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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梁京:李庄案撤诉的意义


2011-04-26

如何解读李庄案公诉方被迫撤诉?有人认为这一发展是法治理念和程序正义理念在中国的一个历史性突破。有人则认为这种看法太高估了这一发展的积极意义。我赞同后一种看法。事实上,当所有人都知道当局正在以法治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对艾未未进行丧失人性的迫害的时候,当中国的绝大部分精英分子对此不敢出声的时候,声言法治中国的胜利和程序正义的胜利是十分荒唐的。

当然,我们应该敬重那些在迫使重庆当局对李庄案撤诉的知识精英们,没有他们的斗争,中国的事情就更加一塌糊涂,中国法律人就更加没有尊严。不过,真正的尊严是不能靠自欺欺人来维持的,只有像艾未未那样,敢于直面真相,直面真实的世界,敢于为真理斗争才可能获得真正的尊严。

那么李庄案撤诉的真相是什么呢?我想没有人会否认,李庄案撤诉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决定。当局作出这一决定,丝毫不意味著他们的法治观念发生了改变,不意味著放弃操纵法治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方针。他们之所以决定撤诉,是认识到不这样做在政治上对自己不利。

至于在真实的世界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之间的关系,并不像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理解的那样简单,以为只要在司法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就必定会导致实体公正。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人认识到,在一个高度不平等的社会,在一个高度分化、严重对立从而难以形成共识的社会,单纯的司法程序公正只能维护特权阶层的利益,只能是法律人的一块遮羞布。

艾未未虽然不是一个"社会科学"专家,更不是一个法律人,但他的社会良知让他早就认识到了这个道理,遗憾的是,中国还有不少知识人不能理解艾未未,更不能看穿艾未未已经看穿了专制社会下司法程序公正的虚伪和法律尊严的自欺欺人。

目前中国的知识界中存在著一种现像,就是那些曾经多年鼓吹"市场乌托邦"的人,现在成为"法治乌托邦"的鼓吹者。他们自己相信也曾试图让国人相信,彻底的市 场化一定会带来一个公正社会,现在,这个天真的思想泡沫已经被现实彻底粉碎了,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这些人自欺欺人的思维方式,于是,他们又开始制造另外一 个思想泡沫,让国人相信只要彻底实现司法程序的公正,就能建立一个公正社会。

但真实世界的逻辑是,只要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分配高度不均等,这个社会就不可能有公正,而今日的中国社会,正是这样一个极不公正的社会。且不说在这样的社会根本不可能实现司法程序的公正,即使有了公正的司法程序,也不可能解决资源占有严重不均的问题。

那 么,解决资源占用高度不均等这个问题的途径是什么呢?我们不能不承认,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这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真实世界的逻 辑。问题是,中国不是早就革过命了吗?除了带来生灵涂炭的结果,中国革命现在不是制造了另外一个更腐败、更不公平的社会吗?

不容否认,中国革命确实是失败了,但这不应该成为再不革命的理由。真正的问题是,中国革命,尤其是中共革命为什么失败了?不理解这个问题,就不可能理解李庄案撤诉最重要的积极意义。

中国革命的失败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有关,那就是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无法阻止中国革命的这样一个恶质化趋势,那些在革命中竞争权力的人物,谁的道德底线更低,谁赢的机会就更大。我们现在知道,孙中山比袁世凯更卑鄙,所以孙中山赢了,毛泽东又比蒋介石更不怕死人,所以毛泽东赢了。

如果说李庄案撤诉可能有什么重大的历史意义,那就是它说明当今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已经与当年不同,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中国的社会舆论和进步知识份子的群体抗争,已经 有可能迫使权力角逐者不得不提高政治博弈的道德底线,包括对司法程序的公正给予更多尊重,这样做,他们才可能有胜出的机会。因此,我们有理由希望,中国正 在发生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也有了更大的可能获得成功。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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