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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台湾文化界給龍應台部長的一封信

【张铁志脸书:這次反服貿運動最大的意義之一,是打開了一個新的辯論,關於台灣民主和兩岸政策的辯論。是的,接下來就是我們的事了,是大家的事,我們應該在各個領域去思考服貿或者和中國的相關政策,以下文化界的朋友發起了一封信要和龍應台對話。】

 文化為社會之根本,有如土壤與空氣。而文化界,則泛指文化生產的各個部門,深度依賴手工、眼睛、思考、批判與對多樣化世界的理想,多數從業者在高投入與不那麼相稱的報酬中,通過創作、評論、教學、編輯、出版、印刷、發行、傳播等等,為整個社會提供精神糧食,維繫與刺激知識的推陳出新,心靈的蓬勃運作。是的,正因為文化界為「精神」服務,歷來為政治控制的必爭之地,當然也正是所有珍惜臺灣多年來血汗奮鬥得來的多元與自由的人們,無論如何都要保護的領域。在國際經貿談判場上,有所謂「文化例外」(L'exception culturelle)之說,認為文化屬於特殊範疇,不能與一般商品一概而論,以確保文化的多樣性。

 再者,文化界的工作與生產,環環相扣。印刷、發行、通路能影響創作、編輯、出版,特定的經濟力量或者國家力量,能通過控制印刷、發行、通路,而操控編輯、出版、創作的形式與內容,這在兩岸的現當代歷史均有多例可循,殷鑑不遠。出版審查、開天窗一類的情事,所在多有,更嚴重的是造成所有文化界從業人員在國家審查之前先行自我審查,人人內心有個小警總。自由很難爭取,可是卻可以很容易地因為金錢而賣出、因為政治強力而喪失。這是曾經發生以及正在發生的現實,絕非想像的恐懼。當然,許多不容易與思想領域有涉的圖書、許多擁有高象徵資本的文化人,還是可以兩岸暢行無阻;但是,爭取自由,本來就是為了那可能存在的異見謀求不被打壓、不受威脅的空間,就算只是一粒沙。

 因此,當前的兩岸服貿條例中,關於文化界相關範疇,雖然只開放印刷、通路,而未及於出版,並不表示就能夠切割開來。對岸印刷業只允許國營,出版圖書必須取得書號,書號屬於國營出版社,雖然有若干小型出版體存在,仍需要購買書號。若對岸以國家資本前進臺灣,我們的中小型印刷業者何能生存?通路如何保持政治中立?臺灣雖無書號制度,卻有可能受到反向操控,寫作者也許可以繼續自由地寫,但是恐怕不是什麼都能自由出版、販售與流通──誰願意像蘇珊.宋妲(Susan Sontag)筆下不世出的傑出俄羅斯作家茨普金(Leonid Tsypkin)那樣,在黨國監控下只能創作「寫給抽屜的小說」,生前根本不曾看到自己的著作發表?國家資本的威脅與必然的監控細緻化、內化,這已經不是「有沒有競爭力」、「敢不敢競爭」的問題。

 我們的文化部長龍應台也承認,兩岸服貿條例中放入印刷業,自己根本是最後一刻才被告知。連主管國家文化範疇的一級部會長官都受到如此對待!我們無法想像,過去曾以「野火」啟蒙過整個世代的龍部長,能夠接受這種現況。可是,文化部的存在,難道不是在替文化界服務、盡到保護與爭取的責任嗎?文化部難道不該具有前瞻性與洞見,站在文化界的立場思考,而非站在掌權者的立場思考?即使龍部長說,當作家和擔任政府官員,本來就是不一樣的事情,可是,那並不表示理想因此可以更動、信念因此可以妥協。難道不是這樣嗎?還是,部長的內心只經沒有火種,只剩下了如何遵從主子的意志,並視之為義務?

 我們熱切期待龍部長以知識分子的高度、以文化界同路人的角色,為我們爭取權利、解答疑惑、消除恐懼。正如部長所言:「這不是經濟議題,事情比經濟還要深層。」文化界本來經營的、在意的,就是這個「深層」。無論是挺服貿、反服貿、不反服貿的立場,我們都期望文化部和龍應台部長:

 (一)更能發揮文化部的功能與維持尊嚴,在任何與文化界相關的兩岸法條制定時,都能先和文化界充分溝通,並真正盡到法條制定過程的監督職責。

 (二)能夠認知到出版、印刷、販售通路等,乃是環環相扣,牽一髮動全身,並不是不歸文化部管的就與文化無關。龍部長身兼作家、公共知識分子,素來與文化出版界熟悉,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攸關,所謂「出版沒有開放」、文化部就不需有任何作為,只是卸責之詞。

 (三)擱置甚久的「圖書統一售價」法案,是獨立書店、小型出版社能夠存活的屏障,同時也能避免低價傾銷造成圖書市場崩壞。立法進度如何?文化部不能再迴避!請龍部長給出時間表。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4072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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