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茹孜妮莎(Rozinisa) |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
您好!在去年,中国共产党将要召开十八大之前,我以满怀信心地向胡锦涛为首的多位中国国家领导人写过这封信,因为实际原因,我选择了通过大众媒体的方式向各位发送。当时在很短的时间内有近200多家网上媒体转载,我想,您肯定会有所耳闻。时隔近一年,不仅我的信如石沉大海,反而中央对新疆的政策根本没有任何改变,反而事态变得更加严峻。新疆人,包括这里的维吾尔族等各民族(也包括这里的汉民族)的生存状况越来越恶劣,被人为地激化的民族矛盾越演越烈。政府的不负责任行为和政策的不平等使新疆的维吾尔族等当地民族的人权和尊严遭到严重践踏。然而仅从《乌鲁木齐7.5事件》到最近的喀什地区《色力克博雅镇事件》,维吾尔族人所遭到的不公不正的遭遇一次又一次地成为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不断地发生在那里的流血事件迫使每一位有正义感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中共中央对新疆的民族问题。尽管政府的高压政策和禁止的言论自由,迫使许多正义之士临时保持沉默,但是每一位有思想的人都在无声地呐喊着。作为一名中国的维吾尔族知识分子,研究哲学和社会学的学者,在这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有为这个民族和社会承担责任的义务。更何况多年来在中共中央错误政策的误导下来新疆后由于实际原因而冤死在维吾尔族人刀下的汉族同胞和那些不经过审判就随意被击毙的维吾尔族青年的冤魂震撼着这块土地的每一个角落,同时也震撼着全世界维吾尔人乃至有正义感的汉族同胞的心。大家在共同呼吁,呼吁社会的公平,民族间的平等,呼吁这个制度不要再继续践踏人权,继续人为地制造民族间的仇恨和歧视因而制造人间的地狱。因为生活在这个地球的每一个人,对这个民族,对这个国家,对这个地球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何况是执政党。退一万步,就是中国被分裂成四分五裂,我们还是邻居,我们还是地球人。我们还需要和平相处。我们的发展离不开彼此的支持和帮助。就是这种责任和历史的使命迫使我重新给您这位中国最高的改革派国家领导人写这封信,我的公开信将一直写到你公开答复我为止。
习近平主席,尽管你上任以来,全世界的中国人对您抱着极大的希望,因为您是一位众所周知的改革派的后代。然而您也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看得出来您也在想尽办法表现着一种改革派的姿态,但是在中国,作为国家大脑的意识形态里存在的根本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建国63年来,我们的体制实际无意识地徘徊在封建君主制与共和制幻觉之间[1],这是致命的,也是严肃的。因此国内所发生的许多问题,尤其是关于在民族问题令人无法接受、甚者令人愤怒。因为长期以来被颠倒的思维方式,执政者,国家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没有摆对。因为国家政权对老百姓的错误行为,在百姓面前丢尽了自己最起码的信誉。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如今变成了掌权者的奴隶,被国家政权随意惩罚和屠杀,这也正是国家维稳经费快速膨胀的主要原因。国家,她不仅是执政党的国家,更是人民的国家。包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民族。执政者本应该对于这个国家的每一个民族承担起责任,更何况,这是一个漫长的63年。在这时间里中国的维、藏、蒙等民族的人口虽然在缩小,但他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绪在不断地高涨。尤其在民族地区的《不稳定因素》每天都在快速伸展。维吾尔族人口对于中国来说,也许不是很多,但由于它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她的影响力是全球性的。因此对于国家制度来说,处理好维吾尔族与汉民族之间的关系、维吾尔族与国家体制之间的关系是一件刻不容缓的问题。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曾经有过辉煌文化的维吾尔民族的生与死,存于灭之间的关系等都需要严肃地、科学地对待。对于发生在这里的每一件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公开、公平合理地处理,用健全的民主与法制、让这个民族发自内心地感到这个制度的公平,而不是被这个制度边缘化而使他们对于这个制度完全地失去信心而走向极端。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地方的民族矛盾,达到这个地区真正的、长期的和平和繁荣,而不是武力的、表面的、暂时的或只是做给外界看的假象。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
1.中国的改革需要全世界的中国人(也包括国内外的维吾尔族、藏族和蒙古族)的参与和支持,实际上这也是缓和国内外民族矛盾的一种方式
