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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杜光:两个博弈―2012年岁末随感之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举行第30次会议,审议几个法规的草案或修正案,近日被炒得热火朝天的关于网络管理的话题,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形式,也被列入议题。按照新华社关于这次会议的综合报道,“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法律。”保护、保障、维护,是这个法规的主旨。

    在一个现代国家里,任何法律,甚至包括宪法,都应该以保障公民权利为主旨,限制和防止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干预和侵害,即使是加强管理,也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即将出台的这个法规,是否符合于这个要求?我国的许多法律规章,从宪法到某些部门条例,往往都具有两面性,既有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条文,也有实行专制管制的内容,而在实施过程中,往往是专制压倒了权利。人大常委会即将通过的决定,虽然有“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内容,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一语,却使人产生难以乐观的联想。

    当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完全应该的,正当的,谁能说不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呢?问题在于,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它已经成为专制权力迫害公民、剥夺公民权利的借口。目前遍布全国各地(尤以首都北京为甚)的对异见爱国者的监控、跟踪、“喝茶”、“旅游”,以至幽禁、判刑,不都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冠冕堂皇的口实下实施的吗?更不要说万民唾骂的“维稳”和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了。

    从这一时期媒体喧嚷的倾向,似乎也可以窥测这个决定的趋势。《人民日报》本月18日发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后,接着又发表《网络需要依法运行》、《网络言行应遵循法律底线》等评论文章,许多大媒体纷纷跟进,或转载《人民日报》的评论,或撰写文章配合,声色俱厉地提出要把网络纳入法治的轨道。这个主张当然不错,谁也不会反对。执政者早就提出“以法治国”,我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都应该走上法治的轨道;尤其是政治权力的运行,更应首先依法循规,网络自然不能例外。但从主流媒体一周来的喧声来看,所谓法治却另有所指。这些舆论虽然也肯定网络的积极作用,可是重点却是强调、夸大甚至捏造网络的黑暗面,特别是对微博,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微博的憎恨和敌视。有的说微博是散布谣言的温床,诈骗作恶的工具;有的形容微博是虚拟空间的断头台,罗伯斯庇尔式的革命狂欢;有的指责微博充斥难辨真假的传言流言,甚至沦为官场恶斗的工具。更有甚者,有一个网站竟然把微博比作红卫兵的大字报,呼唤着人们对文革的记忆,认为揭露丑事的微博犹如文革大字报,是文革思维的延续。这些话语表明,他们已经不是在评论了,而是在声讨,在谴责。他们这是在呼唤法治吗?这些言论本身就超越了法治的范围。他们把5亿多网民和3亿多微博用户中出现的极少数消极现象,夸大为网络和微博的整体形象。据有的网站披露,这次如此集中的宣传,是奉中宣部之命推出来的,这个背景更显示出这个即将通过的决定的基本倾向。

    当然,对网络上出现的不良的甚至是违法的现象,完全应该依法严肃对待,如欺诈、造谣、危害社会安全等等,《民法》、〈刑法〉都有相应的条款,更何况,早在20009月,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就已经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并公布施行,其中规定网络运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并且特别列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9条有害内容的信息。可见,网络本来就“不是法外之地”,〈人民日报〉对网络发难的首篇评论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题,完全是危言耸听。

    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之所以要急急忙忙地通过这个决定,是因为近一时期揭露了一些贪腐官员,使许多在位者胆战心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揭到自己头上,所以赶紧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此话不无道理,但无凭无据,不能妄说。

    其实,政治权力之手早就处心积虑要伸进互联网。前几年盛传公安部要在电脑上安装“绿坝软件”,经网民同声谴责,公安部表示撤消这一计划,但实际上却不声不响地付之实施。我年初买的海尔“轰天雷T”台式电脑的〈使用说明书〉上,就明明白白地印着:“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您所购的电脑预装有绿坝花季护航网络过滤软件,海尔不保证本软件的内容服务于功能的安全性与兼容性。……”这种瞒天过海的伎俩,实在令人齿冷。

    从〈人民日报〉造势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前后不到10天,却震动着数以亿计的网民。我认为,这件事情之所以值得重视,是因为它集中反映着两个意义重大的博弈:一个是权力和科技的博弈,一个是专制和民主的博弈。网络这个现代科技成果为我们提供了抑制政治权力、伸张自由权利的强大工具,它的广泛运用必然会侵犯既得利益者的权益,并遭到强烈的反弹。表现这个全过程的,同时也是民主和专制的博弈,这是一百多年来的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在这个时代和特殊节点上的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则是这个矛盾与斗争的集中表现。它不可避免会兼有民主主义和专制主义的特色,而在实施过程中,又必然会是专制主义的成分压倒民主主义的成分。这是历史的倒退,是现有体制下难以改变的趋势,它取决于力量对比,无可奈何。但是,我相信科技和历史的力量,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将有力地推动历史的进步。科学技术终将战胜权力,民主主义终将战胜专制主义,我深信不疑!

20121226日晚
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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