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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吉普撞向北京天安门起火 至少5人死亡数十人受伤(附 沈睿:姚锦云和我――一九八二年在天安门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事件背后的故事)

2013年10月28日,天安门前发生吉普车撞向人群后起火焚烧,导致5死38伤的事件后,北京警方封锁干道长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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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现场图片(目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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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事发现场(目击者提供)
北京天安门周一发生车辆撞人及起火事件,一辆吉普车撞伤多名游客及民警后撞向金水桥护栏并燃起大火,车内三人死亡,另有38人受伤,伤者中有5名外籍人士,其中1人不治身亡。警方称事件还在调查中,民众对于事发原因有多种猜测。微博上大量相关的帖子和照片均被当局删除,有境外媒体记者在现场采访遭警方扣押。

周一中午,北京天安门发生车辆撞向金水桥护栏起火致车内三人死亡的事件。据新华网周一下午1点半发布的消息称:12时05分许,一辆吉普车由南池子南口闯入长安街便道,由东向西行驶撞向金水桥护栏后起火,行驶过程中造成多名游客及执勤民警受伤。吉普车司机及车内人员共3人已确认死亡。现场一度封锁,并疏散了附近的游客。

从目击者发布到网上的照片显示,天安门前,一辆燃着大火的吉普车冒着滚滚浓烟。多辆武警车辆迅速抵达事故现场。路透社引述一名在场的外国游客表示,车辆起火后,她听到了爆炸声。

北京警方称事故发生后,受伤的群众已被送往医院治疗,火被迅速扑灭。另据北京急救中心介绍,共调派6辆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两人受伤严重,一名女性头部大量出血。至傍晚再有消息传出伤者中有5名外籍人士,1人已死亡。

据悉,伤者被送往附近的协和医院医治。网民“一根羊毛”周一下午连续在腾迅微博上发布消息说,警方在医院拉起警戒线,非家属不得入内,抢救室陆续有警察出入,十分钟后,医院安排家属探视,一次只允许两人进入。

记者周一致电协和医院了解情况,对方要记者致电宣传处,但宣传处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记者:“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早上在天安门受伤的人是不是送到(你们医院医治)?”

对方:“你打6804宣传处好么?”

而有关消息也迅速引发民众议论,对于事故原因,各有猜测。有人认为这是由于雾霾天气导致司机看不清路而引发的,也有人怀疑这是为表达个人诉求而采取的极端手段,且选择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是为了吸引关注度。网民“我不是范神”发问说:车速能有多快,才能导致起火爆炸?网民“李凯”调侃道:冀中星同伙干的?网民“牛哥”质疑道:交通事故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武警?网民“老聂谈战略”则说:今天中午天安门城楼前发生一起“自杀式”交通事故,一吉普车穿过人行道直接撞向华表,车起火,人全死。可否认为这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意外交通事故”?

但至周一下午,各大微博上的大量评论、照片已被删除。新浪微博则把“天安门起火”设置为敏感词,无法搜索。另有消息称法新社两名记者及数名香港记者在现场采访时遭到警方扣押。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周一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与恐怖袭击无关。而当局大肆删除相关评论及照片,并扣押记者的举动令事件变得愈加扑朔迷离。

“今天当看到这个车辆在那里燃烧的时候我就很诧异,因为那块区域是别的车辆上不去的,只有城管和公安还有特警的车能够上去。你要说恐怖袭击的话,如果是汽车炸弹的话,不需要三个人,而且这个车好像并没有怎么爆炸,就是起火。微博上的确有人在发布现场图片,他们现在删除我就觉得越来越扑朔迷离了,那里面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的话,你不需要删除,除非官方要掩盖什么。然后对记者采取的扣押措施,这个不同寻常。”

而目前身在北京的辽宁赵先生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也认为这并非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

“那地方路(车速)不会太快,拐过来那地方我挺熟悉的,拐过来的车不可能那么快,撞上(护栏)只能把车撞坏或者撞瘪了,也不是起火,能着那么大火,我认为不太可能。这可能是已经准备是赴死了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

【附录】

姚锦云和我——一九八二年在天安门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事件背后的故事



作者:沈睿
2007年6月


(仅以此文献给所有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天安门前死去的人,愿他们的灵魂安息)

  驾车撞人致无辜群众重伤死亡,罪犯姚锦云伏法

  ——新华社 (1982.02.19)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九日电: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

  姚锦云是在一月十日擅自驾车在天安门前撞人犯罪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由北京市公安局于一月十五日将其逮捕,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于一月十七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月三十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被告人姚锦云聘请律师万敏为其出庭辩护。审理查明,姚锦云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法庭认为,被告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的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五人死亡,十九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依照《刑法》第一O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宣告后,姚锦云表示认罪服法。姚锦云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二月十日报送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今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布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二月十七日核准被告人姚锦云死刑的裁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于当日将罪犯姚锦云执行了死刑。


        ※        ※        ※

  (一)

  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姚锦云但我却从没真正动过笔。

  是的,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像短篇小说似的东西,记录我和姚锦云在一九八一年夏天,在北戴河海边度过的七天。那篇写于一九八二年三月的文字,是在姚锦云刚死后,我在极度悲伤绝望的心情中写的,写得更像哀伤的诗歌,而不是小说。后来不久,一个那时在北京《当代》文学编辑部作助理编辑的人,与我当时的男朋友正往来,因为他们都是湖北人。我的男朋友便把我写的东西给他看。结果,我写的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因为极度害羞,不好意思问他怎么想我的小说。他从我的男朋友手里拿走了稿件,也许是吃吃喝喝时忘掉了,再也没有把稿件还给我。我,愚笨、害羞的我,也没有底稿。那些稿件,连同我的其他五六篇小说,都丢了。那还是在复印机出现在我们生活之前的时代。如今想起来,好像是史前时代。我的稿子都是写在薄薄的稿纸上,歪歪扭扭的字是因为我写字写得太快。我如今都不知怎样写字了,只会打字了。多年来我也没有再见过那个编辑。奇怪的是,前几天我竟从网上看到那个编辑的名字。他如今也在写小说。我在电脑屏幕上看那个名字,看了好几遍,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多么大的奇迹啊。我以为早就过去的人,那我觉得好像是远古时代的人,如今还活着,还活跃着。他拿走了我的小说,那些写在方格子的稿纸上的短篇小说,丢弃在他也没有意识到的某个垃圾箱里。而那里盛的是一个直到今天,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不敢打开的激情的暗箱。

  多年来我经常想到姚锦云。她死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常梦见她。至到有一天在梦中她对我说,我再也不回来了,她就再也没来到我的梦中。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她但我却没真正动笔,因为我无法用言辞表达我的切肤的爱和生命的丧失。“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士普自嘲地一遍又一遍地叹到,“每天都失去一些东西,…我失掉了两座城市,…我丧失了一片大陆,…丧失的艺术是不能掌握的!”每次读到诗的结尾,我都禁不住泪水涌出,“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真的吗?真的吗?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毕士普反讽地、自嘲地、用一种故作的无所谓的语言表达无法弥补的丧失的悲伤。也许是的。丧失的艺术是我们不得不学会、掌握、娴熟的。是的,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丧失是我们生命的里程碑。当我们丧失了一切,包括我们自己的时候,生命就画上了句号。

  是啊,我至今还记得我写的故事,那些故事的梗概。谁能不记得自己最初写作的激情呢?没有人要你写,可是你觉得非写不可,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你的头脑里督促你,写,写,写。你拿起笔来,写下在你的头脑中的声音。柏拉图说,写作是神灵的惠顾,是被神灵抓攫住了,在那一霎,你是神灵的代言人。你一边写,一边嘴中念念有词。你不仅仅是在写字,你是在把那些字说出来。说的时候,你感觉到那些字的份量,那些字中隐含的激情。写作是一种巨大的快感,是身体的、头脑的快感的同时到达。但是,任何人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写的小说,即使故事还在,那些血肉一定都已变成了日久风干的腊肠,二十多年的风雨把腊肠也风干得不能咀嚼了。用张爱玲的话说,三十多年前的月亮,就是回忆,挂在那里,也是一团模糊了, 模糊得好象是一团月晕。

  哦,那个故事的题目是《等》--此刻,在月晕模糊的回忆里,那篇小说的题目闪出来了,是《等》。是的,《等》。这是怎样的谶言?我一直在等,等,等到今天,等到我可以说一切而不必痛哭失声而因噎废言。等我年龄得足够而回忆往事,往事因回忆而变得温馨,美好,就是痛苦也成了财富。多么荒谬的财富!我宁愿一贫如洗,也不愿贮藏痛苦这种财富。然而生活从来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也许这世界上真有从来没有痛苦这种财富的人。我在任何一个所谓重要的会议上看到那些踌躇满志的人,常常猜测在那些腆起来的肚子里是否有痛苦这种财富?

  痛苦压迫我们。最大的丧失是我们说不出来的丧失,是无法言说的,是不想与任何人分享的。二十多年前,在姚锦云的事件震惊了中国,在听到她是我的朋友后,诗人杨炼对我和我那时的男朋友说,“操,这真够你们写的了。”我静静地坐在一边,没有说话,而心中却在尖叫,“写?这不是写作!不是写作!”

  等。是的,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我可以回忆而不必因丧失吞噬的身体的痛楚而写不下去,等这一天我可以慢慢地把一切写出来,等我可以把故事坦然地讲出来。姚锦云被处决之后,我精神几近疯狂。我当时大学刚刚毕业,被分配到水电部。幸运的是,头几个月我不必上班,可以完全沉浸在我的悲伤之中,而没有人怀疑我的悲伤。我到天安门广场去,在严寒的广场上走来走去,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跟想象中的姚锦云说话。我到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边,检查被撞裂的桥栏,仔细查看那些裂纹,好像那是姚锦云留给我的字迹。我在天安门前走来走去,说来说去好像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仍然在震惊中无法回过神来。

  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闪现着阴暗的光芒。一个人可以回忆童年,少年和过去,但是无法找回的是一个如今已中年的人在二十岁时对生活的感觉。如今我白发散落在发间,过去的男朋友成了丈夫又成了前夫。那生斯长于斯的古老的、绿荫掩映的北京成了一个现代得不知如何是好的肮脏和华丽的城市。一切都变了。我每次回到中国,中国都在变化,变得让我吃惊。但是中国也没有变,中国的根本好像还没有变。用我儿子的话说,“妈妈,中国好的,都变了。中国坏的,什么都没变。”真的吗?我问。

        ※        ※        ※

  姚锦云和我都成长在北京城内西北角地区。这是古老的北京城内最老北京的一个地区。从我们的家走到北京的城墙不过五分种,穿过断壁残垣的城墙,就是碧绿的护城河。护城河的对面就是太平湖公园。太平湖公园因为老舍在那里自杀而成为中国的文化记忆之一,而公园本身,大概在一九七零年左右就不存在了。姚锦云的家,直到死前她还在住的家,是五根檩胡同八号,我的家是石碑大院胡同十一号。我们两个人的家相距不过二百米之遥。一九九三年在我离开中国之前,那个地区拆迁了。我随后离开中国,就再也没有回到石碑大院和五根檩胡同去看过。听说新建的小区保留了我们院子里的那两棵枣树。我一直想去看。一九九八年冬,我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杨永成开着车,带我在夜晚的北京闲逛,如同多年前我们骑着自行车闲逛一样。我说,“咱们去看石碑大院吧”。他说,“看什么看,什么都不在了,没必要看”。我们就没去看。一晃,杨永成突然脑血管迸裂,跨入死亡的门槛,虽说他又回过来了,这位我少年时代唯一的异性好朋友,却再也无法开车了。今年我回北京,他拒绝见我。他给我打电话,说,“你别来看我。没什么好看的。”我举着电话,假装轻松,答应不去看他。我那刻正站在大栅栏大街里的一个自行车商店外。大栅栏大街还没有变,还是那么人群熙攘,贫穷的背景下繁荣的市场招牌好像在呼喊着买、买、买的口号,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好像失聪了。姚锦云、杨永成和古老的北京,是我的少年时代。我的少年时代一去不复,古老的北京也已经不在。人生已是人成各,今非昨。而谁独语斜阑,在这角声寒的时刻?

  岁月和死亡,只有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慢慢燃烧,却谁也不能照亮。

  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早已过了通常到国外开创新生活的年龄。我并没有那么积极地要到国外去。我渴望离开,但是,父母、孩子和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虽说,我一直在期待离开的可能。离开中国,离开中国,离开这个无法自由呼吸的地方。然而,离开并不那么容易。当机会来临,我没有犹豫地离开了。面对的是全然的无知,全然的茫然。我那时梦想和他一起建立生活的人,不解而且恼怒地对我说,“你干嘛来美国?这里有什么值得你来?你离开那么好的工作,孩子,到美国这里重新开始,你怎么能开始?你不可能!”我看着说这个话的人,我们正在阴雨绵绵之中走过俄乐岗大学的图书馆。从图书馆的台阶上往下看,空无一人的校园在雨中等待学期的开始,好像十分寂寥。我刚来美国三个月,语言还不太通。我看着空空的校园中碧绿的草地,光秃秃的树木,心中的雨水把我淹死了。我冷冷地对那个人说,“好吧,十年之后我会是一个这里的教授。我们走吧。”我们就此分手。

  也许他是对的,我为什么到美国来?是因为人人都向往的出国吗?可是我已不再年轻。我一钱没有,一文不名,从零做起,等待我的是一个茫然的未来。可是我还是来了。因为,一九九三年,我见到姚锦云的一个至亲的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听说姚锦云去美国了?”“什么?”我大吃一惊“怎么可能?”我亲手把她血染的沙土捧起来,放到纸箱子里。我亲手在处决她的现场到处找她残存的身体的遗物,拣起那些零零碎碎的头骨碎片。我的双手全是血。她怎么可能去美国?姚锦云至亲的人说,“我也是听说。听说美国政府把她救了,和中国政府做交换,把她送到美国去了。”我吃惊极了,不相信,“不可能。考虑到当时的政治情况,美国政府恐怕不会做这种事情。”我半信半疑。

  美国,为什么是美国?为什么会对美国有这种希望?为什么不是任何别的国家?也许只有美国才会有这种可能。一个逃避迫害的人们组成的国家,一个拥抱流亡者的国家才可能救姚锦云。我们内心深处的对美国的信仰。我们对理智、民主和自由的向往。

  来美国前,我一个人到天安门广场去,在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上向她告别。那座桥还留有她撞车时的痕迹,那修复后残留的裂痕,也许只有我才能发现的痕迹。我手抚摸着那别人看不到的痕迹,对姚锦云说,“锦云,我要去美国了。我们没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但是我希望我的后半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生活,不再害怕,不再恐惧。我希望我的孩子不再恐惧和害怕。”

  向往我们从来没有的自由,不再恐惧--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把我从中国连根拔起。如今我在美国住了十年了。我是教授了。我也的确不必害怕政治的迫害,毕竟我离政治很远,也不从事任何政治工作。我对自由的理解也与过去不同。但是,恐惧却永远跟着我。恐惧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恐惧有人看见我,即使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也希望自己不存在。我希望谁都不注意我,很多时候希望自己消失。无论我住在那里,我都喜欢很小的房间,我受不了大而宽敞的房间,站在那样的房间里,我觉得自己渺小而受压迫。我需要在一个小而黑暗的房间里,看书,写作。在黑暗的小房间里,我觉得踏实,觉得没有其他人在关注我。我住的房间,如果向阳,我就用窗帘盖住,把房间变得阴暗起来。我躲避世界,因为,恐惧,莫名的恐惧,时时刻刻都跟着我,我无法摆脱。这是不是多年在恐惧中生活的后遗症?

        ※        ※        ※

  恐惧。我们成长在恐惧的时代。

  正是这种恐惧引导我看见了姚锦云站在他们家的院子里。那是一九六八年的冬春的一个中午,也许已经是三月份了。因为我记得看见姚锦云的背景是那湛兰的蓝天,是冬天清脆的但是你可以感到开始柔和的天空。那天中午下学的路上,我走过北草场胡同的时候,听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抄家了,抄家了”。那个时候,我在西直门第一小学上小学二年级。我们家一九六七年底从东城区搬到西直门内的石碑大院胡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搬家后,我们试图进入新的学校,但是,附近的学校都不接收我们。认为我们在一九六七年底,文化革命抄家刚刚结束转学,十分可疑。家里不是被抄家的,就是有问题的。所以拖了好久,我们--姐姐和我才最终都到西直门一小开始跟班上学。我插入他们的二年级班。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人们的喧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人流跑去看抄家的去。这真和我的性格不符。我是一个极其害羞的女孩子,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孩子。可是,一种我无法解释的好奇心,使我向姚锦云的家走去,那时我并不认识她。她的家坐落在南北向的北草场胡同内的西边的一条东西向的小胡同里。一进胡同口,我就看到有人在一个坐南朝北的大门口出出进进。我知道那就是抄家的地方,就随人流进去了。进去一看,是一所不大但是很整洁的四合院。院子中有几棵树,都光秃秃的。还有一个十字甬路,是青灰砖的,通向北房三间,南房也是三间。西方只有两间,我面对着关着门的三间东房。北房有房廊,廊子下堆着很多书报,显然是仓促的堆在那里的。我环顾四周,是我很熟悉的四合院落--我就是在这种院落中长大的,没有什么新鲜的。奇怪的是,院子中并没有什么人,我看见也听见南房中人声鼎沸,可是院子里却很安静,好像不真实地安静。我突然害怕起来,怕人家抓住我说,小孩子到这里来干嘛。于是我就走下台阶,向右拐,到南房中去了。南房中的阳光非常明媚。也许是正午的原因,房间中的面向南的大窗中流泻着浓浓的阳光。我看见很多人都在伸着脖子看什么,我也钻到前面,伸着脖子看,好像是毛笔字,在发黄的纸片上写的字,放在一个大的写字案上。我并没有看懂,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退出来,我就向外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说,“出去,出去,看什么看,家都抄完了,还有什么可看?”我听见这个话,恐惧起来,就更急于溜走了。我被那个恼怒的声音吓得只想立刻从这里消失。我就站在外边了。我这时才看到在北房的廊柱旁,站着一个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年纪大,她显然早就看到了我,或者她刚才一直躲在廊柱子后也不一定,此刻我们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一对恐惧的,但充满愤怒的眼睛。她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合体的呢长大衣,看着我。我也看过去,看见她和她半躲在廊柱后的身影,她的目光和她头上湛蓝的天空。阳光泄在她的身上。她好像是一个阳光中的一个影子。我们互相看着,我突然跑起来,仓惶地像受惊的兔子似的跑出来了。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无间的好朋友的时候,我向她讲我是怎样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对她的印象时。姚锦云毫无概念。她说她根本就不记得在那天见到过我。她也是下学刚回家,见到家里出事了,躲在廊柱后,不知做什么好。“我怕得要命。那不是我们家第一次出事。我们家已经被抄过好几次家了。每次我们家来人,我知道都有坏消息,都是坏事。”

  出事对姚锦云家不是新鲜的事情。我后来得知,那天我看到的情况是公安局来她家通报她的姐姐自杀了。她的姐姐,比她大三十多岁的姐姐上吊自杀了。公安局同时搜查了他们家,大概是在找证据。她的姐姐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十年代,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那个美国人在中国大陆被“解放”之前,回到美国去了,她姐姐没有来得及追随自己的丈夫,结果铁幕垂落,决断了一切联络的可能。她的姐姐再也没有机会得知丈夫的情况。文化革命初期,她自然被看成是美国特务,挨斗,挨打,一切可能想见的折磨。一个与美国男人结婚的中国女人本身就是反革命的罪证。在一个仅仅因为与外国人交往就是特务的时代,这个女人无法活下去了。她走到北京的郊区,在北京西北的鹫峰地带,在一棵树上结束了生命。当姚锦云告诉我这些故事的时候,她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她讲的时候也并没有伤心的表示。我也没有表示震惊。也许是在那个年代,我们目睹太多的自杀,太多的死亡,所以这些故事都不构成震惊的理由。我听了,只觉得这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我一定没有任何惊异的表示,我不记得我曾惊异过。

  而今天,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寥寥的几行字,我怎么能概括那个我从不认识的女人、姚锦云的姐姐的一生?她是怎么生活的?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甚至,最直接的,她是怎么走到北京之外的?鹫峰离北京城里至少有四五十公里,她用了多少时间走到那里?在走的路上她在想什么?绝望,无边的绝望,黑暗的绝望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上,身上。要怎样的勇气一个人才可以自杀?要怎样的绝望一个人才会自我结束生命?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毛时代对待知识分子比斯大林对待知识分子还好一点。因为毛至少没有像斯大林那样把知识分子都杀了,而是让他们到青海新疆去劳改。我看了很生气。是的,毛时代没直接杀知识分子,但是让他们自相残杀或自杀。多少人自杀了?每个自杀个体都有无法承受的绝望!让我们设想一下自杀的心情吧。如果你有一点点,一点点希望,你会不会结束自己的生命?任何一个在几乎不能活下来的时刻活下来人,都在心底残存着希望。姚锦云的家庭里却没有这样的希望。她的嫂子,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妻子,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跳北京自然博物馆的大楼自杀了。我后来到位于天坛北的北京自然博物馆去,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仰望那幢灰色的苏式建筑的楼顶,想象,甚至我可以依稀看到那把自己从楼顶上扔下来的身影。我对姚锦云的嫂子所知不多。姚锦云只是告诉我,我嫂子自杀了。一个听起来非常简单的故事,寥寥几句话就说完了的一生。姚锦云的兄弟姐妹和亲人中,两个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都自杀了。

