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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李直:新疆 社會治理失敗的另一面

昆明事件后武装军警在街头巡逻


昆明火車站群戮案是中國最新的新聞熱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打擊網路「大V」行動中沒有傷到毫毛的幾個微博大咖,卻把許多線民的聲討引致西媒是否以「恐怖主義」定義事件的用詞上面,並由此在官媒的助力下,成功地把中國公眾對一起凶殺案件的憤怒引致對西媒乃至對西方國家的憤怒上來。

在法治國家中,暴力行為是否具有恐怖主義的性質,其結論常常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後果。而在一個並不以法律為治國圭臬的地方,爭論是否為一起凶殺案加上恐怖主義的形容詞,對於暴力行為的受害對象、甚至即使對暴力行為的施加者來說,其意義都不大。

昆明案定性恐襲 西媒矛盾

當然,在中國,官方以及許多「愛國民眾」,實際上是把西方國家和西方媒體將昆明群戮案定性為恐怖主義,視為對中共在新疆治理方式的肯定性背書。有了這種背書,西方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責,尤其是對中共治藏和治疆政策的指責,就全成了邏輯矛盾、標準不一的沒事找事。

其實,把因國內社會治理失敗而導致的威脅公共安全的社會暴力定性為恐怖主義,實為治理者之不智。而把所有在國內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社會治理失敗而導致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社會暴力行為,都歸類為以分裂為目的的恐怖主義,就更要在社會治理者的腦袋瓜上加一個2字,用以表示失敗的平方。

導向民族分裂 避治理責任

在中國,把一起暴力行為是否歸結為恐怖主義,不會給暴力實施者帶來不同的法律後果,但卻可以為社會治理者帶來不同的治理成績單。這份治理成績單,可以遮蓋住治理者的治理實況,由此把社會治理而導致的公共安全問題,替換成民族分裂而導致的恐怖主義。既為恐怖主義,昆明火車站群戮案件就自然不能等同於燒死47人的福建公共汽車爆炸縱火案,也就自然不用反思或追究社會治理者的治理責任。

按說,中國在最近30年令世界瞠目的經濟增長,無論在何種意義上講,都應該在相當程度上增加國家的向心力。儘管一個國家的凝聚力不單是以物質為基礎,但國力的增強確可為更加靈活的政策實施拓展更寬鬆的轉圜空間。反觀中共對西藏和新疆的治理,其空間卻越來越逼仄,其方式亦越來越呆板,其手段尤越來越嚴苛,由此產生的反抗,以暴力形式宣洩出來,就如同在中國內陸地區發生的眾多以孩童為目標的暴力行為一樣,不是有無的問題,而是暴烈程度和發生頻度的問題。

王樂泉腐化 治疆成「山東人的」

新疆的能源已經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在市場架構下,新疆本應得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充裕的發展資金,新疆的各族公眾也應該得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充分的發展機會。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一些地區的公眾生活甚至每況愈下。在新疆,中共新疆自治區前黨委書記王樂泉的治理無能和貪腐醜聞早就不是新聞,新疆的資源產業大都由來自山東的人所擁有,以致有道「新疆成了山東人的新疆」。山東者,王樂泉老家及發跡之地也。

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看,經濟增長成果不能普惠至國民的重要原因,就是官員以近水樓台之利,行聚攏扣留經濟增長成果之為。從最近幾年中國社會的情勢看,構成社會治理失敗之重要原因的官員貪腐,除了會產生少數族群離心於國家意識的結局外,不也同樣產生了公眾離心於政府的結果嗎?

因此,那些糾結於恐怖主義辭彙的非官方人士,真是像極了被人販子倒賣了的標的物,正一臉莊嚴地和人販子較真價格是否「公道」。


(作者是大陸政治觀察人士)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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