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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

思宁:林昭自由圣火传递答问



  问:近些年,在报纸上、网络上有一些纪念、褒扬林昭的文章,但主要是民间在纪念、褒扬。应该如何认识这种活动的性质呢?
  答:我认为,这种活动是在传递林昭的自由圣火。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八亿人民一颗大脑”的现代迷信的黑夜,林昭英勇地举起了自由的圣火。虽然封建法西斯罪恶的子弹剥夺了林昭高贵的生命,
但林昭的自由圣火并没有熄灭。
  问:你认为林昭的自由圣火象征着什么?
  答:林昭是用生命来坚持自己追求自由,表达独立思想的权利。林昭的自由圣火象征着中国大陆人对自由,特别是思想和表达自由的追求。裴多菲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自由是一种无国界的普世价值。《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十八条中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第十九条中规定:“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正因为自由是普世价值,自由之火理所当然是真正的圣火。
  问:林昭对自由的追求是不是“资产阶级自由化”?
  答:自由作为普世价值没有阶级性,也就不存在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林昭曾经参加地下共产党的工作,而当时共产党是宣布要为中国人民争取自由解放的。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林昭批评当时
的共产党领导人,是批判现代迷信及左倾思潮,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没有任何代表和服务所谓“资产阶级”的意思。
  问:导致林昭被冤杀的“文革”时代早已过去,现在褒扬林昭的自由思想,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答:虽然“文革”已成为历史,但“文革”禁锢思想的愚民政策幽灵依然在中国大陆徘徊。禁止和防范独立思想及其表达的左倾思潮依然具有官方色彩,林昭式的自由表达依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宪
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还远远没有落实。“自由属于人民”仍是尚未实现的理想。所以,纪念林昭,褒扬林昭的自由思想,有助于中国大陆自由思想的启蒙。要让越来越多的公民知道,林昭当年发表所谓“反革命”言论,其实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越来越多的公民认识到自由权利,就能加快中国大陆的自由民主进程。
  问:如何通过网络传递林昭的自由圣火呢?
  答:可以互相介绍林昭的生平事迹及有关评论文章,发送与林昭有关的图片。QQ群、电子邮件、博客、播客、网站论坛、SKYPE聊天等形式,都可以采用。一传十,十传百,让林昭的自由圣火传遍
网络。
  问:你能介绍一些有关林昭自由圣火传递的网址吗?
  答:比如,林昭网上纪念馆(
http://linzhao.netor.com);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http://v.blog.sohu.com/u/vw/1020270);《寻找林昭的灵魂》解说词全文

http://www.edubridge.com/erxiantang/library/linzhaojieshuoci.htm)、百度百科词条“林昭”(http://baike.baidu.com/view/31342.htm)。本问答的网址则是

http://blog.sina.com.cn/s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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