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晴朗:追究楼房倒塌背后的责任链(附叶檀:谁为低劣建筑买单?)

奉化市一个半单元楼房粉碎性垮塌
4月4日上午8时45分,浙江宁波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29幢居民住宅楼西侧的一个半单元楼房粉碎性垮塌了(见图),6伤,1亡。原本拥有70年产权的住房,才竣工交房20年就塌了。问题严重的是,五年来,宁波已有三起房屋倒塌案件。住建部负责人曾公开说:“中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目前,小区居民拒绝政府给予的临时补偿,阻止政府拆房,他们希望明确更为具体的重建方案和安置措施。塌楼事件在国人内心引起震荡,他们担心悬在头上25-30年的利剑随时落下。

在过去二十年里,各级政府伙同开发商玩儿得最欢的就是这个赚钱游戏:首先,政府把土地批给开发商,获得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的开发商则是贪大求快、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其次,20年前的开发商多是国有企业,政府是其最大的股东,政商勾结,利益均沾地进行城市改造的生意。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升值、GDP飙升变成官员政绩;第三,经过多次改制、资产分拆、重组的国企开发商,早就面目全非,管理层利益已被取走。第四,当时没有详细的住宅质量标准,更没有第三方监理机构,某些地区的房屋质量根本无法保障。

这是面上的情况。具体到一座塌楼,至少有五种利害相关人,分别是:房地产开放公司、施工单位、危房检测公司、各级政府、业主。

以29幢这座坍塌楼为例。有人在那儿住了19年,反映了19年房子问题,可是就这,居然在2005年获得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甬江杯”。这是什么评选程序?背后有什么猫腻?再有,今年1月17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对29幢做出一份检测报告,结果是“安全性等级C级”。它标志著应对措施是“只需加固,不用搬离”。

暂且不论此一鉴定对倒楼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负有重要责任,甚至涉嫌犯罪,即使做出这个鉴定,也并未切实进行加固修缮,甚至还有检测人员说房子再住几年没问题。

直到4日早上,有人还在向当地电视台打电话反映房子问题。按说在房屋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建设工程质量原因造成房屋险情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有关单位承担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必须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然而业主对危楼的反映和投告,无人理睬和负责,是问题的要害。对于开发商,盖房子的目的不是供人安住,是为了赚钱。钱赚到了,管它楼起楼塌。

即使有人理会,又怎么理会呢?据说,有关方面曾估计此楼加固费用约500万元,谁来出这笔钱?而钱无出处,致使加固被耽误下来。再看塌楼之后。是原址重建,还是另外提供住房?所积累的家当怎么办?这一次,居民被告之:“拆除中造成的房屋内任何遗留财物毁损、遗失,住户不得要求赔偿。”留在家里的家具家电会由消防部门尽可能取出来,但政府不提供财物补偿。对此,他们坚决不能接受。另外,有专司业主权利的律师开始讨论楼的重建程序问题。比如,该楼地基土地使用权在谁名下?是如何登记的?谁有权去报批整个手续?如何选聘建筑商?谁来决定安置和重建方案?

原本是主人的业主却变成了租客;开发商好像管家,政府才是“主人”。在公权力当道,权钱交易之下,必然挤占和侵害民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奉化居民楼塌事件,使很多人开始关注自家房子的安全问题,也让各类相关人士思考如何追究豆腐渣工程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评论 http://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附录】
叶檀谁为低劣建筑买单?


奉化倒塌的建筑只有20年历史。
奉化事件并不孤立,此前石家庄、上海等城市均出现楼倒倒事件,一场汶川地震更让中国建筑的脆弱性暴露无遗。这像是中国GDP的缩影,大规模的建造、拆除、再建造、再拆除,因为贫困和不安全,GDP反而增加了。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20103月底召开的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曾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但住房使用寿命只能持续2530年。每年产生数以亿计的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据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平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600吨;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12000吨建筑垃圾,而中国每年拆毁的老建筑占建筑总量的40%”,这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环境威胁。
浪费成就GDP,却摧毁了财富。
根据税务规则,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这真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估计,其实很多建筑不必等到20年折旧期满就轰然倒塌。
按照近些年的数据保守估计,一年建造20亿平米的新建筑,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已进入可怕的20年大限期,这些建筑价值将归零,不必计算残值,而因为要付出大代价检验、维修、拆除,价值甚至为负。所有这些成本都是隐性的,而产值与GDP是显性的。以20年的速度每年折旧,每年消失20年前5%左右的财富,总有一天,随着投资数量的下降,房地产领域消失的财富会超过增加的财富。
20年来,中国房地产投资以几何级数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的数据,从1981年投资149.23亿元上升到1991年的640.83亿元,上升了329%。到2013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8.6万亿元。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尚未开启房地产市场化进程,如果从1998年以后房地产经历20年进入高危期,意味着在2018年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房产成为令人提心吊胆的高危建筑。
从理论上说,公众有充分理由对住房设计使用年限保持乐观。根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如果遭遇重大灾害,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在50年内,按照法律,我们对住房安全应该放心。
法律说了不算,利益说了算。
笔者曾担心城市规划不足,导致城市建筑整体粗鄙化,出现工业时代的贫民窟现象,这种基于文化认同的担心过于奢侈,我们首先要关注基本安全保障。
建筑质量下行还摧毁了购房者的财富。公众购买商品房购买的是70年产权,但设计使用年限只有50年,中间多付20年差价,更别提实际使用寿命只能持续25年到30年,他们充当了购买低劣住宅的冤大头,支撑起源源不断的基建资金。
不可控风险是投机者的乐园。这与股票市场一样,当风险不可预测、不可控制,投机就是理性选择。70年有限产权,不知何时倒塌的房屋,追责时已经注销的建筑公司与开发企业,一系列不可控的风险决定了,短炒是理性选择。但短炒受到政策抑制,政府希望长期投资者入场,降低不确定风险,建立私有产权、提升建筑基本质量,建立追责与严惩机制,是价值投资的必要前提。
发生系列房屋质量悲剧之后,住建部于20097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对在建住宅工程质量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等各类在建住宅工程。检查内容则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工单位、执业人员和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全国30多个省的90多个城市中的180多个建筑工程接受了检查,结果显示96.1%的建筑工程合格。地方检查地方质量,其公信力让人生疑,惟一的办法是独立的中介机构异地抽查,住建部公示检查的具体信息,严惩造假,公示于众。
更不必说,30年建筑物在拆除过程中产生无数建筑垃圾,消耗无数能源,导致环境更加恶化。存量真实财富在减少——青山绿水,通畅的河道,古老优美的建筑;流量的GDP在增加——拆毁一座建筑,多建一座水泥厂,多卖一些建筑垃圾,所有这些都构成产出法计算的GDP
根据官方的数据,2013年投资对GDP的贡献率为54.4%,通常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5%左右,也就是说,房地产固定资产贡献率为13.6%左右,被拆除的建筑、大片大片的低质建筑功莫大焉。
我们是希望楼歪歪楼倒倒增加更多的GDP?还是带来真实财富增加,让民众生活得更加安全、体面?
有两大件国人最舍得花钱,一是子女教育二是购房装房。笔者所住的楼房已近20年,每每听到隔壁传来令人牙酸的钻机声,排山倒海般地在耳边响起,疯狂且不顾一切的装修热情,和低劣的建筑质量叠加,是否意味着再过几十年,高楼、轨交会向后一代人进行疯狂报复?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