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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杜光:与其侈谈文风,不如开放舆论――2012岁末随感之三

图为杜光


   自从中共中央政治局本月4日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市、各部门纷纷跟进,结合本省市、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出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这些具体规定,既是当政者的自我约束,也是对广大民众的承诺,为群众性的监督提供条件,当然是值得欢迎的。


   据新华社26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近日也发出《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文风的意见》,要求思想文化战线把改进文风作为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重要任务,作为改进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机遇,下大决心大力气抓紧抓好。《意见》要求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等舆论工具进行全面改进,说真话、写实情,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文章和应景文章,不发一般化的工作报道,等等

   当然,文风是应该改进、也是必须改进的。官方报刊上的许多报道和文章,不仅脱离实际、内容空洞,而且语言无味,官腔十足,言之无物,言之无理,言之无情。文风随世风之日下而日下,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应该改进、必须改进。

   但是,文风日下的根源不在文风自身,而在于思想文化的管理体制、领导体制。文化自由、思想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思想文化的发展,有赖于社会的自由宽松。因为只有在自由宽松的环境里,人们才有可能充分行使他们的自由权利,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繁荣的文化产品和丰硕的思想成果,推进社会的发展。文风是思想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可以随着思想文化的自由开放而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也可以随着思想文化的严管封闭而生涩空泛,虚伪造作。目前流布于媒体的文风不正,正是文化专制主义的严酷管制的结果。

   近几年来,中宣部不断强化对思想文化的无理干预和非法管制。一方面,废止新闻自由,严格控制舆论工具,对各地发生的重大事故,往往下禁令,打电话,不许媒体自行报道,只能采取新华社的通稿;另一方面,取缔出版自由,凡是被认为是敏感作家、敏感话题、敏感内容的作品,一概禁止出版,也禁止在报刊上发表。如有触犯,严惩不贷,或停业整顿,或处分甚至开除有关人员。在中宣部的淫威压迫之下,新闻出版的从业者不得不小心谨慎,临深履薄,把一些最有思想理论价值、最有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文章或书稿,拒之门外。这样取舍的结果,充斥于社会的思想文化产品,往往是一些陈词滥调、谀语颂歌,或是了无创见的平庸之作。许多具有独立见解或揭露历史真相的作品,只能送到境外发表、出版,或是自费印刷。对于这些著作,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一概贬之为“非法出版物”,成为“扫黄打非”的首要目标,收缴销毁,不遗余力,邮局不得寄送,有些传播者还被罚款判刑。在如此严酷的专制主义管制之下,要求舆论媒体改进文风,“说真话、写实情,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文章和应景文章,不发一般化的工作报道”,不亦难乎!?

   所以,改进文风,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取消对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特别是要剥夺中宣部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太上皇地位。中宣部是中共中央的一个部门,它的责任是宣传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见解,不应该成为真理是非的裁判者,更没有充当扼杀先进思想文化刽子手的权力。中宣部退出对思想文化的统制,把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还给社会,还给民众,就等于实现思想文化领域的大解放,为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为改进文风提供优越的条件。这应该是现阶段的中宣部可以作出的最得人心的贡献。

   当然,对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统治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的根源,理论上是有害无益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是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所以,要开创思想文化领域的良好环境,实现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贯彻双百方针,使文风根本好转,还必须改革政治体制,理论上取得新的共识。而要在政治上理论上取得共识,又有赖于充分的自由的讨论,有赖于一场广泛深入的启蒙运动。可见,思想文化和新闻出版的自由,同政治体制改革和取得理论共识,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如何稳妥有序地推进这两大方面的改革,既需要领导者的智慧和勇气,也需要朝野的共同努力。

   文风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同整个思想文化状态和其他领域紧密联系着的。只有文化自由和政治改革的稳步进展,才会为良好的文风提供宽广的园地,带动文风不断改进,孤立地侈谈改进文风是无济于事的。

                                                           2012年12月29日


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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