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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茉莉:没有真相,赔偿六四难属是可能的吗?

人的一生太短,但这二十三年却太长。在禁止吟唱悲摧挽歌的中国,长久的沉默,似乎堆积起一座时间的坟墓。又是春夏之交的时刻了,二十三年来苟活于世的我们,再次聆听凄凄荒草掩盖下的亡灵。
北京画家刘毅《一九八九》组画之一
也许是阿拉伯革命让中共当局悟出了一点什么,他们开始与某些六四难属接触,谈及经济赔偿的问题。当局出于什么目的提议经济赔偿?这一提议是否具有可行性?为什么我们必须对六四屠杀永志不忘?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一一厘清的。

◎ 从“强迫忘却”到“无害化处理”

在1989年的六四屠杀发生后,中共专制政权按照他们的本性所采取的做法是:禁止受害者发出声音,让人们忘记那一段血腥的历史。这种处理模式属于“强迫忘却”。
“强迫忘却”的模式在一定条件下造成沉默无声的效果。尤其在一切向钱看的当今中国,只顾追求富裕的中国人,似乎都忘记了那一场巨大的灾难。然而,墨写的谎言掩不住血写的事实。世界没有遗忘,凡有良心的中国人都没有遗忘,“六四” 这两个字,仍然是令制造罪恶的刽子手们所恐惧和忌讳的。
为了追求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阿拉伯国家的人民展开了抗争。这种人民抗争的燎原之火让中国人看到变革的希望,也让中国统治者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二十三年前的不死冤魂,随时可以成为导火线,燃起人民被压抑已久的怒火。为了消弭这种危机,中共当局开始尝试用经济手段对六四难属进行安抚。
去年六四纪念日前夕,中国安全部门首次表示,愿意向1989年天安门事件的受害者家属提供经济补偿。“天安门母亲”在公开信中提到,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三次造访一个受害者家庭,希望能同他们协商赔偿金额的问题。中共当局借此发出试探性信号:“不谈政治问题,即不公布真相,不追究责任人,只给予赔偿。”
看起来,这是一种处理六四问题的新创举。借用环境科学的学术用语来形容,这属于“无害化处理”。本来,六四屠杀是国家机器的严重犯罪,犯罪人身上背负累累血债,只要处理六四问题,追究犯罪责任就应是首当其冲的一项工作。然而,这种“无害化处理”却能使犯罪人轻轻松松逍遥法外。
这样,刽子手不需付出其他代价,只要成为慷慨的赔偿者,他们与受害者之间就不再有法律追究的问题。黑暗而悲惨的罪恶记忆,在这种“无害化处理”后,似乎就展现了社会和解的“光明”。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历史麻烦,大把钞票一泯恩仇,“花钱买稳定”,荷包充实的中国政府觉得很合算。

◎ 编造理由的赔偿属于经济“诈骗”

但是,经济赔偿是否真能成为中国政府放下六四历史包袱的一种方式?我们暂且不提刑事追究的问题,只单纯地根据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来考察这个方式是否行得通。
在中国《国家赔偿法》里的赔偿条款里,分别有“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其“赔偿范围”都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这些条款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实,受害人就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就叫做“归责原则”,是判断国家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原则。那么,国家承担责任的标准是什么?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以是否有法律的依据,行为本身是否违法。这涉及到“违法原则”,如果没有国家违法的事实就没有赔偿,因此在赔偿之前,必须先认定国家是否违法、是如何违法的。
症结就在这里:即使是单纯的经济赔偿,也需要有关方面将国家违法的事实调查清楚,并予以证实,否则就没有给予赔偿的理由。国家违法的事实,就是天安门母亲要求的“真相”。显然,中国政府是很不愿意给人民真相的。那个前去找六四难属的安全部门工作人员说:“真相不好办,这么多年了,当年很乱,追究也不好办……。”
如果不交代真相,用来赔偿六四难属的钱又来自国库,那么麻烦就大了——执行赔偿任务的国家机构将涉嫌违法。道理很简单:政府赔偿的钱是公款,公务员使用公款,除了要经过预算程序,还要说明其使用用途。如果不调查出六四受害者的事实真相,有关方面随便编个理由就从国库挪出钱来,这就等于是非法侵占公款。
中国刑法所定义的“诈骗罪”的概念如下:“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此可见,没有真相、不追究责任,只是私下赔偿六四难属,这样的做法涉嫌经济诈骗,违反中国现行法律。

