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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6日星期日

林大木:深化改革和四项基本原则——新岁漫议录之三


      
报载习近平新著《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已于最近出版发行。我赞赏为"深化改革"加上"全面"这个前置词,而且还要"坚持",那就更好了。因为"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改革将扩及经济以外的各个领域。但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却很难做到全面,因为有"四项基本原则"挡在那里。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可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所以,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就必须废除"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在40年前为遏制思想解放的洪流、保卫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保卫一党专政的专制统治而提出来的。四十年来,它一直是阻挡政治文化诸领域的体制改革的堤坝。它表面上牢固强大,气势雄伟,面目狰狞,但实际上却是理论上的泥足巨人,只要略加分析,便会轰然倒塌。
"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是混乱的,独断的,非理性的。
邓小平在1979年3月30日提出的"必须坚持"的第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道路"。所谓"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伪命题。如果把它解释为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因而致力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民主主义政治,清除封建专制主义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影响,为社会主义准备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条件,那也不无道理。无奈主流意识形态见不及此,却把毛泽东五十年代发动社会主义革命后所建立的国家和社会的性质与制度,统统名之为社会主义,这就大错特错了。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取得全部成就的基础上,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充分涌流,才有可能实现。实现的形式是通过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自我扬弃和否定之否定的自然过程,和平发展为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劳动者人人有产,家家富裕,才能为社会主义提供物质基础。而毛泽东发动社会主义革命时,中国社会根本不具备任何社会主义的客观条件。所谓社会主义革命的两大内容——经济上剥夺农民、手工业者和工商业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消灭私有制;政治上发动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群众运动,把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分子,包括中华民族最优秀的许多精英,划为右派分子,成为低人一等的贱民。这两大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无论就其手段和形式来说,还是就其经济和政治的后果来说,都毫无社会主义因素,却暴露出明显的封建专制主义特征,因而革命后所建立的社会,也只能是封建专制主义社会。这是历史的大倒退。正因为如此,在毛泽东的独裁统治结束后,这两大社会主义革命很快就被彻底否定: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私有制不但得到恢复,而且正在蓬勃发展;被定为右派、沦为贱民的亿万罹难者,都已重返社会正常生活。既然社会主义革命本身已经被彻底否定,那么,经过这个革命所建立起来的国家和社会,怎么还能是社会主义呢?
可见,所谓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制度,全部是掩饰封建专制主义的遮羞布。邓小平曾多次说起,什么是社会主义他搞不清楚。邓小平没有搞清楚的问题,那些高官厚禄的权贵们搞清楚了吗?没有搞清楚却还要坚持,还要自信,岂不是太荒唐,太可笑了!
第二个"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无产阶级专政,后来的提法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这个理论来自列宁,而不是马克思。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来源于古代罗马共和国的Dictatorship,即独裁制度,或专政制度。按照这个制度,当有外敌入侵或严重内乱时,国民大会可以授权执政者在一段时期内掌握全部国家权力。这就是专政的古典形式。这个制度有四大特点,一,独裁即专政权力的授予和取消,是由法律规定的;二是权力高度集中于独裁者,他掌有紧急处置的全权,别无他人分享;三是独裁者的权力,由国民大会授予,经国民大会通才有效;四是独裁专政有一定期限,一般是半年,期满后交还权力。据有的研究者统计,这个制度在古罗马共和国延续了三百多年,曾经实行过90次独裁专政,后来被凯撒大帝废除。可见它在欧洲文明史上的深刻影响。现当代许多国家订有《紧急状态法》、《戒严法》,就是古罗马专政制度的继承与延伸。
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之前关于专政的论述,我们不难窥见他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古罗马专政制度的渊源。在1848年欧洲大陆的资产阶级革命高潮时期,他们曾一再批评已经掌握德国政柄的康普豪森内阁和国民大会没有实现专政,以致政权得而复失。所以马克思说:"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一年多之后,他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里总结法国革命的经验教训时,严厉地批判了卡芬雅克的"军事专政",同时提出了"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口号。从马克思的这个思想脉络来看,他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就是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在一定期限里,必须实行专政,把全部国家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里,才能巩固政权,消灭阶级。所以考茨基认为,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指的不是一种政体,而是指一种无产阶级夺得政权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现的状态。"是局势恢复正常后就应放弃的权宜措施。
