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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程翔:香港繼續發揮「中國良心」的作用——從趙連海「保外就醫」看香港的重要性

在國內外輿論的強烈反彈下,中共在趙連海的冤案中不得不讓步,以「保外就醫」為名準備予以釋放。 筆者對趙連海能夠恢復自由由衷地感到高興,但也必須指出兩點遺憾。


從趙連海個人的角度看,這是無可奈何的妥協,因為他的自由不是通過司法糾錯還給他一個公道。 所以理論上他還是一個罪犯,只不過得到中共浩浩皇恩的「寬大」而已。

從中國司法的角度看,這是典型的「法律為政治服務」。 當局對「保外就醫」有嚴格的規定,對照1990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和《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趙連海 是完全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的,而其給與的過程也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相關程式。 這是中共領導人隨心所欲地把法律搓圓捏扁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典型例子。


所以這次事件留下兩個遺憾:趙連海還留下一條尾巴,而中國司法的嚴肅性則蕩然無存。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趙連海的正常上訴,在二審過程中糾正一審的錯誤。 這樣除了可以徹底還趙一個清白外,也可以突顯對司法的尊重。


在這次趙連海獲得「保外就醫」一事中,香港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揮了積極的、重要的作用。 二十多名人大代表的連署信,以及政協委員劉夢熊的廣告,都對中共造成巨大壓力,迫使它用這個方式來平息眾怒。


這次中共建制內部的反彈壓力迫使中共就範,這在過去是沒有過的,所以值得大家關注。


第一,這件事說明:即使是中共的同路人,只要他(她)生活在香港,接受香港社會的價值觀,他們就很自然地學會重視人權和法治這些看似「飄搖虛渺」的東西,就不可能接受中共對趙連海事件的這種赤裸裸踐踏人權、漠視法治的做法。


內地及香港很多支持「一黨專政」的人都會辯稱普世價值是所謂「西方的」,不適合中國國情,對強調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價值觀的人嗤之以鼻。 現在我們看到,正是這些價值觀發揮了作用,才驅使中共同路人秉持這種價值,抗議中共的不合理政策,才導致趙連海有可能儘快恢復自由。 看見這個例子,誰還能說這種價值觀只是「西方」的?


孟子說:「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 (《告子上》)。 孟子這番話,足以用來駁斥所謂「西方」論 [1]。


第二,這次反彈成功,只能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第一次成功地迫使中央「變相認錯」,從而發揮了人大政協本來應有的功能。 但這個開端能否持續下去,成為一個趨勢,則大家都沒有把握。 因為畢竟它涉及的案件,本來只是一宗簡單的民事案,在「以維穩壓維權」的錯誤政策下被人為粗暴地轉化為刑事案,才激起公憤,才有人大政協的抗議活動。 所以要糾正它並不困難。 但假如它涉及的是政治性事件,如劉曉波、胡佳等,則建制內部固然未必有人敢反彈,而當局也必然不惜一錯再錯,強硬到底。


重要的是:風起青萍之末,這次建制內部的反彈,已充分說明政權的合法性、認受性很成問題,才會導致其政策的合理性受到嚴重挑戰。 這從有人驚呼「禮崩樂壞、亡無日矣」[2],可以看到此事對實行「一黨專政」的當局震撼之大。


第三,這次事件說明,由於中共拒不進行政治改革,內地思想言論行動都受到嚴重的鉗制,香港是神州大地上唯一政治資訊可以自由流通的地方,也是人民可以痛快 地發出不平鳴的地方,每當人民要發聲時(通過著書立說來伸冤),就會想到來香港。 於是不知不覺間,造就了香港發展成為中國的良心。


這次人大、政協連署也不例外。 他們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同香港這個獨特的政治環境有關。 這從新華社香港分社11月21日專門為香港傳媒發出一則消息,為趙連海的判決辯護可以看出。 在內地,則根本連辯護也不必。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律師維權關注組法律顧問王友金指出:「新華社罕見地為一宗刑事案件發表專題文章,目的是為了平息此案在香港引起的強烈反應」。 他說:「一定是針對香港輿論而來的,因為香港的議論現在不僅包括港人,還包括政協委員、全國人大代表以及左派,這說明中共對這個案件的判決是有錯誤的,所 以才引起左右派共同的強烈反應」。


事實上香港作為中國良心的地位,已獲內地有識之士的認同。 今年10月11日李銳、胡績偉等300多位黨內退休高幹連署一封題為《執行憲法第35條,廢除預審制,兌現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的公開信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開頭就說:


「我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名義上『當家做主』61年,但我們享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竟不如回歸祖國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回歸前的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總督管理這個地方,但港英當局給香港居民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空頭的,紙面上的,是落實的,兌現的。


「1949年建國,人民歡呼解放了,當家做主了,毛澤東宣佈『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 但直到今天,建國61年,搞了30年改革開放,我們還沒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時代就有的言論出版自由。 現在有些參政議政的書籍,要拿到香港出版,這不是回歸祖國的福蔭,是沿襲殖民時代的舊法。 大陸人民的『當家作主』地位實在太窩囊。國家宣稱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實在太尷尬。」


短短幾行字,凸現了香港由於遵行普世價值,開拓了一個遠較內地先進的政治環境,才能夠肩負起中國良心的角色。 所以,我們要珍惜這個環境,勇敢地捍衛我們所享有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這樣做,不是為了「獨善其身」,而是要繼續發揮「中國良心」的作用,為「一黨 專政」的受害者繼續發聲,更是要延續我們一百多年來的光榮傳統,推動中國走向現代文明。



[1] 孟子這番話,強調好的東西人人都會有同樣的追求。 孟子在另一個場合說:「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更說明對於好東西的追求是人性。 按這邏輯,我們可以說:「自由民主之於政治,有同好焉」。 這是「心之所同」。 「西人」比我行先一步,「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 所以,所謂「西方」論是無聊的詭辯。


[2] 見2010年11月23日《信報》劉迺強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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