  自杀,我们成长在自杀的时代。我们对自杀司空见惯。我自己的叔叔,我父亲的堂弟,那个爱说说笑笑的金爹,那个在一九六五年国庆节骑来一辆平板车,把我们这些孩子都拉上,到东城区粮食局去看电视,看国庆游行转播的金爹,也在一九六九年自杀而死。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我惊讶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荧屏,看到了邓小平。我对看到没有看到毛泽东等,没有印象。但是对邓小平却印象深刻。金爹想让我们这些孩子看看什么是电视。我们听说过电视,但是,不知电视是什么样子的。金爹就想让我们看一看,就把我们都装在平板车上,拉到他工作的地方,让我们看电视。这件事中流露出的金爹的对孩子的热爱和他的性格,让多年后的我仍感动不已。金爹是一个喜欢热闹,欢笑和孩子的人。他每次来我家,都给我们带礼物来。两包果脯,一包麦芽糖。在一个糖果和动物饼干都希奇的年代,金爹带来的果脯是我们的不可想象的享受。成年后我多次想过金爹对生活和孩子的热情。当我有了孩子后,我常常观察那些来我家的客人。我结论到,凡是对孩子认真关注的人,都是对生活都有一种骨子里严肃和善良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家里来了很多人。大家都在喝酒聊天。我注意到诗人西川很认真地听我那时六七岁的儿子说话。儿子滔滔不绝地告诉“西川叔叔”一个故事。我注意到西川的表情,很认真,有一种对孩子的真正尊敬。我当时极为感动,我知道这是多么罕见而可贵的成人的品质,而金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金爹带来的麦芽糖是我最喜爱的糖果。麦芽糖,嚼在嘴里,甜香满口,浓浓的,缠绵在嘴里。不仅如此,金爹还参加过抗美援朝,还上过大学。他的父亲,我的八爷爷是东城区人大代表。金爹谈论的事情总是很有意思。金爹常常管我叫“猴三”。不仅因为我行三,还因为我“太机灵”。他常常对我的父母说,“三儿机灵得没比。”机灵两个字我那时并不能确切地理解,但是我知道机灵是一个赞美。我因此把机灵这两个字和我自己连在一起,并沾沾自喜,好象只有金爹是知音。一天,我的父母突然说他自杀了,留下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自杀,因为有人说他是“五・一六”分子。“五・一六”是怎么回事,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但是我确切地记得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我从高音喇叭里听到的《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化的革命的通知》。我当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正是中午下学回家的路上,大喇叭的高音让我觉得很严肃,感到什么严肃的事情发生了。听到金爹是“五・一六”分子,我想到了那个确切的日子,想到我的感觉,但是,对金爹自杀的消息,也许是司空见惯,不记得我怎样惊异或伤心过。

  我们小学的班上,突然转来的一个同学,叫田彩虹。她肤色黧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坐在我的旁边。“你为什么转学到这里来?我也是转学来的。”我介绍我自己。“我被收养了。”她说。“我的父母都自杀了。我没有家了,我被这家人收养了。” 她是那么平静。我们好像在谈论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我看着她。她有那么好看的圆而明亮的眼睛。我们都十一二岁。后来我得知,她的父亲给全家人,包括她的哥哥姐姐都喝了带毒的牛奶。她和弟弟睡觉睡得早。她的父亲试图给他们灌牛奶,但是因为他们睡得太深,喝得不多,所以,她和弟弟被救活了。全家的其他人,七口人,都死了。她本来的姓是范。她的弟弟被另外一个人家领走了。多年后我听说她在寻找自己的弟弟。我不知道她现在找到了没有。

              ※        ※        ※

  我对姚锦云家的事情知道很多,甚至在我们成为好朋友之前就知道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姚锦云的妈妈是我们小学校的数学老师,后来也是我五六年级的数学老师。学校里正在搞文化大革命,到处都是大字报。一阵一阵的大字报浪潮揭露老师们的老底。我就是在学校里看大字报知道刘老师的历史的。诸如,刘老师是现在的丈夫的小老婆。我记得看过一张漫画,画的就是刘老师和她的丈夫,一个秃头的老头勾肩搭背,刘老师的嘴画得红红的,腰细细的,一副资产阶级的太太样子。也许是那张漫画中流露出来的男女情怀,那个时代这样的画面只有在漫画中讽刺和批判资产阶级的时刻才有,我对那张漫画印象很深。后来刘老师成为我们的数学老师。刘老师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她总是穿着极为合体的衣服,说话时有隐隐的口音,我不知道她是哪里的人。她很和蔼,在她的和蔼中,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尊严。我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好学生。我也知道她的女儿是姚锦云,是四班的,而我是三班的。我们下课的时候,可以看见彼此,但是从来没打过招呼,没有说过话。我一直纳闷她是否记得我,记得我们的四目相对。

  她不记得,而我却记得那刻。还有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一个个子非常高的人,也许有一米九以上。身材魁梧,眉宇严正。我每天清早都看到他。他在扫大街,扫北草场胡同的长长的街道。那个时候,北京的胡同还都是土胡同。他先扫一边,再扫一边。他扫过之后,长长的北草场胡同看起来就像是拿画笔画过了一样,叠成无数个人字。我走过的时候,很小心,担心把那好看的字弄坏。我对这个魁梧的人也很好奇。他是敌人吗?敌人怎么长得并不张牙舞爪呢?反而显得正气凛然的。有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会好奇地停下来仔细看他。他也会停下来仔细看我。我们彼此看着,不出声。我知道他就是刘老师的丈夫。那个漫画中的国民党。我看着他,想,国民党人就是这样吗?高高的个子?笔直的身材?从此,国民党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大高个子的人。姚锦云的父亲是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见过的唯一的国民党人。后来我才得知,其实姚锦云的父亲并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国民党,而是基督将军冯玉祥的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亲自给延安送过成千上万的银子过去,表示对共产党的支持。这也许是他在一九四九年没有离开中国大陆的原因之一。毕竟,他以为,他是有功于新中国的。

  姚锦云和我成为好朋友是从中学开始的。一九七二年冬天我们开始上中学了。小学教改,改来改去,学期从秋季改到冬季,结果我们的小学上了六年半,因为改学期。我们都被分到西直门内南小街的北京第九十八中学。我们也被分到了同一个班。我们的家住得很近。那个时候,她的家已经从那个四合院中搬出来了,搬到离我的家不远的五根檩胡同八号。她的家是一间非常小的南房,不到八平方米,住着父母和她的哥哥,她的同父同母的哥哥。家中的床是三层的,父母一层,她一层,哥哥在最底层。我去她家的时候,觉得她的家小得站不住人,除了那层层叠叠的床从地上升到房顶外,家中最主要的却是一张大书桌,那是她父亲的领地。那张书桌我印象非常深。书桌是深檀木色的,宽大,雄厚。占据房间内二分之一的地方。(我成年以后,每到别人家,看看一个家中书桌是怎样的,就知道那个家人的知识水平。)他们的房间,本来不是一间房屋,而是一个棚子改装的,极为低矮。她的高大的父亲站在里面得低着头。她的父亲每天还在写字,练书法,看书。我看到他们家的线装书,还跟她父亲借过“文史资料”丛书看过。从那套书中,我还读过姚锦云父亲的文章,也学到了很多历史的知识。她在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住到至到她被捕。她死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某个部门决定立刻给她家房子。他的哥哥和父母不久搬走了。他们搬到北太平庄附近的一个两居室的楼房里。姚锦云死后,我只去看过他们一次。因为我担心如果我去看他们,他们会更为伤心。我宁愿消失。

  可是我现在却充满内疚。我没有去看年迈的被悲伤打垮的老人,因为我不敢面对痛苦,丧失,我们无法言说的共同的丧失。他们会不会误解我?记得一次我在姚锦云家和她的父亲谈天。我那时还是高中生。幻灭已经是我们的时代标志。我那时已经读了很多“灰皮书”--苏联五六十年代文学的翻译,在内部发行的灰皮的小说,比如《落角》,《你到底要什么?》, 《多雪的冬天》,《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人世间》,《白轮船》等等。这些小说,我是从另外一个同学那里借来的。这个同学并不读这些书,她的哥哥们都是老红卫兵,正在传看那些书,我央求她借给我几天。她是我的好朋友,就每次从她哥哥那里拿来给我。我往往是狂看一两天,就还给她。陆陆续续,这些书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对中国的情景开始有不同认识,但是,更多的我觉得是无能为力,一种灰暗的情绪已经成为我看世界的眼光。我已经从几个日本学生写的质询《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吗?》这本书中走出很久了。我对老人谈到这个社会的灰暗,前途的无望。我那时刚读庄子,兴奋地对他谈庄子。老人很吃惊,问我,“你这些想法是哪来的?你怎么能读懂庄子?”我说,“我怎么不能读懂呢?”他说,“庄子是老年人的书。”这句话我印象很深。老年,是的,“我三岁时就已经是老了。”多年后,也是现在的多年前,诗人伊蕾对我说。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

  姚锦云的父母被送到乡下去了,连户口也走了,留下她和比她大一岁的哥哥。她十一岁,哥哥十二岁。他们没有别的亲人。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在很遥远的地方插队,另外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在什么地方插队。这两个孩子,在十一二岁就已经被迫照顾自己和彼此,就已经成年。那是备战备荒的时代,中国在准备和苏联打仗。一九六九年二月,中国和苏联在珍宝岛发生武装冲突后,中国举国上下一片疯狂备战。备战中的一步就是把所有留在城里的阶级敌人全都送回老家,免得他们和苏联里应外合。在这样的形势下,姚锦云的父母也被送走了。父亲似乎是送回安徽老家去了。母亲到“五七”干校去了。他们的家和房子也都被政府没收了。他们兄妹两人被迫搬到那个不足八平方米的棚子翻盖的小屋里。后来她的父母回到城里之后,也只好在这个小屋栖身:五根檩胡同八号。我是在她搬到那里以后才和她成为好朋友的。而在这之前,我做了一件对姚锦云的小学时代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对她是那么重要。

  小学的三年级,也就是我转学后的秋天,我们换了新的班主任。这个班主任只有十九岁,非常年轻,刚刚分配到学校来教书。她不但是我们的班主任,还教我们语文。语文课上《毛主席语录》,印得跟课本一样大,就是我们的课本。对我来说,语文课很有意思,毛主席的语录我可以从第一页背到最后一页,没什么了不起。李老师就特别喜欢我起来。她非常喜欢我作文和日记。那个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记革命日记。李老师就经常在课上朗读我的日记,还任命我是班上的红小兵“排长”。那时候,连小学都是军队编制,一个班被叫做一个排。同时,李老师也是学校的红小兵团负责老师,她就任命我当全校的红小兵团长。所以,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全校的红小兵团长了。记得当时也要走选举的形式,我也不知怎么的,就被选举成了红小兵团长。我是一个听话的、害羞的女孩子。我对老师有盲目的崇拜。我觉得世界上老师是最正确的人。他们是不可能犯错误的。记得老师要我们给老师提意见。我很吃惊,想,老师怎么会有缺点和不足?他们完美无缺。那个时候,西直门第一小学,突然被分配了一套古老的院落。与原来的主校校舍相连。我并不清楚学校怎么得来这套古老而幽雅的房子的。只记得我们在那里劳动,从那个后院打开了一道墙,算作是主校和这个新的校舍的大门。我们负责清理院子。那是一个三套院的巨大的院落。古典的雕梁画栋的房子,据说是慈禧太后的太监李连英的一套房子。院子里有巨大的香椿树,柿子树和海棠树。海棠树大得简直像槐树。大的房子,都是木地板的,都变成了教室。在各种幽雅的小房间中,有一个房间很小,但是三面看得见两座院落,就是我们红小兵团的办公室,我天天到这里来看我们红小兵团的藏书。不知学校从那里得到的经费,红小兵团办公室有一架子图书,有的书是出版于文化革命前的儿童或青少年读物,有些是文革中出版的读物。记得我在这些书中看过一本名为《我们播种爱情》的书,讲的是解放军入藏的故事。里面一个藏族女孩子爱上了两个男解放军战士并提出作他们两个人的妻子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各个民族婚姻风俗的不同。

  红小兵团的委员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讨论发展和批准红小兵。我记得看到姚锦云的申请书。我们红小兵团的七八个人激烈地讨论,究竟让不让她加入红小兵。她的出身不好,她的父母都有政治问题。她母亲是我们的老师。我对出身不好这个问题很敏感,因为我自己的出身并不是极为青白。虽然我填报的的是工人,我却知道家中的焦虑。我的父亲十七八岁的时候,上过国民党的海军军校。一九五七年公私合营的时候,被以私方代表的名义送往小汤山药材种植场劳动改造。一劳改就劳改了七八年,至到文化革命前才回到北京药材公司下属的药店里工作。那时他在西直门一小分校对面的中药店圣济堂工作。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填表格,我那时八岁。在出身这个栏中我问父亲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抓药的。”“抓药的是工人还是干部?”“工人。”当老师问我我父亲是什么工人,我记得说是抓药的工人。老师笑起来。我却觉得很奇怪,抓药的工人有什么不对呢?我其实不知道父亲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但是,家里对出身很敏感,有不能说的敏感。我感到那是一个不能问的问题。因此,我常常希望谁也不要问我出身的问题,或许内心中我知道我没有说实话,但是我也不知道实话是什么。看到姚锦云的出身问题,我就隐隐地同情她,说,“毛主席都说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我们应该批准她。”就是因为我的坚持,姚锦云成为了红小兵。我并没有对姚锦云说过这件事,那时我们不在一个班,没有机会说话。可是姚锦云却听说了这件事。她后来对我说,她一直很感谢我,就因为入红小兵的事情,而我却全然不知。我后来理解入红小兵对她是怎样重要的事情,如同我在中学申请入共青团一样。我的出身问题,终于被发现了。不知谁检举了我,说我隐瞒家庭情况。我不停地写思想汇报,检讨资产阶级家庭对我的思想影响。我的祖父以及祖先开药店,北京的德爱堂药店,专业是小儿药。过去北京人说,“要得小儿安,就吃七珍丹。” 这个七珍丹就是我的祖先发明或胡诹的产品。等到我最终入团的时候,我对家庭出身的检讨书大概得有一本书那么多张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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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有赶上当“真正的”红卫兵。我们比那届人小半代。遗憾的是,不是一代,而是半代。我那时觉得我们什么都没赶上趟。大串联该多么英勇,我们太小,还在胡同口跳皮筋儿,没赶上。红卫兵创造了历史,我们就是历史中的小萝卜头。没有人注意我们。红卫兵上山下乡,我们还在上小学。等红卫兵腻味了山乡,已经在山沟乡寨里像王小波在《青铜时代》里那样练习身体的艺术,像马波在《血色黄昏》里那样痛苦地觉醒,我们还傻傻地相信他们是我们的榜样,将来有一天我们要步他们的后尘。我们果然只有步后尘的命。没成为红卫兵,我们就成了红小兵。他们红卫兵都戴鲜艳夺目的红袖箍,我们只有一个小小的塑料制的菱形的红小兵臂章。一点都不神奇。他们造反,他们革命。我们只有拆城墙,拣碎铜烂铁,扫校园或者在校园里挖地道,准备打仗。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入红卫兵。可是那红卫兵早就不是真正的红卫兵了,是学校的一种好学生联合会之类的。所以,我们也争取入红卫兵,人共青团。因为加入这些组织标志着我们的政治进步和学习成绩。在那个时代强调又红又专的时代,我们这些小革命分子,谁不希望自己又红又专?

  可是, 在这样时代洪流中,也有其他的潜流。我们虽然都被时代的洪流裹携, 在洪流中感到英雄主义的豪情,但是,时代的潜流也感染了我们。正是这种潜流使姚锦云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上中学后,我不再是班级上的干部。班上有一个非常得老师宠的女学生,是班长,得知我在小学是红小兵团的头目后,对我很排斥,因为她也是她的学校的红小兵团团长。她要时时刻刻提放我“纂党夺权。”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四五岁。十四五岁中学生之间的政治斗争不亚于五十四五岁的人。十四五岁之间的人的斗争的残酷性也不亚于成年人。多年后我看过一个苏联的影片,叫做《稻草人》,讲的就是一群孩子之间的斗争。一个从莫斯科来的小女孩,怎样在精神上被一群本地的孩子摧残、折磨的。成年后我对那些玫瑰色的少年文学完全嗤之以鼻。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有黑色的阴影。想一想其他同学对自己的评价,想一想是何等渴望被接受,被认可,可是还是被拒绝,我们心中的很多伤害都是少年成长的疤痕。就是在这种被排斥的小气候中,我对小学的生活产生很大的思念。我思念小学的老师。五六年级时的班主任李茂信老师也很年轻。他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喜欢自己攥矿石收音机,决定教我们怎样做矿石收音机。我们每周到他家去。他的家在新街口三条的口上,是一个很雅致的小院子。我们在他家里学物理,学做半导体的收音机,认识二极管等等产品。李老师没结婚呢,经常带我们去郊游,去颐和园划船,去香山爬山。从郁郁不乐的中学看小学,我决定写一部关于小学的长篇小说。我开始在练习本子上写了起来。还定了二十章的题目。

  上中学后,因为家住得近,姚锦云和我上下学时有时一起回家。从学校到家要走二十分钟左右,我们有时结伴而行。姚锦云和我不一样。姚锦云个子有一米六四,肤色白皙,身材匀称,健美。那个时候我们都刚刚发育完,好像刚刚从蚕茧里蜕化出来,成为身材高挑的少女。她发育得比我早,可是比我矮一点点。她体育特别好,人很灵活,体育样样在行。而我与她正相反。我是一个瘦瘦高高营养总是不良的女孩子。姚锦云喜欢的体育是我最不喜欢的课程。姚锦云有一种男孩子气,好像天生就喜欢冒险。我却过于文静,喜欢看书,不喜欢动,特别是我笨手笨脚,因为个子高,我觉得四肢太长,无法运用他们。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连我们自己都奇怪。因为我们当初并不觉得彼此怎么吸引。我对姚锦云对体育的热爱不当一回事,觉得她贪玩。姚锦云觉得我整天抱着书,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人注意我,我也不活跃,因此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可是,共同上下学给我们提供了机会。特别是我们两个那时都不喜欢班上爱拍老师马屁的班长,常常在一起骂那个班长。可是我们还不是好朋友。姚锦云的好朋友是一群军队大院里孩子。他们常常穿着军大衣,那个社会贵族的标志。他们也都出身很好,父亲不是军队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态度。他们对老师和同学都不尊敬。他们是贵族。王朔的小说《动物凶猛》和姜文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是描述那个特殊的阶层的人的生活的。他们是“大院”里的孩子。我是大杂院里的孩子。我们不是一个社会阶级。我当时非常敏感地感觉到我们的区别。我还不知道那是我们的阶级的区别。姚锦云和他们在一起玩。我不。我和小学时代的好朋友米树华一起玩。我当时还深深地被吸引和喜欢另外一个叫樊翠玉的女孩子。樊翠玉的父母是昆曲团的。她的母亲是昆曲演员,父亲是作曲家。父母都在干校,她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妹妹弟弟跟我的妹妹弟弟一样大。我觉得我们很相似,我们都爱看书。姚锦云呢?她跟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们是一伙的。那些人的父母都不在家,他们都有一股耀武扬威的气势,是我不熟悉不习惯的。

  那个时候,姚锦云的父母还没有从农村或五七干校回来。我记得跟她到她家去。家里冷冷的,没有人。我们拿了东西就出来,我意识到她没有父母在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正在写的小说给姚锦云看的。我给谁都没看过。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决定给她看。我还没有写完,才写了几章,写的是小学生的生活,诗意的时刻和那些老师。我记得给她的我的练习本--横格本上用圆珠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她看了,比我还兴奋。我记得她跑来我家,大声对我说,这是她读过的最好的小说。我自然也极为兴奋,我毕竟,十四或十五岁,刚刚写的小说被第一个读者如此赞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信心大增的呢?她认定我一定会成为作家,我激动若狂,认为作家是世界上最伟大人。有人对我有如此的信心,我立刻把她看成最好的朋友。那个时代,作家是如此光荣的一个称号和名字。我对自己能和作家这两个字沾边都觉得无上光荣。姚锦云认为我会是作家!我高兴,兴奋,小说也写不下去了,幻想自己有一天真要成为作家。姚锦云是我的第一个读者,第一个毫不犹豫地相信我的人。我们那时都是十四五岁。

  我记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发誓成为好朋友之前还是之后。在这个前后,还有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彼此是什么样的人,而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的性格,我那时那么害羞,我不敢想我会把写的东西随便给别人看。所以我现在想,给姚锦云看我的小说一定是我们从农村支农回来的事情。那个时候,中学生在夏收的时候要去农村帮农民收割麦子。我们夏天就到顺义县的农村去。先是“拉练“――拉出去练,走路从学校走到农村,还要背着背包和行李。到了那里后,住在老乡家里,我们就帮助农民收麦子。其实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无非是拾拾麦穗之类的。我们对拉练都很有兴趣,都很兴奋。集体生活,到农村去,不用在教室里坐着,就这些就够我们激动的了。但是在农村也很艰苦,天天劳动,也很累人。几天以后,大家就不想四、五点起床,到地里拣麦穗也没什么吸引力了。我记得姚锦云和我一组拣麦穗。早上起床,她不想起。我是这个小组的组长,看叫不起她,就和其他同学一起下地了,留她睡觉吧。按理说我应该叫她起床,可是她赖着不起,我也实在是没办法,就走了。出早工回来,班长发现姚锦云没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来。我反正对班长没有好感,就顺口说,姚锦云病了,不能来。我并没想到班长会去做调查,发现姚锦云并没有病,是我“袒护”她。“袒护”这个词给我印象很深。那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并把这个词与我自己联系起来。班长决定召开班委会,批判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袒护不爱劳动的人。”我对班长这种革命很反感,认为她实际上就是总想找茬压我一头,以革命的名义泄私愤,因此,对班委会的批判很不服气,坚持说她就是病了。班委会逼迫我说出姚锦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无奈,最后说,“姚锦云来例假了。”班委会成员,男同学,女同学全都立刻哑口无声,静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扔了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敢动这个话题。

  那时一个对身体完全无知和恐惧的时代。例假这个词是一个禁忌语,也许在我们所有班委的十多年的一生中还没有一个人敢公开说出这个词。虽说到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女同学都已经开始有月经了。男同学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女同学有生理变化的特殊时刻。但是,月经是怎么回事,我们一无所知。月经被看成是神秘的,肮脏的,不可言说的事情。我们女同学也从来不用这个词。我们管月经或例假叫做“倒霉。”“我倒霉了。”倒霉是坏事情,自然而然了。例假是说不出口的一个词。而我公开说了出来。公开把它作为理由,堂而皇之的。大家面面相觑,连看也不敢看我,好像说出这个词本身,我就脏了起来。静默了几分种,谁也不说话,都看着我。我也看着大家,觉得反正豁出去了。结果,男同学首先表示理解。他们不说话,站起来就开始走了。班长恼羞成怒,也无可奈何。事情不了了之,姚锦云从此和我成了好朋友,好象是不必言说的义气把我们连在一起了。

  记得支农回来后的很多夜晚我们俩个人都在五根檩胡同的路灯下聊天。那是夏天的夜晚,我们手挽着手,从我的家走到她的家,再走回来,在胡同里说个不停。我们都说了什么呢?我记不清楚了。谁能记得小的时候的每次谈话?但我记得我们好像狂喜地发现了对方。我记得那种息息相关,心心相印的狂喜。那是少女时代找到朋友的狂喜。你可以跟你朋友整夜整夜地谈话,你觉得你们谈的每一句话都有意思。每一个话题都充满趣味。你的朋友说的每一句话都正好是你要说的。你说的每一句话也都出自她的心底。你们可以说个不停,说到永远。

  我们就是这样两个说呀说呀的女孩子。我们是好朋友。

              ※        ※        ※

  姚锦云好像有很多门路可以弄到各种各样的书。她成了我阅读的源泉之一。她提供书给我,条件是我看了书就要给她讲故事。她找书,我读,然后给她讲。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条件。我们各得所需。在这种协作读书的方式中,姚锦云找来了《安娜・卡列尼娜》。从书名上这本书就是一本不允许看的外国书,毒草。我们对毒草如获至宝。她用报纸把书皮包好,给我。我翻阅那些发黄的书页,心激动得咚咚咚地跳,恨不得一口气把书读完。我完全被书迷住了。上学的时候,我忍不住把书带到学校去了。我反正坐在最后一排的犄角里,不会有人看到我。我侥幸地想。我实在不能不看这本书,我一分钟也不想把书放下。我爱上了安娜,也爱上了沃伦斯基,爱上了吉娜。也爱上了列文,那是一个轻易地就爱上了书中主要人物的年龄,那时一个时时刻刻都准备陷入恋爱的年龄。姚锦云焦急等我看的下文。我每看一章,就要讲这章的故事。她兴冲冲地,焦急地,等我告诉她那些人物的悲欢离合。这种完美的协作被班长发现了。她举报了我们。我们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班主任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班主任是一个丑陋的皮肤黑黄的女人,据说是从延安来的,是延安革命摇篮里的女儿。不知她从什么时候成了中学的政治老师,在我们第二任班主任蔡老师回福建之后,成为我们的第三任班主任。我对她毫无好感。我躲着她。这时她站在我面前,一把夺过我藏在书桌里的书,打开书,看看书名,“好啊,你在看毒草!这是谁写的书?”

