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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日星期三

美國前眾議長金里奇:香港自由抗爭者需要並值得美國支持

BY 德國之音 ON OCTOBER 2, 2019
中共建政70週年之際,來自美國共和黨的眾議院前議長紐特·金里奇(Newt Gingrich)在福克斯新聞網站撰文。指出美國是時候要支持為香港自由而戰的抗爭者。認為美國國會應該盡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隨著香港抗議活動的持續蔓延和對自由的呼聲越來越高,美國現在應適時採取行動。
從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20多年後,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壓制和侵犯承諾給予香港民眾的高度自治和自由。
儘管引發香港抗議活動的送中法案已經撤回,但示威活動已演變為要求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對港警暴行進行調查,釋放被捕示威者以及要求更多的民主自由。
林鄭月娥的確在組織組織抗議者表達訴求的公共平台,但是在保證香港民眾權利方面的具體進展仍然遙遙無期。
警察甚至對抗議者失去人性化。
最近發布的錄像顯示,警官踢打一名高級警官所稱的“黃色物體”,當時這顯然是一個穿著黃色襯衫躺在地上的人。
國會兩黨議會負責人發表了有力的聲明,譴責中國和香港政的作為,但現在是時候將語言變成行動了。
國會可以通過眾議員史密斯(Rep. Chris Smith, RN.J.)和參議員盧比奧(Sen. Marco Rubio, R-Fla)提出的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來展現行動;該法案將促使香港和中共官員對保護香港人民權利和自由的承諾承擔責任。
1984年,按照中國的“一國兩制”模式,中英簽署聯合聲明,該聲明賦予香港在1997年移交中國後享有高度自治權,從而保護香港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學術研究和宗教信仰自由等。
宣言進一步承諾維護法治,保護人權和遵守香港1997年《基本法》,該法將民主選舉確定為“最終目標”。
1992年,美國通過了《美國-香港政策法》,將香港在貿易、商業、移民、投資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區分於中國大陸。但是,儘管香港已經發展成為國際經濟和貿易中心(美國在2018年成為香港的第二大貿易夥伴),但它並沒有成為幾十年前被承諾的、擁有民主自由的“特別行政區”。
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的報告稱香港向“一個國家,一個半制度”邁進,其實中共的作法做法更接近於“一個國家,一個系統”模式。美國不能對侵犯香港自由和自治的行為視而不見。
根據該政策法案,香港的特殊待遇是基於其所承諾的自治。但是,中共最高領導人可以通過行政命令有選擇地中止這些特權。
美國國會正在擬議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對此進行了擴展,明確提出:各部門評估香港的政治發展,是否仍然有足夠的「自治」去享受美國給予的特殊待遇。
它要求國務院每年核實並向國會報告香港的自治地位,以及政府對維護公民自由和法治的堅持,以證明其可以繼續享有特殊地位。
美國商務部還將向國會提交一份年度報告,以確定中國是否在利用香港來規避美國的製裁和出口管制。
該重要法案還將通過實施制裁和禁止進入美國以確保該地區的侵犯人權者要承擔責任。法案還將為因在香港捍衛人權或法治而被捕的非暴力抗議者提供保護,美國禁止拒絕向他們頒髮美國簽證。
《人權與民主法》的最終版本必須包括所有這些要求,並且必須通過。
我最近在給國會的一封信中要求其通過該法案。美國在維護賦予香港人民的自治和自由方面具有明顯的道義和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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