首先,我完全支持习总的改革决心,因为对于中国来说,中国的改革也应该包括对于目前的民族政策进行彻底的改革内容,这才是唯一解决民族矛盾的办法。为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必须得到全国人们,包括所有海内外各民族同胞的共同支持,因为中国不仅是汉族人的中国,也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所有当地民族的中国。无论他们现在哪里,他们都有一颗爱家乡的心。他们都有权利和义务回国参加家乡的建设。他们不应该被莫须有的罪名被怀疑而拒之门外。至于国家分裂的概念,只有执政党内部出现问题,国家才能被分裂,普通百姓是绝对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其次就是高度膨胀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也能迫使当地民族产生怀祖与民族分离意识。民族情绪的高涨是从当初王震在新疆大搞民族大屠杀开始的。就是王震当初的民族屠杀,给这里埋下了民族仇恨的种子。因而从那以后统治新疆的几代高官,包括王乐泉,总是对这块土地抱着一种极端的仇恨心理,因此怀疑一切,打击一切、随时准备镇压。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在这里都被看成危险分子而被警惕和受迫害。尤其是见过世面的维吾尔族更是在这个范畴之内。因为在新疆多年以来,除了汉民族以外,所有出过境的其他民族,包括国家公派的民族留学生,很容易地被怀疑为有民族分裂嫌疑。这是因为我们长时间的斗争哲学使我们养成了总是用放大镜到处为自己寻找敌人的习惯,我们在这个极端习惯的影响下,在漫长的63年以来,误伤了所少同胞的心,杀害了多少无辜?难道被我们到处树立的“海内外敌对势力”还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吗?难道我们没有勇气和肚量用同样的放大镜去从全球寻找我们的同胞和朋友吗?
2.对百姓负有责任的党,才能使百姓有幸福感,才能改变国家的命运而不是独裁统治
近些年以来,中国的社会问题就像人体内的毒瘤,越存越大。它的来源应该从50年代算起,当我们从共产主义狂想中清醒过来时,发现我们所走过的60多年的旅途中充满了自相矛盾。因为我们长期处在人为地制造人间矛盾之中。从50年代王震在新疆地方民族主义扩大化而屠杀的民族精英,到60年代的大饥荒、又到《文化大革命》、到《北京6.4天安门事件》、《97年2.5伊宁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和最近的喀什地区《色力克博雅镇事件》等等….老百姓人为地遭屠杀、遭饥饿,被相互揭发、相互残杀、相互说谎。人失去了最起码地尊严甚至人最基本的权利和理性、我们没有了人间的友爱和平等,更是丢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誉和责任。我们只想和那些发达国家的人那样,过上富裕平等的生活,但我们坚持自己病态的制度。我们把金钱看得比自己的生命、安全、尊严还重要,因此我们为财富而疯狂。而这时,又是党内权力争夺战和所谓的阶级斗争的高峰,领导干部变成了职务与权力的奴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像我们的许多法律那样,只当作挂在墙上的摆设。因此大家变成了一群原野上的野兽,一群只是为了利益而残害彼此的口是心非者。在这个期间被饿死的人暂时不算,仅被批斗死的各民族精英就无法计算,尤其是在新疆,这些政治运动在这里更加猖獗,老百姓的心伤痕累累。像国家主席刘少奇那样的民族精英不经过审判就被活活折磨死的时候,被折磨死的维吾尔族等各民族精英就有上千万。那些当初承诺给少数民族地区以高度自治的诺言,在阶级斗争和敌我矛盾扩大化的年代里,一切变成了一堆废纸,为了保命没人再敢提起。多少年来,我们以各种斗争形式在给人间、民族间播种仇恨。这种仇恨如今又回过头来对国家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危机,而我们又用高于国家教育投资的费用[2],以最不科学的方法在“维稳”。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对抗纳税人自己,国家的武器对准的是国家的主人,以此再一次激活新老矛盾。这是多么滑稽的因果关系?这种现象更多的出现在了2009年的7月5日和7月7日、还有当年的9月3日的乌鲁木齐街头,出现在把枪口对准老百姓的警察和武警的枪刀下。这期间,我也曾为阻止一位汉族女警察在大街上无辜殴打一位抱着孩子拿着大包的维吾尔族村妇而差一点被囚禁,原因只是因为这个村妇没能马上向这个没带警号的女警察出示她的身份证。因为在这一段时间里,所有的警察不需要佩戴警号,警车号被掩盖,任何一位代表国家政权的警察可以随意制裁看不顺眼的任何一位维吾尔族人。第二天夜里凌晨,有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毫无理由地闯入我的私宅。尽管我是国家高级干部,但就因为我是维吾尔族,因此也没有能够避免这些厄运。这一切让我感到中国的王乐泉们所制造出来的独裁统治和大汉族主义思想所造成的民族仇恨对中国法律、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严重践踏;中国警察队伍意识形态的的严重崩溃,带来的就是国家的恐怖和国家的最后灭亡。老百姓需要执政党拿出对他们的真诚和责任、拿出对老百姓关心和爱护。建立健全法制,依法治国而不是依党治国。像胡耀邦时期那样,真诚地向民众承认历史的错误并敢于纠正,才能收拢被打散的民心。有民心在,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
