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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

茉莉:百年民族冲突之根源——谈中华民国“五族共和”之历史过错

网络图片: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和当时的五族共和旗帜


如果当今在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不想要割断历史的话,他们就应该承认,他们的前任——曾在大陆执政几十年的中华民国政府在西藏等边疆民族问题上所犯下的严重错误,其中包括:制造"五族共和"之泡沫,虚构"中华民族"之名义,不经边疆民族同意,单方面宣示对他民族的主权,给中共后来武力攻占西藏等民族区域、强行行使国家主权提供了所谓的法理依据,从此酿成百年冲突,给边疆民族带来了百年厄运。

多年来笔者从人权角度关注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为藏地自焚的火焰而心碎,为新疆维吾尔族的刀光血痕而惊恐,也为内蒙古的蒙古族人在文革时期所遭遇的大屠杀而震撼,……。所有的这一切,都根源于大汉族主义者的"大一统"观念,归因于强势民族的利己主义。


◎ 从"共戴一君"到自命为"共主"


追溯中华民国在大陆的历史,我们会深感历史之吊诡和荒谬。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而在此之前的1905年,孙先生的同盟会提出的却是完全不同的政治纲领: "驱逐达虏,恢复中华。"

这前后两个政治纲领之不同,在汉人看来似乎是很有道理的转变,但是,西藏、蒙古和回疆等边疆少数民族的命运,却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一改变酿成至今无休无止、愈发激烈的民族冲突。

两个政治纲领的根本区别在于,孙中山早先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目的只是追求"汉族单一建国",各边疆民族都是被排除在"中华"之外的。当时排满的汉人认为,我们中国有22个省就足够了,你们那些蛮夷想要怎么过就怎么过吧,我们不要管你们的事。这和后来中华民国政府宣布的"民族统一"、"五族共和"是完全相反的。

按照现代民族权利观念来看,孙中山早先"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在在民国之前,汉族和其他民族都被满清殖民,都是被迫"共戴一君"的被压迫民族。作为殖民地,汉人有权经过斗争,赢得自己独立复国的权利。

可是民国的汉人在掌权后,却不甘心仅仅只恢复汉人的中华了,他们擅自宣布"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那么,由谁主持将各个不同的民族合为一国呢?读孙中山的宣言书,他的表达很清楚,这合为一国的主语是"我",即我汉族的中华民国政府大总统。这样,汉族领袖就自命自封地成为统治各边疆民族的"共主"了。

在中国古代,"共主"即各个王国、诸侯国共同承认的中央政权,现代称为宗主国。这种多国共戴一君的现象,在欧洲有的是因为传统的君位继承法,例如丹麦在十四世纪曾和瑞典、挪威共戴一君; 有的是征服者在征服地建立起 政权,自任为征服地政权的元首。满清对汉族和其他各民族的统治,即属于后一类情况。 

那么,孙中山是否有传统的君位继承法支持他的"共主"地位,使他能够毫无顾忌地"共和"各边疆民族呢?没有。中华民国宣称他们实行的是共和制,不是君主制。共和制的特点是,国家元首并非世袭的皇帝,而是民主选出,民众有参与国家决策的权利。因此,孙中山无权不经其他各民族的人民许可,擅自接管原宗主国的殖民地。

同时,孙中山也并未使用传统的征服的方式,来获得本来不属于汉族的疆域,从而成为各民族的"共主"。但1914年5月颁布《中华民国约法》却规定:"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那么,如此辽阔前帝国之疆土怎么就被囊括在民国之中了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创建中华民国的革命党人凭借汉族的军事、人口与经济实力的优势,无视其他各个被殖民民族的独立自主的要求,以强横的态度发出宣言,将本来不相统属的各民族"合为一国"。这样,他们就全盘照搬了旧的殖民体系,擅自接管满清留下的属于他民族的主权和领土,在摆脱自身被殖民地位的同时,汉族革命党人在新的政体中,成为新的殖民主义者。


◎ "五族共和"未获边疆民族承认


最初,中华民国使用的国旗是五色旗,旗面为红、黄、蓝、白、黑五色,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五族共和"被认为是民国时期重要而先进的思潮,被解释为:合汉满蒙回藏五大地域组成一国,国民则由汉满蒙回藏五族所组成,彼此平等无分轩轾。

这个名称和解释看起来都非常美好,但经不起一点点深究。既然如汉族精英们所说,这是"怀抱宽广的胸怀,涵容五大民族共赴国事",那么,在孙中山宣布中华民国这一统一政纲之前,有没有邀请各族领袖前来"共赴国事"? 各方是否有过协 商或谈判? 有没有签订各方赞同统一的契约?是否举行过全民公投,让边疆民族的人民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政治权利原理,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主权在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约定。在孙中山宣称"五族共和"、将各周边民族合为一国之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已经和各个边疆民族谈判协商过,并获得他民族人民的承认。中华民国的"五族共和"政治纲领因此缺乏合法性。

