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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藍無憂:從高銘暄看所謂法學界的廉恥

图:给警察协会捧场(左起)高铭暄、田期玉、孟建柱、马克昌

【编者的话:高铭暄顶着法学权威的头衔高调批判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是中国法学界和知识分子的奇耻大辱,本应代表社会良知、领导和支持公民运动的专业人士,竟自甘堕落成御用打手,公然诋毁普世价值,悲哀不已!然而,高氏也深陷自己的悖论:当被指控"作恶"时总要证明自己与他人如何相同,当被要求"行善"时又总是证明自己如何与他人不同。归根结底,中国的法确实是被奉为法律的中共特权集团的意志。】


10月8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將和平獎授予正在錦州監獄服刑的劉曉波。全世界為之震動,最大反響來自中國。長期以來,中共有錢就有勢,為非作歹,所謂西方民主國家討好綏靖的居多,仗義直言的少,付諸行動的就更少。這次終於有人硬起來給它一個大嘴巴,開了好頭,老百姓解氣,好像過了一個大節,跟自己中獎一般。中共最初幾天沉默看風向,此後開始組織反擊。反正它不差錢,自有五毛衝鋒陷陣。友邦人士、愛國網民、有覺悟的大學生,應聲而起,弦箭文章一篇又一篇。可惜這些大批判小冷箭,無不似曾相識,令人哂笑黔驢技窮。

高氏以自己的无耻证明晓波有罪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作為罪犯關在牢裡,這樣的例子據說上次發生在納粹德國。不僅海外敵對勢力大做文章,攻擊共產黨因言治罪、倒行逆施,似乎境內不少不明真相的人民群眾也疑惑不解呢。“我黨”自然少不了要從“法律”角度正一下視聽,引導一下輿論。10月25日,一篇題為《“因言獲罪”是對劉曉波一案的誤讀》的雄文隆重出爐,迅速佔據各個媒體重要位置。據說新華社記者對劉曉波是否屬於因言獲罪感到疑慮,因此採訪著名刑法學者高銘暄。虛往而實歸,謙遜的記者得到法學權威耐心的教誨。高銘暄教授論證了劉曉波完全是罪有應得的罪犯,國家嚴厲懲罰絕對正確。而且,對劉曉波這樣的人進行懲罰是國際慣例,有英國《1351年叛國法令》等為證。西方國家也對言論自由加以限制,“即使用美國的標準來衡量,北京市兩級法院的判決也不存在可質疑之處。”他旁徵博引一大堆外國法條和案例,洋洋乎大觀。不過很快有人發現多數引證都有問題。至於事實和邏輯上的混帳荒唐就更不用說了。
高某何許人也?有朋友以為他是個正當年、正在追求“進步”的磚家叫獸。實際這傢伙已八十二歲,並且素有虛名,的確算得上“中國法學界”大佬、刑法學一代名伶了。目前佔據要津的法律學者、官員,不少出自高的門下。刑法學所謂南馬北高,北高是人民大學這位高教授,南馬是武漢大學馬克昌。馬教授也八十多歲,去年在鄧玉嬌案判決之後人情洶湧之際,也是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也是發表力挺法院判決之宏論。

“南馬北高”竞相助紂為虐

“南馬北高”被吹捧為法學界泰斗,在有政治影響力的重要刑事案件中常被拉來來背書。他們履行職責也很到位。今年2月劉曉波終審判決作出時,高就偕同兩個早已出師、混出大名的弟子趙秉志、陳衛東進行了賣力表演。從形式上看,這倆人一輩子蹭法律飯,與中共政權同始終,雖庸碌無為,到老也混個著作等身、桃李滿天下。然而他們學的是斯大林時代的蘇聯刑法,借用錢鍾書《圍城》中的俏皮話“老科學家”,他們可以稱作“老法學家”。老法學家,不是“年老德高”的法學家,而是“老的、過時的法學”的“(專)家”。按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法律是上層建築的一部份,是階級統治的工具,而刑法尤其對無產階級專政具有重要性,被稱作是刀把子,用於解決敵我矛盾、鎮壓敵對分子。既然是刀把子,當然要掌握在政治可靠的人手中。中國刑法中意識形態化的東西最多。中國知識份子的人格難以獨立于政治威權,而法律界是重災區,刑法學者尤甚。
有一句法律格言說,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然而對許多“中國法學家”來說,共產黨的意志才是法律。希特勒統治時,有學者迎合納粹黨大搞“德意志物理學”、“德意志數學”之類,以攻擊所謂猶太物理學。實際上科學就是科學,有什麽德國、英國、猶太人之分?事實證明,這些人不是什麽德意志科學家,而是納粹科學家。高銘暄們不是什麽“中國法學家”,而是一黨一派的理論幹部,是“中共法學家”。
早年我看過高銘暄主編的教材。我以為,教材受制于體例,言不由衷、滯後保守還情有可原。中青年著書為稻粱謀,講違心話,固然可悲,還有一說。但高先生八十多歲,功成名就,享盡榮華富貴, 何必還曲解法意獻媚當道?不說假話能被槍斃嗎?即使不能堅持說真話,起碼可以沉默,拒絕應景發言,拒絕說假話。高銘暄是主動地配合說謊騙人。套用他評論劉曉波的話:他不是表達學術觀點,言論自由,而是積極實施助紂為虐的行動。

“中共法學家”的典型代表

我的一位同學已在翰林院當上了編修。其恩師是目前擔任中共高官、號稱胡錦濤智囊之一的某先生。這位先生研究人權,但他所謂人權,實際是民為邦本、恩自上出。他從事的學術努力是為中共意識形態進行包裝。我和老同學進行過多次深入對話,感得到價值觀念上的巨大分歧。
正義是法的根本價值,違背正義的法不是法。法的正義不僅體現在紙中,更要在現實中實現。法律人要做正義的衛士。特別在專制社會,法是人們反抗的武器,法律人要走在最前面。而今天中國法學界,悶聲發大財的,緘默不語的,甚至積極爲惡的,占了很大一部份。當今中國社會的公民維權反抗風起雲湧,而法律人除極少數之外,絕大多數並沒有應有的響應,而是相反作為。史學大師陳寅恪先生1964年在《贈蔣秉南序》一文中有言:“默念平生,固未嘗侮食自矜,曲學阿世,似可告慰友朋。”高銘暄、馬克昌、趙秉志、高一飛等名流,是“中共法學家”的典型代表,侮食自矜、曲學阿世之公評,在所難逃!
我曾想: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沒有不亡之國,歷朝歷代都有些殉國或歸隱之人。不管這些人做的對不對,至少其言行具有一致性。而共產黨一旦垮臺,如高銘暄這樣的黨派學者如何自處?我當然不是希望他們殺身,“革命不是讓人死而是讓人活”,但我們可以看看他們對今天標榜捍衛的東西到底持怎樣的真實態度。以我的瞭解,他們屆時應該會與時俱進,不會為難自己。

藍無憂,寫於虛室
2010年11月4日
――原载《动向》杂志2010年1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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