3.建立健全国家法制、避免人的奴性、这样的百姓才有资格成为拥有独立人格的公民
搭救民族的灵魂,保护国家的尊严,它不只是依靠金钱,他更不像把国旗从地下捡起来那么简单,他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法制。需要执政者对国家的法律和百姓的忠诚,民众对国家的拥护。拥有独立人格的民众不需要承诺对执政党的忠诚,因为主人无需表示对服务者的忠诚。执政党如需要获得百姓的支持,那么就拿出自己的爱民行为而不只是口头表述。这样可以避免人的奴性和个人崇拜。但民众对国家必须忠诚,这种忠诚来自国家制度对老百姓的体贴和关心,体现在百姓对健全的国家法律的顺从而不是对执政者的顺从,因为我们没有处在一个暴君体制下的国家。因此国家的法律对他的臣民必须是平等的、一视同仁的、否则人民有权拒绝服从这个不平等的法律,就是这个不平等法律最容易引起众怒,这才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原意所在。执政者必须对老百姓和国家忠诚,因为执政者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他们应该是老百姓选出的领导,而不是老百姓的主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主仆关系。因此执政者有责任让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哪怕是像维吾尔族这样的“三等”公民)都应该拥有平等的幸福感。国家、执政者和人民,这三者的关系是互补的。他们又是相互独立的,但又是互相限制和依赖的。
如果我们把执政者比喻成家长,他可以拥有许多孩子,无论这些孩子是自己生的还是被收养的,但家长必须对每一个孩子一视同仁,尤其不能令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这些连同家园一起被收养的孩子感到自己在被排斥,被边缘化。要充分尊重这些不同血型的孩子的民族个性和历史文化背景,否则这些孩子会想到自己的祖先,他们的心会偏离这个家,这是最起码的常识。我们的制度不应该把民族分裂意识强加给这个民族,然后再指责他们闹独立,好以国家分裂罪来加以制裁。如果当初的维吾尔族领袖们坚持独立建国,当年我们拥有几万民族军的临时政府的代表就不会和中央政府签署和平协议,新疆就不会和平解放。全世界的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但他们对于有民族独立意识的地区和民族并不象中国这样选择激化矛盾、再采取高压的这种最愚蠢的办法也照样在很好地维护他们地区的稳定和平和民族之间的平等和睦关系。
4.西部大开发,究竟谁在受益?
中央从2000年3月开始运作的西部大开发的原本目的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强改革开放力度”等战略。中央的本意是好的,但实际上这个西部大开发政策给新疆所带来的是:大批移民淘金者的疯狂到来;煤矿和金矿私人集团的乱开采,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3]在双语教育的幌子下,汉语教学替代当地民族语言教育,新疆所有教学部门毫无理由地、强制性地禁止在校园内使用民族语言教学(少数地方一周只保留两节母语课),不管家长是否愿意、学生是否能听懂,而结果造成当地民族文化素质的快速下滑;[4]以不会说汉语为借口,大批教师和公务人员被解雇或提前离职,由不会说一句当地民族语言的汉族移民其替代;[5]民族大学生毕业后因受民族成分和语言的限制,长期不能就业,甚者在乌鲁木齐的人才市场上明目张胆地贴出“少数民族免谈”的标示,剥夺他们申请就业的权利,而汉族大学生,甚者持假文凭来新疆的自流人员都能当月就业,对此无人敢于过问;[6]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不但在自己的故土经常以种种原因禁止自由流动,甚者他们会随时遭到炒家,更没有正常申请护照和自由出入境的权力(有特殊地位者除外),他们甚至在中国内地住宾馆和租房的权力都被限制。这些不平等给新疆本地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以开发新疆为名,市郊的农民耕地被强迫占用而被地方政府廉价出卖和多次转手卖给来自内地的“开发商”,这些所谓的“开发者”再次转手卖给后来者;获利心急的当地领导随便变卖公共文化设施给“开发商”,而市民失去娱文化场所,农民失去他们的耕地,对此提出异议或上访者就会被贴上“民族分裂主义者”或“疆独分子”的标签加以惩罚。事实证明,西部大开发,最终受益者不是新疆大部分当地民族,而是汉族淘金者。而这13年也是新疆民族冲突高发期。但是每次发生冲突,新疆地方政府总是以“民族分裂分子在捣乱”为借口,实施镇压,掩盖自己工作中的严重错误,以此来千方百计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欺骗中央,掩盖事实真相因而获取高额维稳费用。唯独就不从根本上承认祸起于萧墙的事实,尽管这些是历代新疆各级地方政府欺上瞒下的一贯手腕,到21世纪的今天,难道中央就应该永远地被欺骗下去吗?新疆本地百姓的根本利益就该永远地被剥夺?民族尊严和人权就应该永远地被践踏吗?请问习总,作为中国最负众望的改革派领导,中国各族百姓的噩梦难道在您任期之内还要继续下去吗?