据一位西藏历史学者说,当时(1912年1月)远在高山僻岭、消息闭塞的西藏噶厦政府,甚至不知道自己已被汉族革命党人"统一"到中华民国去了。后来藏人知道了,立即态度坚决地表态,拒绝与汉人合为一国。1913年,流亡归来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抓住机会,正式声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1929年6月,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决议:"派员分赴蒙古、西藏,宣达中央扶植蒙藏民族之政策与决心。"当时的西藏噶厦政府否认与中华民国有任何政治上的从属关系,不予接纳。1934年,国民政府趁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之机,终于第一次派出官员带团进入西藏,但西藏政府明确地向国民党官员黄慕松表示:"五族共和"不适合西藏政教制度,不能合作。

蒙古人作为满族的盟友,比较清楚地了解辛亥革命之变化。其时驻京蒙古王公仍然态度强硬地尊戴清室,反对与汉族革命党人共和。辛亥革命不久,外蒙古就宣布"独立" ,并在宣布独立之后马上向列强派去使 节。1913年1月11日,西藏和蒙古甚至签订《蒙藏条约》,互相承认独立主权地位。

被汉族革命党人列入五族之一的"回族",在那时似乎是指全部中国回教人(包括新疆维吾尔族)。当时中国西北西南的的回族因常与汉人发生民族仇杀事件,因此被迫采取"争教不争国"的消极政治态度。至于满族人,在辛亥革命"驱逐达虏"之时遭到报复性屠杀,人口急剧减少。当时失败的"鞑虏"只求活命,很多人改名换姓,自称汉人,因为他们满人早已被汉化了

由此可见,被认为倡导民族融和、民族平等的"五族共和",从来没有为汉族之外的边疆民族所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似乎也不认为有必要考虑其他民族的意愿。因此,这个美丽动人的提法,只是大汉族主义的包装,是一种吞并、同化边疆民族的策略。它只是给国民党和共产党殖民各边疆民族提供借口,从来没有真正实行过。


@ 立宪派之明智与革命党之颟顸


最早倡导"五族共和"的并非孙中山及其革命党人。孙中山本来并不认同"五族共和"的理念,甚至指"五族共和"是"无知妄作"、"欺人之语"。真正推动"五族共和"成为一种流行理念的,是清末民初以汉人为主体的政治界与思想界,最初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君主立宪派。

在满清帝国大厦将倾之际,康有为等立宪派为保全中国领土,防止分裂,主张实行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在当今中国民族冲突激烈之时重读历史,笔者深感百年前的立宪派见识之明智。

立宪派认为:"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可见他们对边疆局势有清醒的判断,并尊重各边疆民族原有的对满清的国家认同。如果当时的中国继承清朝的法统,再以君主立宪的政治手段建立一个现代国家,那么,这种做法就可能使各边疆民族甘心情愿地留在中国。 封建的清王朝在对待边疆民族的政策上不是没有可值得称道之处,那时朝 廷只对西藏等边疆民族实行名义上的统治,即实行宗主权。

然而智者可以认识现实、预见未来,却无能扭转局势。待孙中山等革命派废除君主、建立民国,为了大汉族的利益与扩大领土与势力的需要,他们立即废弃自己原来的"汉族单一建国"主张,将昔日论战对手立宪派的"五族共和"之口号拿来为己所用。但革命党人不明事理,他们不懂立宪派所称的"五族共和"是在君主立宪政体下才能实现的。

当然,在共和制度下,不同民族和谐共存也是有可能实现的,但这种真正的"五族共和"必须基于各方的自愿同意,以和平的方式缔结跳跃,建立类似"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当时中国建立联邦制的可能性在于,清王朝崩溃之后,各边疆民族都有增强军事安全保护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当然,在联邦产生之前,必须先有一部各方都能接受的宪法,使加入联邦的成员在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后,仍然能够保留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当时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选择了联邦制,并借助联邦制建立了稳定的共和政体。梁启超早在1901年向中国人介绍瑞士联邦制,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地方自治传统,如果能采用联邦制,中国许多难题都容易化解。但是,曾留学日本,并拥有美国国籍的孙中山并不考虑采取联邦制。由于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拥有悠久的"大一统"传统,这个传统禁锢了民国思想家和政治家设计新制度的魄力和想象力。

当孙中山以颟顸的态度宣布毫无根基的"五族共和"之时,各边疆民族的危机就开始了,它给至今仍然绵延不息的民族残杀、自焚悲剧和暴恐事件埋下了伏笔。


◎ 虚构"中华民族"作为吞并借口


前面提到民国思想家对设计新的合理的政治制度缺乏想象力,但他们却在如何维护中国大一统、吞并同化边疆民族方面却殚思竭虑,极尽微臣献言之道。

这些汉族思想家对大汉族主义的一个荒唐的贡献是:创造了一个"中华民族"的概念。如梁启超所说:"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为什么要人为地合成这样一个大民族?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就使中国变得强大无比,"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成功后,接过了汉族思想家们创造的"中华民族"之旗号。过去 "中华民族"一词曾专指汉族,到此时已经成为泛指中国各民族的一个概念。

