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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丁学良:“毛家帮”式司法公正


丁学良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2年11月21日


中共十八大之前以及开会期间,大概是预料到会后不久就要对薄熙来案件进行审判,海内外的签名信、公开信活动不绝。署名“老共产党员”的有之,以“左派、中间派、自由派人士”为名的也有。据香港《明报》和《华盛顿邮报》等境外媒体的最新报道,后一签名信已逾千人连署。公开信、签名信呼吁公正审判薄熙来,严格按照法律审判,并给予他宪法及党章所载明的公开申辩权利。上述海外新闻确认,薄的亲属们在努力为薄聘请辩护律师,他们非常希望能聘请到独立的律师做辩护人。
不论是公开信、联名信所主张的,还是薄熙来亲属们所要求的,总归就是要中国政府在审判薄时落实司法公正。鉴于千人联名信“左、中、自由派人士”均参与,所以被牵头者高度评价,说它是中国走向民主和法治的开始。
我要说的是:从严格意义上讲,假定以上的签名信、联署信真正是标志着中国走上法治的开端的话,那么,除了为薄熙来本人呼吁司法公正外,还起码必须为以下一些人争取司法公正的同等待遇,才可以称其为法治的一个里程碑。
第一,签名信、联署信除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薄熙来的案件,也应该要求按照同样的法律程序审理谷开来和勤务人员张晓军,给予他俩自己聘请独立律师辩护的权利,因为这三人是“一窝案”。
第二,再向上追溯,也应该呼吁对王立军案件落实司法公正,要呼吁给因为王立军案件而受到牵连的多人同等对待,因为按照官方媒体的报道,还有重庆好几个警察、司法官员因为王立军案件而被判刑。
第三,再向前追溯,应该为在重庆“打黑”中那些被抄家、关押、判刑、处决的人落实司法公正。“打黑”中的众多案件错综复杂,许多人喊冤叫屈,应该重新审理,给予这些人或家属申辩的机会。根据专家们以前在重庆做调研时所接触的环节,在“打黑”过程中,像文强这类人,以及所谓“涉黑”的企业家、老板,人数达到五、六千人。
第四,再回溯,还要把司法公正落实到那些用言论或法律为薄的“打黑”对象伸张正义而遭迫害的人,其中包括李庄案(参阅《深圳新闻网》11月17日所载的李庄《控告书》)。
所以我说,假如那些公开信、联署信把以上四个环节都连接起来,呼吁落实同样的司法待遇,那它们就能够体现出推动法治进步的意义(这类公开信、联署信的参与人中也有真诚的人权主义者,本文不是说他们)。那些不久前对薄熙来用“黑社会老大”的手法对别人施行抓捕、关押、拷打、抄家、判刑、枪毙,拥护赞美不已,而对薄熙来本人受到这些手法中的十分之一就大呼冤枉的人们,其高调所说的“司法公正”,其实是“毛家帮”式的,即以毛泽东的操作手法为样板的革命传统,是毛式“帮规”。
阅读1949年后的中国历史,能发现,从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司法公正”的对象。权力帮、利益集团偶尔提起这个概念,也是“毛家帮”式的。回溯中共建国后的历史,能看到一条有趣但令人悲哀的脉络。
毛泽东的秘书李锐在《庐山会议实录》中记录了“庐山会议”时的一些细节。他提到,1959年8月,在批判彭德怀的时候,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毛的贴身秘书田家英私下对李锐抱怨说:彭德怀是政治局委员(比薄熙来的政治局委员地位硬多了),政治局还没有开会讨论,就让下面批斗彭,这太不应当了!
李锐写到,当时刘少奇却在旁边极力支持毛泽东这种明显违反章法的行为。李锐很感慨,刘几年后的遭遇令他想起唐朝诗人杜牧的文句: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几年后,刘少奇也成了毛的革命对象,他儿子刘源写的《刘少奇冤案始末》中有记录。刘少奇当时是国家主席、中共第一副主席,多次被批斗。一次他被批斗后, 余怒未息,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正言辞地抗议说:“我是国家主席,要罢免我,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
李锐对此评论道:如果当年你(刘少奇)这样为彭德怀辩护了,也许后来就轮不到你了。
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会前,党的总书记邓小平对毛泽东说,你身体不好,可以不必参加会议了。当时,毛跟刘少奇因为四清运动发生了很大分歧。听了邓的话,毛很生气。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资料,毛一手拿着党章,一手拿着宪法,质问:一个不让我开会(指邓),一个不让我讲话(指刘),为什么剥夺党章、宪法给我的权力?
很快,毛就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不但不让刘少奇讲话了,还剥夺了他的生命。显然,毛并不是不懂得宪法和党章的意义,而是太明白了!当其权力受到挑战时,他知道拿起宪法和党章为自己辩护;而当他为了对付政治对手时,却把宪法和党章当废纸。
薄熙来父辈及家人文化大革命中也受过“毛家帮”帮规的惩罚,但薄家却继承了这个帮规。薄一波1987年1月,积极带头以这个帮规拿下了胡耀邦的总书记一职。薄熙来在他任职的省市,多次活学活用这个帮规,一直用到他本人倒台那天为止。现在,薄熙来及其家人也希望能获得司法公正,但是,这些人是否想过,如果薄家父子文革后,一直就真正按照宪法和党章履行职责,或许薄熙来今天不会有牢狱之灾。“帮规”不可以混同于司法公正,这个浅显道理,薄家及类似家族的第几代们才会信奉而践行之?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毛家帮”帮规这把大刀一日不丢弃,它就可能被使用在曾经多次挥舞过它的那些人的脖子上。 
丁学良,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

——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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