5.新疆的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中当地民族比例到底占多少?
这也正是胡耀邦曾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新疆现状关心而提出的一个问题,对此许多维吾尔族高级领导干部记忆犹新。胡耀邦,是懂得永久处理中国民族关系的一位明官。当时他视察新疆时发现,新疆机关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汉族干部,民族干部没有实权,就像现在,几乎是摆设,中央在新疆的各种企业更是如此。尤其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农村和草原,几乎都被兵团所占领,地方和兵团之间土地和水资源纠纷不断。因此胡耀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并制订了相当多的法规和条例,缓和了这些矛盾,“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放开了民族自治权,大力提拔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和教育,保护民族自治权和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尤其在执行‘三个百分之六十’”[7]。这些政策虽也然遭到了当时希望永远以殖民化统治新疆的少数汉族干部的反对,但是对于少数民族的教育和文化带来了一场繁荣和平势态和社会的稳定。遗憾的是这些方案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实施,胡耀邦就被迫免职,他提出的有科学依据的民族地区改革政策被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受到批判。实际上,胡耀邦的政策曾缓和了当时的许多民族矛盾,尤其缓和了从王震时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制造出来的许多地方性的民族矛盾。给蒙受冤、假、错案者的平反,给社会带来了平等和民主的风气。当地民族被殖民的感觉逐渐减少。但是自从王乐泉担任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以来,被制造出来的民族矛盾日益尖锐,使当地民族感到自己生活在殖民统治下。
6.不要再让无辜的汉族移民成为殖民主义者的替罪羊
《天山网讯》记者黄艳报道:2010年8月26日,记者从正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新疆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但是适宜人居住的绿洲面积仅7万余平方公里,而在这些绿洲上聚集了新疆95%以上的人口。绿洲的人口密度与东部沿海省份接近。目前新疆人口自然增长率10.5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成为全国人口自然增长速度较快地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自然资源的占有量持续减少,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凸显人口对新疆经济社会的约束越来越强。
根据以上的中国官方信息可以肯定,新疆的移民问题确实是新疆新一轮民族矛盾的引发点。但是如此重要的科学论证仍然没有引起那些拥有强烈的殖民统治欲者的警惕。事实证明,如今以西部开发而涌来的大批汉族移民到了新疆以后,不是去那些戈壁沙漠从事名副其实的开荒,而是他们中的99%以上都生活在已经被当地民族开发好的城市和绿洲地带。而在历史上根据《中国边疆史地研究》记载[8],杨增新在1916年给当时的国民政府的呈文中写到:“(新疆)……人民仅二百一十余万,其中汉民不及百分之一。”而现在就在乌鲁木齐市的汉族人口已占到全市人口的72.7%以上。而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其他本地民族一步一步地被挤到生活艰苦的边缘地区和戈壁沙漠中,而绿洲和城市不断地被汉族移民所占领。利益的冲突、不合理的民族政策使民族矛盾不断地激化。而站在这些被激化的民族矛盾的对立面或最前沿阵地的是那些无辜的汉族移民,尽管有强大的国家政权在给他们撑腰,还有国家给予他们的多种优惠政策,但是他们的生命及人身安全每时每刻都处在挑战中。这是一场误导的利益争夺战,同时也是一场被当地人认为掠夺者的汉族移民和当地百姓之间的隐形战争,它的罪魁祸首是国家不科学和错误的移民政策。
当那些土著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被人为地遭到严重地破坏,人们的利益空间在不断地被缩小,有限的资源被掠夺性地开发,城市优越的工作岗位被强制性地占领,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被粗暴地践踏,历来以豪爽和好客为名的当地民族在自己的家园里被排斥、言论自由和民族尊严被践踏时,他们再也不能沉默了,由此产生的民族矛盾的导火线随时都可能引发。因为在这场不平等的利益争夺战中,是人,是活着的人,是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肯定会有所反应,有所反抗,这是人最起码的本能的表现。但是每一次的抗议都会被打上恐怖分子的标签以悲剧附上句号。当自身利益的保护者被迫屈服于强大的权力的时候,这种屈服绝对不会是长久的,因为这不是自愿的屈服。被迫的屈服只能在对方的心里留下更深的屈辱感,这将会为下一轮的民族冲突点燃仇恨的烈火。民族矛盾的每一次激化,都会给这个烈火浇油。这就是无休止的悲剧的延续。悲剧中的受害者永远都是那些无辜的、可怜的各族百姓。实际上,现在的那个“新疆好地方”实际上就是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他的小火焰。这个火山一旦爆发,它将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难。
