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

国军守将揭秘金门战役解放军登岛部队致命弱点

作者:胡博,本文摘自《哀将》,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当时的刘云瀚可能对守住金门岛并不抱希望,但作为守岛主力的他,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不久他发现了解放军的致命弱点,那就是没有援兵。于是他的19军和友军发起了反攻,竟然将登岛的解放军全部歼灭,立下了一个意外的大功。
第19军这个番号,在读者的印象中可能只有史泽波的上党之败。要评价起来,这个军的战斗力实在不怎么的,但这是有原因的。抗战初期的19军在王靖国的带领下和日本人打得还是挺凶的,光旅团长就阵亡了好几位。可在阎锡山的怀柔政策以及只要番号不管实力的“扩军”下,19军的战斗力自然就下降了。晋军的部队,是出了名的“空军”,缺额实在太多了,阎老西又不肯精减,这就导致许多师级单位人数奇缺,甚至出现了只有600人的师。所以,要说在上党覆没的19军到底有多少兵力,谁都说不清楚,因为在中央那边的备案可是满员的甲种军啊。内战末期的19军是在东拼西凑的情况下成立的,当时谁都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军竟然成了延续蒋家王朝的关键因素。这历史,实在是太让人捉摸不透了。
刘云瀚,江西大庾(今大余)人,生于1910年9月23日。刘云瀚以他黄埔七期工科的资历,竟然能在五年内就考上陆军大学正则班第十一期,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从陆大十一期毕业出来的参谋人才不在少数,刘云瀚就是在这个时候被陈诚看中,并招为幕下的。在陈诚的提拔和照顾下,刘云瀚的近半军旅生涯都在办公室度过,直到抗战爆发,才被下放到部队担任第11师参谋长。后来陈诚编组第六战区司令长官部,刘又被调过去担任办公室主任,俨然一副陈氏代言人的尊容。
为了完善刘云瀚的资历,陈诚还让他当过第5师师长和第11师师长。“巧”的是,在他当师长的时候,这两个部队都没干啥事,对刘云瀚来说,实在是幸运之极,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陈诚对刘是极为爱护的。但这也包含着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刘云瀚的参谋业务再出色,也只能是一名纸上谈兵的将军。
抗战后期的刘云瀚再次被陈诚调到后方坐办公室,他先后担任过军政部人事司司长、后勤司令部人事处处长等职,通过他的运作,替陈诚安插了大批土木系人员到全国各部队机关中,可谓是土木系筹划掌握全国机关的中枢。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设立国防部,并对原军事委员会所辖机关进行改组。这个时候,刘云瀚被任命为国防部第1厅(人事)副厅长。当时的厅长是于达,属胡宗南系统,陈诚是不甘心把人事主导权转交给胡的,于是特地安插刘在第1厅,好对于达进行牵制。刘云瀚则在功成身退之后,又被陈诚任命为第5厅厅长,这个部门负责的是全国军队的动员、编成、训练等事宜,自从成立开始就长期由土木系执掌,在继方天、郭汝瑰之后,刘云瀚便成了第5厅的第三任厅长。
刘云瀚坐办公室是极其称职的,但在带兵打仗方面实在是不行。这不,陈诚为了继续培养刘云瀚的资历,又把他下放到部队去了。刘云瀚的职务是第86军(初称新编第5军)中将军长,不过这回和他当师长的时候不一样,他需要在天津这座被解放军团团包围的城市内进行最后的抵抗。刘云瀚一到职就后悔了,估计这时候他会埋怨老长官把他送进这个火坑。他的86军是由杂七杂八的地方保安部队编起来的,唯一可以依靠的正规军26师又是一支在华北和东北两次遭到重创的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来抵抗如狼似虎的解放军,那和拿着鸡蛋砸石头没有任何区别嘛。
1949年1月14日,刘云瀚所寄予希望的东局子据点被解放军攻克,一天后,他在军部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刘云瀚觉得自己八成是再和军队无缘了,成了俘虏的他,在河北永年的解放军官团里十分配合解放军的工作,这使解放军对他的印象极佳。在考虑到他是陈诚的亲信之后,决定把他放回国统区,或许在关键时刻能起到劝说陈诚的作用。而对前途已经不抱希望的刘云瀚在得到这样一个消息后,显得十分兴奋,他当下就许诺回到国军会怎样怎样作出贡献,其实他自己心里明白,只要回去了,谁还管那些许诺啊。不管怎样,在刘云瀚极为“诚恳”的表露心迹之后,被解放军“派”到国统区做“策反”工作去了。
陈诚对于“艰难突围”归来的刘云瀚依旧像以往那样信任,并且任命他为新成立的19军军长。刘云瀚当时快哭了,怎么又要下部队啊?当他带着部队去金门驻防时,估计快崩溃了,因为解放军对金门发起了进攻。当时的刘云瀚可能对守住金门岛并不抱希望,但作为守岛主力的他,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不久他发现了解放军的致命弱点,那就是没有援兵。于是他的19军和友军发起了反攻,竟然将登岛的解放军全部歼灭,立下了一个意外的大功。
谁说我刘云瀚不会领兵打仗啊,金门就是最好的例子。晚年的刘云瀚对他的生平基本不做回忆,唯独对金门之战写有专文,这或许也能使读者了解到刘云瀚对金门之战的战绩是十分自豪的。刘云瀚在战后被再次调去坐办公室了,他先后担任过国防部战略计划研究委员、工兵学校校长、联勤总部工程署署长、供应司令部副司令等职,于1981年5月17日在台北病逝。
——读者推荐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