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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5日星期六

倪玉兰:我不会害怕(附《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维权人士倪玉兰刑满获释。在当局的暴力之下成为终身残疾的她表示还要继续抗争下去。
倪玉兰
(德国之声中文网)维权律师倪玉兰周六表示,自己已经被刑满释放。她在监禁中的命运此前一直受到国际关注。据称,她在先后几次遭监禁过程中受到种种酷刑和虐待,已经成为终身残废。她出狱后呼吁对负有相关责任的警察予以司法审查,并要求为自己的案子平反。
"害怕是没有用的"
倪玉兰此前因帮助遭遇强迫拆迁的民众维护权利而知名。2012年4月,她被判处两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寻衅滋事"。人权人士认为,当局对她的这一判决是为了使其噤声。2012年7月,法院经二审将刑期修改为两年半。
2002年4月,倪玉兰因拍摄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强拆现场,而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殴打,导致身体受伤。同年11月,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吊销其律师资格。据称,倪玉兰在狱中伤势没有得到救治,从而落下终身残废,双腿无法行走。
epa03446141 View of the outer walls of the Beijing No.1 Detention Center in Beijing, China, 25 October 2012. The detention center, which has a maximum capacity of 1,000 inmates, was shown to members of the press during a rare visit ahead of the 18th party congress. EPA/DIEGO AZUBEL  监狱生活使倪玉兰的身体状况跌到谷底
2008年,倪玉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住所遭到强拆,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起诉倪玉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2010年倪玉兰出狱后,当局强迫她和丈夫董继勤住在一家旅馆里。倪玉兰将这种旅馆称作"黑监狱",是政府非法拘禁访民和政府批评人士的场所。
倪玉兰表示,她现在计划对北京市西城区派出所提出起诉,控告他们将她和丈夫强行控制在旅馆居住并且切断水电供应。她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害怕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们早就丧失了自己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抗争的话,他们就会等着看我们自生自灭。"
"我希望他们归还我的资产。他们拆了我的房子而没有支付任何赔偿,让我们变得无家可归。"54岁的倪玉兰表示,目前她的身体状况很差。她的颈部左侧严重肿大,家人怀疑可能是淋巴肿瘤。
命运遭遇受到国际社会关注
一直受到美国和欧盟关注的倪玉兰表示:"在被判刑之后,他们不允许我治病,所以我的身体每况愈下。"
路透社未能联系到北京警方就此事件接受采访。
In this photo taken on June 30, 2010, Ni Yulan on a wheelchair is helped by her husband Dong Jiqin outside a temporary lodging in a hotel in Beijing. Ni, a former lawyer and veteran activist left disabled by past police mistreatment, went on trial Thursday, Dec. 29, 2011, the third dissident in a week to be prosecuted as China presses a sweeping crackdown to deter popular uprisings like the ones that shook the Arab world. (AP Photo/Andy Wong)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
倪玉兰说,由于国际社会对她的关注,以及欧盟外交官时常到狱中探望,所以她这次在服刑期间没有遭到更多身体上的虐待。
根据倪玉兰的讲述,2011年她被拘留的时候,那里的公安人员对她说:"如果你死了那才好,这样你所有的财产都会收归国有。"
她的丈夫董继续在2012年4月也同样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徒刑。女儿董璇表示,有大约10名倪玉兰的声援者手持红色横幅在监狱门口等待迎接,结果被警方带走。
倪玉兰是在2011年年初被逮捕的一大批维权人士之一,当时当局担心阿拉伯世界的"茉莉花革命"浪潮会波及中国,因此对异议人士进行大规模的打压。
来源:路透社 编译:雨涵
责编:叶宣
——德国之声

【附录】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倪玉兰律师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作者与倪玉兰合影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于是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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