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絕望作為一種政治情緒
講者:黃沐恩博士 (香港恒生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今天我的主題是《絕望作為一種政治情緒》。
大家對於「絕望」都不陌生:《國安法》出台、一些年輕人被捕、警暴問題、有一些情操高尚的法官作出與普通人道德尺度有距離的令人較難理解的判斷,更大的絕望當然都與現時的疫情有關。我也經常想不通為什麼政府在抗疫工作中表現得這麼差,這是一個很普遍的評價。可能回溯到很早之前的情況我們便能理解,之前有一份報告提及到現屆政府把「抗疫」視作一個幫助建制派或支持政府的黨派在9月立法會選舉中獲勝的政治行動,如果我們發現原來政府的抗疫行動並非僅僅為了抗疫,而是有其他的目的,就可以更好理解到這一系列的抗疫措施的首要目的不是為了控制疫情而是有背後的政治考量,在社會、法律等種種層面上香港人難免產生了一些絕望的情緒,相信不少年輕人都有這種情況,而我驚訝地發現不少年紀更大的群體的絕望情緒相較年輕人更為強烈。我今天將會嘗試從政治情緒的角度來剖析「絕望」。
首先我們就「信念」和「情緒」兩個概念作一下區分。我們可以對局勢抱有絕望的信念,也可以抱有絕望的情緒,兩者是不同的。剛才提及到香港在各個方面的情勢都很惡劣,以致我們很容易作出「情況已經惡劣到我們無法改變」的判斷,某程度上這就是一種絕望的判斷或者說是絕望的信念,是關於一個客觀的環境到底有多惡劣(的判斷);情緒是不同的,其中一個關鍵點是情緒不是單純關乎客觀的環境,而必定關聯到我們自身的幸福。
政治哲學家Martha Nussbaum曾經講過,情緒與幸福的關係密切,無論一件事的性質有多壞,只要不影響你的幸福感,就不容易牽動到你的情緒。譬如現時美國的疫情很壞,但你打算一輩子不去美國,只會留在香港,美國的情況再壞都不會引起你的情緒,因為你覺得事不關己,而香港的情況就不一樣了,這是一直以來你土生土長的地方,香港不太好的情況將影響到你對幸福生活的追求,甚至會讓你認為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無法實現,而在沒有能力去改變現況的時候,你對客觀世界的判斷和對個人能力、個人幸福之間關係的交叉考量,就會催生出絕望的感受。區分信念和情緒的重要性在於了解,即使我們判斷現實情況很惡劣,抱有絕望的信念,並不意味著我們必定為此感到絕望,只要我們認為自己有能力去面對這個惡劣的情況,儘管客觀情況很惡劣,我們也未必有絕望感。於是乎,「絕望感」與其說這是我們對客觀世界的判斷,不如說是我們對自身狀況無能為力的一種判斷,著重點在於我們怎麼看自身的能力而非外界的客觀世界。
關於何為「絕望」,奧地利的心理學家Viktor Frankl提出過一條公式,就是「絕望=失去了意義的痛苦」。Victor Frankl曾經被困於奧斯威辛納粹集中營,能活著離開已經是一個奇跡。他在裡面目睹過很多人被折磨而死、病死,但也看見很多囚犯是自殺而死的。幾年前我拜訪奧斯威辛集中營,那在一個很荒涼的地方,佈滿鐵絲網,在一些難以被注意到的角落我發現一些被遺留下的布碎,原來當年這些鐵絲網是電網,用以困著囚犯以防他們出逃,不少囚犯抵受不住折磨而衝到電網上自殺。問題是為什麼他們要自殺呢?單純因為痛苦嗎?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他們的痛苦沒有意義。大家看到的這張黑白照片是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入口,上面的德文「Arbeit Macht Frei」的意思是「勞動使人自由」。諷刺的是在集中營裡面無論多努力地勞動都是得不到自由的,對於裡面的人而言,最難受的不是痛苦,而是無論他們怎麼勞動、勞動多久都無法換取到自由的那一天,這對於他們而言是最大的絕望,所以痛苦本身不是絕望,沒有意義的痛苦才是。
對於這場爭取民主自由的社會運動,不少香港人覺得,我們已經付出很多,可是這些付出都是徒勞無功的,無論付諸多少時間、金錢、青春,局勢都不會因為我們的付出而改變,這正是讓我們陷入絕望感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那麼,有消除絕望的辦法嗎?
