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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

文革:恐怖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专制极权的国家恐怖主义(夏业良)

图:美国洛杉矶"主席"餐厅内模仿"文革"宣传画的装饰画

时至今日,文革的思维倾向并未在中国消失,反而在习近平倒行逆施的影响下,在中国大有死灰复燃的态势,甚至在西方民主国家也出现了一部分顽固延续文革思维与行为的无耻华人。
今年是二十世紀世界四大惡魔(希特勒、斯大林、毛澤東、波爾布特)之首毛澤東發動文革五十周年,到目前為止已有相當多的相關回憶文章與文集出版。有朋友發問:文革為什麼會造成慘絕人寰的惡果?文革與恐怖主義有何關聯?


  若要回答這兩個問題並且提供充分的論據,足夠寫出兩部博士論文式的研究專著,限於刊物篇幅,筆者只能就其要點予以簡答。

  恐怖主義的定義與實質

  恐怖主義一般是指那些為了達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識形態上的目的而蓄意攻擊平民(非軍事化戰鬥人員),有意製造族群或社會恐慌的暴力行為及其相關理念。

  需要警覺的是,「恐怖主義」的概念可能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確的定義往往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層面上說,可以找到上百個有關恐怖主義的定義。其定義極具爭議性,因為有些國家的統治集團往往會把政治上反對力量或政治異議人士劃歸到「敵對勢力」,在此情況下,就會通過國家宣傳機器抹黑政治反對力量,試圖把政治異己的抗爭活動非法化。一旦被貼上「恐怖主義」的標簽,就會使社會上的同情與聲援活動望而卻步,從而使國家機器(包括警察與武裝部隊)理直氣壯地消滅反對力量。

  事實上,恐怖主義以廣義的政治組織形式實現其目標,這些組織通常包含左翼或右翼政黨、極端民族主義與宗教團體、盜用「革命」名義的極權分子以及控制國家機器的專制暴政。這些組織的共性是它們濫用針對平民的暴力來達到其組織/群體的集體訴求。

  雖然在相當長的社會政治史中,恐怖暴力是由政府來掌控和實施的,但現代的恐怖主義通常是指私人團體對無甄別性之無辜群體的濫殺,通過媒體集中報道以吸引社會公眾的廣泛注意,同時對其敵對目標施加心理壓力。

  自一九九四年至今,聯合國大會再三譴責恐怖主義襲擊,企圖引起公眾恐慌的暴力行為,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無論其政治目的如何,這些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無論其背後目的之意識形態、觀念、種族、宗教等均不能使之合法化。

  恐怖主義往往被極端民族主義或宗教團體作為一種政治手段,恐怖主義的攻擊對象或犧牲品/受害者往往只是恐怖主義分子為實現其訴求而採用的特殊手段與工具,這些恐怖分子眼中的「象徵/工具/符號」通過媒體與大眾傳播,向社會釋放恐怖信息與氛圍,從而向特定目標施加壓力與影響。

  國家恐怖主義和法西斯主義

  有些官員與政府機構以它們所認定的行動之合法性或非法性來定義恐怖主義。在專制政府的操控下,恐怖主義的行為往往被視為合法的行動,比如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法西斯主義行徑與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以各種手段迫害並奪取生命的所謂「革命行動」。

  在專制政府的許可下對村莊和平民實施轟炸或炮擊,往往被冠以「平叛」的名目,而不會被定義為恐怖主義暴行。這樣就掩蓋和否認了「國家恐怖主義」的存在。然而,在文明世界中,恐怖暴力行為是否得到政府的支持與授權並不能夠成為否認其行為本質的依據。

  有關恐怖主義的大多數定義並沒有考慮到平民使用合法暴力予以反抗的可能性與正當性。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定義,恐怖主義是指對群體或財產實施暴力行為,以恐嚇或威逼政府、平民,從而達成其政治或社會目的。

  學術界近年來關注「國家恐怖主義」的討論,比如,美國是否有權使用原子彈殺害幾十萬日本平民?如果造成幾十人死亡的炸彈謀殺是恐怖主義,那麼造成幾百萬甚至數千萬中國人死亡的文革是否「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廣義的法西斯主義有三項核心要素:即極端的民族主義、革命、以及復興。法西斯主義的極端民族主義核心概念則提倡一種「有機」、「種族」或「整合」的國籍/民族認同概念,強調國家與民族認同的首要地位,對同質性文化、共享歷史、或民族的歸屬感。

  民族復興神話的含糊不清本身,是法西斯主義運動能獲得各種不同社會背景的人之支持的關鍵。通過復興神話和營造宗教情感、集體歸屬感,將民族主義、愛國主義引向瘋狂化。在法西斯主義取得權力後,將傾向於建立一種「政治宗教」,將民族和國家神聖化和符號化,並以此建立新秩序。

  這種通過塑造神話般的天才及全能型「魅力領袖」,集體效忠與盲目服從,通過各種政治與社會活動消滅異己思想與行為等高壓政策,使得自由民主社會中的「公民宗教」儀式的做法顯得蒼白無力。

  文革思維與行為死灰復燃

  文革不僅具有法西斯主義的特徵,而且還具有無政府主義和恐怖主義的特徵。青年時期的毛澤東曾經是無政府主義的狂熱追隨者,他曾向去延安採訪的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提及他那時的思想傾向。而且後來毛的行為也證明了無政府主義的思想傾向伴隨著他的一生,比如他在文革中號召「砸爛公檢法」,甚至蓄意讓各級黨政組織與國家機器一度處於癱瘓狀態。

  在我看來,文革與恐怖主義有諸多共通性(簡稱共性)。比如它們都具有反文明/反人性/反人類的特徵,它們都是通過洗腦宣傳教育的手段來煽動民眾(尤其是青少年)來消滅與他們政治/宗教觀點不同,甚至被它們任意想像為敵人或魔鬼的被消滅對象。

  文革通過「非人化」手段,「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將所有異己甚至並無實際個人政治觀點的無辜百姓都貼上可置於死地的標簽,從而輕鬆地簡化或消除一切消滅其肉身前可能存在的法律程序與社會認同障礙。

  希特勒及其納粹國家機器將猶太人看作是「非人類」的怪胎,主張全部消滅,以確保雅利安人種的純淨與高貴,而文革則使用少數幾條簡單的教條來甄別「革命的」與「反革命的」個人,通過階級鬥爭的手段消滅一切異己甚至只是態度不夠狂熱的無辜者。

  近三十多年來,曾經追隨毛澤東的助紂為虐者又蓄意給自己的反人類行為貼上政治合法性的標簽,公然宣稱江山是他們打下來的,由他們的子孫來繼承權力是理所當然的。通過強調「紅色血統」的合理性,直接否定民主政治與平民參與的普適性。

  綜上所述,文革與恐怖主義有著諸多直接和間接的關聯與共通性,同時文革還具有顯著的法西斯主義與無政府主義的特徵。時至今日,文革的思維傾向並未在中國消失,在習近平倒行逆施的影響下,文革思維與行為在中國大有死灰復燃的態勢,甚至在西方民主國家也出現了一部分頑固延續文革思維與行為的無恥華人。我們必須堅決地抵制與聲討文革思維與行為的泛濫,絕不能容許文革思維與行為再度危害幾代中國人。五十年之後毛的陰魂依然不散,作為中國人,你不感到恥辱和悲哀嗎?


作者为加图研究所全球自由与繁荣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动向》杂志2016年十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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