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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4日星期六

李平:香港進入黨委書記領導戡亂時期

港版國安法生效,中共港共都極力否認一國兩制自此壽終正寢,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令「1997+50=2020」這條算術題在網上廣傳。中共港共都不承認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實施全國性法律,但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台灣在33年前的7月1日也頒佈過《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只是四年後就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如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任香港國安顧問,香港已進入黨委書記領導的動員戡亂時期,這個時期會長過台灣嗎?「2020+4=?」這條題,答案不是由歷史決定、不是由中共決定,而是將由香港人和文明世界決定。

駱惠寧名副其實成香港書記

中共制訂港版國安法的依據,其實不是《基本法》第18條第一款,即把全國性法律列於附件三在香港實施,而是第18條第四款,認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因而等同進入緊急狀態,要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

中共為甚麼不乾脆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實施全國性法律,非要興師動眾另立港版國安法,惹來「1997+50=2020」的譏諷?因為,緊急狀態總有解除的時候,實施國內版國安法是有時限的,而中共替香港立法就可以一勞永逸、可以落實「問題導向」原則,對香港政制作出新的「頂層設計」,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把黨領導一切的機制移植到香港。

香港現在的最高行政機構顯然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是特首林鄭月娥,但話事人是北京指派的國安顧問駱惠寧。駱惠寧的最高職銜是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書記,原本沒有合法身份指揮特區政府,只可對中國駐港機構、企業發號施令,如今就可以透過國安委實現黨對特區政府的領導,名副其實地成為中共香港特區黨委書記,至於像深圳叫市委書記,還是像新疆叫區委書記,都無所謂了,反正國安委工作不受香港其他機構干涉、工作訊息不公開、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已植入中共黨委的權力模式和運作模式,可以而且只能聽命於駱惠寧。

中共既然透過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奪取了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當然不能再讓中共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去年8月下達的止暴制亂令繼續放空炮,當然不想重蹈當年國民政府動員戡亂未竟其功的覆轍。

動員戡亂人權法治極受壓迫

1947年,國共內戰全面爆發。7月4日,國民政府通過蔣介石提出的《厲行全國總動員勘平共匪叛亂方案》,稱「必須全國軍民集中意志,動員全國力量,一面加緊戡亂,一面積極建設」。翌年5月,政府公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主要是授予總統「定於一尊」的地位。未能戡平匪亂、敗走台灣的國民黨,直到1987年7月1日才公佈《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明訂「人民集會、結社,不得違背憲法或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1991年5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等同失效,但遲了一年多才修訂、更名。

中共今日宣傳港版國安法的口脗,是不是與國民黨當年宣傳動員戡亂如出一轍?香港進入黨委書記領導下的動員戡亂時期,人權、法治都受到極度壓迫。但台灣經歷二二八慘劇、經歷美麗島事件後,終究結束了動員戡亂,並在五年後,即1996年實現總統普選,走向民主。香港正經受「1997+50=2020」的陣痛,但可否從「2020+4=2020」中獲得解脫,端視港人及國際社會的努力。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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