  “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是什么人?”

  “俄国人。”

  “俄国人,哈,你看俄国人写的书,还倒坦坦荡荡的,你知道不知道这是大毒草?”我不吱声。我凭什么告诉她我知道。我成心不吱声。心想,“事儿妈!瞧你那德行。”她气冲冲地,要把书拿走,我站起来,夺了回来。这一下子炸锅了。她高叫起来,“你怎么敢夺书?”

  “这是我的书。”

  “没收了!”

  “不行。是我借的书,我还得还呢。”我平静地把书放回位子里。革命摇篮老师气得发疯了。“我要找红委会,要你把书交出来!”她匆匆地出了教室,去找学校红卫兵委员会去了。此刻教室已经一片大乱。正是这种乱的时候,姚锦云已经把书拿走了。她也不见了。我们之间的默契不用言辞来暗示。我们现在要做的首先是保护书。

  红委会的赵老师来了。他是一个年轻的师范刚毕业的老师,不知为什么做了政治工作,成了一个年轻的党棍式的人物。他瘦瘦的,推了一个平头,看起来也就十八九岁,比我大不了几岁。他要我跟他到红委会去。我就去了。书没了,没在我书包里。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我装作不知道。他要我写检查,检讨这本书给我的毒素。红委会的办公室在一楼,靠近广播室。我坐在办公室里,听得见广播室里的动静。听见下午的广播操,放学的音乐等等。我坐在那里写我的检讨。他也不来。我听得见人们进进出出,我知道门被锁上了,我也出不去。至到天快黑了,我急了,使劲敲门,他才最终出现了。他看了看我的检讨,只说了一句话,“现在有政治形势,我不找你谈,不过,我很快就要找你谈。回家吧。”

  出了校门我看见了姚锦云,她一直在等我。“有事吗?”“没事儿。”我们就回家了。

  我们恨透了革命摇篮老师。多年后我看到电影导演张暖昕拍的电影,《啊,摇篮》,讲的是延安革命摇篮里那些红小鬼的故事,又想到我的那位中学老师。从革命摇篮里出来的人我觉得很可怕。我没有电影的那种浪漫情怀。我的中学这位从革命摇篮出来的老师似乎天生仇恨我,对我事事处处都看不惯。我们天生就不是一路人。她喜欢唱革命歌曲。“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他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他不怕风吹雨打,他不怕…”。我侧看沉浸在革命幻想中的摇篮的女儿。她似乎显得挺可爱。但是,歌一唱完,她就一脸的阶级觉悟起来,对我这样的潜在的异己分子十分警惕。她本能地知道我厌烦她。我们之间有很多不言的冲突。但那时,姚锦云已经转学走了。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姚锦云转到铁路二中去了。我不明白或是不记得她为什么要转学。也许是她的父母觉得我们学校的教学质量太差。姚锦云的父亲曾经在铁路二中教书,也许是这个原因。九十八中当时是有名的破学校。学生编校歌说,“九十八中,大杂中,老师偷蒜,学生偷大葱。”可见学校声誉。

  大概就是在姚锦云没转学之前,姚锦云为我勇猛一战,壮了我很大的声势。我的眼睛在中学开始近视了。坐在最后一排,我根本看不见黑板上写了什么。可是我又不敢戴眼镜,因为戴眼镜,“四眼儿”是被同学嘲笑的。因此姚锦云就要上课做笔记,为我做笔记,告诉我老师教了什么。我呢,习惯了课堂前先把书看一遍,自学,然后听老师讲,不必看黑板,也知道老师在讲什么。我的自学能力一定是这样训练出来的。

  班长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似乎格外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她发现姚锦云和我在课上传递笔记本,认为我们在“传条子。”“传条子”是说两个人在谈恋爱或做什么非法的勾当。那个时候,有的男女生已经在传条子。班长倒不是认为姚锦云和我在传条子,因为我们形影不离,谁都知道我们是好朋友。她猜测有男生在给我或姚锦云传条子,我们彼此在课上交流信息。一次,是上自习课,老师不在。我们学生应该做作业或者看书。当姚锦云把笔记本给我的时候,班长从她的座位上站起来,来到我面前,要我把笔记本给她看。我抬头,“凭什么给你看?”

  “你们在传条子。”班长自以为理直气壮。

  “你才传条子呢!”我顶了回去。

  “你最喜欢传条子了。”姚锦云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

  “我告诉老师去。”班长义正词严。

  “你去吧,打小汇报去吧,谁怕你呀。”我对班长并不示弱。

  班长转身走出教室去了。那个时候,教室里总是乱糟糟的好像一个大集市。自习课更是乱成一团。一些男生开始起哄起来,“传条子,传条子。”传条子是很令人激动的,特别是这些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因为传条子中的男女情爱暗示,简直是世界上头等令人激动的新闻。班上一片传条子的叫喊声。我急于辩解但并没有人听我的。有人开始折飞镖,教室里飞起了纸叠的飞机,传条子声此起彼伏。在那个时刻,没传条子的我,也有口难辩,无法说清,被男生的起哄和女生的好奇包围了。突然,姚锦云已经站在讲台前了,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她冬天穿的皮靴已经脱了下来,用她的皮靴拍着讲桌,声音震天,她大声地喊着,“他妈的,你们他妈的也太欺负人了!”她的皮靴声和她的喊声,声音如此之大,全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都楞楞地看着她。姚锦云满脸通红,愤怒地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从今往后,谁要欺负沈瑞花,我的皮靴不留情!”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姚锦云的皮靴上。姚锦云有一双奇特的大脚。她的个子在女孩子中不是非常高的,但是她的脚在女孩子中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她穿42号的鞋。她只能穿男鞋,不能穿女鞋。女鞋没有那么大号的。她的男式大皮靴在讲桌上蹦跳,她的愤怒的声音吓坏了所有的同学。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好像所有的飞镖都在空中凝固住了。姚锦云回到座位上去了。全班人鸦雀无声,都自习起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班长和老师来了,拿了姚锦云给我笔记本看看,问了问情况,也没说什么。一直到下课,班上都安静得很,好像全班都立地成佛了,立刻变成了自习的好学生了。

  我坐在位子上,目睹我的朋友的勇敢的行为。我的一生没有一个人曾经这样保护过我。至今我还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她站在讲台前,她的愤怒的,发红的脸,愤怒的目光,还有那巨大的令人震撼的皮靴。我想,我们全班都被那皮靴震撼了。自此以后,真的没有人敢对我起哄了。姚锦云转学走的时候,我特别伤心,觉得再也没有人这样保护我了。

  姚锦云有着最不通常的脚。她有的时候会为她的脚过大感到不好意思。她曾经故意穿小鞋,试图阻止脚的成长,结果,她的脚趾就变得畸形起来,大脚趾根形成一个圆骨节。一般她只穿“懒汉鞋”,一种男式的紧口鞋,或者是体育运动的球鞋。那个时代,耐克等等运动鞋还没有出现在中国。大部分的运动鞋就是网球鞋或是一般的球鞋。一九八一年夏天我们在北戴河玩,她带来了在外贸市场上买的一双红色的高跟凉鞋,是外国女人穿的那种细高跟,细皮带凉鞋。我们正要到北戴河唯一的西餐厅,起士林餐厅,去吃西餐。她特地穿上这双高跟鞋。走的时候,美美的,居然走到了餐厅。从餐馆出来,回旅馆的路上,她的脚就疼得走不动了。穿上鞋走几步,那么高的跟,脚一歪,还把脚崴了。我不得不背着她回旅馆。一路我大骂那双外国人穿的洋鞋,因为我得受洋罪背着她!她也承认,穿这双鞋是自找受“洋罪”。我们一路笑,一路走走停停地回到旅馆。

  这些欢乐的时刻!这些少女的清纯的笑声。我此刻还能听见那些笑声。我并不知那是我们的最后的夏天。

              ※        ※        ※

  最后的夏天。我们有多少欢乐的事情要做呀。生命真是太美好了,我们都那么年轻,我们都二十二岁。而且,重要的,我们有汽车--姚锦云是出租汽车司机。在小汽车还是罕见的一九八一年,出租司机是北京当时最骄傲的人,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用汽车。“你看我们多幸运!你上大学,学文学,学你最喜欢的东西。我当司机,干我最喜欢的行当。我们多幸运呀!” 姚锦云开着车,她感叹。

  我坐在那辆灰色的华沙牌汽车里,跟她一起出车。夜晚,她经常要十一点才下班,我就跟她一块拉客人,等她一块回家。那时,除我之外,姚锦云还有其他两个好朋友。一个也是司机,另一个是护士。她们都在北京,只有我在外地上大学,因此,我只能在寒暑假的时候跟姚锦云一块玩。寒暑假的时候,我们天天泡在一起。我们都谈论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也许很多的话题都是关于男朋友,男人,爱情和婚姻。我在谈恋爱――我告诉姚锦云我的感情。姚锦云也遇到了很有意思的人。有一个男人,据说家里军队上的,为姚锦云帮了很大的忙。他居然弄到两个煤气罐,可见神通之广大。那时我们这些普通人家大部分人还在用煤火做饭取暖。煤气罐是一种特权的象征。能弄到煤气罐是一种后门强大的表示。姚锦云问我怎么想,说,“这个男人岁数大一点。”“多大?”“二十七八岁了。”对二十二岁的女孩子来说,任何人过了二十五岁就都快老了。我有点不赞成,“太大了吧?”“嗯,没准儿。”姚锦云也同意。这个话题就放下了。

  我跟我的男朋友关系并不是很好,因为我们总是吵架。可是我又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吵架。他在暑假期间失踪了,我有好几个星期没有他的消息。他说他去三峡旅行。当时正在发洪水,我很担心他被洪水困在什么地方了。我很焦虑,很担心。谈到结婚,我说我将来要和这个男朋友结婚,“可是,沈瑞花,他是你的第一个男朋友呀,你真的觉得没有他你活不下去吗?”姚锦云问我。我楞楞地,不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实话说,我从来没想过有没有这个男朋友我是否能活得下去。在这个男朋友之前,我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我一直是一个极为纯洁的女孩子。生长在革命的清教时代,我们这代人中的好女孩是不交男朋友的,更不谙男女之道。父母,甚至母亲也是不会跟我们谈论这些事情的。我们对爱情一无所知,我对性更毫无经验。可是,我无法告诉姚锦云我已经和我的男朋友有性关系了。就为了这个,我得和他结婚。事情就发生在放暑假的头一天,我正在宿舍拆洗睡了一学期的被子,准备夏天留在学校复习功课,参加研究生考试。我想考南开大学的外国文学研究生。我的男朋友来了。他力促我回北京复习,认为我不能留在武汉复习。最后他掏出票来,说是给我买好了票,我必须回北京。我又惊又感动。觉得他居然跑去给我买票,让我感动。可是,我回家就很难复习功课,因为家里人多,没有学校那么清净。我并不想走,所以,又和他争吵了起来。可是,可是,男朋友搂上来,说他一定会怎样想念我,我怎样是他的爱,爱,……于是,什么都发生了,几分种之内,我看到自己床上的血,匆匆地跳起来,匆匆地拿起来去洗。

  我怎么能告诉姚锦云这个呢?我说不出口的羞耻,我的沉重的秘密,我的无形地烙心上的红字!我对谁都不能说的令我羞愧的不再是处女的身体--我还有价值吗?谁还会再愿意和我结婚呢?一九八一年,我虽然上大学四年级了,思想解放运动已经在开始,可是,思想解放还没有触及妇女的身体。我,一个好女孩,内心中却全是那些传统的观念。处女如此神圣,不是处女,好像就失去了女性的价值。内心中我也惊异,并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并不觉得自己丢掉了什么。可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发生的事情。我说不出口,只说我要跟男朋友结婚,因为,如果不和他结婚,我已经被他“占有”过了,我怎么办呢?

  我来到美国的的第一个学期,上的全是女权主义理论课。教授问我这个唯一的第三世界来的女人,“你为什么对女权主义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是好女孩,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是的。如果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就有可能打破那些对女性的界限。可是,我天生是一个好孩子,胆小、羞怯、自卑、听话――标准的好女孩。父母对我们的管教又是那么严。母亲在我的男朋友来北京的时候,连班都不上,看着我们,以防我们做出什么不法行为。初中的时候我看小说,萧洛霍夫的《被开垦的处女地》。我对“处女地”三个字不理解。问父亲,处女是什么意思。父亲狠狠地瞪着我,好像我在说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极为严肃地问,你从哪里听到这样的字?我吓得不敢告诉父亲我在看小说。他撕我的书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吞吞吐吐。父亲几乎是憎恶地对我说,“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我吓得不敢继续问什么是处女地。处女在我的心中成为一个不敢想和说的禁忌,我隐隐地感到处女是和男女连在一起。处女变成了一个既神圣又可怕的东西,我连这个词都不敢说。中国有处女崇拜情结。直到今天我知道很多中国人还在这种崇拜之中。那些到处看见的修复处女膜的诊所就是这种崇拜的标志。男人要处女,女人要做男人要的处女。二十二岁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女孩。连对自己的好朋友都说不出自己的沉重的秘密。

  姚锦云叹气,“我们汽车队的队长,丫特孙子。他动不动就把他的臭手放我身上。他一脸褶子,半脸赖肉,恶心得要命,我哪天真得再跟他急。骂丫一顿,他就好一点。”“怎么了?”我问。“前两天我们到民族宫拉客人,在饭店里等客人。吃饭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司机,我们坐在一起。他把手放到我腿中间,气得我差点没把丫椅子给蹬了。当着那么多的人,我不好发作,他好几次对我动手动脚了。”“告他去,”我建议。“得了吧,上哪去告?找谁告?这种事,谁管?”

  一九八一年,“性骚扰”这个词,在美国也是刚刚出现不久。在中国那时我们完全不知道这样一个概念,我们没有理论的、思想的武器对付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对付这样的人。我们的母亲祖母都是被欺负过来的。她们学会的是忍受。我们也正在学会怎样忍受。姚锦云和我,开车穿过夜的北京,夜的没有夜生活的、黑暗的北京,两个人都感到生活的沉闷的重量。我侧头看着她,她开着车,长发披肩,夏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北京的街道在她的背后退去,好像是飘动的背景。她有一种天生的潇洒,那是谁都学不来的潇洒。她的英俊勃勃的潇洒,我看她看呆了。“他妈的。”姚锦云爱骂国骂,我是一个“好”女孩,我说话从来没说过脏字,可是我喜欢听姚锦云说话带脏字,很痛快,很有表现力。“咱们出去玩去,解解闷,好不好?你看你心情那么不好,为一个男朋友,你记住,永远也不值得。咱们玩咱们的去,上北戴河好不好?你开开心。”姚锦云建议。“你有假吗?”我问。“我有四天假,咱们就去四天,怎么样?”“那太好了!”我们突然转忧为喜,刚才的沉重一扫而光。青春啊青春,没有什么忧愁可以阻挡我们对快乐的向往。她加快车速。我们向动物园驶去。也许今天看来,我们真是幼稚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出租车汽车管理站在动物园门口的南面,到了管理站后,我站在外边,她进去了,去请假了。已经是深夜了。也许是十一点或十二点,我站在外边,仰头看繁星满天的夏夜。北京的夏夜,特别是午夜的时分,是最让人沉醉的时刻。暑气已经散掉了,凉气围拢过来,乘凉的人都已经躺在凉席上进入梦乡,整个城市都开始沉睡,安静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时分,好像我一个人在睡梦的城市里漫游,好像我在深蓝的天空里悠荡。姚锦云出来了。“他妈的,不给我假,不理他,反正我有四天存休,我想休就休,要不然叫什么存休?”“怕不好吧?”我小心翼翼的,没有她那么胆大。“你再进去说说,或许他会给你假。”“我已经说了,丫又装孙子呢,值夜班没别人,丫一股赖样,我不想进去。”我明白了,是那个队长。“我跟你进去。我们一起去说。”“甭。咱们走。他没理由不让我休。他诚心要占便宜。不给丫这机会。”姚锦云拉上我,我们扭身就要往外走。突然我们听到后边有一个声音,喊到,“只给你四天,四天后就得回来!”显然是那个队长。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听到了他的声音。姚锦云转过脸小声地对我说,“丫刚才是不是装孙子?”我点点头。

  多年后我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去。那个新单位的人事部的人到我的老单位去调查我的背景。他与我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谈完出来后,对我说,“你的领导非常信任你,高度评价你,你真的要调走吗?到一个好单位容易,但是,在一个相处得好的头头下工作不容易。”我点点头。我懂。这就是生活。在我们的生活中,对我们最有关的人,实际上只有那么为数不多的人,甚至我们的手指都可以数得出来。你的家人,你的同事,朋友和上级。而上级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很重要。记得契可夫的小说那个在上级的面前打了一个喷嚏人小官吏吗?仅仅因为一个不合时宜的喷嚏,这个小官吏最终丢掉了生命。在生活中,我目睹也经历过这种与这个小官吏经验相仿的时刻。如果你的上级是个装孙子的,而且有个人企图,你该怎么办?

  而姚锦云和我那时都太年轻。我们厌恶装孙子的人。我们没有办法对付那些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也没有学会怎样机智地与他们周旋。第二天我们就乘火车去北戴河了。管他呢,让那个无耻无聊的队长见鬼去吧。他不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然而就是他,最终导致以及导演了悲剧的发生。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姚锦云和这个队长吵了起来。原因是姚锦云完成了月行车经济指标,但是,没有完成行车里程指标。说白了,也就是她那个月挣的钱够了,但是公里数不够。

  那个时候,出租汽车还是由国家控制,中国经济还在文化革命后的阴影之中,干多少活,挣多少钱等等,都由国家为你计划清楚。那个月,姚锦云遇到一个包车的人,那个有钱的包车的人付够了钱,但是没有跑足够的路。姚锦云也无法弥补这些公里数。她总不能为了满足公里数而无事在公路上开车吧。即使她可以这样做,但是,包车的人需要她等,因此,她也没有时间去完成公里数。这个在今天看来简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当时是那个队长可以拿一手的以此装孙子的手段。队长对姚锦云说,“你没有完成公里数,所以不给你奖金。”姚锦云不服气,“我挣够了你要的钱,评什么扣我的奖金?按理说,你还应该多给我奖金呢! 因为我既挣够了钱,又没有大的消耗,还为国家节约了汽油呢。”

  姚锦云说的是常识。但是,在中国,常识有很多年都被闲置不用。而被运用的是反常识的疯狂逻辑。多年后我对常识与反常识这种关系想了很多。我甚至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都有自己的解释,那就是中国终于回到常识的路上来了。想一想上二十年中国的发展与进步,并不是中国有什么神奇的妙方,而是中国从八十年代中期,全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的领导人,开始从发烧昏迷的迷狂状态中回到常识的路上。常识使中国老百姓的日子好过起来。

  可是一九八二年,中国还在发烧后遗症里。违反常识的逻辑还是指导日常生活的方针。姚锦云的常识无法战胜队长奉若至宝的所谓国家的规定。而国家规定,在那个时代,就是我们人人都无法逃脱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们就生活在那个军规里。北岛的著名的诗歌《生活》,只有一个字,“网”。我们就生活在国家规定的所有的网中。姚锦云无法挣脱这个网。那个队长得意地说,“国家规定,就是国家规定,我不但不给你奖金,你来跟我吵架,我还要停你的车,不让你出车!写检查!批评你自己对领导的不尊敬。”那个队长一定很得意。我们生活中的小人都是这样得意的。我不知道姚锦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我太知道姚锦云的脾气,她一定是气得发疯。

  后来有人告诉我,姚锦云气得跳了起来,冲到火炉子旁边,拣起火通条,朝队长扔去了。那个时候,办公室还在用炉火取暖,火炉子上烧着开水,火炉子旁边有火铲,火通条等等,那个队长弯着腰躲过了奔来的火通条。他此刻是真的又怕又急了,“你说我不讲理?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我后来反反覆覆地思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时候,意识到这个队长并不是糊涂的人。他知道得很清楚,这一切反常识的规定都是“天安门”制定的。现实中的理是没有的,一切都是天安门的责任。

  姚锦云从那个幽暗狭小的办公室冲出去了。

  她顺手拿的是别的车的钥匙。

  她起动了车,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了!