 ◎ 不对称伤害的历史只能永志不忘

但是有人说:“中共官方主动接触六四死难者家属洽谈赔偿事宜,是值得称道的做法。”说这话的人大概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国国库的钱如同土地,都是中共一家所有。那些白纸黑字制订的财务法律,不值他们一晒。这样,为了掩耳盗铃地掩盖六四真相,当局宁可再一次违反自己的法律。
有的暴力案件是可以“私了”的。例如私人之间的“误杀”,当事人事先没有杀害的企图,事后又表示忏悔,拿出私人钱财来赔偿。法律对于这种“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惩罚较轻。但是至今为止,参与六四屠杀的中共军队官兵,没有一个出面作证承认是私人过失的“误杀”,也没有任何人拿出私人的钱财来赔偿。我们因此仍然认定,六四案件系执行公务杀人,必须依照当今中国的法律来处理。
还有一种处理历史暴力事件的模式是:双方曾互相伤害,此后不再追究历史责任,共同面对未来。这个模式的典型例子是西班牙的“缄默协议”。西班牙左派在七十年代签订这一和解协议时,同意对佛朗哥独裁统治的罪行既往不咎,是因为左派共和党人在内战时期使用了同样残酷的暴力手段。
曾有半个西班牙死在另外半个西班牙手里,那是一种势均力敌的相互伤害,其伤害程度不相上下。四十年后,为了避免社会动荡,为了启动政治改革,西班牙人一度自愿地患上“集体健忘症”,决议把这笔糊涂帐留给未来去清理了。
但在中国的六四事件中,一方是全副武装的正规军队,另一方是手无寸铁、毫无抵抗能力的平民。这属于“不对称的伤害”。这种针对平民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是人类历史上刻骨铭心的一页,我们只能永志不忘。如果不能如此记忆,人类便会留在黑暗的丛林规则里,不能进化生存。牺牲真相和正义,并不能换来真正的和解。如果中国要告别专制,要成为具有人性的法治国家,人们就必须通过铭记历史,使专制暴力无法卷土重来。
世界上所有对“不对称伤害事件”的赔偿,都是以真相为前提的。例如台湾的“二二八事件”,先是国民党总统认错道歉,后才有1995年公布的“228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并请受难者及其家属代表参与调查处理。又如南非的转型正义,首先是南非总统科拉克就种族隔离政策向受害者道歉,然后任命图图主教领导“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调查真相,最后才是政府给予受害者经济赔偿。
当然,个别有经济困难的六四难属,愿意先接受经济赔偿,是可以理解的。但先接受赔偿不等于放弃追究真相与责任的权利。有人说,如果你们一定要真相、要问责,事情就难办了。其实,真正感到难办的是中共当局。“世界历史即是世界法庭。”血腥镇压平民的中共当局,如果不能合理合法地解决六四问题,他们将永远被耻辱地置于世界精神法的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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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香港《开放杂志》2012年6月号,发表时题为《先谈真相,再说赔偿》
瑞典茉莉—新浪博客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2354541040


附录:




