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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慕容雪村:临时工领导中国

图为慕容雪村

北京——2013年7月,河北唐山两名女交警当街互殴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唐山公安局为推卸责任,说这两名女交警是临时“交通协管员。”这事并不稀奇:中国的丑闻常常会归咎于临时工。
7月份的另一事件更加令人不安,在湖南省临武县一条繁忙的街道上,一名无照经营的瓜农被城管活活打死。事件照片很快传到网上,随后当地政府宣称打人的是“协管员”。协管员也就是临时工。
最近几年,找临时工顶雷已经成为司空见惯之事,以至于中国政府自己的报纸都开始谴责这种行为。
党报《中国日报》2010年12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都是临时工的错?(Blaming Temporary Workers?)”,文章称,“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门,不应该把临时工作为借口,在强拆等丑闻中逃避责任,而且政府应该加速完善问责制度,停止滥用权力。”
临时工现象引出许多问题:这些临时工是谁聘用的?听谁的命令?受谁的管理?执行公务之前是否经过了严格的培训?
就像世界上许多其他地区一样,中国企业和政府也会聘用临时工来降低成本或减少程序:他们的工资和福利都少于正式工。但是,无论这些“负责人”是真的临时工,还是根据需要,临时地变成了临时工,其背后的逻辑都很简单:因为临时工不是正式雇员,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不能算是正式的官方行为,也就不需要正式地为之负责。
极权政府都没有认错和道歉的能力,如果确实犯了错误,那就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坚决否认,要么就用谎言蒙混过关。比如,1959-62年的大饥荒就被说成是“三年自然灾害”。但在资讯空前发达的今天,政府雇员的一言一行都会被记录上网,诡辩和否认越发艰难,政府必须找到替罪羊。
 如此密集的临时工现象,足以说明这个政府在推脱责任方面的智慧和勇气。与此同时,它还引出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临时执政
虽然“基本国策”、“治国方略”和“五年计划”等词频频见诸报端,但实际上,中国政府最缺乏的就是长期战略或规划。许多政策、规定和法律都带有短视的实用主义色彩,甚至是某些官员一时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
“临时执政”最显著的是在法律层面,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毛时代之后,为了跟文明世界接轨,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相继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它们往往都带有明显的“临时性”色彩。
2007年,四川一名男子被火车撞死。据新华社报道,铁道部向其家属赔偿了700元人民币,这数额依照的是1979年颁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到那时已经“暂行”了28年。
曾引起巨大争议的的劳教制度是临时执政的最好的例子,该制度允许政府不经过法庭审判就可以剥人的自由。其起源是1957年一个用于惩罚轻微犯罪的草率决定,仅从文本上看,它都不具备任何法律的基本特征,但这个决定被当成正式法律执行了56年,直到去年才被废除。
大约三年前,一家中国出版社未经许可使用了我的一篇文章,大约2700字,随后通过邮局给我汇来30元稿酬。数额依据的是1990年颁布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在这项规定颁布20多年之后,这笔钱还不够我在北京坐一次出租车。
不仅工作人员和法律是临时的,执行法律的政府部门也常常是临时的。在中国,临时性的“小组”和“办公室”比比皆是,这些小组的成立并无法律依据,更缺乏明确的权责规定。一些“奇葩”政府机构引发了大量嘲讽,比如河南省的“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和孔子家乡山东省的“马上就办办公室”,它们似乎是为了提高政府效率设置的。“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公室”貌似是为了监督馒头质量而设立的,在引发公众不满之后,这个荒唐的办公室已在2001年被关闭。
这个临时政府的执政效果如何?一些人也许会以这30年的经济增长来证明其伟大。但成功不光取决于经济指标,我更关心空气、水、食物和整个国家的未来。
在过去30年间,我看到曾经晴朗的天空被雾霾笼罩,曾经纯洁的土地被腐败染黑, 权力变成致富的法宝,同时也是伤人的利器。灾难从不间断,无数人死于其中。
这一切都是因为“临时执政”,而其后果必将影响深远。然而,这一切却无人负责,因为这是一个临时工领导的国家。

慕容雪村为《纽约时报》的评论版特约作者,出版有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原谅我红尘颠倒》及非虚构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等。本文英译稿由 Jane Weizhen Pan  Martin Merz 提供,中文稿经慕容雪村本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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