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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傅恒:賈敬龍死於「刀把子」平亂

當人們認為死刑只是平民專用刑罰時,階級對立已形成。賈敬龍是「刀把子」專政下的犧牲品。
河北石家莊農民賈敬龍因為抗暴強拆,憤而殺死村長兼村支書,然後一二審判決賈敬龍死刑立即執行。這件事幾個月前被披露後,引起民眾不忿,各界人士力挺賈敬龍,認為其罪不足死。11月15日,當局執行了賈敬龍的死刑,在他身後留下滔天不忿。

從輿情角度觀之,賈敬龍的一二審判決被掩藏的很好,幾乎沒有引起關注。這裏面到底是什麼原因,已經沒有意義去追究。現在的問題是,當同情賈敬龍的輿情乍起的時候,怎麼引發司法內部的對立看法,最後是什麼原因導致殺了賈敬龍的聲音佔據上風?

賈敬龍殺的是基層小吏,這個小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借助城鎮化在鄉村拆遷中獲得巨額收入的行政代表。而且,這個殺人發生的場景不是一般的生活場景,也不是街頭刺殺的私人復仇,而是發生在與土地財政緊密相連的拆遷場景中,這一點是關鍵。

土地財政是當局經濟命脈所在,在經濟下行的狀況下,要想維持統治水平不下降,保證這一財政模式的順利運轉是重中之重。賈敬龍的出現,是對這個模式的否定,是一種裹挾著民意反對的阻礙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殺掉賈敬龍,就可以摧毀釘子戶的心理防線。

另外,也不排除的是,被害人在當地營造了一個強硬而隱秘的關係網絡,當賈敬龍造成他喪命之後,這個關係網絡集中起來要他償命。這一點是除了上述宏觀因素之下現實考量,否則很難解釋從刑偵到審判,但凡對賈敬龍有利的證據都沒有得到採納。

這是一個時代背景與當地生態,在造成賈敬龍必須死上毫無回旋餘地。另外,當死刑覆核引發爭議之後,焦點就再次囊括了新的內容,那就是這個死刑覆核是最高法的結論,捍衛這個結論,成了某些司法勢力中「依法」的同義詞,否則就是自取其辱。

在這個情況下,賈敬龍必須死,就不再是一個法律問題,所以無需論證,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很簡單,殺頭來維護所謂的司法權威,即使它是錯的──更何況,在他們看來,根本就不是「錯」,而是殺的對,「這樣的人不殺,天下就會亂」,這已經超出了論理範圍。

在這樣的情勢之下,賈敬龍案件上體現出來的行政權力失範,司法權力無所顧忌等特點就一覽無遺,不加掩飾了。所以,當你用法律來質疑的時候,對方已經認定是政治問題,一旦政治化出現,就無法再有扳回的可能。賈敬龍實質上死於這一平亂目的。

同樣是死刑,貪官即使貪污數以億計,也不會死刑,就是因為認定貪官再怎麼貪婪,也不會謀取社稷,而是會維護社稷。所以,當人們認為死刑只是平民專用刑罰的時候,階級對立已經形成。這是令人擔憂的地方,賈敬龍是「刀把子」專政下的犧牲品。

公檢法要是「刀把子」,這是對它們的定性與功能需求。而為了維護「刀把子」的權威,只能犧牲司法正義,而後向平民百姓開刀。楊佳之後,夏俊峰是死於這個邏輯,現在輪到了賈敬龍而已。但「刀把子」靠權立威,靠威行權,所以賈敬龍不會是最後一個祭刀的人。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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