五年过去了。有朋友问:几年的囹圄生活,有没有给你留下一点特别的感受?我的记忆从遗忘的黑洞里逐渐苏醒。在心灵经历比死亡更惨痛的挣扎时,我曾聆听到一种非同一般的旋律,如一只温馨的手,抚平了我心灵的痉挛。
……。
架打完了,看守所女牢出奇地静。
我的被几双凶狠的拳头死砸了一顿的脑袋,在红红绿绿轰轰隆隆了好一阵之后,终于变成了一潭死寂空洞的井。
我就在这混沌的井底安憩。偶然,意识也会从井底冒上来,那是在听到“叮当”作响的镣铐声、谩骂声和娟娟的哭泣声之时。
三个逞凶的女犯在被看守抓出去训斥罚跪之后,被戴上脚镣手铐回监。她们骂骂咧咧一阵再没有力气出声了──毕竟也是女人。
娟娟的手不停地揉搓我的头皮。那是一双农村姑娘粗糙温暖的手。不断的揉搓使我麻木的头皮开始出现眩晕,似有一圈一圈的波纹从井底漾出来。
娟娟的抽泣声仿佛从遥远的天边传来。我有点奇怪,只好使劲去想:娟娟为什么要哭?我为什么躺着一动也不动?
好久我才明白过来:今天我挨了一顿毒打。
起因是那个叫香玲的女犯。那个因放黄色录像带而被判刑的细皮嫩肉的俏女人,家里有钱能打通狱中关节送进吃的来。男看守也对她另眼相待,令几个被控犯了抢劫杀人罪的女犯恨得牙痒痒地。今天那几个女囚在一旁嘀咕了好半天,商量怎样动手收拾她。
先是把香玲收藏的橘子、饼干等食物全部翻出来,三个女囚大吃大嚼之余又散发给牢中其他人吃。我当时正缩在囚室的一角里,靠着灰白斑驳的墙壁看书。食物发到我面前时,我头也不抬地说:“抢来的东西我不吃。”
她们看我不识相,也就没有再理睬我。吃饱之后,三个人开始摩拳擦掌。其他女囚见势不妙,纷纷自动躲闪到一旁,搁下那细皮嫩肉的在牢房中央的通铺板上。“呼啦”一声,三个人一起冲上去拳脚交加,揍得那个娇俏女人翻来滚去,喊爹叫妈。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扔开书,高声喊叫:“报告干部──,打人啦──!”
在值班干警拿着钥匙从值班房那温暖的火炉旁不情不愿地踱到这看守所西头的女牢之前,我的脑袋已经经过试验,证实了它是一颗捶不扁响当当的“肉豌豆”。
此刻只有娟娟的手在温柔地抚摸这颗“肉豌豆”。娟娟,一个因被人诱骗强奸愤而伤人的十七岁的农村姑娘,今天一直在为我担惊受怕。那几个受了处罚不服气的女犯扬言迟早要“划了”我这个反革命的脸。号子里虽然常被搜查,但女囚们总是有办法保留下几块用来梳头的破镜片。必要时,这破镜片也可以用做凶器。因此,晚上睡觉时,娟娟还一直用手护着我的脸。
“我怎么掉到这关野兽的笼子里来了?”我几乎是绝望地想。
校园、课堂、儿子的小脸、温暖的家……。一圈又一圈的波纹荡漾出一个又一个的影像,然后又重叠、模糊、消隐。
“匡当”,象是铁门开了,我脑子里的波纹碎了。象是送进来一个什么人,铁门响了一声又关上了。听见新进来的女人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曲子,我竭力抬起眼皮,瞥了那女人一眼。
头发蓬乱,面色蜡黄,身材瘦骨伶仃,青杉破衣上污迹斑斑。眼珠死鱼般地呆滞,只有干燥的嘴皮不停地翻动,发出一连串有节奏的音响:
“咿咿……呀呀……呃……哟……”
很明显,这是患有精神病的女犯。因为判决需要医院的鉴定证明,她被临时羁押在我们这个城市看守所。
女囚们就象逃避瘟疫一样离开那女人远远的。有人捂着鼻子喊“臭死人了”。有人说清清楚楚看见那疯子身上爬行的虱子。
北风从毫无遮挡的大铁窗上呼呼地扫荡过来,在牢中旋转。昏黄的狱灯下,疯女人无休无止的吟唱声、不时“叮当”作响的镣铐碰撞声、病囚的呻吟声、……给这阴暗的囚牢之夜带来无边的凄凉。
这无边的凄凉塞满了我的胸口。疯女人的吟唱却越发抑扬顿挫。那吟唱中似乎有一个常人无法理喻的神秘世界。那里有属于另一世界的无穷韵味和超然美感。我隐隐感到这种歌声似曾相识。
头顶上“咯咯”的皮靴声近了,持枪的狱警走了过来。
“谁在闹?”
“报告干部,”一个女囚娇声嗲气地回答,“今天进来一个疯子,吵得我们大家都睡不好觉。”
“揍她!”话音未落,那狱警转身走了。
