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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星期一

苏小和:为什么川普说“持枪权是上帝给的”



川普总统最近让人眼热的一句话是,"持枪权是上帝给的,政府动不得。"

这当然是比较简洁的中文翻译。川普的原话是这样的:

"今天在这里的所有人,被一个相同的永恒的价值联结在一起。我们相信我们的自由是来自我们的造物主的一个礼物,没有任何政府可以夺走它。"

"All of us here today are united by the same timeless values. We believe that our liberty is a gift from our creator, and that no Government can ever take it away."

这是川普5月4日在美国全国步枪协会(NRA)集会上对一批拥枪主义者说的话。

众所周知,美国公民拥有持枪权,这是美国公民的一项很重要的权利。但有人支持,必然就有人反对。每次遇到有人拿枪扫射无辜的民众,一种关于禁止公民持枪的呼声就会高涨。人们天真的想,如果每个人都没有私人持有枪支的权利,那么理所当然,这种端着一把枪对着人群狂扫的疯子一样的行为,就不再有机会了。

然而这样的反思并不能说服所有的人,一个想杀人的凶手,如果没有枪,他可以选择刀,或者选择汽车,事实上他可能还有其他的选择,一个人开着一辆大卡车冲进人群,这样的杀伤力可能并不比一把枪的杀伤力少,难道有一天我们也需要讨论禁止每个人拥有汽车的权利么?

相关的争论到这里构成了多样性,谁也无法说服谁,所以美国人关于公民持枪的权利,争论已经很多年了,这构成了美国社会管理的一个很大的议题。而且,美国人至今依然坚持认为,相比其他的要素考量,一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依然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禁枪的情况下,美国人依然坚持公民拥有合法持枪的权利。事实上这涉及到人们对持枪权的综合理解。因为立足于美国的基督信仰传统文化和美国的制度设计,公民的持强权事实上是一个三一秩序。

第一秩序,个人权利优先。也就是说,美国任何一个公民有权通过持有枪支的权利,保护自己的个人权利。

第二秩序,个人持枪权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处于弱势状态下的个人,有可能对抗强大的政府权力。也就是说,美国人持枪权的首要目的是为了监督政府可能出现的强制行为。

第三秩序,个人持枪权的合理使用。这是一个非常具有美国传统精神的秩序要义,即美国的传统社会相信,一个人基于自身对上帝的信仰,可以成为一个伦理学意义上的"谨慎"之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美国公民,能够做到合理、合法地、谨慎地使用自己的持枪权。

上述三个秩序构成了美国人持枪权的综合要义,表现为一个"三一模型"。

通过当下的辨析,我们认为,第一秩序,个人权利优先,并不存在争议,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都应该以尊重个人权利为第一原则。第二秩序,个人监督制约政府,这样的原则在文明的国家,也是一个常态,因而也不存在争议。

问题出在第三秩序,这里面隐含着一个基本问题:一个自然人在合法持有枪支之后,如何确保自己能够合理、谨慎地使用枪支,如何控制自己内心的杀人动机。要回答这个基本问题,同样面对一个三一秩序:

第一秩序,一个人基于自己对法律的持守原则,能够合理使用持枪权;
第二秩序,一个人基于自己对利益的计算原则,能够合理使用持枪权;
第三秩序,一个人基于自己对上帝的敬畏原则,能够合理使用持枪权;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同时把法律、自身利益和对上帝的敬畏这三个要素条件综合放在自己的观念秩序里,他才会有可能节制自己的冲动,合理使用自己的持枪权。

同理,这个三一秩序中,第一秩序和第二秩序都是人的理性能力,当一个人理性地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机制,意识到自身的利益,他有可能做到理性地使用持枪权。

但常识告诉我们,人的理性能力有限,存在一个最小化的边界秩序,理性的能力有可能走向自负。当一个人越过了理性的边界,当一个人的理性走向了致命的自负,法律的严肃性和利益的计算性,就不再对一个人的行为起到必要的谨慎效应,这样的一个人就会做出人们不可承受之恶。

所以,在美国以基督教立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下,一个人必须在法律,利益和基督信仰三个要素条件上拥有综合的个体自治能力。必须要回到以基督信仰为价值基础的保守主义文化秩序当中。

如果基督信仰已经被美国人看成一种落后的不自由的信仰,如果保守主义在美国已经成为一个被人们嘲笑的价值现象,如果那些持守基督信仰和保守主义精神的人们不再坚持自己的信念,而是以福音为耻,那么个人持有枪支的权利,就会变成人们肆无忌惮作恶杀人的权利。

上述分析带给我们一个判断美国社会的方法论,以至于我们终于理解,为什么奥巴马、希拉里这样的政治家总是试图取消美国公民的合法持枪权,因为他们离开了保守主义的基督信仰,不再相信上帝对每个人的心灵构成监察的秩序,表现为这些政治家对所有公民的不信任,转而相信只有政府的力量才能构成对每个人的恶的控制。而在这里,人们隐蔽的制度观念,是相信政府是完美的、节制的,是值得所有人信赖的公共机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为所有人谋福祉的政府,不存在人性的恶的秩序。

这样的观念秩序,当然不能被那些拥有保守主义传统的人们所接受。所以,当川普说这句话:"持枪权是上帝给的,政府动不得",事实上他在说三件事:

——公民权利
——政府权力的边界
——上帝信仰

这构成了美国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的三一模型。事实就是这样,当川普说出这句话,他是在向整个世界宣告上帝信仰。

由此,我们终于理解,为什么里根总统这样的共和党人即使自己被杀手枪击,差一点死于非命,却依然坚持捍卫美国公民的持枪权,因为里根或者川普相信,当基督信仰的民情秩序足够稳固,当保守主义的精神成为美国大多数人的共识,政治家们相信美国公民拥有合理使用持枪权的个体自治能力。而那些极少数滥用枪支、杀害无辜的凶手,政治家们相信通过法律的力量可以得到有限解决。

共和党人相信,这是一个罪人的世界,悲剧是常态,但人可以纠错。一个智慧的政治家,在处理私人持枪权的命题上,必须持守"三一模型":既要维护个人的权利,又要监督政府的暴力。更重要的是,要回到传统的基督精神和保守主义价值观。

当美国人这么做,他们会得到一个最不坏的国家,而不是试图得到一个绝对完美的国家。地上从来没有完美的国度,美国也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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