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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港廉政署官员给曹建明等大陆官员送礼被曝光

湯顯明與內地交流亂送禮 
贈官圍巾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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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位五年,送禮137次,共值近22萬元,當中大部份送贈內地官員,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更是高價禮品「大戶」,收過多份價值約2,000元的禮物,包括2,082元的圍巾和1,890元的電子相架。而全場高價禮物為價值4,140元的花坑石擺設,亦是送予最高人民檢察院,廉署更曾向一名中聯辦官員送贈一部價值1,650元的照相機。
記者:張婷婷 陳雪玲
廉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詳列湯在任廉政專員期間以公帑支付的禮物清單,當中多數是廉署紀念品,如價值十數元至數百元的廉署別針、領帶、紀念筆、手錶、盾牌和水晶廉署大樓模型。逾千元的禮物則有紀念筆和香港景水晶擺設。
不過最高人民檢察院卻收過價值4,000多元的花坑石擺設,曹建明更分別以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身份收到名貴圍巾,和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身份收到價值1,890元載有紀念相片的電子相架、價值1,665元的廉署紀念筆和價值2,352元的香港景水晶擺設。
廉署回覆查詢表示,花坑石擺設為老虎造型擺設,作為合作機構禮物,至於相機則是湯和其他廉署人員獲邀出席中聯辦一名官員榮休宴會時送贈,作為其退休禮物。但圍巾則沒有解釋在何場合及為何揀選,只稱是條保暖圍巾。
廉署發言人又表示,廉署送贈禮物方面,並無明文規定及指引,做法應與政府相似,專員會就訪客身份及活動場合作出合適的決定。廉署已就有關事宜完成檢討,正在制訂指引,以減少耗用資源及送禮須有廉署象徵意義,並訂出金額上限。

被指利用公帑「拉關係」

不過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對湯顯明過去曾向內地官員送贈貴重的花坑石和數碼相機,以及向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送上逾2,000元的「保暖圍巾」感到憤怒,又指湯若用現時規管公務員的準則規管自己,湯一定要受到懲處,「湯顯明今次真係好過份,用廉政專員身份打爛香港的廉潔招牌」。
何秀蘭質疑,湯顯明向中聯辦官員送贈貴重禮物,是想藉此利用公帑「拉關係」,並與湯期後獲委任為全國政協有關。何秀蘭認為,湯顯明在任時的送禮手法已令政府蒙羞,政府應該予以懲處,包括扣減其退休金,會要求湯顯明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批評,難以明白湯顯明向中聯辦即將退休官員送贈貴重相機的原因,認為湯顯明實屬「濫送」,「中聯辦咁多人退休,咁廉署咪仲有大把禮要送?」表明將會去信廉署,促當局交代湯顯明做法是否違規。

內交不斷 禮品親疏有別

【本報訊】愛搞「內交」的特首梁振英,有湯顯明這位「同道中人」。廉署提交的文件揭示,湯顯明在位五年間不停到訪內地,如10年5月至9月便每月一行,北京、成都、上海、廣州、哈爾濱去勻;而公帑送禮清單中,內地部門更佔大部份,高價禮物類別佔逾九成。
湯顯明離任廉政專員後,旋即獲委任為新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或與其在任時搞好內交有關,因為他在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的五年間,合共外訪34次,花近400萬,當中有19次以內地城市為目的地,花費公帑逾150萬元。
送禮清單方面,價值逾500元的禮物共48份,其中45份「獲禮者」是內地官員,餘下3份則送予廉署訪客、內地大學教授和澳門廉政專員。他送禮時也親疏有別,送給印尼反貪局局長和毛里裘斯司法部部長的禮品,只是價值400元的水晶廉署大樓模型,其他外國反貪部門首長和各國總領事亦只獲價值290元的廉署盾牌或紀念筆。

價錢上限 僅由部門自決

【本報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分別在不同場合送出電子相架、圍巾甚至相機等禮物予不同人士,有政府官員透露,政府人員送禮有一定要求,主要透過兩個途徑揀選禮物,一是各部門按其需要訂購或訂造紀念品,但要經過公開招標,而禮品價錢的上限由部門決定;其次是以有本地特色的「香港品牌」,在貿發局轄下的香港.設計廊出售的產品,多用於較高層的外訪送禮之用。
該政府中人指,就連2008年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訪港,曾蔭權都是送上一本相簿,而湯顯明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禮物,竟是價值近2,000元的電子相架。
另外,以同樣用公帑支付外訪、送禮開支的立法會為例,議員用於公事用途的紀念品清單,價錢介乎10元至300元之間。根據立法會紀念品店的資料,立法會綜合大樓水晶模型價值300元,立法會會議廳磁石貼則售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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