7.强烈要求撤销伤害民族感情,激发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
民族主义思想在鸦片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号召国人的民族精神,打击外来侵略者,也许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在和平年代里,由民族主义思想激发出来的大汉民族主义思想对于一个多民族的、建国近半个多世纪的国家来说,是一个灾难,他只能激发社会矛盾,如果这种思想被国家体制所默认和支持,那么对这个国家来说,更是个大灾难,因此不应该被提倡。理由是:当我们长期以来被奴役的思想情绪在国家错误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历史言论引导下对外发泄的时候,它就以大汉族主义思想意识的方式在发泄给其他比自己人口少的民族,当前这种发泄时常有意或无意地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使它变得合法化。实际上,正是这种不合理的政策为大汉族主义思想的蔓延提供了土壤和养分。在新疆,尤其是王乐泉执政的近20年中,大汉族主义思想开始快速膨胀,在他的多次强调和建议下,中共中央错误地下达了[1996]7号文件。在该文件中强调“新疆的主要危险来自地方民族分裂主义”,以这种方式明显地将新疆除汉族之外所有当地民族看作给国家带来危险的因素,并将汉民族和当地民族有意地对立起来。从那以来,在来疆工作的汉族领导干部的眼里,当地民族,尤其是维吾尔族人,是不可信赖,不可重用,但可以利用的群体。那些来疆就业的汉族大学生,复员军人,参加西部大开发的农民工和很容易获得国家无息贷款的汉族投资商的心里,几乎都怀着高傲自大、蔑视当地人的因素。在他们认为,他们来新疆,是为了改变这里的野蛮民族,他们是这些野蛮民族的救世主(其实这些人根本不该忘记,60年代大饥荒时起,是新疆的各民族百姓拿出自己最后的口粮救了多少汉族逃荒者,是维吾尔族的祖先曾用自己辉煌的民族文化一度影响过中原文化这一历史事实,而且在1945年之前新疆人的文化素质已高于内地是有证可查的)。尤其是来新疆的汉族领导干部也带着浓厚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变色镜,作为新疆第一把手的王乐泉,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言人。他的这种错误思想在7.5事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次事件中,王乐泉扮演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者的角色,他把国家的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使得一起正常的抗议示威的学生运动以国家恐怖划上句号,而且至今都在隐瞒真相。然而这次事件给中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国际影响。目前这种思想也在反方向地影响着当地民族的民族主义意识。潮涨船高,结果这种思想以相互对立的方式使民族关系雪上加霜。但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从来就没有批评过大汉族主义思想的严重后果,从来就没有关注过大汉族主义思想对于多民族一起生活的国家带来的严重灾难。因此大汉族主义思想在默认中被合法化,这也是导致新疆乃至全国民族关系恶化的实际因素之一。使这种思想合法化的正是中共中央[1996]7号文件。其实未来的中国不是以大汉族主义思想,而是以开放式的国际关系,健全的法制和民主,健康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间的真正的平等、外加经济的发达才能够崛起。
8.重新审核一个违背宪法,不符合逻辑的法律条款
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神圣和公正性,请求重新审核刑法第103条第2款及“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刑法的这个不符合逻辑的条款就是产生许多冤、假、错案的基础。这一条针对的是中国持有不同政见的精英和少数民族。其实在一党执政的中国,就是这些持不同政见的民族精英,是执政者的镜子;是推动历史车轮的功臣;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执政者们的神经不应该如此的脆弱,他们不该如此的没有自信,如此的害怕持不同政见者和他们手中的真理。如果国家的基底是稳固的,那么她不可能就因为“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就能达到分裂一个国家的目的。国家,它不是纸老虎。只有执政者的严重失误,国家才能被分裂和颠覆,而不是几个乃至几百个老百姓的行为。相反,执政者的错误政策可以分裂人心,让人处处感到“人在曹营心在汉”。实际上刑法第103条第2款和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完全相互违背和矛盾的,为了保护国家宪法的神圣和尊严,因该彻底修改这个违背宪法的法律条款。
9.尊重生命,平反89年6.4天安门事件,重审97年2.5伊宁事件和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对于色力克博雅镇事件,进行独立调查。重新审理30年以来中国所有的政治犯,良心犯的案件
