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08年8月10日星期日

张雪忠:社会事件与政权合法性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大陆连续发生几起影响较大的警民冲突事件,包括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和上海袭警事件等。在这些冲突中, 一方是一般的民众(有时利益诉求明确,有时则不然),另一方则是最具象征意义的国家政权行使机构,而大众舆论的支持几乎无一例外地倾向于前者。

  中国大陆的群体性事件多源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矿产开发等问题引发的经济利益纠纷。这些纠纷往往是由政府的行政命令导致的。由于缺乏对行政机构形成有效制约的独立的司法机构,那些认为利益受损的民众往往难以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制度性渠道。

将穷人驱逐出中心城区  

   在纠纷发生时,承担社会治安维护职能的民警在更高政治权力的驱使下,总是以少数人(如开发商、矿井承包商等)经济利益守卫者的面目出现在纠纷现场。这既 损害了政府公正性,也摧毁了警察的形象。杀害六名无辜民警的杨佳,竟得到了不少网民的支持乃至赞扬,这表明民众对政权认同和信任的流失是何等严重。

  政治制度中民主因素的缺失,既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根源,也是影响这些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障碍。由于缺乏制约,政府权力经常被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民众权益也经常被当权者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加以侵害和剥夺。

   以房屋拆迁为例,不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野蛮场面举世罕见,而且这种席卷式的拆迁运动造成的后果也极为深远。中国式的城市拆迁过程几乎就是将穷人驱逐 出中心城区的过程。它让穷人远离劳动回报率更高的市中心,使他们要么接受更低的劳动回报,要么为原来的劳动回报支付更高的时间和交通成本。

   欧美国家各大城市中心区域贫民区的破旧,与中国各大城市中心区域的富丽形成了鲜明对照。这种差别经常成为不少人夸耀中国城市建设与发展成就的例证。他们 也许忘了,把城市中心从贫民区改造为富人区,既不需要高新的技术,也不需要高尚的政治良知,它所需要的仅仅是政治权力的野蛮运用。

  “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这一得到无数次确证的经验性政治定律,中国似乎也不具备特殊的免疫力。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最多是使其适用得更具中国特色,也就是使腐败更为普遍和严重。

  在中国,政府权力不但没有成为谨慎调节贫富差距的利益平衡机制,反而不断成为决定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分配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政治权力失衡造成的普遍腐败和严重的贫富差距,以及民众对政府信任的严重流失,造成了一种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基础。

由于政权的产生并非基于民主政治的运作,执政者对政权的合法性并无足够的信心。如何维护政权的稳固便成为最重要的问题,更多的资源不是用于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促进民众的福利,而是用于掩盖政府的弊病。

  这样一来,各种社会事件发生后,也往往无法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因为一旦要彻查事件的缘由和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也可能难辞其咎。对这些人而言,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封锁消息,并将事件参与者推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加以压制,无疑是最便利的选择。

要重视还是要漠视?

   实际上,人们可以看到,相对于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和上海袭警事件,昆明公车爆炸事件的处理就更为顺畅,信息披露也更为及时和透明。因为在这种性质明确和 单纯的治安事件中,相关政府机构不会有任何暴露家丑的顾虑。反观上海袭警事件,面对人们对律师委任、现任辩护人言论不当、杨佳母亲下落等问题的不断质疑, 相关部门却未能作出及时合理的回应。

  实际上,对于杨佳的最终结局,大多数人都不会有其他的猜测。但如果案件处理出现程序不公的情况,剥夺了六条无辜的生命却仍得到不少人同情的杨佳,很有可能被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共同塑造为一个司法不公的受难者。这对受害民警及其家属而言,无疑是进一步的伤害。

   一些检讨政权合法性的政治学专著或评论文章,由于受众范围较为狭小,对社会政治心理的影响最多是潜移默化的,并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但如果一些 万众瞩目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则等于将政府的滥权与不公,以极其戏剧性且极易读懂的方式展现在亿万民众面前,因而必然会对政权的合法性造成 迅速和直接的伤害。

  大量的历史经验表明,作为社会政治制度弊病的表征的各种社会事件,如果能够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并引起当政者的反思, 很有可能成为进行必要的社会政治改革的契机。但若果当政者对频频发生的社会事件及其背后的制度根源一味漠然视之,则它们就有可能成为预示一个朝代尾声将至 的末世征兆。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 (原载《联合早报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