  她去了!

  她去讲理去了!

  她到天安门去了!

              ※        ※        ※

  这天我正在打行李,把所有的东西往北京寄。大学四年以来,我一共买了八箱子书。我把这些书都捆在纸箱子里,艰难地拖到邮局,把书和一切我不用的东西都寄回北京。

  这天我正式大学毕业了。四年在武汉的生活结束了。我分配到了工作,回北京在国家水电部工作。

  明天我离开武汉。

  我对武汉毫无留恋。

  我对大学也毫无留恋。

  我没有得到我期待的工作。我期待能在北京的一个大学里教书,或在报社作记者。我的天性会适合我做这两种工作。其他工作,我知道我不喜欢,也不适合。可是那不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都只是一个螺丝钉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里,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螺丝钉。系里主持分配的老师,以当时的标准看,把与文化部门有关的工作给了那些与他关系更亲密的人。而我,一个与人疏离的女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的一个人,就被分到水电部。

  没有人问问我们,我们这一生想做什么。那个时候,分配的工作就是一生的工作。我们没有视力看到七八年之后,这个制度可以松动,更看不到是几年后,这个分配制度的瓦解。没有人知道我的内心,向往和希望。我常常想我们在内心深处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天性。但是,一九八二年一月,我还没有权利选择我喜欢的一切。我的命运是被安排的,没有任何人来问问我,我怎样设计我的未来。而未来,我已经在心中设计好了,我将成为写作者。

  对等待我的工作,我一点热情也没有。六十多个中文系的学生,二十多个分配到北京。我因为是北京来的,自然回北京去了。

  我在宿舍的门口烧我信件。我不想带回北京的信件。

  四年来的信件。包括姚锦云的所有的信。

  我为什么烧信?我真的不原谅自己!当姚锦云死后,我一千遍地骂自己愚蠢。我把她给我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我烧了很多的信,几乎大学内收到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这是一个多么愚蠢,多么荒谬的举动。烧信在当时却不是今天看起来那么愚蠢。在革命中成长,我们习惯了,把一切都销毁。我们从共产主义英雄身上学到的就是搞地下工作,把一切都销毁,不给敌人留下把柄。一切关于人生和政治的讨论,我全都烧了。我不想留下任何痕迹。这是我从小学的教训。

  火堆在楼道里燃烧的时候,姚锦云开着车向天安门驶去。

  她在想什么呢?她是否看到了我烧信的火?恐惧的火焰――我们担心被发现的恐惧成为我们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都成为灰烬!

  她开着车,从动物园前的出租车站出来,上展览馆前的车公庄路,月坛路,转到了二环路。二环路那时还没有任何桥,是一条笔直的大路,通向复兴门。二环路九十年代初重新改建,变成了一条路上的路。不过在八十年代初,二环路宽阔而安静。她开着车,火焰燃烧。我站在宿舍的楼道里,凝视着火焰。她内心到底在想什么?

  童年,少年和年青的成年时代,二十三年的生活经验,她看到了,经历到了,感受到了什么?时时刻刻生活在风霜之下,我们的内心都创伤累累。我们虽然年轻,可是我们却已经饱经沧桑。

  火焰在燃烧!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成为过去!不想活下去了,不想继续忍受,忍无可忍了!火焰燃烧,忍,怎么忍?

  是忍着生活,还是不忍,还是做一次最后的冲击?

  忍,我们童年少年青年时代学会的只有一个本领,那就是忍受。心自头上一把刀,忍了吧!

  可是,怎么忍?队长说得对,天安门才是最后的决策处,只有到天安门才能讲理。而这是一个不讲理的时代,一个不讲理的地方!无处可讲理,我能否找到一个讲理人?

  难道我将永远地活在一个不讲理的地方吗?

  我真的忍不了。火焰燃烧得更剧烈了。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讲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我受够了!

  她开着车,穿过了西单大街,在长安街上开着,车速极快,火焰燃烧。

  一个交通警察看到了她,立刻跳上车,追了过来。她从后视镜中看到了警车。她踩在油门上,把油门加到最大,车速完全失控了。像炸弹从炮口飞出去了一样。

  已经在天安门广场了。火焰燃烧,燃烧得更凶猛了。她看到三辆警车在跟着她,企图围追她,堵住她。她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开过去,向左转,穿过前门,到历史博物馆门口,向左拐,从天安门前飞过去,她再次向左拐,又到了人民大会堂门口了。三辆警车都在后面鸣笛,那扰乱人心的警笛声只加快了她做决定的速度。

  三辆开到最大速度的警车都跟不上她。她的车速完全失去控制。

  她在天安门广场的环路上又绕了一圈。从人民大会堂到前门到历史博物馆到天安门。她继续向左拐,再次,第三次来到人民大会堂门口的路上。

  警笛疯狂地在后面响着。警察从没看到过如此疯狂的汽车。B

  火焰燃烧到最后一刻。

  她突然掉过头来,灰色的华沙牌小汽车突然朝北的方向,朝天安门城楼方向开去了。

  警车都楞了。三辆警车还在继续往前开,试图追堵这辆疯狂的华沙车。但是华沙车已经飞向了天安门。

  她一直在把油门踩到最大,车像重磅炸弹,她把自己扔了出去!

  她到天安门来讲理来了!

  我看着成为灰烬的火焰,把灰烬扫干净。好,大学结束了。永别了,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大学时代!永别了!

  她已经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像炸弹一样斜穿过广场。

  车速:最大极限。

  火焰突然熄灭了。

           ※        ※        ※

  七月的北戴河,是最美的季节。北戴河火车站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车站的建筑物是欧式的,米黄色的,在高高的白杨树中,好像是在书中看过的一个外国火车站。一下车,我就被北戴河火车站的异域色彩迷住了。就在我站在那里发异域色彩的幽情的时候,姚锦云已经和一个人谈起来了。原来那个人正好也是首都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开着一辆华沙牌的车子在火车站等客人。他虽然和姚锦云不认识,但是都是一个单位的,所以,几分种之内,他已经把我们让进车内,免费把我们送到海滨去。从火车站到海滨差不多要四十分钟。一路上,姚锦云和司机闲聊,而我却贪婪地看着外边,期待看到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在书中读到过、 在脑子中想象过的大海。

  大海就在我们面前了。

  大海很大。波光粼粼,在下午阴霾的天空下呈一片无边的灰色。海边上没什么人。风刮了起来。下午的海风,翻动着海浪。大海在沉重地呼吸着。

  我有一种失望。我觉得大海应该是碧蓝的,大海应该是浪漫的蓝色。而我们面前的是浓重的灰色。浓的化不开的深灰色。

  一次俄国作家契可夫与另外一个作家在海边散步。天是灰色的,大海在风的推动下摇晃,大浪滔天。另一个作家问契可夫可以怎样描述海。契可夫说,大海,真大。

   大海,真大。

   姚锦云站在海边,她的长发在风中飘动。她是那么美!我突然说,“你上那块岩石上去,我给你照相!” 她爬到那个岩石上,坐了下来,于是,我就永远地有了这张她像美人鱼一样永恒地坐在岩石上了望大海的照片。

  我们在海滨呆了四天,还不想回去。我们没有钱,白天在大海游泳,晚上住在洗澡堂改成的临时旅馆里。好在旅馆还可以洗热水澡,所以对二十岁出头的我们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早早地起来到鸽子窝去看日出。晚上就在海滩上坐到深夜,听大海的涛声。

   姚锦云说,“不想回去看丫队长的丑脸。”

   我说,“不想回去,不想想男朋友的问题。”他失踪了好几个星期了。他去三峡旅游,还没有信来。可是在我回北京之前,我刚刚与他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对我,这是一件大事。好象我们的关系必须紧密一步了。可是他却无影无踪。我的无法说出口的沉重的秘密。我的内疚、羞愧、不安。我的几乎如犯罪一样的焦虑。没有一个人可以分担的忧愁。我却没有对姚锦云说我的想法。我不敢说。

  我们决定在北戴河多呆一天,又多呆一天。那时,中国还没有实行一周工作五天制。每个人都得工作六天。世界的其他工业国家在一九八一年,都是五天工作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劳动人民的国家,我们要为自己多工作。我们甚至都不敢想象有一天人们一周可以只工作五天!

  我们不想回去。我们在起士林西餐厅点了一个铁扒鱼,一个奶油菜花,一个红菜汤,一个香草布丁。那是我人生第二次在西餐店吃西餐。第一次吃是在北京的莫斯科餐厅,也是姚锦云请的客。我并不知道西餐该怎样吃,甚至不知该怎样用那些刀叉。多年后我移居美国,随着自己的朋友,亲人,出入于各种饭店。每次在饭店坐下,面对那些刀刀叉叉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多年前我的那手足无措的时刻。我对姚锦云说,“这么多叉子,哪个是哪个呀?”她也束手无措,“这次真该先问我妈,问清楚了,好不露怯。”于是,我们也不管规则了,就大吃起来。大概沙拉叉子也成了主餐叉,汤匙成了布丁匙。走回旅馆的路上,就有了姚锦云脚疼的喜剧。

  我们是幸福的,虽然有忧有虑的。

  直到星期日了,我们才回去。我们一共在北戴河呆了七天。七天,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我手中的那些照片似乎记住了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刻。姚锦云穿着白色的短袖衫,深蓝的牛仔裤。那时,牛仔裤刚刚在中国出现。年轻人正热衷穿喇叭牛仔裤。姚锦云是时髦的,她总是时代的先锋。我穿着短短的桔黄色的白花连衣裙,我总是穿着布拉吉,一付保守女孩的模样。我们躺在沙滩上,甜美地笑着。我闭着眼睛,她也闭着眼睛。

  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延迟的假期导致了姚锦云与队长矛盾的激化?我记得姚锦云对我说起过她和队长的矛盾。我当时一定也知道队长到底做了些什么。可是,我现在却想不起来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自私自利的对自己和男朋友之间关系的投入。姚锦云一定对我讲过正在发生的事情。我也一定和她一起分析过形势,可是,我陷入在自己生活的漩涡中,无暇顾及更多的事情。

  姚锦云和我从北戴河回来后不久,我的男朋友终于在北京露面了。他到三峡去旅行了几个星期。他告诉我在三峡的时候他是多么担心我会担心他。此次到北京见我。在北京呆一段时间,然后还要到新疆的伊梨去,参加诗歌刊物《飞天》组织的诗会去。而我,并不知道他的内心的秘密――他其实是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去了三峡。他们被洪水阻在白帝城。他们在三峡的船上做爱。他们在那里享受青春。我的男朋友写了那首让他出名的诗歌《希望号渐渐靠岸》。而我却被蒙在鼓里。我并不知道背叛的号角,当他拥抱我的时候,就在我的耳边吹响着,达达达地嘹亮地吹响着。我以为爱情是青春的纯洁的水仙,我把忠诚看成爱情理所当然的护城河。而且,我以为我深深地爱着。

  我以为。

  多年后我读米兰・昆得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描写托马斯的背叛和背叛的号角的嘹亮。我读的时候,笑了起来,理解地微笑起来。我感到那个号角的颤动。我喜欢号角这个暗喻。我感到那个号角在我的背后的昂扬与得意。

  我那时还不知道友情实际上比爱情更可贵。在男朋友来北京后,我一定每天和他在一起。跟姚锦云在一起的时刻肯定不多。那时我并不懂得友情是比爱情还大的财富。我所听到的都是,女人是女人的敌人,为了男人她们可以牺牲自己的朋友。我就以为男朋友比女朋友重要,于是,我就在和男朋友时好时坏的关系中,消磨自己的精力。我把姚锦云的存在当作理所当然。一年后,当姚锦云已成为我的永远的回忆,我深深地后悔为男朋友而冷落她。我发誓,一生都把友谊永远看得高于我生活中的男人。如果需要,我会为友谊而牺牲男人,我也决不会为一个男人和女人斗争。如果我喜欢的男人也被别的女人喜欢,我决不争。我一定让步,决不让另外一个女人受伤害。多年前,诗人欧阳江河在我家喝酒。席间他谈到如果没有男人,女人肯定连打扮也不会去打扮,因为女人是为男人而存在的呀。他大声地宣告。我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他的话,站出来,靠在客厅的墙上,细细打量欧阳江河。他那时刚从美国回来,他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满面春风。我在一旁,想,才华横溢的诗人呀,作为男人,你对女人知道得太少了。女人远比你想的要胸、怀、宽、广。

  可是,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对这些还没有深刻地思考过。生活还没有教会我足够的智慧。我又是一个好女孩,顺从惯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叛,我送我的男朋友去了新疆,自己也搭火车回学校了。

  等待我的是对背叛的发现以及无法言说的终生不能洗刷的羞辱。

  我的青春在那三个月就全都耗尽了。

  我再也没有了青春。


  (二)

  青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姚锦云转学了,去铁路二中上高中,而我还留在九十八中学。我们不在一起上学了,但见面的机会并不少。放学后,姚锦云常常到我家来。她在铁路二中交了一些新的朋友,因此有许多新的事情我们互相通报。最新的事情就是她新交的女朋友吴瑕有男朋友。对姚锦云和我这些成长在共产主义清教社会中的女孩子来说,高中时代就交男女朋友是很神秘的,不合法的。因此我们非常热衷地讨论这些事情。吴瑕的父母都去五七干校了,她的家住在酒仙桥,她一个人住,姚锦云现在也常常去吴瑕的家里。姚锦云和我分析吴瑕的状况。吴瑕的男朋友似乎是干部子弟,好象是一个很牛气的男孩子,比吴瑕大好几岁,对吴瑕非常爱护。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姚锦云离我远去了。我心里认为吴瑕的男朋友其实是一个小流氓,无非是因为家里有势力罢了,因此,我对吴瑕也没什么太大的热情。我那时虽然对男女的关系也很好奇,但是,我更热衷谈论书,政治,改造中国之类的。我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读江青推荐的几本外国小说,包括《简・爱》,《基督山伯爵》,《红字》等等。有一个新从西安转来的同学,她的父亲是空军总政治部的主任什么的,家里有机会看到这些书,就把他们都一一地借给了我。我对基督山着迷了。因为江青的推荐,这些小说得以印刷,我迫不及待地想与别人讨论这些小说。我把《红楼梦》读了几十遍,把里面不认识的字都挑了出来,查字典,学会了所有的字,还在背诵里面所有的诗歌。我更热衷谈论中国的形势和《红楼梦》,对吴瑕没有那么大的兴趣。

  一天,姚锦云把吴瑕带来见我。我看到吴瑕的时候,被吴瑕的漂亮震呆了。吴瑕是那么漂亮,我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有一双美丽的、大而圆的眼睛,眼睛里全是秋波,如水一样荡漾。一张完美无缺的嘴唇,说话的时候,两张嘴皮好象是玫瑰花瓣绽开,整个的脸都娇媚起来。她喜欢低着头看人,那双眼睛好象不是在看人,而是在悄悄地说话。她的左颊上有一个酒窝,她抿嘴的时候,那个酒窝就像诱人的微笑,引得人不由得不看着她。我感到震惊,一种对少女美、女性美的震惊。与她相比,我们,我和姚锦云似乎还没有开花,我们就像三月里的枝条,还等着春天的到来。但是,吴瑕是四月底初放的玫瑰,青春招展,美艳惊人。吴瑕的身体,说话的姿态,都有着我无法形容的媚力。我隐隐地感到了一种身体的吸引力,但是,我无法命名或描述自己的感觉。

  我们三个人站在寒冷的大街上说话。显然,吴瑕与我没什么好说的。我看着她,为她的美吃惊。但是,与她的谈话很无趣。我们好象不知说什么好。我不太有兴趣。我沉浸在自己的惊讶中。她的说话的声音让我觉得与她的这个形象脱节,好像不是她在发出声音。她的声音低哑,粗厉,好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的声音。我也不觉得失望,好象吴瑕就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不是一类人。我明确地知道。后来姚锦云和吴瑕一起走了,我回家了。

F   我不知为什么好象理解了姚锦云和吴瑕的友谊。吴瑕给姚锦云展示的是生活中的另一面,可是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姚锦云说,吴瑕有很多手抄本书,她要想方设法借来给我一看。果然,一天下午,姚锦云匆匆地来了,一进门就关上门,压地声音说,“我从吴瑕那里给你拿来了一本手抄本书,你只能看两个小时,我一会儿就得去她家还”。看到姚锦云那付神秘紧张的样子,我也紧张激动起来,“什么书?”《第二次握手》,她说着,把书给我。

  所谓书并非书,而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里面是劣质的蓝圆珠笔的笔迹。字写得也不整齐。不过,我对这些都不在意。我坐在椅子开始读书。姚锦云说她两个小时后回来取书。这是一本很容易读的书,我大概不到两个小时就读完了。在没有爱情小说的时代,这是一个风靡一时的浪漫爱情小说。里面写了三个海外留学的科学家男女的爱情故事,还穿插着周恩来等等政治人物等等。我看完了书,却没觉得书好,觉得这种故事太俗套,甚至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得比这个好。所以当我把书给姚锦云的时候,我说,“这本书意思不大,看过《红楼梦》,这种书就没看头了。”姚锦云不爱看《红楼梦》,她看了几次都看不下去。有时我管她叫史湘云。她也一头雾水,不知道我说什么。她对我对《红楼梦》的着魔,觉得不可理解。“贾宝玉男不男,女不女,有什么好看?”她说。我对《第二次握手》不感兴趣,对我的傲慢,她也没表示不赞成。她说,她过几天要拿来能让我吃一惊的书。

  让我吃一惊的书,不几天,姚锦云真的带来了。这次她真的十分严肃。把书掏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书”还用报纸包着,好像是什么机密。这次的书是一个很薄的练习本字,打开书一看,题目是《少女的心》。“这书是吴瑕的,她抄的书。她本来谁也不会借给的。我央了她半天她才点头借给你。这次我得在这呆着,等你看完书,就拿走。这本书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

  我和姚锦云那时都已经十八岁了,对爱情我们没有经验,我们两个人谁都没有过男朋友。对色情我们更一无所知。虽然我们都已经发育成熟。可是我没有体会过身体的欲望。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身体的欲望。我成年以后对此思考过很多。为什么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欲望?很多人说欲望是本能的,但是在我成长的社会里,我们的欲望被社会如此限定,我甚至从来没发现过自己的欲望。我认为人的性欲望实际上是发现的结果。如果一个人从来没发现自己的欲望,作一个无欲的人并不是很难的。一个从小就出家的尼姑,所受的教育就是杜绝欲望,加上对自己的身体的无知,加上思想意识对身体的鄙弃,对性欲望没有发现,并不难成为出家人。一个少女是很容易成为一个修女或尼姑,但是一个有过性经验的人却是很难的。

  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自己的身体,从欲望的角度看自己的身体。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知道男女的生理构造的不同,但是我不知道男女的欲望。看过很多遍《红楼梦》,不理解宝玉在秦可卿卧房里做梦,醒来时竟“湿了,”是什么意思。我那时以为他尿了裤子罢了。袭人伸手一摸,很不好意思。我以为也是因为宝玉的尿床。我从没多想。我对《红楼梦》中的同性恋更视而不见。多年后上大学时,同宿舍的一个女生说,贾宝玉搞过同性恋。我竟吃惊地把《红楼梦》重读了一遍,才发现那些我看过多遍的,过去都没看清楚。

  《少女的心》是一本关于少女欲望的色情小说。写一个十五的女孩子和表哥的情爱和性爱。写这个女孩子怎样享受性爱过程。我一定是惊呆了。我从来没有看过或听过这类的事情。《红楼梦》的爱情是聪明的、机智的、诗意的爱情,是没有身体的爱。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是欲说还休的、青春的、身体隐隐约约爱情,只在“夏日里静生香”的下午时隐时现,却还是不知何方来的香气,那身体的香气。而我竟从不知道一个女孩子可以渴望一个男人的抚摸和身体的交流。姚锦云一直在房间里坐着,等我看这本书。书不长,大概一个钟头我就看完了。因为我根本没有挪动地方,一直坐在写字台前看这本书。看完这本书,我把书用报纸包好,还给她,没说一句话。我突然感到了自己的身体,好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醒来。我甚至第一次感到自己的阴道的存在,因为下身突然隐隐地疼痛起来。姚锦云也没有说话。我知道她其实也为书所震惊,但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避免讨论它,好像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一样。我们从来没讨论过这本书。不过,我知道,我们都突然长大了。一本色情小说给我们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对自己身体的意识,对男女欲望的认识。