我需要在此再引入一組概念,就是「個人情緒」與「公共情緒(又或稱為政治情緒)」的對比。個人情緒比較容易理解,而公共情緒則是一個群體共同感受到的一種情緒。上圖的左邊是湯氏夫婦,他們在728示威中被控「暴動罪」,罪名不成立而被釋放,有趣的是有人發現在法庭上他們並非最開心的人,而是有另一幫年輕人開心得泣不成聲,原來這40多位年輕人是同樣於728當天被捕,這一年來他們共同面對檢控、經歷種種壓力和社會變遷,彼此之間已經滋長出了比朋友之間更深厚的友誼,他們會一起稱呼湯先生為老公、湯太太為老婆,從這種稱謂與情緒的爆發可見他們已經成為一個情感的共同體,他們會為同樣的事情而快樂、同樣的事情而悲傷,不止於此,他們更進一步地對香港的議題有很多類似的看法,例如對民主自由的追求等等,這就是一種「公共情緒」。當然這是較小範圍的,不過40、50人,但其實「公共情緒」是可以出現在規模大得多的群體中的,例如很多香港人已經形成了一種「命運共同體」的認知。
這種「命運共同體」的認知並非都源於大家對政府施政一時的不滿與憤怒,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彼此之間的憤怒是千差萬別的,可能有人不滿於警暴、有人不滿於政府的無能、有人認為他們(公權力)欺負年輕人。命運共同體是在慢長的過程中演化出來的:不同個體本來對政府有不同原由的憤怒,而當他們在情緒上逐步互相感染、互相理解彼此的觀點與角度,透過這個感染、理解乃至認同的過程他們逐漸成為情感上的共同體,只有當一個群體在這樣共同經歷下產生的情緒才能稱之為「公共情緒」,而當這種公共情緒產生後這個群體甚至會建立起所謂的「命運共同體」。命運共同體透過公共情緒而建立,也會反作用於公共情緒的強化上。當公共情緒是正面時(例如義憤),它的堅韌度可以為群體製造一個強而有力的粘合,但當公共情緒是負面的絕望感時,就會使整個群體很沮喪,甚至失去行動力。
如果絕望如上述是一種沒有意義的痛苦,那很容易推論出,給痛苦賦予一點意義不就不絕望了?然而,其實我們很難為個體的痛苦賦予意義的。例如梁天琦要坐很多年的牢,楊子俊老師被打盲了一隻眼睛,吳傲雪受到性侵犯,他們經歷的痛苦對於他們個人的幸福追求而言是很難說有什麼正面意義的,因為他們喪失了一些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東西。但假若我們成為了一個命運共同體,「我」的痛苦即使無法為「我」的幸福賦予一點意義,但卻可能能為「我們」的幸福賦予一點意義,例如我可以相信我的痛苦會為別人帶來一點啟示或前進的動力,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則「我」的痛苦也帶上了一點意義,「我」的絕望感便會被淡化,這是從一個負面的角度嘗試去克服絕望感的情況。
那麼,絕望感是否會有一些正面意義呢?我們先來說一個笑話,相信很多人都看過這組圖:統計數據顯示現時三個人中就有一個是腦殘,圖中二人都說自己不是,然後默契地望向屏幕外的你,意味著真正腦殘的人是你。有心理學家嘗試去剖析,認為這種讓人覺得幽默的原因與所謂的「失諧-解困論」相關。初始看這個漫畫的時候,我們可能並不明白它要表達什麼,為什麼他們在說三個人中有一個是腦殘,什麼你不是我也不是,最終什麼都不說。因為一般的連環畫是會在末尾揭曉答案的,而這個連環畫則讓我們陷入到一個「失諧」的狀態、不知道怎麼去理解,而正正是這種「失諧」狀態經常能引導我們突破慣性思維達到「解困」,改變了一直以來的思考方式、從全新的思維角度去看問題。
世界上不同的社會運動往往在陷入絕境,人民也要爆發出不同凡響的創造,打破固有思維,開創出與別不同又有效的嶄新的抗爭形式。例如在上世紀80、90年代的美國有一個ACT-UP的聯盟嘗試為對抗愛滋病的同性戀者爭取權益,要求政府正視愛滋病的危害、提供一定醫療補助。他們原本的抗爭形式是比較溫和的,例如朗誦詩、請願等,但政府完全不重視他們,隨著他們的同伴中越來越多人因愛滋病而死亡,促使很多運動參與者把溫和的方式轉化為街頭抗爭形式,在當時而言從「和理非」的表達到「勇武」的演化是非常不容易的,某程度上可以說是愛滋病危害與政府冷漠回應引起的絕望感促成的。
另一個絕望的案例是,哥倫比亞的黑幫勢力橫行情況。當地的黑幫仇殺頻仍,動輒死傷過百,平民的村落往往被破壞殆盡,更由於當地的警察與黑幫勾結,老百姓可謂叫天不應叫地不聞。於是,一班黑幫混混的女性伴侶發起了Cross Leg Movement,就是在他們的男伴放棄所有武器之前都拒絕與他們發生性關係。這個社會運動出奇地成功,不出數周這些黑幫都紛紛同意停止械鬥。
回到香港,我們在反送中運動中看到黃色經濟圈、唱榮光、人鏈、連儂牆等,都是我們在絕望之中的創作,讓我們將運動一直延續下去,甚至成為世界各地抗爭者的學習對象。我想說的是,絕望感很容易讓我們認為自己什麼都做不了、無法改變什麼,但是若我們能認知到自己可以作為這場社會運動的命運共同體的一份子,雖然「我」個人感到絕望,但依然相信同在命運共同體中的他人能發揮其創意、做到一些「我」做不到的事情,只要他們能做到一些事情,我們其他人就能用自己的方法繼續投入這場運動、支持這些另類的新的抗爭手法,於是「我」的絕望就能成就「我們」的希望,「我」的絕望也就不再那麼絕望了。
最後,我想以魯迅先生所引用過他人的一句話作結,就是「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絕望是不是虛妄呢?當然不是的,政府的表現、我們的無能為力及其他現實都實實在在地讓我們感到絕望。然而,絕望又是虛妄的,因為這是undetermined的、未確定的局面,我們現在不是作為一個獨立個體而是作為一個命運共同體中去面對,而命運共同體所蘊藏的可能性十分大,你所承受的痛苦可能為他人帶來價值,你的無能也可能刺激了他人去為解決你不能解決的東西而努力,於是乎,「我」雖絕望,但「我們」亦不必絕望。
——Matter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