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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胡少江:也谈税负痛苦指数


2011-09-30

二零零九年,世界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曾经发表过一个世界有关国家“税负痛苦指数”的排名。在该表中,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为一百五十九,在六十五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二。根据这个排名,中国是一个人民对向政府交税感到最为痛苦的国家之一。


虽然这个排名已经发表多时,但是由于网上有“好事之徒”不断重新张贴这则消息,搞得以“新三民主义”和“和谐社会”为执政口号的中国政府十分不痛快。


终于,在时隔一年多之后,中国政府通过财政部官员、财政问题专家等在《人民日报》上的发表谈话和文章,对这个损坏其声名的“税负痛苦指数”进行了反击。这些谈话和文章声称,《福布斯》杂志的税负痛苦指数的编制是不科学的,它没有反应不同国家的税务制度和各项税务征收的真实情况,高估了中国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对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的评价也非常片面,因此这个排名是完全不可靠的,没有真实地反应中国人民对税负的态度。


客观地讲,恐怕没有那个国家的老百姓是兴高采烈地向政府纳税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时的感觉多多少少是会有些痛苦。但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都能够理解,纳税是公民不可或缺的义务,因为人们需要政府提供警察、军队、法官等等公共服务,没有这些服务,社会将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活动将无法正常进行。既然政府是人类社会无法回避的一种机器,那么为了支撑政府的正常运行的税收便也成为了人们不得不承受的一种“痛苦”了。


问题是,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有不尽相同的税种和税率,也有不同的向公民征税的手段和方式,以及不同的政府开支的重点。这些种种的不同,使得不同国家的人民对自己的税收政策有一个国际比较,从而使得自己纳税时的痛苦感觉变得轻一些或者重一些。应该说,这个比较实际上是一种不同国家之间社会政策的比较,也是一种不同的政治制度的比较。


在我看来,中国政府的官员们和御用的经济学家们花了大量时间去考证《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是如何的不合理;收集的数据是如何地错误;分析的方法是如何的不科学,这些指责实在是有些“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毫无疑问,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当然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和使用税收的重点。但是国家的民众对税收制度的评价总体来讲是可以测量的,也是可以比较的。


公民们对税收制度的的评价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税收政策的制订和税收的支出上究竟有多大的决定权,在政府开支方面究竟有多大的知情权。税收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要保证这一点,必须要财政制度公开透明。在中国,官员们的医疗保健、宴请旅游、豪华轿车等等都是保密的。公民们没有渠道能够得到这些财政开支的细节。同时公民也没有政治权利对税收政策的制订施加影响。对税率制订的无权和税收使用的不知情无疑加大了中国公民的痛苦感。中国政府与其花那么多的精力去为自己的税收政策和制度辩护,不如在增加公民制订税收政策和监督政府使用税收方面的权利上多花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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