几个爱打人的女囚今天不能动弹了。其他的人都缩在被窝里不想起身。
我吃力地爬起来,扯出铺上的一床棉被,叫娟娟送给那女人去盖。娟娟过去哄了好一阵,才把那疯女人哄着睡下了。
谣曲声消失了。夜也很深了。天寒地冻地,我和娟娟挤着合盖一床棉被。我蜷缩起身子,重又向那深不可测的幽暗井底沉下去。没有哭泣和哀号,只有永不复返的渴望。
哪儿又传来咿咿呀呀的歌声?眼前怎么是一片青绿?从那青绿的山野田间,蜿蜒小路上走来一个老妇──一手拿着打狗棍,一手抓着一手帕桃子小黄瓜。是她哼唱着向我走来。
那只拿着瓜果的手伸到我面前,伴着一脸的傻笑:“妹妹你吃桃。”
“伯母!”我惊奇地呼唤她。这是去世多年的伯母,真的,是我那乡下的疯伯母。她来看望她心疼的侄女儿来了。
我还是那个打着赤脚插秧挑塘泥的小姑娘。父母当“牛鬼蛇神”的日子里,家门口被造反派贴上白纸黑字的大封条。不满十六岁的我无处可去,只得提前“上山下乡”,回老家投奔伯父母当了农民。
正是乡下青黄不接的时节,伯父家早就没有什么主粮吃了。用我带回家的粮票,三个人合着吃,一天只能吃一顿干饭。我和老伯父起早抹黑在生产队出工,常常饿得头昏眼花。
一头白发的伯母,早在年轻时就因为膝下无子急得发了疯。从此她拿着一根打狗棍,整天从东家院子走到西家院子,到处转悠,见人就呵呵傻笑,转过身又咿咿呀呀地唱。
叫院子里人惊讶的是,疯伯母虽说神经不正常,却知道心疼我这侄女儿。我每天累完队里的活儿回家,桌上总是摆好了碗筷。无论是稀粥还是杂粮,伯母总是把热气腾腾的饭菜盛好送到我的手中。
农忙时偶有歇间,我坐在田埂上喘口气。伯母常常乘人不备,偷偷走到我面前,塞给我两个桃或一根小黄瓜,叫我不吭声赶快吃掉。然后她又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
每次吃瓜果前后,我总能听到对面山上生产队守园人的高声叫骂。疯伯母对此充耳不闻,仍然是乐悠悠地唱。谁能拿她怎么样呢?据说她曾跳进水塘淹不死,棍棒齐下打不死。疯子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
而今,去世多年的伯母来看望狱中的我了。当年她那么疼爱的侄女儿如今成了囚徒,她在九泉之下也挂念着。她怕我饿,又来送吃的来了。
我陶醉在瓜果散发出的清新泥土气息里,陶醉在被人疼、被人爱的感觉里。长安街上的坦克鲜血,追悼会上的痛哭流涕,囚牢狱室的污秽臭气,刑事女囚的凶恶狰狞,……一切都离我远远的。我的耳畔只回荡着伯母温和的谣曲:
“咿咿……呀呀……呃哟……”
这个国家已经神经错乱,发疯、发狂了。残酷的镇压过后,人们因恐惧而屈服于蛮横的独裁者。象鹦鹉学舌似地,到处嘶叫着“坚决拥护党中央镇压反革命暴乱”的口号。看守每天从铁门上的小孔里扔进来一张报纸,上面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毒气。
一切都是对我们这些相信道德、正义的“书斋里的自由斗士”的嘲弄。除了成为祭品,我们别无他途。
来自疯女人的另一世界的悠扬的吟哦,比较起世界的大疯狂、大残忍,它倒显出了难得的温和的人性。
通宵做着连绵的梦。疯伯母的脸上闪烁着仁慈的光辉。她对我傻笑,似乎在为我祝福。那一夜,我不再象古代那位投江自尽的屈原,苦苦地叩问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那么多的“为什么”。那一夜,我只是带着头部的伤痛,伴着泪水,平静地聆听伯母那悠扬的谣曲。
(写于1994年6月4日,“六.四”五周年,发表于“六.四”十四周年前夕)
瑞典茉莉—新浪博客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23545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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