦頭,怎能輕易就把它忘掉呢?是的,今天的中國,恰如盧梭曾經說過的那樣:“公民要求的只是法律和遵守法律。人民之中的每個人都很清楚,如果有了例外,那就會對他不利。因此,大家都怕有例外;而怕有例外的人就會熱愛法律。”
可是,盧梭講的這種“例外”在我們生活裡又發生了沒有呢?他們無可奈何地看到,這種僭越法律的“例外”幾乎就像中國人在街上隨地吐痰一樣難以禁止,而冒犯國家大法的行為也竟比觸犯一般刑律更為司空見慣。在不少掌握權力的人心目中,憲法的神聖遠抵不上他手中的權力。除了以往那種快要被淡忘了的慘痛教訓有時還能從理性和良知上稍稍提醒人們之外,我們在制度上並沒有讓人感到違犯憲法有多大的不方便,“憲法大還是縣委大”的爭論早已流於空談。這情形,便使我隱隱覺得寫在憲法上那些神聖的關於“自由”的文字,當我們對它重新獲得認定之後,誰敢保證我們中間不會有人在某一個早上突然又會喪失了呢?
《自由備忘錄——蘇曉康報告文學精選》,香港:三聯。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