30年以来,中国以“分裂国家罪”等罪名关押、处决了许多民族精英和持不同政见者。从6.4天安门事件到乌鲁木齐7.5事件至今的23年中,国家对发生的多次不同形式的学生抗议运动的歪曲和镇压,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和人权严重倒退,这严重地影响了民主社会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有本人亲眼目睹的7.5事件中,被警察随意开枪射击,无故入狱和判刑的案件较多,它所造成的恶劣后果是无法估计的。坚决要求重新立案审理那些没有经过审判就遭杀害的人员的案子。对那些无辜、未到法定年龄就被关押甚者判刑的人员依法释放和给予国家赔偿。据我所知,在新疆对于此类的案件的办案过程非常不严肃。从王乐泉到努尔拜克日的“严办、速办、扩办”的指令下,办案远远超出了法律范畴,无故获刑人员较多。对此类案件不容许律师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因此冤、假、错案的产生率较高。甚者有时几个小青年在一起聊天说出来的几句话,也被当作国家分裂罪的证据而获罪。经常因为一张图片,一篇文章或一首诗就被判成国家分裂罪而获重刑。刘晓波、新疆法制报记者海拉提.尼亚孜、青年诗人努尔买买提.亚森、中央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买买提江、被软禁在自家的北京民族大学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等就是具体案例。
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他们在自己的历史上也犯过许多种族方面的严重错误,但是他们的珍贵之处就是敢于承认历史的错误并能及时地纠正,这需要执政党的勇气和智商。只有敢于摆脱独裁狂想,表现出真诚和责任,避免继续践踏国人的尊严和感情,中国才有资格在国际民主舞台上理直气壮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无论中国在经济上多么强大,但他绝不会被世界人民认为是一个在国际上有威望的民主国家。
10.重新思考乌鲁木齐7.5事件,调查7.7、9.3事件,找出事件真凶,为无辜死去的各族兄弟姐妹讨公道
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中根据官方报道,有197位各族同胞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实际上很多内部人士都知道,死亡人数远远超出这个数字,而且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但是王乐泉为寻找表现他那铁腕治理新疆而获得更高职位的机会,使事态有意扩大化。(我说此话是有真凭实据的。)结果强大的国家武器对准了手无寸铁的维吾尔族学生和农民工,仔细回忆起来,当时在大街小巷带头焚烧公交车者,带头打人者并不是那些上街游行的学生,根据看过官方内部录像的人透露,在那些被抓和被判刑的人员当中,根本就没有看到最早出现在录像中的那些带头引诱犯罪的人,结果放过了那些带头打人者,重判了那些观看者和证人,那些神秘的人物就此消失。而在7月7日同样有汉族暴徒在武警警察的假阻止,真掩护下上街殴打和杀害维吾尔族无辜百姓,打死、打伤致残具体人数新疆政府对外一直都在隐瞒。因为根据王乐泉的话说,“愤怒的汉族群众上街游行抗议”,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手持同一个规格的铁棍,脚穿同一形状的军皮鞋,出现在乌鲁木齐的大街小巷,见维吾尔族青年就殴打。至于这次事件的策划和组织者,新疆高层领导几乎都知道,是王乐泉的夫人,原华凌集团公司的副总裁在组织这次事件,根据该集团公司员工最早明目张胆地集体持铁棍上街并在新疆高级法院门前活活打死三名维吾尔族青年而无人敢过问,就有理由对此确信无疑。在这次事件中,有无数各民族无辜百姓被汉族暴徒活活打死,但至今这个事实一直在被隐瞒。新疆的王乐泉们为了很好的隐瞒这次屠杀事件的真相,对外只说7.5事件,不提7.7事件。而对于2009年9月3日的所谓的“针刺事件汉族民众上街抗议”的真相同样在隐瞒,对于在这次被汉族暴徒殴打致死的各族百姓没有公布一个真实的伤亡人数,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对于9.3事件的受害者医院出示的入院治疗证明一概都写成7.5事件,以此来继续隐瞒事件的真相,愚弄民众,挑战世人的智商,而真凶至今一直在王乐泉们的庇护之下。从新疆政府对于在一年内连续发生的三次民众上街游行和殴打无辜致死事件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王乐泉们一方面在推卸责任而放过了真凶,而另一方面,大汉族主义思想在处处影响着中国执政者们的秉公办事意识,就是这种错误的意识,将把中国人继续引向灾难。
11.强烈要求给予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犯罪嫌疑人(无论他们犯的是什么罪)以平等的公民受法的权利
