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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高新:公安部长为何又被恢复了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周永康时代的中共司法机关下黑到底上黑到顶》的结尾部分写道:辽宁方面居然可以仅凭很可能也是被屈打成招的袁宝琦的"口供"就认定袁宝璟是"雇凶杀人"主犯判处极刑并得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究其幕后原因,就是因为当时辽宁省政法委书记李峰有周永康做后台,所以才有了当时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是"奉旨办案"的说法。
日后的故事是,坊间对时任公安部长和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一心要置袁宝璟于死地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为自己和自己整个家族的"白手套",一笔生意就可以让他的儿子赚得二十多亿人民币的刘汉"报仇雪恨"。
具体经办袁氏兄弟"买凶杀人"案的检方人士之一也曾私下透露说,其实无论是袁宝璟还是他兄弟们的口供也好,其他方面的证言证词也好,都比较能够令人相信当年与刘汉结仇的袁宝璟并没有设计置刘汉于死地,而辽宁地方警官出身的汪兴花钱买杀手想"干脆做掉"刘汉是一心要向袁宝璟邀功请赏的自作主张。而日后这个汪兴又因以此要挟袁氏一家反遭灭口,也没有证据说明是袁宝璟本人指示的结果。但就是因为当时的周永康要为刘汉"出口气",直接发话"最应该惩处的就是袁宝璟",才导致了袁氏三兄弟被同时处死的悲惨结局。
另一种说法是袁宝璟的巨额捐赠是导致周永康要求当时的最高法院尽快核准其死刑的重要原因,因为周永康在国家石油系统的党羽们要与周永康私分这一大笔外国石油公司的股权。
按照当时坊间传闻,袁宝璟不但把瑞士巨额存款密码告诉了妻子卓玛,还委托卓玛和律师捐赠其拥有印尼公司40%股份(时价约合495亿人民币)。
"袁宝璟确实委托我将他在瑞士银行的巨额存款合法移交给卓玛教授,还将其在美国、中国香港等地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转让给了卓玛教授。"刘家众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袁宝璟通过香港华智国际公司以第一大股东身份持有一家印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
刘家众律师说,袁宝璟多次表示,捐赠完全不是为了"买命",而是的确想将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捐赠国家。为了顺利实现这次捐赠,袁宝璟还让他的妻子——夫妻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卓玛也签署了一份同意捐赠书。
当时的一篇相关报道中详细描述说,卓玛在会见完袁宝璟后,立即回到北京,在第一时间落实这份捐赠。就在10月15日,国家某部委一名办公厅主任会见了卓玛,在表示愿意代表国家接受捐赠后,反复问卓玛有什么要求,卓玛说,除了接受这份捐赠,没有任何别的要求。此前卓玛曾对媒体表示,袁宝璟是出于国家能源安全角度才有此"遗愿"的。
无论当时的袁宝璟是因何动机捐出如此巨额海外石油公司股份,如今的周永康不但大权旁落,他本人及他在石油系统的主要代理人们也都下狱的下狱,逃亡的逃亡,坊间对这笔巨额捐赠的"下落不明"终于可以公开质疑了。
至于当时还只是公安部长、政法委副书记的周永康为何能够压服最高法院制造出顾雏军和袁氏兄弟冤案,追根朔源还是中共政权的制度之恶。
笔者在去年春中共"两会"召开之后曾经为本专栏撰写过一篇《习近平不许公安再凌驾于高法、高检之上》。文中说:以中央政治局委员孟建柱为书记的新一届中央政法委组成名单日前被正式对外公布,外界舆论虽然对此也有所关注,但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与上届和上上届相比,本届的一大变化是不再设副书记了。
文中说:众所周知,毛泽东时代因为没有法只有"治",所以历任公安部长都是位高权重,从(以公安部长之权重获冕国务院副总理之尊贵的)罗瑞卿和谢富治再到华国锋,华国锋甚至一度以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身份继续兼任了一段时间的公安部长。
毛泽东时代结束后,整个邓小平时代都没有令公安部长的权力和地位再度恶性膨胀。从第四任公安部长赵苍璧、第五任刘复之、第六任阮崇武、第七任王芳、第八任陶驷驹到第九任贾春旺,其中只有兼任一段时间公安部长的王芳是国务委员----前提是当时的政法委被宣布撤销,王芳实际上是以国务委员身份在国务院内分管公安、司法和国安等部门。除了这位王芳,上述其他几任在位期间都是正部长级待遇。而接替贾春旺的周永康则大不一样,在内部被决定为公安部长继任人选的同时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次年三月又被安排为国务院国务委员,其权位等同于毛泽东时代的罗瑞卿和谢富治。
五年之后,周永康官升一级接替了罗干的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之后,继任公安部长孟建柱虽然在党内职务只是普通中央委员,但在政法委内部的职务仍然是凌驾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长之上的政法委副书记。
笔者当时还在《习近平不许公安再凌驾于高法、高检之上》一文中分析道:事后看来,周永康在担任公安部长期间因为已经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政法委副书记,所以他在那五年里的权力之大,特别是在对中央和地方公安系统的干部任命上的直接影响力,绝对是过去从赵苍壁到贾春旺等历任公安部长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而正因为周永康是有了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兼国务院国务委员和公安部长的五年经历之后再递升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书记,所以他在胡锦涛执政的后五年里已经可以凭借手中政治实力与总书记兼军委主席胡锦涛分庭抗礼了。是否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以周永康为首的中央政法委的权力和势力的空前膨胀,就没有当时的薄熙来错判形势、利令智昏。
笔者还在当时的这篇文章中狠夸了一番习近平,说是"中共十八大之后,我们外界看到了习近平登基之后约束政法委的对策之一就是让整个机构从正国级降至副国级,对策之二就是让公安部长的党内职务仅仅是普通中央委员,甚至连政法委的一把手都只给安排政治局委员,不给安排书记处书记职务。如今十二届全国人大开过之后,随着高法、高检和国务院所属其他政法类机构的一把手各就各位,我们又看到了习近平政权规范中央政法系统的措施之三,就是不再让公安部长在政法委内部凌驾于高检和高法之上。此举当然不是从淡化党管政法的角度出发,但相对于胡锦涛时代的公安部长以党的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身份凌驾于高法和高检之上的倒行逆施,也算得上是一种拨乱反正了。"
当时笔者撰写此文的依据是去年四月八日人民网旗下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刊登的一篇消息:"中央政法委新一届领导成员名单公布"。具体内容是:"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日前公布新一届中央政法委领导的组成名单。书记:孟建柱;委员: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周本顺、耿恵昌、吴爱英、李东生、杜金才、王建平、陈训秋;秘书长:周本顺;副秘书长:陈训秋、王其江、姜伟。
如果有读者和听众感兴趣的话,不妨到"古狗"上输入"新一届中央政法委组成名单"几个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的这则消息和笔者据此撰写的《习近平不许公安再凌驾于高法、高检之上》都还排列的第一页面上。
但是,如果再进入中国长安网核查的话,就会发现人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中央政法委组成人员"的内容悄然改动,本来在所有委员中排名第一的郭声琨被改成了副书记,其他未变。究竟是何动因令习近平政权在对中央政法委的组织架构作了短时期的改变之后却又"纠正"了回去,留待下篇文章做详细的分析。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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