然而,"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很不真实的,这个虚构的名称不符合民族学对"民族"的定义,因为汉族和各边疆民族并没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和共同心理素质"。孙中山本人早年就是一个民族主义原生论者,他说:"能结合成种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这位革命领袖就是用这种民族原生论来号召汉人"驱逐达虏"的。

时过境迁,孙中山从一个民族原生论者转变为一个民族建构论者,即不再认为民族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刻意建构的产物。是什么促成革命领袖这样惊人的转变?这是由于辛亥革命胜利,昔日反抗外族的被殖民者成了统治外族的"共主",为了巩固和扩大主权,他再次乞灵于民族主义-----一个由汉人建构出来、涵括各边疆民族的"中华民族"。

因此,"中华民族"只是统治者构想出来的一个政治概念,一种企图吞并他民族的政治手段。孙中山毫不隐讳他的目的是同化边疆民族,说:"把汉、满、蒙、回、藏五族同化成一个中华民族,即通过融合、同化五族,使之成为单一的中华民族。"

在宣称融合五族成单一的中华民族时,孙中山也不觉得需要征求其他四族的同意。因为他们认为汉族天生就优越于其它边疆民族,改造其他落后民族的使命必须由大汉族来承担。这种对弱势民族的歧视性的态度,就如英国思想家以赛亚·伯林所说:"民族主义导致集体的自我崇拜。"


◎ 中共以主权践踏弱势民族


尽管孙中山等早期国民党人雄心勃勃,强行向各边疆民族宣示主权,要以"五族共和"与"中华民族"等虚构的词汇同化各边疆民族,但行格势禁,中华民国在大陆执政期间,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无法有效地行使他们所宣称的对边疆民族的主权

在上个世纪上半叶,西藏、蒙古和新疆的少数民族不断对中央的统治提出挑战,边疆地区的独立运动此起彼伏。如前所述,西藏人在1913年声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外蒙古在辛亥革命后实行了独立,内蒙古的德王也曾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试图使内蒙古也独立。

可见,孙中山在中华民国成立时针对各边疆民族的单方面的主权宣示,在当时是空洞而毫无意义的。 但是,这个空洞的宣示却给共产党后来以大炮铁蹄攻占西藏,提供了所谓的 "法理"基础。

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中共曾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影响,大唱"民族自决"先进思想之高调,宣称"蒙古,西藏,新疆都可以从中国独立出去"。但在中共建国时,他们却自食其言,再也不提"民族自决"之理论,反过来继承被他们打垮的国民党的大一统纲领,仍然以"中华民族"的这个虚假招牌,吞并、殖民各边疆民族。

在中共强权殖民统治之下,国家暴力酿成了无数血腥的灾难。各边疆民族的厄运真正开始了。这些民族逐渐丧失自己的自主权与土地,其文化、宗教权利被剥夺。六十余年来,被欺凌被践踏的边疆地区从未安宁。

1950年10月,中共刚建国不久,解放军就进攻西藏,强迫西藏政府签订丧失主权的"十七条协议"。1959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被迫逃亡印度。自2008年西藏发生骚乱,至今已经有一百三十几位藏人自焚,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惨烈的抗议浪潮。

1949年,中共将军王震率领十万官兵进军新疆,杀人如麻,他甚至用大炮轰平维族村庄。因此长期以来,新疆发生过无数大小规模的暴力以及民族冲突事件。血腥的暴力袭击事件甚至扩大到新疆之外的汉人地区,例如北京和昆明。此后中共当局对维族人的镇压和控制加剧,导致大量维族人外逃。据最近的报道说,每月大约有5000维族人偷渡到东南亚。

在1968年到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种族大屠杀,蒙古族精英被摧残殆尽。而后内蒙古不断发生小型的抗争活动。2011年5月,因为蒙古牧民死亡事件,內蒙古发生抗議示威冲突。

面对如此惨痛的历史和现实,我们不能不追本溯源,在指控中共欺压弱势民族的罪恶之时,也应该追究中华民国政府的历史责任,他们当年为获得大一统的疆土而制定的"五族共和"政治纲领,虽是一纸空文却留下了无穷后患。

那么,未来会怎么样呢?在当今中国的这种专制体制下,我们看不到有任何解决民族问题的希望。只有当中国成为一个民主自由的现代国家,才有可能可以借助联邦制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正如现代共和主义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所认识到的,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有其价值。只有在中国实行高度自治的联邦制,才不会存在对于弱势民族的奴役和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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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香港《争鸣》杂志2015年二月号,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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