从胡锦涛到习近平时代,曾多次强调‘中国正要走向法治’,但是中国的维吾尔族人,包括这个民族的罪犯嫌疑人总是处在法制之外。尤其是少数维吾尔族人由于一定的社会原因所做出的一般的违法行为一概被认定为恐怖事件。其结果民间维汉之间的一般的摩擦或普通的刑事案件也很容易被一概而论,然而在法律面前他们就连和其他的中国公民那样受到同等的审判、律师的辩护、公平的裁决权都没有,就被“就地惩罚”[9]。汉族违法分子当着武警和警察的面可以随意殴打和屠杀和自己素不相识的无辜的维吾尔族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裁[10]。既然维吾尔族被认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成员,尽管他们中的少数人犯了法,他们也应受到法律平等惩罚的权利而不是象动物一样随地被屠杀。可现在被授权“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中国警察的这种极端行为,不但严重践踏人权、给国家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在严重地毒害警察队伍本身,同时也在毒害亲历这种场面的老百姓。接下来,这些警察和目击者也可以随意杀害另一条生命而不受任何惩罚。因为我们的国家政权用他手中的权利以政权的恐怖行为已经给他们做出了这种榜样。其结果在新疆和中国内地的汉族老百姓的心目中产生了一种认同感,是维吾尔族的罪犯,就可以就地惩罚,维吾尔族人的任何大小违法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就地处决然后给他贴上“恐怖分子”标签了事。国家政权的这种恐怖行为使维吾尔族中的少数人感到彻底的绝望因而走向极端。从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它的因果关系。尊敬的习总,难道这不是国家政权在践踏国家的法律吗?!这难道不是在给您的脸上抹黑吗?!
有一点头脑的人应该会想到,新中国成立都已有63年,那些所谓的“恐怖分子们”几乎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恐怖分子”?“恐怖”到底来自哪里?他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每次有一部分对社会现行制度不满的维吾尔族人出来想和政府对话,就会演变成所谓的恐怖行为?而在中国内地每天都有同样的事件发生,可他们的行为被定为社会治安或刑事犯罪?比如就在“2012年7月29日早上8时,浙江义乌闹市区人才市场门口,一名男子手持4把尖刀,嘴里喊着,‘你们不给我工资,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当场砍死一人,十多人被砍伤……。犯罪嫌疑人黎某已被警方抓获,疑有精神问题。”[11]难道在维吾尔族人中在这些年以来的高压政策下,不应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吗?不能有由于“就地惩罚”而失去了亲人、以不平等竞争而失去了工作机会,因为强拆而失去了家园,因为毒奶粉、医疗事故、假冒伪劣药品而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吗?比如于2012年5月10日发生在云南巧家的爆炸案、7月2日四川什邡市民反对建设钼铜项目冲击市委等类似的案件在中国常见,但他们都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或社会治安,可是在新疆发生的任何类似的纠纷或维汉之间的细小纠纷就会马上被当作为恐怖袭击,不问真相一概偏向汉民族而把当地人当作恐怖分子来武力镇压。这种做法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更丧失了国家政权的威望和尊严。它只能激化矛盾,给维吾尔族人心理播种更多仇恨的种子,给汉民族造成更多的不安全因素。这将会对民族、对这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和未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最坏的后果还将会给在境外的华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报复性的攻击。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错误的行为。
12.强烈抗议利用国家媒体对维吾尔族人进行群体性攻击
目前,中国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是因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之外,百姓包括维、藏、蒙等民族的平等、人权问题也在不断地引起世界的关注。这种关注与中国的民主体制的建立和政府的民族关系的处理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近二十多年来,在中国的一些刊物上经常出现对维吾尔族群体的攻击和侮辱性报道。在一些媒体上,维吾尔族整体被称为恐怖主义民族、闹独立的民族、小偷民族和分裂分子民族而利用强大的国家官方媒体在国内外误导公众对这个民族的认识,甚者在中国由政府负责出版的一些书刊上,以公开污蔑性的字眼评论维吾尔民族整体和这个民族在中央任职的高级领导也在所不惜。由此可见,确实有人妄想以此来证明中国政府对于维吾尔族群体所采取的极端的做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于2002年在王乐泉的资助和支持下,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并多次再版的专著《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就是一例,该书就公开颠倒黑白,对维吾尔族整体,包括维吾尔族的自治区级、中央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污蔑和诽谤,也深深的伤害了维吾尔族整体和在中央有关部门任职的维吾尔族领袖们。在该书的举例行间表达了一种“建国以来,维吾尔族中从中央到地方包括普通干部,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这样一个诽谤性的信息。虽然至今为止,有许多学者对此曾专论表示过抗议,但没有一位中央领导出面说话,结果这种错误的言论在沉默中被默认。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使许多维吾尔族知识分子、领导干部和群众不得不对于中央的民族政策感到心痛和失望。