  青春大概是从读这本书开始的吧。我们对自己的身体开始有感觉了。可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理解自己的身体。姚锦云痛经非常厉害。每次她来月经的时候,都痛苦万分,躺在床上哼哼,无精打采,好像大病一场。我给她冲生姜红糖水,让她喝下去,希望她舒服一点。她偶尔会吃止痛片,让自己好受一点。有时她会痛骂自己,发誓下辈子作男人,绝不受这个罪。我也跟着发誓,来生一定作男人,那我们就自由了,想干什么干什么,做男人多好呀。我不想当女人。我甚至给自己改了名字,从沈瑞花改成了沈岩、沈睿。这些新的名字非常男性化,不那么花花朵朵的,像我父亲给我起名字希望的那样。我们家一共有四姐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排起来是芙蓉花�。我把自己的名字改了,好像改名字就改变了我的命运一样。

  那时候,商店里买的月经带是胶皮做的。一条胶皮,上面有两个布条,固定住月经纸。月经纸是粗略的纸质品。那些纸质品如此粗糙,有的时候会把大腿根磨破皮。现在的五花八门的月经用品是八十年代中期才出现的。我后来想,一个社会的月经用品标志着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我下乡插队的时候,发现当地的农民妇女根本不用月经纸。月经纸太贵了,她们使不起。很多农村的女孩子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月经,他们来月经的时候多穿几条裤子,血流得到处都是,弄的身体上下都脏兮兮的。我在那里教农村的女孩子怎样做月经带,怎样买普通的卫生纸,折叠成月经纸,好像自己是从文明社会来的。其实自己的胶皮的月经带也非常不好用。冬天的时候还好。夏天的时候,穿上月经带就像穿上一个胶皮带,不透风,下身难受死了。一天,姚锦云来了,她从什么地方学会了做新的布做的月经带。打开的时候像一条手绢,折叠起来,正好是一条月经带。因为是布做的,透风,穿起来很舒服。她做了好几条,给我一条。我当然也学着做了几条。有意思的是,我从来没用过她给我的那条,因为那条折叠起来有点大。至今,这条从没用过的月经带还在我的箱子里。来美国的时候,我把它也带来了,作为姚锦云的一部分我带到了美国来。

  姚锦云的乳房非常丰满,为此她成天抱怨不停,因为她觉得不雅观,行动起来也不方便。为了不显示自己的乳房,她用一种十分紧的乳罩,把乳房勒住。她对我说,勒得紧一点,乳房或许或会缩小下来。我听了她的话,纳闷了很久,想了想她的逻辑,就如同穿难受的小鞋就可以不让脚长大一样,十分荒谬。可是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姚锦云对自己的身体不满意。可是我们谁对自己的身体满意呢?我们都觉得自己该大的地方不大,该小的地方不小。中国传统理想的美人是“柳叶眉,杏仁眼,樱桃小嘴一点点。”我们成长时代的美女必须是浓眉大眼,红光满面。用这两个标准衡量,姚锦云和我都不符合标准。姚锦云觉得自己不漂亮。她的两只眼睛,一个是双眼皮,一个是单眼皮,因此,她常常照镜子,想方设法使自己看起来两只眼睛都是双眼皮。方法终于找到了,那就是照相之前,把单眼皮的那只眼睛揉红了,眼皮就双了起来,赶快照相。相片中的她就成了两只眼睛都是双眼皮的了。反正相片都是黑白的,眼睛红了,也看不出来。我们俩就这样跑到照相馆照了合影。照片取回来后,她仔细地看她的眼睛,看来看去,还是一只比另一只大一点。她很沮丧。

  这个细节是如此地清晰地在我的心中,不仅仅是照片还在,还因为这个细节反映了姚锦云对美的想法。非常孩子气的对美的追求。与她相比,我好像要安分得多,从来没公开表示我喜欢自己显得漂亮。青春时代的我们对自己的像貌都没有信心。我们需要朝“标准”的方向努力。我把样板戏中的李铁梅当成美人的榜样。她那戏剧化高挑的眉毛,成了我对眉毛的向往。我照着镜子,试图把眼睛旁边的皮拉上去,可是当我手从眼睛旁下来,我的眉毛还是平平的,没有翘起来,让我很失望。姚锦云认为她的眉毛太淡。她是一个肤色白皙的女孩子,头发也是棕色的,不是黑黑的那种,因此她的眉毛看起来比较淡。为此她大伤脑筋。她和我讨论怎样使眉毛浓黑起来。一个办法就是经常要剃眉毛,“越剃越黑,就像男人的胡子一样。”她说。 我对这个理论有些怀疑。因为我们常常剪头发,但是发色并没有变化。姚锦云的浓密的棕色长发在我看来是十分美丽。我觉得她的头发和肤色都像外国人,有种异域的美。与她相比,我的软软的发黄的头发就是一堆杂草。我从小因为头发稀薄,一直被骂为黄毛丫头。

  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漂亮的人,似乎也从来没有人说我漂亮。倒是来到美国以后,我的朋友们、亲人们经常告诉我,我是多么漂亮。突然,我变得漂亮起来?我不解。才意识到,四十岁的女人都可以是漂亮的,因为生活给了我们信心和勇气,因为我们的光明的心和磊落的情怀。我才明白,当一个女人成熟之后,她的美丽是她的性情,智慧和善良。一个叽咕咕地心地阴暗的女人很难是漂亮的女人。

               ※        ※        ※

  我们终于找到称呼彼此的永恒的秘码了。我们相信我们对彼此的称呼是我们的真实身份。别人不知道我们,我们知道彼此。中学时代,我们都迷上了侠义小说。是姚锦云开始的这个疯狂。一天,她拿来一本书《七侠五义》给我看。书破旧不堪,头几页和结尾的几页都掉了,所以,看的时候好像没头没尾。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故事。我们为书里的英雄男女彻底倾倒。她太喜欢这本书了,几乎张嘴不离这本书里的人物。我为了看完这本书,在全家人都睡着了之后,悄悄起床,用报纸把灯遮住,一晚上就把书读完了。我们天天都在谈论那个英雄为正义而献身的时代。多么遗憾,我们生不逢时!没有施展我们的抱负的机会。我们都信仰一个信条,那就是讲义气。义气,对她和我来说是比任何其他的原则都更重要的原则,是一个人作人的原则。我们也都信仰侠气。侠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侠义成了我们生活的准则。我们决定给自己一个号。她是“女侠士,”因为她就是侠义精神的化身。还有就是我们都认为她和“鉴湖女侠”十分相像。鉴湖女侠秋瑾说,“漫云女子不英雄,万里波涛独向东。”这是什么样的豪情啊!秋瑾在那个时代是为数甚少的我们所知的女英雄之一。我们对秋瑾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她是女的,却要杖剑救国。因此,姚锦云从此是女侠士了。她将杖剑行义,以行动改变中国。我命名自己“勤飞”。“勤飞”的原因是因为我自觉得自己很笨,只能勤能补拙,笨鸟先飞。一生我都认为自己太笨!另外,我对飞字情有独钟,因为《七侠五义》中的英雄个个都能飞檐走壁,特别是御猫展雄,更是飞檐的好手。我觉得自己要是会飞,就能到处行侠仗义。还有,如果鲁迅认为他是鲁笨而迅速的人,那么,我应该以鲁迅为榜样,笨而勤,走而飞。我要写作,如鲁迅一样地用文字改造中国。姚锦云对我的起名字的天才早就信服。我这么古今上下地一解释,我的听起来不怎么侠义的名字既有了侠义精神,也有了现代精神。我们对自己给自己的身份都十分认同。写作仍然是我的梦想,我要写很多的书,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姚锦云觉得她必须行动,如秋瑾一样,以行动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

  从那个时刻起,我们就成了两个想象中的女侠,自命的济世救国的女英雄,分工合作的两个身体,一个头脑。我们歃血誓蒙,终生不背叛我们的侠义理想。我们用一根针把手指扎破了,如同书中的侠义英雄一样,在一张练习本的纸上写了血书。我们都十六岁左右,从此以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妇有责。我对成语中的“匹夫有责”的夫字不满意,说,“夫字指的是男人,我们把它改成妇字,听起来差不多,但是,是指女的”。我其实对妇字也不满意,但是,也想不出来还有没有其他的字代表女的,就勉强为之地凑数了。我们发誓,虽然我们没有剑,我们是不佩剑的女侠。从此以后,我的所有的本子都属着勤飞的名字。姚锦云从来都是以女侠士自称。对她和我来说,侠义精神不是学校里批判的封建主义的精神糟粕。那时学校里经常要批判“哥们义气,姐妹交情”这类思想行为。“哥们义气”被描述成一种“封建主义”行为。我虽然对什么是封建主义并不确切知道,但是,任何“过去的”,就是糟粕的这套理论天天都听到,听得我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反而根本听不进去。中国的教育方式从古至今都不教育你思考,只教育你背教条,我却是对任何要我背的教条都先天反感。学校越批判的东西,我越觉得有意思。封建主义的糟粕的哥们义气,我觉得很英雄很正义。我甚至觉得“侠”这个字都美丽无比。一个人,腰间配着两把剑,两只脚岔开,潇洒地站立在那里,好像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多么洒脱自在漂亮的一个字,简直就是姚锦云本人。

  除了《七侠五义》外,我们还读了能找到的所有的侠义小说,《小五义》,《儿女英雄传》等等。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后来所有的小说都不如《七侠五义》好看。《儿女英雄传》中的一男娶两女的结局也让我愤怒。《红楼梦》使我向往纯洁的爱情,而不是甘愿当个老婆之一的女英雄。我没有要与任何人分享爱情的愿望。《七侠五义》不同。那里所有的人都把友谊看得比嫁人娶妻重要。我甚至不记得里面的人是否有儿女情长。我觉得友谊和信仰比儿女情长重要。《七侠五义》对我和姚锦云的影响实在太大了。我甚至于无法总结或分析这本书是如何改变了她和我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以致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对我的直接影响是我再也不看侠义小说了。八十年代,金庸风靡中国。我一本也没看过。侠义是姚锦云的领域。姚锦云是我生命中的女侠,没有任何别的女侠可以比姚锦云更侠义。而没有姚锦云,我永远无法再走进侠义世界。其次,侠义已成为我生命、甚至性格的一部分。我不再需要侠义小说来塑造自己。我甚至对侠义感到敬畏而不愿走进。因为一个侠义的人,不能在这个世界平静地生活。我妹妹是金庸迷,每每眉飞色舞地谈论金庸,督促我读金庸,还把金庸的小说塞给我。我从来都一言不发。侠义的世界是一个正义最终可以伸张的世界,是一个英雄有责的世界。而我们,生活在一个委琐的时代。活,是委琐地活的,是苟且偷生地活的。我再也不想当英雄,连英雄的梦想也彻底放弃了。

  姚锦云的出事,我一直觉得自己有深刻的责任。我甚至觉得一切都始于我们歃血誓蒙的时刻。谁给了我们责任去解救中国?解救什么中国?今天看来是多么荒谬、可笑、幼稚啊。两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她们受那时教育的影响,关心国家大事比关心自己为重。结果是,这个设计的未来没有实现,却成了姚锦云生命的谶言!姚锦云以她的行动试图觉醒中国,而我却无所作为。 中国根本不需要我,也不需要姚锦云。我们本来是无所轻重的两个女孩子,我们却自命是不凡的女侠,活在梦想的世界。而现实,是残酷的。残酷的现实是,女侠士以生命做抵押,实现了女侠的梦想。可是代价太大,大到我们无法估量!十多个家庭,包括姚锦云的家庭都从此倍受创伤。很多家庭将永远也不能从创伤中复活。

                 ※        ※        ※

  从报纸上我得知姚锦云的汽车在天安门一共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其中重伤十一人。我知道生命的可贵,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其他人的生命,那些我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的可贵。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

  生命只有一次。

  但是我们生长在一个对生命的价值根本不重视的文化与社会里。首先我们学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那个叫王杰的同志成为一代人模仿的榜样。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让一代人都恨不得虽然没有一个伟大的生,但是有一个光荣的死。红色的英雄们都是视死亡与遛弯儿那么简单的事情。“视死如归”成了小学课本上学的词。我们学的不仅是一个词,还是这个词后的全部的价值观。那就是,生命一钱不值,死亡极为值得,因为通过死亡可以唤醒人民,报效祖国。同盟会员湖南人陈天华一九零五年写《绝命书》投海自杀,以醒世人。接着杨笃生,也是湖南人投海自杀,也是为了救国。湖南人女英雄秋瑾为了救国,在暗杀的事发之后,居然不逃跑,坐在学校等着清朝政府派人来抓她,最后以身殉国,成千古英雄,等等,等等。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时代,我们读的书都在教育我们,以人民的名义自杀是光荣的,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死亡可以唤醒人民。一个壮丽的死亡比平凡的生命的更有价值。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些贬低生命的逻辑是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这代人无一幸免,我们是呼吸着毒气长大的一代。我们习惯了毒气,连自己的呼吸也带着毒气。我们把死亡和英雄主义联系在一起。我们以为死亡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红色中国是以各种英雄来构建一个所谓的崭新的新中国的。用御用诗人贺敬之的话,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贺敬之大着嗓门,高歌着雷峰王杰董存瑞之类的,这些人都是二十岁初头就拿生命当儿戏一样地死了。那些活下来的人,大部分都是中年或老年人,就把这些年青青地就死了的人变成了让更多的年青青的人死而无惧的榜样。姚锦云和我,以及我们那一代人,我们是这种精神的产品。

  姚锦云在狱中写的悔过书上说,“我希望我的死能引起中国人对中国的制度,官僚主义制度的觉醒。我希望用我的死,唤醒中国人民。”

  姚锦云在宣判她的死刑的法庭上重述,“我希望我的死可以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的制度是怎样的。”

  当政府委派给姚锦云的律师万敏在姚锦云死后找到我们这三个姚锦云最好的朋友,给我们读姚锦云狱中的悔过书,以及给我们的信。他念到这些话的时候,我沉默无言。

  那还是冬天。一九八二年的三月,春天还没有到来。处于什么样的动机与目的,我完全不知道,我只知道万敏律师要见我,吴瑕和王筠。我们三个人在万敏的办公室里听他读给我们姚锦云的信。我们都没有哭。我们都很冷静。

  我感到生命的沉重。

  沉重到我可以听到我们每个人的呼吸的地步。

  隐隐地,我看到了那条让姚锦云走向死亡的道路。那条很多“英雄”走过的路。不幸的是,姚锦云没有陈天华时代那样的开放的舆论宣传,把她造成一个唤醒世界以看中国的专制制度是怎样把人逼向绝路的社会环境。我觉得整个事件是一个极富政治色彩的事件。但是,出于各种原因与目的,官方让它看起来是一个刑事事件,我们除了接受,也无法做任何事情。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告诉世界这个事件的复杂的真相。

  走出东单大街万敏律师的办公室,我和吴瑕与王筠告别。从那天起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们。那天我一个人走过天安门广场,让思绪和清晰平静下来。突然注意到,广场上竖起了很多栅栏,分隔了广场和东西两边的道路。以前的广场是没有遮拦的,道路和广场连成一片。现在,道路和广场隔开了。我知道这个用意。我甚至想,为什么不早点竖起这些隔离墩来?如果早就有,也不会有这个事件了。然而,广场上的隔离墩是从这个事件中学来的教训,一切都太晚了。

  也许这是中国觉醒的唯一行动:给天安门广场竖上隔离墩。

  真是彻底的反讽。

  那正是黄昏。残冬的黄昏。北京的冬天的黄昏,太阳如一颗红色的蛋黄,在霭霭的雾气中下沉。无数辆自行车从我的身边走过。我可以听到成千上万的自行车的洪流的声音。广场上没有人,空空荡荡的。我可以听见广场上空呼啸的风的声音。一种空空荡荡的声音。

  死亡的幽魂在广场上飘荡,那些所有在这场事故中死的人,他们的死亡是否让人们觉醒或思考?

  可是,什么是觉醒?怎么觉醒?

              ※        ※        ※

  姚锦云在给我们的信中说了这样几件事。第一她深深地悔恨,为自己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她向所有在这个事件中受伤和死亡的人,他们的家属,朋友表示深深地道歉。她说她此刻别无所求,只求一死,以自己的生命来平息他们的悲伤和愤怒。第二,她说,为了表达她的悔恨,她要求捐赠自己的身体,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我是一个健康的人,请用我的身体的器官去救那些等待这些器官的人,让他们活下去,也就是我用自己的死换取别人的活。” 第三,她深深地热爱生活!她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她回忆对朋友的爱和对亲人的依恋。她告诫我们珍惜生命。

  律师没有让我们看那封三四页纸的姚锦云特地写给我们的信。我们被宣读这封信。我们静听着,律师的声音在他的办公室里显的很动情,好像他也被姚锦云的真挚情感打动了。我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我努力的屏住呼吸,好像我的呼吸都会打扰这种沉郁的气氛。

  姚锦云的一些话我其实已经知道了。二月十九日下午,天突然下起了雪。雪霰纷纷,我正在家中看书。一个陌生人来了,穿着黑皮夹克,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他自我介绍是我的中学同学金雁的男朋友,刘京生。并说自己是北京的三京生即魏京生,崔京生和刘京生之一。我跟金雁虽是中学同学,但并不一班,因此不太熟悉。自此我上大学后,和她就没有联系,并不认识她的男朋友。而那时我刚从大学毕业从武汉返京,正在家中准备开始新的工作,姚锦云事发之后,也没有与金雁联系过。所以面对这个陌生人,感到很突然。他匆匆地说,他是来报信的。“姚锦云今天被枪决了”。我听了这个消息,一定觉得不可相信。没有公审,没有通知家属,什么也没有,怎么可能呢?

  刘京生说,是他亲眼看见的。他看见警车在街上呼啸,后面还跟着好几辆武装的闷罐子车,就意识到一定是枪毙人,因此他就踩着摩托车跟着,一直跟到了卢沟桥。车队到了卢沟桥后就下了公路,顺着干涸的河床往北开,有两里路的样子,警察从车中出来,几十个警察,单行排成半圆,壁垒森严的。最后车门打开,他们把姚锦云拽了下来。姚锦云带着手拷脚镣,趔趄了几步,她才站稳,然后缓缓地走到一个土包前,好像是沙土堆的沙包,看起来她走得很从容。刚走到沙包前,一个女警朝她的腿狠踢了一下,姚锦云摔到了,枪响了。

  我目瞪口呆地听刘京生叙述这一切。他好像是在讲革命小说《红岩》的故事里的江姐的故事什么的,我楞楞地看着他,听他叙述那些细节,想,不可能。这么大的案件,从案发到今天还不到四十天,法律程序等等也要很多天,不可能这么快就把人杀了。这些天来我们每天谈论的都是如果开庭公审我们怎么办。我的姨夫几次来我们这里,坚持要为姚锦云做辩护人,虽然他不是律师,但是他觉得自己可以为姚锦云做证并为她辩护。我为姨夫找证据,还给法院写信,请求考虑姚锦云的家庭背景以及当时的情况,免除死刑。如果可能,我天真地写到,“我愿意坐二十年牢,以此免除姚锦云的死刑”。

  我那时刚刚二十三岁,相信那时政府开始提倡的法治的诚意。那时改革开放正要开始,法治讨论如火如荼的。我以为法律最终会花很长时间来讨论姚锦云的案件,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太复杂。我还不太相信政府会草草地决定一个人生命,不把生命当回事。

  我以为的,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内心里我自然知道我们没有把握,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因为自从姚锦云进监狱,我们就没有任何信息。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没有人来告诉我们她在哪里。我们完全在黑暗里。突然有一天警察来通知说家属可以有一个人去探望。只许探望一次。我们好像在黑暗里看到了一条裂缝,心里已经开始满怀感激了!

  姚锦云至亲的哥哥去了,为她带去了我们的照片。我在给姚锦云的照片--是我们的合影后面写到,“女侠士、小妹:我想你,想你,想你。你的勤飞。”我不知说什么好,万语千言,怎能在一张小照片背后说?还有那些监查,我们不得不长话短说--短到只有几个字!

  不可能!我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地穿上大衣,向姚锦云家跑去。跑到她家门口,我又站住了。不行,不能把这个消息直接告诉姚锦云的年迈的父母。我又往回家转。刘京生跟我到姚家门口。看我不进去,说他也要走了,晚上打听到更多的消息再来。

  我居然没有哭。这个消息没有让我失常。我还是不太相信这是真的。这个消息让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走回家的时候,雪下得很大。我惊异甚至天地为之素装。这怎么可能呢?我不信神不信上帝。我只能说是一个偶然,一个下雪的下午的偶然。我甚至想,这雪是不是真的呢?伸出手来,我抓住了雪。是真的。我是真的活着吗?而姚锦云真的死了吗?