列宁和毛泽东是从东方传统专制观念的角度来解读无产阶级专政的。列宁认为:"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律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专政,这是一个残酷的、严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毛泽东接受暴力专政的思想,提出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这也来源于列宁。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里曾经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这就是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由来。人们普遍认为,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命题比无产阶级专政更贴切、更合理,却看不到它更符合于专制统治的需要。因为人民和敌人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随独裁统治者的需要而变换。从反右到文革,毛泽东对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分子和包括一些开国元勋的大量干部都实行专政,就是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好的诠释。遗憾的是,在这个基本原则的旗帜下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至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清算。
第三个"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共产党的领导。一个政党自命为全民族的领导者,要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独占最高国家权力,这不但剥夺了公民对国家机器的选择权,而且不符合世界历史的进步潮流,缺乏应有的理论合法性。这是就它的实现方式来说的。就它的涵义来说,毛泽东曾把它归纳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它集中体现为毛泽东的独裁统治。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否定了毛泽东的说法,在关于党政分开的说明里,对党的领导作出较为理性的解释:"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样规定,就可以厘清党政的不同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尽管是在承认"党的领导"作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党的领导作出明确的限制与规范,仍不失为一个比较明智的解读。它为消除一党专政、引导共产党向现代政党转变,迈出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可惜,"8964"之后,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规划全部被束之高阁,党政分开和党的领导的明智解读都弃若敝屣。党的领导职能不但没有转变,反而不断加强,十八大后更是变本加厉,十九大甚至重拾毛泽东的牙慧:"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高度集权和个人崇拜如火如荼。二十世纪的中国,重现色彩浓重的皇权至上。党的领导这样加强下去,中华民族的复兴还有希望吗?
第四个"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后来陆续加上"邓三科习"。这是一个颇为滑稽的组合。首先,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是差别很大的理论体系。恩格斯总结马克思毕生的理论贡献,是历史唯物主义、剩余价值学说和在这两者基础上产生的科学社会主义,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他早期提出的"暴力推翻现存的一切制度"、"消灭私有制"和两个"决裂"等等,都已为他后来的见解所否定。所谓列宁主义,主要是这些已经被马克思本人否定的理论思想,也有直接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如把国有制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富农、一党专政、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等等。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一个非常不科学的概念。毛泽东是列宁主义的忠实继承者。他说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实际上送来的是列宁主义。被认为是毛泽东思想高峰的新民主主义论是列宁在《社会民主党人的两个策略》里论述的社会民主主义的中国版,苏维埃时期的工农民主专政和后来的人民民主专政,都是对列宁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的模仿。取得全国政权后,贯彻毛泽东独裁统治全过程的,是"以俄为师"。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他的著作,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文章,固然还有不无可取之处,但他前期的著作,大都为夺取共产党最高领导地位服务;后期的著作则致力于巩固他的独裁统治。什么是毛泽东思想?它包括毛泽东的哪些著作?坚持什么样的毛泽东思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作出明确的说明。等而下之的"邓三科习",就更是卑之无甚高论了。把它们奉为经典,成为"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就只能贻笑大方了。
以上我对四项基本原则做了一些粗浅的剖析,展示了这些原则在理论上的谬误。坚持这些错误原则的结果,不仅堵塞了政治、文化、社会和意识形态诸领域的自由民主的发展,而且阻滞了经济融进世界市场经济的道路,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主要障碍,中华民族进步文明的拦路虎。最近习近平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这是指导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非常重要的方针。但要在实践中贯彻这个方针,就必须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如果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则改革难以全面深化,开放难以扩大。何去何从,深望决策者能作出明智的抉择。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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