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線民有一金句形容習近平亦步亦趨地仿效毛澤東走極權路線,這金句是「毛」病養成惡「習」,或其變種「毛」病不改,惡「習」難除。這金句非常貼切地反映了正是因為「文革」後中共拒絕全面徹底反思毛澤東及文革的罪責,終於出現今天文革復辟的惡浪。
筆者在《習近平復辟「文革」》(見2016年02月25日本欄)一文中,指出正是因為習近平全面沿襲「毛」病,使中國在「文革」50年後竟然再出現「文革」回潮現象。兩個多月來,這種復辟文革現象有增無減,情況令人擔憂。
最新一輪「回潮」現象是公開表示黨內有野心家,必須予以徹底的粉碎。當年毛澤東正正就是以這個理由發動了十年浩劫。為免斷章取義,筆者把他在中共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相關段落摘要如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反復強調領導幹部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但有的置若罔聞,搞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團團夥夥,一門心思鑽營權力;有的明知在換屆中組織沒有安排他,仍派親信到處遊說拉票,搞非組織活動;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揚言"活著要進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寶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獨立王國",搞小山頭、拉小圈子,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為實現個人政治野心而不擇手段。這些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政治安全的大問題,難道還不是政治嗎?
全面從嚴治党、嚴明黨的紀律,決不能回避政治問題,對政治隱患就要從政治高度認識。黨內存在野心家、陰謀家,從內部侵蝕黨的執政基礎,我們不能投鼠忌器,王顧左右而言他,採取鴕鳥政策,這個必須說清楚。全黨必須講政治,把政治紀律擺在首位,消弭隱患、杜絕後患。《 人民日報 》( 2016年05月03日 02 版)
自從1976年文革因毛澤東去世無疾而終、戛然而止之後,中共黨內已經因為鄧小平宣佈,「疾風暴雨的階級鬥爭已經結束」而不再提「野心家、陰謀家」。40年後這個提法又死灰復燃。這就值得人們關注。
事實上,在中共「一黨專政」的制度下,權力有序、透明的更替制度始終未能有效確立。毛澤東的欽定制度徹底失敗,鄧小平的隔代欽定制度也只能維持20年,到了習近平就出現來自薄熙來的挑戰,結果以薄熙來鋃鐺入獄來結束這場危機。在這個意義下,一日不能建立有序、透明的權力更替制度,則所謂「野心家、陰謀家」是會層出不窮的,這是「一黨專政」制度所決定的。
問題是,在習近平已經集中權力於一身的情況下,他仍然重拾毛澤東「野心家、陰謀家」的用語究竟有何目的?當年毛澤東這個提法是為了打倒劉少奇,重新奪回大權(他因為大躍進導致3500萬人餓死而被迫「退居二線」,大權旁落)。50年後習近平再提「野心家、陰謀家」,同樣是為了削弱其他人的權力,使自己能進一步集權。我這個判斷是有根據的。
根據《亞洲週刊》最新一期(2015年5月15日)報導,習近平正在考慮取消政治局常委制度,報導說:
亞洲週刊獲悉,.......中共高層出現改革呼聲,要研議中共體制變革:有沒有必要繼續設中央政治局常委制,有沒有必要打破政治局規範的「七上八下」(六十七歲可留任,六十八歲須退休)的不成文規則;有沒有必要還需在黨內隔代指定下一屆接班人?以政治局常委這一架構為例,它的存在現在看來是多餘的,負面作用大於正面作用黨......據接近中共高層的人士透露,只要在兩個多月後的北戴河會議上,習近平如果能頂住來自各方的角力干擾,.......中共體制會有外人難以想像的變革,取消政治局常委制,破除「七上八下」年齡劃線規則,廢除隔代指定接班人的做法,都會循序推進。
《亞洲週刊》還附上一篇訪問何頻的文章,解釋取消常委的「好處」,何頻說:
政治局常委這樣的體制存在,只會引來無休止的權力鬥爭,造成權力倫理難以理順,總書記和常委距離太近,不利於形成領導人的權力和權威。取消常委制有利於總書記的統合權力,總書記就和其他政治局委員拉開距離,
何頻是明鏡集團創辦人,曾經多次準確預測中共15,16,17屆黨大會的人事安排,因而被認為與中共高層有緊密的聯繫。根據他這個解釋,取消常委制,是習近平近幾年不斷集權過程中的最後一個環節。從這個角度看,毛澤東指控黨內有「野心家、陰謀家」是為了奪權,習近平指控「野心家、陰謀家」,也是為了進一步集權,同樣是為了「權」。
必須指出,習近平這個計畫,是完全違背了中共在「文革」後形成的共識,就是不能再搞個人獨裁,而要實行「集體領導」。鑒於「文革」對中國造成莫大的災難,中共在1981年中共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承認:
党的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黨內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現象滋長起來,也就使黨和國家難於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發動和發展。
《決議》又說:
根據"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和黨的現狀,必須把我們黨建設成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黨........
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一定要維護黨的領袖人物的威信,同時保證他們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
這些都是中共在總結「文革」災難後提出來的改革建議。在中共體制內,「民主集中制」是指由多人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集體領導機制,在重大問題上實行常委一人一票制的集體表決,幾個人投票,總比一個人說了算好,最起碼可以有一些制約,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防止像文革那樣的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巨大災難。從這個角度看,習近平現在提出廢除政治局常委制,就是要廢除黨內已經少得可憐的「權力制約」機制。
習近平這個構想,既違背了1981年形成的黨內共識,也違背了中共《黨章》。
《黨章》第10條規定:
(五)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六)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
《黨章》第34條規定: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中共「建國」60多年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每當中共領導人違背了《黨章》時,就是全國出現災難的開始。對於這個不祥的發展勢頭,人民要提高警惕,不能掉以輕心。
——《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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