  傍晚的时候大家都在我家里了。这些事情不能在姚锦云家中讨论。她家的那个八平方米的屋子里,有着忧患焦虑的父母。所以一群人都在我的家里。消息还没有证实,因为姚锦云的家里还没有得到通知。但是其他人带来的消息都真真切切。原来,当天上午北京公安局举行了审判仪式。在仪式上,一切都例行公事,只是允许姚锦云最后为自己说几句话。姚锦云在她的简短的话中,说了四点。第一是向在这个事件中死伤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表示最深深的道歉,第二,提出捐赠自己的身体去挽救别的人,以此作为一点点补过。第三,她要求把一些东西留给朋友。她点名说,请把她的头发剪下一撮,留给沈瑞花,把身上的红羽绒服留给吴瑕,把手表留给王筠。把其他的东西一一留给家人做纪念。最后她说,“我之所以去撞天安门,也是无路可走,只有把事情弄到这里,也许国际上才会注意到我们的生活。我希望我的死可以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的制度是怎样的。”

  死刑。立即执行。

  雷厉风行。一分钟都不会停缓。

  这个国家那时还没有深圳市。深圳还是一个破败的渔村。还没有时间就是金钱这样的换算概念。这个国家一直慢腾腾地午睡一直慢腾腾地喝着冲了几遍都跑了味的茶。但是在杀人上,这个国家可是说做就做,快刀斩乱麻的,急不可待的,好像是喝喜酒。审判大会一结束,行刑的车就浩浩荡荡地开出去了,急急的。

  没有人给家属通知。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九日。

  离姚锦云二十四岁生日三天整。

  她生于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        ※        ※

  来美国后我成为一个反死刑的人。我的出发点很简单。我知道很多人故意杀人,他们应该被杀,逻辑是杀人应该偿命。但是,我想在每一个杀人案件后都有很复杂的因素,不是一命对一命能解决的。如果一个人夺取了别人的生命,并不意味着别的人就有了权利夺取这个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决定他人生命,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不值的、卑贱的、肮脏的、丑恶的生命。更何况,在没有真正的法律的国家里,死刑夺取过多少无辜的生命!我们都知道那些名字,遇罗克,张志新,林昭……漫漫的长安街一定飘满了无法复活的灵魂。

  我反对死刑,主张取消死刑。人没有权利决定他人的生命。用错误不能改正错误。杀人是错的。但是把杀人的人杀掉就更错了,因为你重复的是同样方式,是说明杀人在某种意义的合理。以错误的方式改正不了错误。动不动就杀一儆百,动不动就杀鸡给猴看之类,是把人类的理性看得一钱不值,是对人性的尊严的践踏。人有权利惩罚错误,但不是用错误的手段。

  有死刑存在,就是对人的生命的蔑视。

  有死刑存在,就会有永远无法改正的错杀的人。

  我们人类到今天完全有足够的理性来处理那些杀人的人。

  我反对死刑,还因为我多少次幻想姚锦云生在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里。即使她犯了罪,她最终会有一个生命残存。

  在我的内心深处多么希望所发生的悲剧没有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发生在别的国家,发生在一个可以给姚锦云一个声音的国家里。我是多么可笑和荒谬。这种事情不可能产生在别的国家。

  生命是多么可贵!

  我惋惜的,痛苦的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还有被姚锦云伤害的生命。他们是兄弟姐妹,亲人,爱人,朋友。他们如姚锦云一样有爱在这个世界上。我知道在死亡的人中有一对从新疆来北京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他们在天安门广场照相,而姚锦云的汽车开过去了,他们却倒下了,永远地。他们的父母该怎样的伤心?绝望?

  但是,难道因为姚锦云也死了,他们就感觉好多了吗?他们的痛苦就减轻了吗?他们的家人,亲属的内心就平衡吗?他们失去的亲人不能回来了,难道因此就盼着姚锦云的亲人跟他们一样痛苦就减轻他们的痛苦了吗?这种逻辑我不太明白。不是的。如果姚锦云死前是有一百个痛苦。姚锦云的死增加了痛苦的数量和重量!也许受害者的家属和亲人感到正义的伸张,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在人类的宣泄式的复仇的快感下,人类的善良,怜悯和同情心在何方?人类是否可以有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可是,这是一个复杂的道德伦理议题。习惯了简单性思维的人不能接受我的想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我们的文化遗产。

  在鲁迅写的饿狼屯里生活的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不吃人的天外天。可惜,我没有能力使我的同胞们想这个问题。我们习惯了包青天动不动就拿出去斩了这套。我不爱京剧就是从讨厌包青天开始的。包青天习惯了杀人,也教育了中国老百姓热爱杀人。这还是一个看杀人如看热闹的国家。

  美国也并没有废除死刑,虽然反死刑的人一直在奋斗。在美国,越是文化落后的地方,越是有死刑的存在,比如德克萨斯州,现任总统的老本营。而我视为家乡的俄乐岗州就没有死刑。文化水平高的地方,死刑就不存在。而整个欧洲,都没有死刑。死刑存在于野蛮人占主导地位的地方。看看一个地方是否有死刑,就知道他们在文明的路上走了多远。中国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世界人权组织观察统计说,二零零四年,全世界的死刑中,中国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达一万多例,名列世界第一。

  中国的死刑传统是中国文化视生命如鸿毛的一部分。一个不热爱自己生命的人也不会珍惜别人的生命。一个不热爱生命的文化会视杀人为娱乐。一减一等于零。这种算术逻辑不是人的心灵逻辑,不能理解人的心灵的深度和广度,不能理解痛苦的重量,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

  我后来上班的地方离古代北京的刑场菜市口不远,我每天上下班都从那里路过。菜市口是一条窄窄的丁字街,丁字路口的西北是著名的西鹤年堂药店,药店对面,据说就是行刑地所在。西鹤年堂虽是药店,但却是犯人在临刑前吃最后一餐饭的地方,据说每次斩人,这家药店都在头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备酒食,既给犯人最后的午餐,也给刽子手慰劳的大餐。至今那个面目宽大的匾“西鹤年堂”还昂然立着,让我觉得死不瞑目似的。丁字路口西现在自然是没有那个威严地挺立的杀人桩子了。那杀了谭嗣同,康有光,戊戌变法六君子的杀人桩子,那是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不过八九十年前。我多少次都停下来,站在路边,看路中心,似乎还看到了那杀人的场景。我曾想,应该在这里建一个纪念碑,告诉后人们,这里是杀了很多人的屠杀场,不但杀了那些杀人放火的罪犯,也杀了心怀天下的志士仁人。杀人曾是这里的风景。为了这个风景的永不再存在,让我们在这里立一个碑。

  这当然是我的幻想。

                 ※        ※        ※

  给家属的通知是第二天来的,让到八宝山去取骨灰。姚锦云的哥哥去了。我和其他几个人,我现在不记得确切地有谁了,肯定有吴瑕和王筠,以及其他几个我一定认识但现在想不起来的人,我们到卢沟桥去把姚锦云所留在那里的东西取回来。我们好像是分头走的。我好像是和什么人一起走。可是我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几个人影。他们是谁?他们与姚锦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全忘了。肯定的是我当时也没有注意。我完全被这个消息击中了。经过一夜的消化,这个消息是真的了。我早上起床,找好一个纸箱子,找好了绳子,就跟他们一起出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感觉。我们乘公共汽车,一O七在平安里转一O九到广安门。到了广安门又去倒车。不记得是哪路车了。我记得自己扛着纸箱子走在广安门窄小纷乱的马路边,看到街上的风景还是一百年前的样子,觉得世界很陌生。天晴了,很冷,阳光好像是灰蓝色的。世界是风景,而我只是在风景中的一个影子,我觉得自己人就是一个影子,不存在的,看不见的。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也很窄小。广安门外大街乱糟糟的,好像完全是农村集市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好像离城市很远,一切都那么陌生。这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到了著名的卢沟桥的时候,道路两旁已经完全是空旷的乡野了。河床干涸,土黄色的河床,宽大,贫瘠,崎岖不平,从上面什么地方出现,向下面的什么地方伸延,好像河流在想象中奔腾,但是却一声不发。我以前来过这里,来学习中国的历史,“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历史等等。我都学过。我没有想到在日本人打中国的历史性的一枪的地方,中国人也在结果中国人自己。用的方式并没什么不同,虽然四十多年过去了!我觉得很冷。二月的北京是最寒冷的季节。在空旷的河床边,风刮得呼呼直响,人好像变成了一跟芦苇,左右摇摆,站不稳。我们就迅速地沿河床而下,去寻找行刑后姚锦云可能留下的东西:她的鲜血。

  不想让她的血撒在这里没有人管。不想让她的碎骨等等遗留遍地。我们听说行刑的枪弹是“爆子。”也就是使人的头脑爆炸的子弹。所以会有很多头骨等等爆在行刑处。我们想把这些都拣回家。

  我们来告别。不能亲自为她送行,没能接到消息来送她,我们至少来看看她被杀的地方,向她告别。

  我们是谁?我现在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第一眼看到姚锦云倒下的那个沙堆,也就半米高,是临时掘出的一个沙堆,好像一个战时的掩体。血渗透在沙堆里。我左右环顾,同样的沙堆还有几个,但是都不是新的,好像风已经改变了那些沙堆的行状,只有这个沙堆,崭新的,甚至还有楞有角的。我们围站在沙堆前,向姚锦云默哀。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哭泣。我只是两眼发直地看着沙堆,想象昨天下午的事情,想象她在倒下的那刻的感受,想象她最后一眼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到底是什么。我顺着她的可能的目光看去,头顶是荒草萋萋,河床很深,我才意识到我们实际上是在一个宽大的峡谷内。如果一个犯人想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有劫狱之类的浪漫的武侠幻想,也是不可能的。我实际上就有这种浪漫幻想,我甚至祈祷希望真的大侠能从天而降,骑着飞马,持着利剑,从锦云中来,从枪口一把夺下她,她翻身上马,他们骑着白色的飞马,飞回锦云中去。我站在那里,把这些场景都在心中又演习了一遍。

  可是,我面对的是一个简单的,新鲜的沙堆,血迹犹新。我跪了下来,开始一把一把把带血的沙土放进我带来的纸箱子里。

  这是一个几乎令人恶心的工作。我的双手全是血。我没有经验,不知道应该戴手套来,也没有带工具。也许别的人看到了我的手上的血,也觉得恶心,并没有人来帮助我。他们四处寻找,寻找残碎的遗骸,小的碎骨头等等。我一边小心地把血沙放到纸箱里,眼泪一边啪达啪达地掉着。我在心中对姚锦云说,“我没法找到你尸骨,女侠士,我用自己的双手为你送行。我要把你带回家,把你的血放在你喜欢的地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我把纸箱子几乎填满了,根本没有想血沙会是多么沉重,怎么拿回去。我站起来,左右走来走去,不想让任何一点姚锦云的残骸留在那里。我觉得那里太冷,这些碎碎的骨头会觉得太冷了。最后,大家一起,把箱子绑好。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箱子太沉了,一个人根本拿不动。于是我们开始两个人抬,轮换着抬。有时候是一个人把它扛在肩上,背着。我们都在出力,都在为姚锦云做最后的事情。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样最终回到了家的。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是坐公共汽车回家的吗?怎么把箱子搬到汽车上?同行的人到底都有谁?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我看不清楚别的人。我记得那些身影,却不记得那些脸庞,那些名字。我只记得自己最终把箱子搬到了自己的家外,放在窗台下。我记得已经是傍晚了。妈妈看到我的手, 立刻去打水,把热水和冷水混合了,到在脸盆里,我洗手。我仔细地仔细地洗血迹斑斑的手。指甲沟,手上的折纹我都一一地细心地洗。我不知为什么总是想着“沾满鲜血的手”这个句子。因为这句子在小学,中学,大学的课本经常读到,通常都是在描写革命英雄被敌人杀害,暗示那个手是杀人的手。但是我的沾满鲜血的手却是爱的手。可是我还是害怕那个句子,好像那个句子本身就有不可思议的固定的力量把我等同于凶手。

  姚锦云的哥哥来了,从八宝山带回了姚锦云的骨灰。他说,他买了最贵的骨灰盒。他把骨灰盒存在我的房间里,不带回家,不让他父母看见。我接过骨灰盒,打开红色的绸缎包裹,看见是一个雕刻得极为精致的骨灰盒,枣红色的。骨灰盒很轻。我打开了骨灰盒,看见洁白的骨灰,非常洁白,好像是白色的珊瑚。然后关上,用红绸包好,放在房间的一张小床上。姚锦云曾无数次在我的房间里睡觉。她来的时候,总是睡小床,我和妹妹睡大床。因为她家里的地方实在太小,很多时候,姚锦云就在我家里住。特别是我上大学后,她和我妹妹一起住,做伴。所以,我还是让她睡小床。

  在她死后的第一个夜晚,我们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她就在我不远处。是一捧洁白的珊瑚一样的物质。

              ※        ※        ※

  姚锦云是生气勃勃的女孩子。她很勇敢。她有一种勇敢的精神。岁月流年,年纪越大我越能感到每个人品质,写在每个人一举一动之中。一个人的品质,往往是一两个字就能凸现的。比如,有的人妩媚,吴瑕是这样的人。有的人性感,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有的人睿智,比如苏珊・桑塔格,有的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彻底的混蛋。

  姚锦云是一个勇敢的人。勇敢是一种罕见的品质。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的这样的人非常少。勇敢不是胆大鲁莽,勇敢不是粗野莽撞。勇敢是一个人在危险中的信心和能力,面对危险的态度。我常常思忖,勇敢是不是天生的,正如懦弱。比如,有的人天生是懦弱的。我和姚锦云中学时代的一个同学尹美玉,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天生懦弱,男同学专门欺负她。上课的时候,有的男生会把什么小东物放在她的书桌里,她吓得大喊大叫。我多次帮助她。插队的时候她要求跟我在一起,因为我可以保护她。我答应了,所以下乡时她跟我在一起。可是在一个只有八个人的小集体里,她还是受欺负。我常冷眼看她,意识到她身上写着懦弱两字,没有办法。而姚锦云天生就具备勇敢这个品质。在姚锦云的身上,这个品质不仅是精神的,也是身体的。

  我认为没有勇敢精神的人是不能从事体育的。体育需要的是精神和身体上的勇敢。也许正是这种勇敢的精神使姚锦云的体育特别优秀。她学任何体育运动都如儿戏。学起来驾轻就熟,好像不费任何力气。玩起来满心投入,好像身心都盛满了欢乐。高中时代,姚锦云迷上了滑冰。她先是穿花样滑冰鞋滑花样滑冰。后来她觉得花样没意思,买了一双速度滑冰鞋,滑速滑。为买一双满意的冰鞋,我们俩一定把当时北京的所有的运动器材店都跑遍了。最后,我不记得她怎么买到满意的滑冰鞋的,只记得她兴奋地把鞋拿给我看。长长的冰刀,棕色的鞋,真的很好看。我开始陪她去滑冰。我们天天到紫竹院公园去滑冰。那时候,紫竹院公园是不要门票的。我们到公园里,姚锦云换上滑冰鞋,脱掉大衣,我坐在冬天的湖边上替她看衣物,她就飞进冰场去了。我掏出书,戴着手套,坐在那里看书。有时候她跑过来,担心我是不是觉得无聊。“没有,没有。”我读书很开心,挥手让她走,去玩。

  有时候我也只是看她。她在冰场中好像是天然的冰上飞燕。她滑冰的姿势那么熟练,优美。没有人会想到她是一个新手,或刚刚开始学滑冰。我告诉她,她滑冰的姿势好看极了。她也很得意,“我觉得我天生就是滑冰的。”我也觉得是。为了她滑冰,我们到过很多冰场。天然冰场不用花钱,我们都是学生,家里穷,也没有钱,自然就是到天然冰场去。北海公园,什刹海等等,凡是有冰也不必买票的地方,肯定就有姚锦云和我。姚锦云有时候滑得高兴了,就揪我下冰,要我也学。我颤颤巍巍地穿着冰鞋在冰上走几步,就不敢往前挪了,怕摔倒。有一次在紫竹院公园内,姚锦云看我要往回走,一把抓住了我,说,我带着你滑,她开始大步跑起来,我被她紧紧抓住,只好跟着她跑,也在冰上滑起来了。我们在冰场绕大圈,姚锦云一直没放手我。我一边奋力地在冰上滑跑,一边央求她千万别撒手,不然我一定要摔倒!我们一定跑了好几圈,最后放慢下来,我可能还是摔跤了,跌跌撞撞地走回了湖边。那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在冰场上滑跑。真是好玩极了!以后我也滑过冰,但从来没有在冰上滑跑过。姚锦云死后,我再也没去过任何冰场。几年前我在缅因州教书,那里冬天很长,冰天雪地,滑冰是小孩子都玩的游戏。我们学校就有天然和室内的冰场。我走过天然冰场,看着那些飞旋的年轻人,想到我自己二十多年前在北京的紫竹院公园飞旋的时刻,对姚锦云的思念把我淹没了。 除了滑冰外,姚锦云打球,游泳,无所不通。我们常常在一起打羽毛球。羽毛球是一种便宜的运动。球拍,羽毛球都不贵,所以我们付得起,也常常在一起玩。不过我自然不是姚锦云的等级。她做体育,一做就是九段,我再怎样努力,也是生手,真是不公平。姚锦云的乒乓球也打得特别出色。她喜欢用大刀拍。煽其球来很有力,削起球来,又很巧妙。她游泳的时候喜欢自由泳,蝶泳。什么泳难游,她会什么。我只会游蛙泳。她决定教我。她在前面扑水,我在后面慢慢游。问我为什么不学。我说,“我没有你的天才,学不会”。她气得不教了,死了心。我到现在也不会其他方式的泳。现在我的家里有游泳池。我想怎么游可以,怎么练都可以,我还没有学会自由泳和蝶泳。根本的是我不具备姚锦云的勇敢精神。我害怕。

  我从此相信身体的勇敢是学不来的一种品质。道德的勇敢是可以学的,但是身体的勇敢不是学来的,只能是天生的。姚锦云的勇敢是天生的。

  姚锦云决定学绣花了。高中的时候,女同学似乎都在为自己将来出嫁后作贤妻良母做准备,人人都在学绣花。上课还好,只有几个人偷偷地绣。下课铃声一响,女同学都掏出绣花的东西,一片绣花忙。我历来讨厌绣花织毛衣等等,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看到下课女同学比上课还忙,忍不住经常讥讽,说,这哪里是学校呀,简直是绣花作坊。可是一天,姚锦云兴冲冲地跑我家来,带来的圆形的竹子做的绣花绷子,绣花线,还有绣花图案,说她的好朋友们吴瑕等等都在绣花,她也要绣,让我也学。我冷言说,“我学不会,你还是找吴瑕她们去练习吧。”姚锦云反唇讥讽我说,“没见过你这样的。体育一育不育,样样不行。绣花一绣不绣,笨手笨脚。除了会读书,你还会什么?而读书,有什么用?你将来能做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楞了。我从来没想过绣花和未来有关系。对我将来的职业,我也没有想法。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后就下乡插队。那些已经在农村插队了很多年的人还在农村插队。我是一心一意要写东西的。做别的,还有别的可能吗?“当作家,”姚锦云继续,“别做梦了!谁会发表你写的东西?你把那腻腻歪歪的《红楼梦》读了一百遍,就是写一个比《红楼梦》还红的《紫楼梦》出来,你还不是要插队去吗”?

  姚锦云的话,我先是笑起来,对她说的紫楼梦。我从来没想到过紫楼梦一说,觉得很机智,很开心。然后我也只好沉默,对姚锦云的热情学绣花不再打击。也许她说得对。与其有这些空的能力,不如学一些生活实际本领。

  姚锦云学绣花的热情非常可嘉。她的本来的粗心马虎都不见了。一个人绣花的时候,不能有半点马虎。我惊奇很多人把妇女的绣花看成是毫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任何一个绣花的妇女都是艺术家。而我却对绣花的艺术不感兴趣。我每天看见姚锦云提着一个绣花包,认认真真地绣那些花呀鸟的。她居然还学怎样描样子什么的,拿给我看。我就敷衍她,看两眼,就说绣的好。她不信,拿给我妹妹和母亲。她们都说她绣的好。她很高兴。这种热情,我不知持续了多少天。只记得有一天她来了,很沮丧地对我说,她觉得她永远也不会真的喜欢绣花。“我绣着绣着就烦了。看来我做不了这种事情。“我说,”那有什么关系?我连学也不想学。你毕竟还学了呢,比我强。”她转悲为喜,“你不觉得我做事没长性吧。” 原来是这个让姚锦云自我怀疑。“哪里?长性又不是靠绣花练的,有什么关系?” “我想学绣花,是因为我想练我的长性。我觉得自己坐不住,绣花非坐在哪里不可。另外,我也想学学女孩子做的事情。看来,这都失败了。”我说,“我顶讨厌那些婆婆妈妈的女生,成天不是绣花,就是织毛衣,一副家庭妇女的样子。看你学,不好说,看你不学了,我正高兴。”姚锦云终于高兴起来,“走,咱们打球去!”

  我那时很看不起家庭妇女,把家庭妇女看成无所事事的人。不过那个时代都认为家庭妇女是家庭的累赘,应该动员她们或者是到农村去,或者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去到社会上工作。来到美国之后,我学习了女权主义理论,才对家庭妇女有了新的眼光。家庭以及家务劳动都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男权思想贬低妇女分家务劳动,从而贬低妇女的地位。可是,对不起,那个时候在中国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为什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这些细节?我甚至记得这场谈话是在初春的时候。我的房间的门开着,阳光射了进来,姚锦云坐在阳光里,我正在厨房门口,一边揉发面蒸馒头一边和她聊天。我记得她微皱的眉头,眼睛上看着我,在阳光中细眯起来。她的洁白的皮肤和闪亮的头发。

  姚锦云开始学弹吉它了。她后来成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吉它手。我不记得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定也是高中的时候。在厌倦了革命时代的强高音的歌曲后,年轻人开始传唱很多不革命的,甚至颓废的歌曲。姚锦云花了三十八块钱买了一把吉它,开始练习起来,唱起来。还是在我的房间里,她唱《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给我一杯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生活是一杯苦咖啡。
  ……

  姚锦云的嗓音是低沉的,是一种深厚的低沉。她的歌声让我震住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简单的歌词,循环往复地,表达出了那么多的失望,忧愁。说句老实话,姚锦云唱这首歌给我的时候,我从来还没喝过咖啡,甚至没见过咖啡,也不知道咖啡是不是苦的。不过这好像没有关系。苦咖啡三个字好像是那么外国异域,神秘而吸引人,洋气,不可企及,但是又那么私密,好像我喝过多少苦咖啡一样。好像我知道生活多么苦一样。我爱上了这首歌。强迫姚锦云唱来唱去。她一定唱过上百遍。那时,我们录音机还没有出现,要想重新听一首,就得请歌手再唱一遍!