尊敬的习总,您也应该很清楚,维吾尔族也不是历来就好战和好斗的民族。比如在蒙古帝国时期,虽然当时维吾尔族疆域也是蒙古帝国的殖民地,但是维吾尔族人的祖先和当时的蒙古族统治者相处得就很融洽。那是因为蒙古统治者信任和重用了我们的祖先,在成吉思汗的军营里的高参中,就有威望很高的维吾尔族人。在教育方面,蒙古统治者对维吾尔族的教育模式很欣赏,他们接受了由维吾尔族为蒙古族创造的文字,就是现在蒙古族仍然在使用。在文化上,维吾尔族历史上最繁华的查哈台文学时代就出现在这个时期。在宗教上,蒙古族王公到贵族不但尊敬当地民族的宗教文化习惯,而且还接受了当时流行在中亚的伊斯兰教文化,使自己的统治更加巩固。在那个时期,维吾尔族人几乎忘记了自己独立建国的梦想。而我们目前采用的是苏联斯大林时代的民族政策模式,就是这个错误的模式,使原苏联民族仇恨到处蔓延……。难道这种错误的道路还值得我们继续走下去吗?所以我真诚地希望,对于新疆现行的民族政策、移民政策等等一系列不符合科学的政策一定要改革,冤假错案一定要平反。目前的这种由王乐泉指定的“敌人不动我也要打”的政策只能引发矛盾和伤害无辜,结果使我们的家乡永远不得安宁。
我相信,只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性,本着解决矛盾为出发点,以宽广的爱心对待每一个民族,就能解决任何问题,而不是依靠高压。历史的事实证明,一个民族是杀不尽的,尤其是像维吾尔这样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民族凝聚力的民族。未来不可能永远都在强权者的手中。政府的强制和高压政策只能使维吾尔族人的民族意识更加强化,民族凝聚力更加坚强。历史的事实已经多次证明,有坚定信仰的民族是永远都不会怕死的。带领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和独裁统治一个国家,它的结果绝对不会是一样的。
建国63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位国家领导人与维吾尔族的知识分子,包括这个民族的国内外异议人士认真地、平等地坐下来讨论过“维吾尔族到底需要什么?”就“怎样才能和这些占中国领土六分之一土地的主要民族以平等的、友好地相处”这一问题进行过一次对话和沟通,现在也许为时不晚。其实,这也是考验十八大后的新一届中国国家领导人执政能力的机会。只要大家有诚意,就一定可以获得一个完美地结局。这就是我写这封信的最终目的。
茹孜妮莎(笔名)
背景资料说明:
[1]请看法国哲学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对于国家体制的定论,对不同体制做比较,中国62年以来的国家体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和制,因为在这个体制实际表现出了更多的封建暴君主制的因素。
[2]根据中国新闻网2012年6月27日中国2011年公共安全支出1037亿,教育支出999.05亿元。http://mili.cn.yahoo.com/ypen/20120627/1140085.html。
[3]根据本人实地考察,由于石油开发,在叶城县多处农民栽培几十年的几千亩水果园被喷出地面的石油所污染而枯死,但是没有任何赔偿,阿尔泰的金矿和乌鲁木齐市周围的煤矿的乱开采也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4]根据本人于2010年的春季在多所学校实地调查,和田、喀什等地由于开展双语教育,禁止在校园内讲母语,在学校只关心学生的汉语成绩,其他课程几乎停止,其结果学生的实际考试通过率还不到百分之30,大部分学生高中毕业还不会写一封家信,但为了应付,只好全部发放毕业证。
[5]在喀什市中心本来有三处非常独特的电影剧院,是在40年代由民族文化促进会用市民集资款所建的,如今这些电影剧院被政府在没有通过老百姓的同意就擅自卖给了开发商,有开发商在这里盖了本地人买不起的昂贵高层住宅,这既影响了喀什市容,又从此这里的老百姓失去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属于自己的文化娱乐场所。
[6]根据本人实地调查,这种现象最明显地出现在新疆喀什市周围和和田地区民丰县。
[8]《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4期,P127、128
[9]见人民网乌鲁木齐2011年8月1日的消息
[10]请察看2009年7月7日、同年9月3日发生在乌鲁木齐街头事件的现场视频报道。http://www.youtube.com/watch?v=t4Djk_Yanrc&feature=related
[11]凤凰网2011年7月30日7公布
[12]土耳其人继续在国内抗议中国新疆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在G8峰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他认为在新疆发生的事情是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并呼吁北京政府找出责任人,依法处理。http://www.youtube.com/watch?v=TZQ5isHfDGg&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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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中国》首发。胡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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