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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

王丹:街头运动就是民主制度

图片:2014年3月18日,台湾立法院被抗议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定的公民团体及学生占领。(法新社)
这几天围绕台湾的太阳花学运有很多的讨论,最为耳熟能详的言论,就是说什么"既然已经有了民主制度,为何不依循制度管道,而一定要上街冲撞呢"?这又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言论。

且不说针对台湾现在的政治状况,"已经有了民主制度"本身,其实就是值得商榷的问题;退一步讲,上述说法,把街头运动排除在民主制度之外,这就是对于现代民主制度的无知。

不错,民主制度的基本架构――选举,三权分立,言论自由等等――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意志的表达,但是从以往的民主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现有的这些架构本身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和漏洞。以选举为例,代议制的主要目标,就是让人民的意志可以通过民意代表充分表达出来,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民意代表确实可以完整代表民意。但是,由于选制本身,历史因素等等原因,选举,其实并不能充分保证民意的完整表达。

今天的台湾就是一个例子:以政治上的倾向而言,台湾的两个主要政党――国民党和民进党――的支持者的比例大致为5.5:4.5之间,也就是说,就支持者的层面来看,国民党对於民进党并未占据绝对多数;但是在立法院,经由选举产生的立法院(2012年为准)里,在113席代表中,泛绿阵营只占了43席,双方差距明显与实际实力有很大落差。换言之,立法院中的民意呈现比例与现实有一定差距。原因何在非本文讨论目的,但是这样的政治现实导致的结论很明显:第一,仅仅选举制本身产生的结果并不能确保代议制的充分代表性;第二,如果将近一半的民意在立法机构里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代表,而这少数并非得到足够的保护和尊重,导致部分民意被多数否决的时候,这些民意自然就会寻找其他的出口表达出来,街头就是一个选择。今天台湾的太阳花学运,多少就有这样的宪政体制上的问题作为历史和政治脉络。

民主,是一个使得民主制度逐渐完善和丰富的过程。以前,只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后来,人们认为国家机器会相互包庇,不是那么可信,於是才有了第四权――言论自由――的平衡。成熟的民主制度对言论自由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就是为了赋予它限制权力的功能。但是我们现在也看到,媒体自身也很容易出现问题,所谓"无冕之王"也需要监督和制约。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建立更多的民意表达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街头抗争就是选项之一。

日本当代思想家柄谷行人就曾经在《柄谷行人谈政治》一书中指出:"所谓代议制,就是选举出代表者的寡头政治,这绝对称不上是民众参与的民主。我认为民主没办法透过议会实现;民主只能透过议会之外的政治活动,比如示威等形态的活动来实现。"在这里,柄谷行人并未否定议会的作用,他只是强调,议会以外的方式可以弥补部分议会代议制的不足。而这样的方式,就包含街头的示威,游行等运动。

行政,立法,司法,媒体,街头,这样的五权分立,建立起来的是更加完善的民主制度。五权中,没有一权应当凌驾於另一权之上。人民冲撞立法院,当然要受到司法的制衡,相关行为当然要经受司法检验;但是,如果司法,立法,行政和媒体沆瀣一气的时候,人民也有充分的宪政权力走上街头,保护民主。

因此,我的结论很清楚,街头运动(或者说社会运动)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的一环,就是民主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不应当把它和民主制度对立起来。那些走上街头的示威者,他们依循的,就是民主制度的既有管道。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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