  这不仅仅是一首歌。唱这支歌的时候,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在这首歌的韵律中来临。我们都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我们却开始幻灭了。这首歌是一个幻灭的时代的音符。我的幻灭是从上中学开始的。不知什么原因,我越来越对学校的很多活动没有兴趣,那些在校园里的大字报,千篇一律,毫不好看,我连看也懒得看。而且其实很多大字报就是我写的,因为老师要学生写大字报表态,一会儿批林批孔,一会儿批《水浒》。我就替全班同学写,我写得又快又好。因此,我们班的大字报又多又快,老是年级第一名。其次,我学会了在字里行间看问题。一九七四年左右,一个叫黄帅的中学生写了什么信,报告学校教育中的资产阶级回潮之类的。学校组织我们都到北京大学去看大字报。我也去了,在北京大学的校园里走来走去,我从大字报中看出很多荒诞来。想这个叫黄帅的女孩子一定是学习不好的人,才如此讨厌读书。我巴不得整天读书,不去学工学农的。对这个叫黄帅的英雄,我很讨厌。我自然本能地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些感觉。但是我对姚锦云说了。姚锦云虽然不爱坐在那里读书,但是对我的这种胆大妄为的想法极为惊异。我们开始谈论政治。

  我们十五六岁,谈论政治。我们所谈论的政治是一个危险的题目,不是可以在公开谈论的。我们知道这点。因此我们极为秘密地谈这些问题。因为喜欢写作,在中学和高中的每年的写作比赛中,我都得奖。除了初一的时候,我得了三等奖以外,后来的所有比赛我都是一等奖。因为这个结果,我参加了学校的写作组,开始认识一些比我大的学生。那个写作组共七个人,只有我一个是女生,其他的都是男生。我们写短篇小说,互相读,一个教语文的老师给我们讲写作的技巧。这是一个短命的写作组。在活动了三五次之后,那些男同学中的几个高中部的同学被逮捕了,名义是“反革命小集团。”

  我不知道北京九十八中学,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学,是否因为别的上过报纸。但是这个“反革命小集团”的事件在一九七四年的报纸上沸沸扬扬了一两天。学校如丧考妣。我们进进出出都低着头害怕。好像仰头的人就可能是反革命。我也震惊了。我与这个小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当我在报纸上读关于他们时候,我内心里知道我同意他们说的。不知为什么,学校居然看出了这点。红卫兵委员会的赵姓老师,那个年纪轻轻的党棍,找我单独谈话三四次。先是要我写揭发材料,仔细想在写作组这些人都说过什么。我回答说没有的写。因为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又是唯一的一个女生,我连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也没听到任何反党言论。其次要我写认识材料。怎么认识这些人的反党动机。最后,要我交代是不是跟他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一个人关坐在红委会的办公室里,面对红格纸,不知写什么,好像觉得自己也成了那个小组中的一员。

  姚锦云在学校等我,直到把我放出来,才一起回家。我们那天说了些什么我现在不记得了。但是我一定是对姚锦云说,我虽然不是那个小组的,但是,他们的想法,他们对现实的批判,我很赞成。我记得姚锦云和我搂在一起,在一根电线杆子下,我们拥抱。我们知道我的话的危险性,但是我们永远不会背叛彼此。这是我们的秘密。

 这种对政治的幻灭使我们成为内心反叛的人。高中的时候,十八岁之后,中学里发展共产党员,班里的班长已经入党。我从来没写过入党申请书。不,不人党。一辈子也不会人。大学的时候,入党成风,特别是毕业前夕,班里发展了一二十个党员。一个党员和我散步闲聊,问及我是否也写了入党申请书。我说,“入党可是严肃的选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这个选择,因此从没写过申请书。”她大惊失色,没想到我这样说。如今这个党员在中央电视台,是电视台的主力之一。我在网上看到她的照片。她风度翩翩。那个照片是她在给某处做讲话的照片,手在胸前,姿势肯定,有成功者的信心。她是否还记得我们的谈话?

  姚锦云的内心也是清楚的。周恩来去逝了。冬天十分寒冷,我和姚锦云去天安门广场,看诗歌和悼念的人们。回到家里,我说起广场上的诗歌,周恩来的逝世,我哭了起来。姚锦云却大笑,说,“你哭什么,周恩来跟你有什么关系?别跟死了你爷爷似的。”我楞楞地看着她。她比我清楚。那年的四五天安门事件,我不在北京,下乡支农劳动去了,回来后,和姚锦云一起去天安门。天安门广场洗得干干净净的。那天广场的风真大。我们知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个时代。九月毛泽东去世。我和姚锦云都没有哭。我们觉得没什么好哭的。可是不哭,学校以为我们不热爱毛主席,所以只好用袖子蒙住脸,假装哭。毛泽东的去世,我也觉得茫然,我甚至觉得时代也许最终要我们来肩挑了。天安门毛泽东的追悼大会,全校同学都去,我也去了。坐在广场上听每个悼词都是“毛泽东的功绩如江河行地,万古常青。”整个会上我都在想这个从来没听到过的成语“江河行地”到底是什么意思。大会后,人人都在毛泽东的遗像前照相。人人都握着拳头,宣誓将革命进行到底。我也举起拳头,宣誓照相,很革命英姿,觉得把白衬衫塞进蓝裤子里,挺胸抬头地,宣誓照相很英姿飒爽,显得很漂亮。表面上是宣誓革命,内心里跟革命关系不大,不过没有人看得出来。

  到了十月份,我在北京的一个汽车修理部学工―― 学习怎样修汽车,四人帮倒台了。天安门开庆祝粉碎四人帮大会。老师要大家自愿去,你可以去天安门开会,或者回到你的学工的地方。两个地方我都没有去,却到紫竹院划船去了。正是北京最美好的季节,紫竹院公园内的大喇叭广播大会实况录音,我躺在船上,对和我来划船的朋友说,“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毫无意思。”回到家,姚锦云和我一起洗衣服,计划再去划船。那段时间我们对划船乐此不倦。紫竹院划船,两块钱租一条船。划一个小时,一毛钱。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划船。姚锦云喜欢带我弟弟一起去划船。姚锦云后来还教我弟弟弹吉它。她把我弟弟当成自己的弟弟。我们对中国的政治完全厌恶。那天看报纸上的照片,很多人拿着华国锋的大幅照片,在长安街游行。姚锦云和我都觉得荒谬可笑。她说,“这个华国锋觉得他是毛主席。”我觉得她说的一针见血,印象很深。

  一九七七年三月,我们都高中毕业了,未来就在我们面前了。那个时候,共产党还没有召开著名的改变他们和中国人民历史的十届三中全会。我们这些高中生,只有下乡插队的未来,没有别的选择。那时我们还看不到社会很快就要变化了。中学以及高中毕业生,都是除了一九七零届的中学毕业生外,都是到农村去插队。到了一九七七年(我们本是一九七六届的高中生),我的学校去延庆,北京的一个郊区县插队。我报了名,主动申请要到山区去,目的是未来能和那个革命的班长分开,不受她的管辖。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平原地区,因为平原地区条件相对好一点。我去了山区。姚锦云的学校要到顺义的平原去插队。据说顺义的生活比延庆山区要好得多。我们将没有机会像整个中学高中时代那样天天见面了。我们却都无所谓,我们只是保证要经常写信,要约好了一起回北京来,一起回家,在一起玩。

  我们长大了,中学时代结束了。三月二十五日我离开北京,要到延庆去插队了。北京的三月,还是冬天,没有春天的气氛。春天还要等两三个星期才能到来。我们是从学校出发的。那天也是一个阴天,天空灰蒙蒙的。学校里全是人,送我人中,有姚锦云和杨永成。我看到姚锦云挥手。我看到杨永成呆呆地看着我的汽车,眼睛中全是无法描述的绝望。那个白白的,不太高的男孩子,我知道他爱上了我,我知道自己也喜欢他。那是我们的初恋,可是我们从来没说过一个字。我挥手,向他们两个人,向我的家人。几天后,姚锦云离开北京,去顺义插队。我们从此分别。以后的相逢,都是匆匆,那些天天相聚,耳鬓厮磨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们走向了生活。


  (三)

  紫竹院公园对姚锦云和我都有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因为姚锦云喜欢滑冰,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冬天的时光。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划船,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秋天的下午。紫竹院公园目睹过我们的欢乐,聆听过我们的笑声,它也目睹了姚锦云的第一次为爱情所折磨。

  一九七八年春节期间我从延庆回北京过节,姚锦云也从顺义回来了。分别这么久,我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就骑车一起去紫竹院公园了。正是冬天,紫竹院公园一片荒凉。但是荒凉也有荒凉的美丽。公园里没有什么人,地上有薄薄的积雪。那些竹子在冬天都是深绿色,天气是要下雪的样子。我们坐在公园湖心岛上,眺望左右,连天空也灰蒙蒙的,一副阴郁的样子。我们谈呀谈呀,在谈话中,我总觉得姚锦云想说什么却没有说。

  姚锦云突然掏出香烟来。她打开烟,从底下弹,居然弹出一支烟,好像她这样做已经很久很熟了。我吃惊地看着她的动作,叫到,“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她不说话,掏出打火机,点上烟。烟缭缭地上升,她的脸在烟雾的迷蒙中。我端详着她,我突然想,她是不是恋爱了?

  果然如此。

  哈!我拍手。“我早猜到了,可是不敢问你,这个幸运的男孩子是谁?”

  姚锦云看着我,一副难为情的样子。原来是与她同插队的一个男同学。我急急地,调侃她,“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一切怎么进行的,一点儿都不许隐瞒。”

  她还是难为情地笑,吞吞吐吐地说,那个男孩子并不知道她爱上他了。“什么?”我大声地说,“他还不知道,你还没对他说过,那你伤什么心这里?”

  “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说,”姚锦云终于话说得比较清楚起来。她很害怕对他说任何话。实际上,他们连话都没说过几次。那个男孩子帮过她收麦子,还帮过她做过其他的什么事。我听了后,很泄气,“这叫什么恋爱。这是单相思。傻死了!”姚锦云一听,又不好意思起来,“我那么傻吗?”

  “我觉得你太傻。你应该就去跟他说。”我诤诤的,言辞有理。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姚锦云诺诺起来,重复同样的话,完全不像她平时为人。

  “我替你去找他说。”我毛遂自荐。

  “那怎么行,你不认识他。”姚锦云否决我的提案。

  “我们一起到他家门口,你把他叫出来。我对他说。如果他喜欢你,你们就一块玩去。”我继续描述具体方法。

  “我不认识他家。”姚锦云说。

  我看着这个为爱情痛苦的我不认识的姚锦云,也觉得一筹莫展起来,那个时候,我开始写诗了。在乡下,我用写诗来记录我的生活。我到那个时候为止,还没有看过任何现代诗歌,连郭沫若都没读过。不过我写自己的非诗歌的诗歌。我突然有了主意。

  “我为你给他写一首诗。你把诗抄下来,寄到村子里,他收。等你回去的时候,他也回去了。他看了诗歌,如果他喜欢你,你们就可以了!”我为自己这个新的聪明的主意激动。姚锦云也觉得这个主意又浪漫又好。她高兴起来了。我们都高兴起来了!

  我回到家就开始写诗。给这个男孩子写诗。写得激情满怀的。这是我一生写的第一首爱情诗歌。是献给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孩子。现在我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了。多年后,成了我的丈夫又成了前夫的诗人读我这首诗,调侃地说,“这是你写的最好的诗。”

  姚锦云把诗抄了下来,寄出去了。

  我现在想不出世界上还有比这两个女孩子更不会谈恋爱的女孩子了。我此刻回忆这件事还忍不住一边写,一边笑。多么愚蠢的想法!世界上有这样的谈恋爱的方法吗?

  我没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写诗,倒为姚锦云给一个不曾谋面的男孩子写爱情诗。我们的生活如此交织在一起,甚至爱情也成了彼此互相出力的事情。

  那首诗歌是否赢来了那个男孩子,我记不清了。我知道最终的结果,但是过程我现在想不起来了。

  在那场谈话几天之后,我回到延庆的小山村里继续插队。可是生活已经改变了,我还不知道。到了村后的第二天,一个从二十多里外的公社买东西回来的知青冷冷地对我说,“公社正在找你呢。你考上大学了。”我吃惊极了,连夜走了六里路,到另外一个有电话的地方,给公社打电话。那个时候,电话还是手摇式,摇通了,接线生给你接你要的人。接线生听说我是从北地大队来的,上来就说,“你是沈睿吧,公社大喇叭天天喊你的名字,喊了两三天了。你快来吧,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公社呢。”我拿着手摇电话,说,“你再替我往北京接好不好,我要告诉我父母。你再替我往顺义接,我的朋友姚锦云在顺义,好不好?”我急切地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最爱的人。我在我完全不认识的一个有电话的小村庄里,对电话线那边的姚锦云激动地说,“我考上大学了!”

  “我回去送你!”我听到姚锦云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我在忙乱之中,办各种手续。包括转我的共青团关系等等。三天之后,我离开那个没有电话的小山村,再过三天之后,我坐火车去武汉上大学了。姚锦云和她的男朋友的故事就留在北京了。我被新的生活卷走,那个我不认识的姚锦云喜欢的男孩子,我终于没有机会认识。可是我却想象过那个男孩子。他一定是高高的,瘦瘦的。姚锦云不喜欢个子矮的人。她也不喜欢女人气的男孩子。“男人要高大,男子气。”她说,对我倾心的两个男孩子,一个是杨永成,一个是我后来的丈夫,她都对他们的个子和气质不赞成。“太矮。”她简短地说。“杨永成,太女孩子气。另外一个吗,你真的爱他吗?”姚锦云的问题是尖锐的,尖锐得要我不敢回答。我承认她说得对,可是,“光看长相是不对的,对不对?男人长得什么样无所谓,只要一个男人有事业,有才能,就成,对不对?”我说。姚锦云对我的想法不以为然。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反驳我。

  我们都是在那个时代长大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数学家陈景润成了中国最性感的男人,整个的中国都在为陈景润疯狂。作家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一篇写数学家陈景润是怎样痴迷地力图解决一个数学问题的报告文学,为中国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设计了他们的性欲望对象。那就是一个男人应该关心科技,痴迷事业,对现实人生茫然无措,像陈景润一样!陈景润,一个个子矮矮小小,瘦弱不堪,戴着大眼镜的数学家成为无数女人追求的对象。我记得在报纸上看到说有多少女人给陈景润写信,毛遂自荐地要当他的妻子,为他的事业成功做贡献。报纸说的完美的男人都是科学家,数学家,工程师等等。一时间,中国的城市的女孩子都在找科技工作人员当丈夫,好像通过找一个搞科技的丈夫她们也都为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做了贡献。

  我们是在这样的文化中长大的。我们生逢其时,我们对男人的身材等等,闭口不谈。我们不好意思公开说我们要一个帅的男人。我们说,我们要一个有事业的男人。每个时代都在用自己时代的话语塑造自己的性欲望对象。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成了全国的梦想。科技人员成了风光一时的性对象。时代的话语塑造了时代的欲望。

  姚锦云要找帅的男人。而我要找有事业的男人,隐隐地,我当然也喜欢帅的男人,但是,帅,一个身体方面的指标,怎么能成为目标呢?我们被教育说,帅的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男人。帅男人太花心,可能会抛弃女人。我们被教育成怕被抛弃的人。我结婚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偏偏长成了不怕被抛弃的女人。对后来丈夫的隐隐约约的行为,只觉得鄙视,觉得一个人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偷偷摸摸的。我后来爱上了别的人,我还没有离婚。我对丈夫说,“我不再爱你了,我爱上了别的人。请同意离婚吧。”他不同意离婚。对我公开这样说话气得要命。他不理解,我要求光明磊落,我要求良心的光明,要求作人的光明。这些光明,是从我的身体上长出来的。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越长越黑暗。很多人年龄越大越变得诡计多端,欺上瞒下,连他们自己也欺骗,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善良,光明这些词从他们的生活中退出。而我知道自己,我要长得光明,做事做得光明。姚锦云死后几个月,我结婚了。我因为胆怯而结婚。我那时没有姚锦云的勇气和信心。这种信心是在后来才生长的。一个女人在二十岁初头的时候是没有信心的。年龄会给女人很多力量,如法国哲学家西蒙・波芙娃的自传的题目所标志的:年龄的力量。

  我和姚锦云争论这些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男人我们才能喜欢和结婚。姚锦云给我看她现在的好朋友,也是出租车司机的王筠的照片。我和王筠见过好几面。但是我不记得我们是否很谈得来。姚锦云在我上大学后不久,就被招工回来了。她好像是第一批被招工回来的下乡知青。她成为了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培训的时候,她认识了王筠,她们成了好朋友。

  那是一张让我震动的照片。姚锦云和我照的照片,那个时候,即使是单人像,也没有什么艺术趣味,一个头像而已。这张半身照片不同。照片里的人只是一个轮廓,人的脸都是阴影,而背景是浅色的,最明显的是高高耸起的乳房。好像王筠没有穿着衣服。她的侧影的线条,十分成熟的女性曲线和性特征让我吃惊。我再次感到女性的身体,那种隐隐的诱惑力。姚锦云说,“这张照片是王筠在外地的一个照相馆照的。北京的照相馆不会照这样的照片。”我拿着照片,仔细地端详,照片中的乳头是高翘的,好像呼喊着一种我不熟悉的欲望。当然如果你不认识王筠,你不会认为这是她。只有你认识她,才能从轮廓中看出是她。我忍不住指着照片中的乳房部位,问,“这怎么会这样翘起来?”姚锦云给我解释,“照相馆的人要王筠躺在照相馆里照照片。她照了很多不同角度的照片,都是这类的。”

  我还是仔细地看照片。成长在没有身体的时代,对身体我们有感觉却没有语言。这张照片说的只有身体,我感到照片中身体的欲望,那种几乎要从照片中冲出来的欲望,但是,我无法命名它。我同时对女性身体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可是我也无法命名我的感觉。我只能想象这种照片出现的场景,可是我没有身体的经验,我还不懂得男欢女爱,我也想象不出什么来。只觉得奇异,怪怪的,我看照片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乳房都在膨胀,乳头也在翘立起来。

  可是我没说话,把照片还给姚锦云。姚锦云把照片收在她的钱包里。

  我永远没见过姚锦云爱的男孩子,我见过姚锦云的其他两个最好的女朋友。她们个个性感迷人。

                 ※        ※        ※

  姚锦云喜欢在我放假回来的时候请我下馆子吃饭。

  我的家境贫寒。父母没有什么钱。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不懂得怎么花钱。我生在一个有了钱就上馆子吃一顿,没钱就借钱去的家庭。每到月初,发了工资,我们家就顿肉起来,肉香扑鼻。母亲炒的木须肉,木耳加鸡蛋加肉丝,炒的爆羊肉,她连淀粉也不加,羊肉照样鲜嫩可口等等,是月初的饭,到月底我们就捉襟见肘的,虾米皮炸酱油面条加一根小萝卜而已。这种家庭的好吃好喝,毫无计划影响了我一生。我至今都不知道怎样计划我的钱。一九七八年初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申请经济补助。那时,在一个完全没有民主的国家,经济补助却是“民主地”讨论的。学生分成小组。你在小组里汇报家里人挣少数钱,家里有几口人,你需要申请多数补助等等。中国是没有经济保密这一说的,我对这种“民主”深恶痛绝。我的小组的人,大部分都是从湖北湖南农村来的学生,不理解我怎么也会申请补助。我非常不好意思,觉得很丢脸,为自己申请那本来就不多的补助。可是我真的是没有钱。父母的工资对那些农村来的学生可能数目不少,但是如果你出生在一个花钱从不知道计划的家庭里。父亲花钱如流水,母亲喜欢吃喝玩乐,他们一生都是有钱就花,你怎么办?你又无法给任何人解释你的生存和生活状态。那些农村来的学生觉得每个月一百多块钱的五口之家是生活在天堂里一样。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月工资也不过是四十六块钱而已。可是你怎么说?你怎么解释家中的窘境?我只好硬着头皮,申请,我知道不申请,我就活不下去,大学也上不下去。

  姚锦云要帮助我。作为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大概每月也挣四五十块钱。她要给我钱,我自然是不要,也不收的。因此,姚锦云决定带我见世面,也就是带我吃我从来没吃过的东西,看没看过的事情。她有工资,父母也不需要她的钱,因此与我相比,她就是“富人”,她就在每次我回北京来时带我下馆子。

  “到老莫去吃一顿!”一天她建议说。“我刚发了工资,咱们现在就去吃。”她简直比我还是我父母的传人。而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对把钱存到银行里去生钱没有什么概念。我们都是有钱就花,只要开心就行。

  老莫是指的莫斯科餐厅。莫斯科餐厅是当时北京的仅有的两家西餐厅之一。一个是在北京饭店内的西餐厅,一个是莫斯科餐厅。北京饭店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时候不是人人都可以去饭店的。进饭店好像进入国家保密机关。我从来没想过进北京饭店什么的。位于王府井大街南口的北京饭店在七十年代扩建,盖了北京第一座高楼――大概有二十多层高。我猜那是共产中国的第一座最高的高楼。浅绿色玻璃,浅米粉色墙的北京饭店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第一个象征,都上了邮票。国家发行了印着北京饭店新楼的八分钱的邮票。我那时常常用那个邮票。我从来没想过进邮票里的大楼去。那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进的地方。

  莫斯科餐厅有些不同。首先是离我们住的比较近。比较近的地方,就是王府,可能也会觉得平常。莫斯科餐厅位于北京展览馆的西侧,动物园东门的外边。动物园我们是常往常去的。整个中学时代我都在动物园做义务劳动,有的时候回家,懒得走大门,就跳东门的栅栏,翻栅栏而过,在莫斯科餐厅门口立定,颠儿回家。我因此也进餐厅很多次,看过里面是什么样。虽然我从来没有钱去在那里吃一顿。到老莫吃饭就好像不是大事,就好像在想象中已经吃过多少次了,真的去的时候,无非是再想象一次一样。这也是“老莫”这个词给我感觉。我们不说是莫斯科餐厅,我们说“老莫”,好像我们和那里多么熟悉一样,虽然我一次都没有在里面坐过,但是,餐厅里面高大的俄国风格建筑和室内装饰好像稀松平常,我对里面的吊灯都很熟悉,因为曾经在那里站着看吊灯看过好几个小时,觉得那些吊灯很美。

