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高新杀刘汉至少能够挽救两个“正国级”?


liuhan
图片: 四川省亿万富豪刘汉。 (法新社资料图片)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里讨论"刘汉死还是不死"这个令习近平、王岐山等中共决策人内心无比纠结的问题时,引述了一位中国大陆的活跃网友周蓬安的相关评论文章:《刘汉被判死刑,与"周滨他爸"有关?》,其中引证的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雇凶炸死情妇案从被一审判处死刑到最终被执行死刑,全部过程所花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二十七天的事实,也许如与今的刘汉案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即使最高决策层已经示意了要刘汉快死、早死,刘汉案的二审毕竟面对的是一个三十六人被同时判罪,而且所犯罪行种类居然多达十五种的复杂集团罪案,过于仓促地对外宣称"维持原判"会被天下人耻笑,更何况一审开庭时刘汉等人的律师即已经公开报怨过因为从起诉到开庭之间的时间间隔太短,以致律师即使通宵工作也难以完成全部案卷的阅读工作。
不过话说回来,周氏网友所结论的"因为考虑到刘汉将要在'周滨他爸'案,甚至在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诸多案件中担当证人,最高法在死刑核准阶段拖个一两年"的可能性也不大。假如当局已经下定决甘冒让党"毁容"的风险重典惩制周永康及其整个犯罪家族,未来由最高法院以刘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直接改判死缓或者要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其死缓就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通过提审予以改判"。
以曾经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的浙江民间集资人吴英案为例,当时的浙江高院二审对一审的死刑判决"维持原判"之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日之后最高院的"裁定书"被官方权威媒体全文发布,称:"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浙江方面对吴英案的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但是)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于是,在给浙江方面的一审中院,二审高院留足面子的前提下,当时的最高当局"吴英案一定要慎之又慎"的指示(暗示?)也被以"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形式贯彻执行了。
如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还有一条适用于刘汉集团案的具体规定,即:"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由此说来,假如当局已有或者是在刘汉已经被宣布一审判处死刑之后才萌生了让刘汉留下活口以备从严从重惩处周永康之需之"上意"的话,下一步的刘汉集团的二审过程以"维持原判"而告终的可能性还是会大于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上意"的秉承和贯彻落实都是要象吴英案一样由最高法院具体操作。届时将刘汉集团案中的部分死刑被告"裁定核准死刑",同时"裁定"刘汉本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因为他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是了。
当然,如上假设的最难操作之处在于假如当局只同意刘汉一人"戴罪立功"而不保刘维的话,刘汉很可能要与手足兄弟"共存亡",于是"交易"就进行不下去了。而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五个人中要把刘汉和刘维兄弟都改判死缓,这种假设的可能性与此兄弟二人被一审判死之后的党媒齐声高喊"杀得好"的表现太过矛盾。
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我们引述了中国大陆网友们的担心:由于刘汉与神秘商人周滨关系密切,与"电力系"交易甚多,无论是正在查处的"周滨他爸"案,还是涉及"石油帮"、"电力系"的相关案件查处,刘汉肯定还有存在的价值,今后或需要刘汉当庭作证。判刘汉死刑,正是为了避免"周滨他爸"一案过分深入,为"电老虎"解决后顾之忧。
"周滨他爸"是谁,整个中国大陆早已经是妇孺皆知,而这里说的"电老虎"自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总理"李鹏大人。如此说来,杀了刘汉岂不是可以为党挽救两个"正国级"?
也就是在刘汉集团案从一审开庭至今的这段时间里,外界对李鹏家族涉及巨额利益输送的关注程度已经远远压过了对周永康家族的兴趣。
就在"六四"二十五周年纪念的当天,一则发自美国华盛顿的主题为"公民力量启动'射鹏行动'力查李鹏家族贪腐案件"的消息比"六四"纪念活动的新闻更夺人眼球。消息中说:在广大民众和维权人士的强烈要求下,公民力量于本日正式启动"射鹏行动",发动海内外中国公民参与,全面系统地调查李鹏家族涉嫌的贪腐案件。
该活动的发起人认为:在中共官场横行几十年、最后位居第二的李鹏曾长期主管国家电力行业,在电力系统中安插自己的子女亲属和大量亲信,垄断了许多关键岗位和部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盘根错节的权钱交易的利益集团,使中国电力系统沦为贪腐的重灾区。这些电老虎压榨民企,坑害百姓,做尽坏事,可以说,几乎每一个公民都是电力贪腐的直接受害者。对电老虎,不打不足以平民愤,不抓不足以保民生。
该行动发起人还表示:最近,随着反腐运动的展开,小电老虎纷纷落马,但是我们认为假若大电老虎和老电老虎不被触及,电力系统贪腐的盖子就揭不开,百姓将会继续受害。因此,我们发起这一公民行动,以期发动各界公民,通过民间举报提供的贪腐案件的证据、事实或线索,以及国内、国际专业人员的取证、调查和分析,彻底查清李鹏家族涉嫌的桩桩贪腐案件。
此行动发起之前,海外中文媒体已经关注到中共一级党媒人民网都已经斗胆在强国论坛网上发言,强烈质疑"三峡集团问题多多,幕后不排除有'老虎',甚至有'大老虎'、'老老虎'的存在。"至于中纪委巡视组对外公开透露的三峡工程"领导及相关亲属染指工程招标、输送利益,甚至个别退休的老领导,也继续插手其中"这段内容,更被认为是中共高层已经把对整个中国大陆的水电力系统的腐败窝案的查处目标。甚至有媒体分析文章认为一九四五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李鹏如今潜心向佛的原因之一就是面临党内反贪惶惶不可终日,只能求神保佑他的子孙后代都能有惊无险。
不过,只从常理角度判断,习近平和王岐山即使终于下决心抛出周永康,也轻易不会拿李鹏开刀。而海外"公民力量"组织发起的"射鹏"行动也只会令李鹏及其利益集团的同伙们以此为借口,警告习近平和王岐山绝不能做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