  姚锦云说,走,到老莫去吃一顿,就去吃一顿。我们把我的妹妹和弟弟也带上了。姚锦云就是我们中的一个。她天天常来常往,如今她在挣钱,她要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们。我们就欢天喜地地跟着她到老莫去吃饭了。我后来在王朔的小说以及姜文的电影里都看到他们描述莫斯科餐厅,才意识到那时莫斯科餐厅还意味着一种贵族趣味,一种共产新贵的生活方式。而我对这些全然无知。我听说莫斯科餐厅的刀叉都是银的,到了那里一看,显然不是,是不锈钢的。刀叉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但是不是银的。另外我们谈论西餐,比如我们知道西餐是用奶油做的。但是对西餐的具体做法以及吃法都没有概念。姚锦云喜欢吃西餐。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西餐的。可是显然她也不知道吃西餐的流程。我们坐在象牙色的餐厅里,餐厅的天花板高得不可企及,落地窗挂着从天花板下来的白色透明的纱帘,隐隐约约地看到外边,外边是展览馆内景,因为是苏联人建的,米黄色的俄式建筑和花园的景致好像是在外国,我们的确感到一种贵族气派。我们当然不知道西餐是每个人点每个人的菜,于是姚锦云如在中国餐馆一样,为我们点菜,奶油菜花,红菜汤,土豆虾仁沙拉以及另外两个什么菜。这三样菜我却记住了。我们自然对刀叉不熟悉,不知主餐叉与甜食叉的区别。开始的时候,我们有点小心翼翼的,因为对环境不熟悉,可是,姚锦云努力劝我们,她显然出入这里,有一种熟悉的自信。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后来我和姚锦云在北戴河的起士林餐厅也吃西餐。姚锦云死后不到十年,崇文门大街的法国餐厅马克西姆开张了。接着就是无数的快餐店,肯德鸡、麦当劳等等。莫斯科餐厅是否还在保持那种贵族感觉我也不知道了,我后来在北京的很多大饭店吃过西餐,也在马克西姆吃过法式田螺之类的,却再也没去过莫斯科餐厅。那里的回忆被封住了,封在与姚锦云有关的生活中。

  在我上大学回来的第二或第三个暑假,姚锦云要带我到北海公园里的仿膳去吃饭。仿膳刚开张不久,据我父亲说那里的满汉全席之类的菜,豪华精美得我们不能想。我父亲对吃很在行,动不动就又一顺的烤肉,东来顺的涮羊肉之类的。我上大学后对北京文化史着迷起来,后来我的藏书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北京文化史的,大概与我父亲的对北京的吃的无比热爱有关。仿膳,我父亲说,是慈禧太后爱吃的地方,那里的窝头都是栗子面做的,又小又美。窝头是穷人的食物,是北京贫穷的老百姓最通常的食物,粗糙的玉米面,加一点苏打,用水活好,做成一个金字塔型,中间用大拇指通一个洞,往笼屉上一蒸,四十分钟就行了,吃起来诘倨拗牙的,连贴饼子都不如。贴饼子虽然是同样的材料,但是至少还有被烤的糊香的那面,玉米面的窝头是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食物。我常常抱怨吃不下去,说,玉米面卡在嗓子里,下不去。来美国后我发现美国的玉米和中国的完全不一样。美国的玉米是甜的,中国的玉米是苦的。我很喜欢美国的玉米,我怀疑是我年龄大了,对玉米有接受能力造成的。但是我还是不爱吃玉米面。家人嘲笑我,认为我吃玉米却不吃玉米面很荒谬,我说,“从小就吃玉米面,吃够了!”至于栗子,当然是我们都爱吃的东西。冬天的糖炒栗子是世界上最香甜的小吃。想象吧,栗子面做的窝头会多么好吃。但是,栗子,嗷,完全的贵族食品!把栗子碾成面,做成窝头状的东西,那简直是对窝头的最高赞美和对栗子的再创造!

  我们上午骑着自行车去北海公园了。那天姚锦云休息。我们一边聊天一边骑车,从新街口走到平安里,再到厂桥,前面还有一两站就是北海后门。我们说着杨永成的事情。杨永成那时在北京邮电学院上大学,在上个学期给我写了信,希望我们作男女朋友。而我,回绝了他,但是我的却心都碎了。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拒绝。难道就因为我对生活有别的渴望吗?我对姚锦云说。我们正说着,不知怎么回事,姚锦云的自行车突然拐到我的自行车上来,我的自行车被撞了一下,我一个趔趄,撒起把来,从自行车上掉了下来,摔到马路牙上去了。等我站起来,我们才发现,我的左门牙被摔掉了半个。姚锦云一看我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她说,“你怎么一个跟头摔成小孩刚长牙的样子了?”我开始哭起来,担心自己的牙掉了半截,怎么办。天做人合的,厂桥旁边就是北京最著名的牙医院,我们就骑车,不去北海了,也不吃仿膳了,先去看牙医吧。

  那天正好是周末,牙医院没什么病人。一个女的、年纪五十岁左右的牙医值班。她看了看我的情况,说,“只好把牙神经拔掉,再接半截塑料牙”。反正没有别的病人,她就拔我的神经等等之类。等我们从那里出来,我的半个脸都因为麻药而麻木,姚锦云和我都没兴趣去吃仿膳了。姚锦云说,“都怪杨永成。要不是说他的事情,我们也不会撞车,我们应该找杨永成算账。”我气得踢姚锦云,“我还是找你算账好!”我的掉了半截的牙,是姚锦云给我终生纪念品。这颗牙,换了几次,从中国到美国,为这颗牙,我花的钱也成千上万了。生活真是不可思议。每次去洗牙,在美国每半年洗一次牙,我的假牙都让我想到姚锦云,想到她觉得我可笑的笑声和我的无可奈何的、恼怒的抗议。姚锦云给我的身体留下了永远的纪念,这种纪念,不可思议的一个意外和永远的创伤,却让我永远地记住我们的笑声和少女时代的亲密。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北海公园。我们打扮成四十年代女士的模样。我穿着姚锦云母亲的黑色的锦缎的短袖旗袍,旗袍长至我的脚倮,头发梳成留海式,看起来像一个四十年代的女学生。姚锦云戴着宽边的白色礼帽,穿着深蓝色丝绸上衣,白色的裤子,戴着她父亲四十年代戴的太阳镜,俨如一个海外归来的女富豪。那个太阳镜是由黑水晶磨成的,是三四十年代的产品。一九八零年,太阳镜刚刚从国外传到中国,形状都是蛤瘼镜式的,戴在脸上,把半个脸都遮住了。人人看起来都像大蛤瘼。水晶的太阳镜我们连见也没见过。姚锦云戴着水晶的太阳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三十年代摩登上海的女富豪。我后来在贝多里奇的电影《末代皇帝》看到一九二五年溥仪在冯玉祥将军逼迫下搬出故宫时,戴的是与姚锦云的一模一样的太阳镜。我很震动。跑到图书馆把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借出来,查这个太阳镜是否是真的他出宫时戴的。果然,在照片上,他是戴着一模一样的、小镜片的水晶石的太阳镜。贝多里奇的历史细节很准确。而姚锦云的太阳镜标志着她的阶级,出身和家庭历史的全部过去。当然,这只有我知道。

  我们在北海照相,对我们的装束十分得意,因为,我们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们后来没有到仿膳去,我们都不想去仿膳了,我们在北海北岸的一个餐厅吃饭、从餐厅的窗子里看得见北海的白塔和白塔的倒影。还是姚锦云点菜。我对菜一窍不通,那个时候我没有去过什么饭店。姚锦云点的菜中有滑溜里脊。那时鸡肉很少,还不是一般人常吃的东西。我听说是里脊,以为脊是鸡,是鸡肉,吃起来,心里纳闷,怎么好像是猪肉的味道?印象很深。二十多年来,我不知自己去过多少家饭店,但是对滑溜里脊,对二十岁初头的自己的“脊”“鸡”不分,还记忆犹新,犹如发生在昨天。

  记忆是很神秘的。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些细节?为什么我还记得那些笑声?好像那些笑声就挂在空中,我可以随时摘取他们?而其他细节早就成了一片模糊?

                  ※        ※        ※

  大学暑假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常常去文津阁的北京图书馆去看书。文津阁过去是皇家的藏书楼,从什么年岁起成为国立图书馆,我不知道。我对图书馆的历史一无所知。文科的书起先都是在东边的一个单独的大阅览室里,一九七九年左右搬到主楼内。我爱上了阅览室内的台灯。那些台灯行状极为典雅,一盏灯上有两个灯泡,挂在两边,可供两个人用。灯罩是长方的,遮住各个灯泡,灯光在浅淡的褐色的灯罩下显得极为柔和,专注。我因为没有钱,常常走着去图书馆。从我的家到北图,要走四五十分钟。我把母亲给我的车钱当饭钱。有的时候我会带一张母亲做的烙饼,加一些小菜,当我的午饭。中午在图书馆吃午饭,有的时候我就会到外边去走一走,沿着北海大桥到北海前门,再走回来。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北海内的金阁寺,我就常常从西门进去,到金阁寺转一圈,再出来。有意思的是,我常常不用买门票。西门的看门人认识我,知道我是看书出来走一走的姑娘,挥手让我进去。

  姚锦云迷上了邓丽君的歌。她来图书馆找我,拽着我出来。怎么了,风风火火的?我们出来,坐在北图的台阶上。那些台阶都是光滑的深灰色的石头,汉白玉的大理石的护栏。她掏出一个小的砖头式的录音机,是松下还是三洋我不清楚,说,“你听听这些歌!”她按键,一个女声甜蜜蜜的、软绵绵的歌声从小砖头里钻起来。我被这种从没听到过的甜蜜柔软的歌声也吸引了。那个时候,小录音机刚刚时髦中国。追赶潮流的年轻人,人人都买录音机。姚锦云的录音机是不是她自己的,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我们坐在北京图书馆门口,在高大的银杏树下听邓丽君的歌。我天生对音乐没有什么感觉。姚锦云学弹吉它的时候,天天在我家唱歌,我听,也可以,不听也可以。歌曲从来不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姚锦云为邓丽君欣喜若狂。我看到她的痴迷的样子,也受到感染起来。最关键的是,这些软绵绵的歌曲带来了生活中我们这代人从来都不知道的东西。那就是公开地诉述爱情、思念和悲伤。

  姚锦云和我都是在革命歌曲下长大的。我们听的都是铿锵的革命、斗争、或如圣歌一样感谢毛泽东和党的歌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之类的。革命歌曲试图塑造我们的集体感情,在革命歌曲里我们都是一个团体,没有个人,我们都是对毛泽东感恩戴德的信徒。邓丽君的歌声带来了个人的悲欢离合。对中国来说这些歌声不谛是另一场革命--个人的革命,个人的觉醒。人们终于可以诉说和歌唱自己个人的愿望与悲伤了。

  姚锦云把这个小录音机拿到火车上,而带我回归武汉的火车在几分钟之内就要开了。她要我听歌,新的邓丽君的歌,刚刚找到的磁带,新的歌声。火车里人们上上下下的,傍晚的金色的阳光射进车厢内,她坐在我的对面,录音机里是邓丽君的几乎哭泣的、悲伤的歌曲。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试图听邓丽君的歌声。姚锦云那么全神惯注,完全沉浸在歌声里。我突然意识到悲伤和悲伤的滋味。车窗外是我的姐姐和妹妹,他们送来火车站送我回学校。姚锦云跳上火车上来送我,让我听歌。我对离别感到绝望,感到不可承担。

  也许是邓丽君的歌声的作用,泪水蒙住我的眼睛。姚锦云坐在那里,她的披肩发散落着,盖住了她的半个脸,晚夏的夕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那么悲伤。我出神地感受着那种无法言说的悲伤。火车的铃声突然响起来,督促上车来送亲友的人下车,我打了一个激愣,一下子惊醒起来,督促姚锦云下车。姚锦云下车了,手里举着小录音机。到了站台上,她把手从车窗内伸进来,举着小录音机,继续让我听邓丽君的歌声,至到火车开始挪动了,歌声还在萦回。我从车窗里探出头,看见姚锦云和我的姐妹向我挥手,我还听得见低徊的歌声从后面传来。火车开走的时候,我坐在座位上,茫然地恐惧起来,我对告别与未来都感到恐惧。

  从那次起,我学会了一个道理,我自己的道理,我拒绝分别和告别。在一切分别的场合我都尽最大力量把分别弄成不是分别。无论我去那里,我都尽最大力量阻止任何人送我。我从来不说告别这个词。出于对未来和人生无常的恐惧,也许是出于迷信,我不允许生活中有告别这种情况存在。我的父母,家人,朋友,孩子,没有人不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和病态。任何人要去机场送我都会让我恐惧。最好的办法是不让任何人送我。我送别人的时候也装作不是分别。我甚至拒绝与任何人,哪怕是我送到机场的亲友说告别。不,不告别,永远不告别。我来来往往地每年飞往中国,我因为生活和工作与思彬住得分开在美洲大陆的东西两岸,我们几乎每个月都飞来飞去,我不允许告别发生。所有的告别都不是告别。在我的生活中永远没有告别。我从来不许思彬送我,到机场他不许停留,要立刻就走。我送他到机场也是如此。我从中国回来,不许家人送我到机场。姐姐坚持,我只许她送我到门口,不许去机场。不,不,不。让我们把分别弄得平常,好像我一会儿就回来,生命就会平安。

  我挚爱的人们不理解我,但是都容忍我的怪癖。他们都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可是没有人明白这种恐惧从何而来。

  这种恐惧来自我对生命无常的绝望。

  来自我的近乎迷信的执狂。让分别不是分别。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知道每一次的告别是不是真的永远的告别。如果我们不告别,我们还有事情要做,生命就会继续下去。

  来自我的经验。姚锦云为什么要那么痴迷地送我?难道她感受到了未来?

  死亡在每一个街口等待我们,为了抵抗死亡,我们相爱的人们永不告别。我决定。

  “我去送你到机场,为什么不成?你怕什么?”妹妹善意地嘲弄我。

  “我怕死亡。”我一脸的严肃。

  我自己走。我就是不要你送我到机场。

  我们都四十多岁了,像两个小孩子似地为送我争执起来。我赢了,妹妹屈服。她是妹妹,她应该听话。

  任何告别对我来说都是永远,我因此拒绝。

                  ※        ※        ※

  告别。

  我们为姚锦云做了最后的告别仪式。

  我们,一行人有五六个人,我今天甚至不记得有谁了。我昨天给妹妹打电话,“你在给姚锦云的为了告别的纪念仪式上吗?”她听我说着这样拗口的话,简单地回答我,“我在”,说得极为肯定。我问,还有谁?她说,“有王筠,吴瑕,我也不记得了”。然后,停了一下,她问,“你问我这个干嘛?”“没什么”。我把电话挂了。

  我退却在自己的回忆中,我记得这些公园:北海,后海,紫竹院,颐和园。记得那个寒冷的冬日,我们都骑着自行车。我把姚锦云的血沙放在自己的自行车后架子上,我们要把她的血沙撒在她喜欢的北京的公园里。她是那么喜欢滑冰,在这个冰冷的冬日里,我们把她归还给冰,归还给水,归还给大地,归还给她的笑声响动的北京的公园的天空。

  我们不想惹人注目,因此,整个的仪式是静悄悄的。我们站在北海的湖边。北海的湖水历来清澈,冬天的时候,结成冰的湖呈现出碧绿色,在昼光中发白。北海的白塔在灰蒙蒙的天空中显得斑驳。公园里很安静。我们甚至担心公园管理人员会看到我们。我说告别词:“锦云,我们都知道你喜欢来这里滑冰,看这里到处是冰,你现在可以畅快地滑冰,畅快地玩了。”我哽咽住,用小铲子把已经凝固成深藏色的血沙撒在开始溶化的冰上。我们去后海,也就是什刹海和积水潭之间。那个时候,而后海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是城市中心的安静的角落。在后海边我们可以胆大一些,因为没有人会注意我们。后海的湖水已经化了,也许因为是活水的原因。深绿的湖水倒影着高大光裸的树,后海的四周到处都是树木,倒影着北京冬天阴霾的天空。我们轮流把血沙撒进湖里,我们每个人都向姚锦云告别。我们接着骑车去紫竹院,最后去了颐和园。

  一天中,我们把姚锦云送到她最喜欢的几个地方,有水有树安静的地方。血沙将永远沉在湖地,而她的灵魂将上升,在湖上飞翔,爽朗地笑,开心地尽情地享受北京的美丽。

  那个时候,北京是一个多么非常美丽的城市!一个没有高楼的城市,一个树荫掩映的城市,一个安静的胡同交叉的古老的城市。我站在颐和园的昆明湖边。我和姚锦云曾在这里划船,游泳。我们去过那里无数次,我不记得多少次了。我们都爱颐和园昆明湖南岸的寂静和广阔,于是,我们站在南岸,把姚锦云留在那里。

  自从那次以后,二十多年来,我再也没有回到颐和园去过。

  去年夏天我回到北京,坐在后海的一个酒吧的露天竹椅上,看着热闹的后海。后海也热闹起来了。人群,无处不钻鸣着喇叭的汽车和仍然在那里的茂盛的树木。湖水荡漾,我想起了姚锦云,想到多年的离别,多年的渴望。我的同伴为北京的美丽倾倒,夕光中,他叹息北京的异国浪漫。而我举着酒,突然站了起来,走到几尺之外的湖边,把酒倒进湖中。“你好,锦云,我在这,我们都四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你可安好?”湖水荡漾,湖水荡漾,那么平静。我看见下沉的夕光,后海的湖水在夕光中成红色的,血红色的。

                  ※        ※        ※

  姚锦云死后,我一直对她的死亡感到不真实。难道姚锦云真的死了吗?难道她的那么生气勃勃的生命真的不再存在了?我不相信,我觉得也许在某个时刻她还会突然出现,会大叫着我的名字走进我们家的小院子,她总是那么飒飒爽爽地喊着我的名字,走进来。

  然而她的家,父母以及哥哥在她死后马上就搬走了。我去过他们的新家一次,就再也没有访问过他们。

  姚锦云的骨灰在放在我家里一段时间后,被她挚爱的哥哥取走,埋葬在北京郊区附近的一片树林中。我没有去过她的墓地。不。她没有墓地。没有任何标志表明她永远地归于那片树林下的泥土里了。这样也好。我们都生于泥土,归于泥土,本来也是不需要标志的。

  我想象那片树林。那一定是一片新的树林,新的树木。那些年轻的树在阳光下伸展着手臂,沐浴在阳光下,在阳光中眯起眼睛,他们分享阳光的灿烂。

  我想象姚锦云在那些树林中安睡。她沉沉睡去,嘴巴微微地张着,好像一个婴儿。多少次她睡在我的房间里,我习惯了她的呼吸。

  我想象她。

  于是她来到我的梦中。

  在她死后不久,她回来了。

  我们拥抱告别。她说,“我要走了。”“你去哪里呢?”我焦急的问,知道她非走不可,但是又残存一点希望。“我要去亚瑟王死后去的岛上去。”她平静地回答。“为什么是亚瑟王?圆桌骑士们吗?”我完全不解,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知她为什么用这种陌生的语言说话。她却没有回答我。我送她到海边。大海风平浪静,一片灰白,是冬天的海,浓雾遮盖,我隐隐约约地看到远处泊着一条船,或者是一个船的阴影。那条船,从影子上看是一艘古老的带着白帆的船。我站在海边,她回过身来,说,“我要去那个岛,我还会回来看你的。”我却哭了起来,想揪住她,却没有揪住,她就不见了。我望着空空荡荡的大海,船也不见了。我大声地喊起来,我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我醒了,被自己的喊声惊醒了。我感到她刚来过,但是,我也知道是那只是一个梦。

  不久她又来了。她几乎每两三个月来一次。我开始的时候,每次醒来都感到隐隐的恐惧。我从来没有见过鬼魂,梦中的情景如此逼真,我不知道该怎样理解我这样的梦。后来,我渐渐地习惯了她来。有的时候上床前我还会想,姚锦云今天晚上会不会来?好像是一个约会一样,我上床合上眼,等她的到来。在我的梦中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她已经死了。这样的梦持续了两三年,有一次她又来了。我不记得具体梦是怎样的了。但是我记得她最后说,“我不会再回来了。”我大惊失色起来,“为什么?”她拿起我的手,放她的脸上,说,“你看,我的脸上的肉都掉了,不能再出来了。”我抚摸她的美丽的脸,感到她脸上的肉好像在失落下来。我点点头,完全明白她的意思。我说,“那你现在怎么回去呢?”她说,“我还是走窗子吧。”我打开窗,“这个窗吗?”她点点头。“你真的永远不回来了?”她还是点头,不说话。我望着窗子,窗子外是灰色的天空。天空好像是永恒。我回过头来,看到姚锦云已经不在了。我再看窗子,窗子打开着,天空空荡着。

  我醒来了。在黑暗中我温习自己的梦。

  我试图理解这些梦的意义。然而,我不能理解。

  来美国多年后,我再结婚了。我搬进了思彬多年前买的庄园里。早在他认识我之前,很多年前,他命名他的田庄为“新天堂岛。”从公路上开车下来,转到我未来的家的石子路上,开几十米后,就可以看到一个横木牌,上面写着:新天堂岛。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的典故,问他什么是新天堂岛?他淡淡地说,“呃,亚瑟王死后去的岛是天堂岛,而这里是新天堂岛,与亚瑟王的岛相连。”

  我听了他的话,像电击了一样,站在那里。我被命运击倒了。我无法解释命运。当姚锦云说去亚瑟王的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个岛叫天堂岛!如今,在完全不可能的条件下,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天堂岛飞来。亚瑟王的岛出现在我面前。天堂岛和新天堂岛相连。我从此要以这里为永恒的家了。

  姚锦云,我们都住在天堂岛上了。你可安好?


摘自《华夏文摘》,胡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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