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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6日星期三

朱学渊:鸟猫论……

—— 附录:【多维社论】星星之火,不可燎原

学渊评:早几天就读了此文,‘以平常心对待奥运’不过是平庸可口的‘甘草’,它既不治标,也不 治本,谓之‘鸟论’与的‘猫论’相比,是太过誉了。即便是只改经济不改政治的‘猫论’,落得今日下场,也被证明了是个失败,再来一个‘鸟猫论’,可能还算 不上是什么‘东施效颦’了……

‘是谁将林子砍伐得只剩下中共这棵大树?’是妙问。一树独大,只容得兀鹰,逐尽了叽喳的麻雀;于是蛆虫弥漫,食尽了树皮,干枯了枝叶……。话说毛泽东时代 还有什么‘民主党派’‘知名人士’‘各人民群众团体’,它们固然不是天然灌木,但如今这些盆景也不见了。生物链的断裂,日理万机的大兀鹰就必须事必躬亲去 食小蛆虫,食不完树上的弊病,天下就会动乱不止,就会星火燎原……

重建中国的政治生物链,那么星星之火就‘不必燎原’,反之‘必然燎原’,这不是由单方理性决定的,而是历史规律使然。说‘谁都拿不出立马消解官民尖锐对立 的灵丹妙药’是中世纪的妄言,问题是一味坚持‘黄帝内经’,反对现代政治病理学,再好的‘灵丹妙药’之于中华民族,也是白费。

革命是社会的‘提升和飞跃’,五千年的中国只有‘造反’而没有‘革命’。但我们也绝对不可以说‘暴力革命’一定不能达成‘理性提升’的结果;而应该说我们更欢迎‘光荣革命’,即和平理性的妥协、改革、提升。我们更不可以因为‘暴力革命’的恶果,而呼唤‘告别革命’。

‘以暴易暴’的确是‘一副毒药’,但‘无药不毒’也是箴言。如果共产党认定‘民主’比较‘暴力’毒性更剧的话,那中华民族就会伴共产党而死定了。

附录:【多维社论】星星之火,不可燎原

作 为主管北京奥运的最高领导人,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月前在接受香港记者访问时表示,应以平常心对待“拉萨骚乱”、“奥运火炬境外传送受干扰”等噪音。他举 例称:“在一个笼子里有各种鸟,如果把那些吵得厉害的鸟拿出去,那么笼子里就不热闹。我们对于热闹已经怀平常心了,司空见惯,关键是我们自己把这个事情做 好。”

习近平的这番“鸟论”,明显有意将浮躁、张扬的北京奥运拉回到到正常轨道,同时也显示中共执政思路正在升级,所以获得很好的反应,甚至有人将之与邓小平“猫论”相提并论。

  问题在于,中国现在这个笼子有多大,可以容纳多少只鸟?即使不是“笼子”而是“林子”,中国这个“林子”又有多大呢?这五十多年来,“笼子”“林子”是变大了还是缩小了,鸟是越多了还是更少了?是谁容忍不了“吵得厉害的鸟”,又是谁将林子砍伐得只剩下中共这棵大树?

今年以来,中国各地天灾人祸不止,尤其是民怨沸腾、系列暴力冲突事件,已经为上述提问作了回答。

  官民对立,民怨暴烈,这恐怕就是力赞中国“盛世”“腾飞”的人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初夏以来,瓮安火烧公安局、杨佳上海杀警、昆明公车连环爆 炸……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些事件传开之后,不少网民为之叫好,杀死六名警察的凶嫌杨佳,竟被称为“义士”“大侠”,民调显示得到七成同情率,还有人用毛泽 东引用过的一句名言呼唤:“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否!我们要明确地表达态度:星星之火,不可燎原。

说燎原之“不可”,首先是说客观上“不可能”。各地发生的这些暴力事件,是从制度、利益、程序弊病、官员作风,到人际关系、信息传递、 个人性格等等多种必然和偶然的因素互为作用的结果。相似的背景和前提是:媒体被箝制,司法被滥用,民意得不到正常表达,一方面是民众信仰错失、欲望被撩 拨,一方面是官员尽求面子工程、短期效益,且有的与黑白两道合谋,擅权贪利,官民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官视民为刁民,民看官为贪官,干柴一逢火星,一场大 火就难免。

然而,各地主要矛盾并不相同,这些暴力事件又不能够简单地“一言以蔽之”,各有各的具体原因,反映的是中国在变革过程中,社会问题的多重性,而且并不具有 全国互联性。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央集权放松,地方自主权增大, 发展路径和具体政策的差距拉大,官府与民间矛盾对立的纠结点也多样化了。虽然我们说各地布满干柴,但是干柴彼此分割,更重要的是:能引燃干柴的火星并不相 同,甲地老百姓怒火中烧的是此原因,乙地老百姓怒不可遏的是彼原因,这样一来,某一处燃烧,另外哪怕就是相邻的地方,并不必然被引燃。

  另外,我们还要看到:信奉和实践“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毛泽东和他的团队,在执掌中国之后,就回过头来致力于防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从“文革” 中虽然鼓励群众成立组织,却严格禁止成立全国性组织;到禁止传销、对互联网加强监控,中国当权者一以贯之的思路,就是将所有的动乱、反抗,都 封锁割断在一个个局部区域,以便集中优势兵力来解决。不得不说,中国当局的这一策略在半个多世纪中是行之有效的,除了1989年中共高层内部分裂导致全国 性动乱,我们很难再看到一场反抗能够形成全国性的连锁反应。

说燎原之“不可”,更重要的是说主观上“不可以”。解决官民对立、社会矛盾,不应该动不动采用暴力手段。暴力手段逞快于一时,却遗祸于 久远。深感不公的当事人铤而走险,虽然通过暴力发泄了愤怒,宣泄了压力,但是报复不可能做到恰如其分,不可避免地会伤及无辜,不仅使当地的社会秩序、公共 财产、百姓生活受到惨重损失,而且更积攒起来新的社会对立,进一步造成了或者加剧了不同利益群体的仇恨。

星火燎原,以暴易暴,这一种解决官民冲突的方式, 中国人已经玩了几千年了,对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有多少好处呢?从孙中山对袁世凯发动“二次革命”搞武装北伐,到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打江山坐天下, 都是这一方式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败则横尸百万,就不用说了,胜则建立一个暴力统治机器,一切陷入恶性循环,从头再来一遍。

  历史事实已经一再证明,以暴易暴,难以建立新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机制,难以带来祥和、安宁,也无法保障人们的权益。在当今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 举世呼声之下,鼓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号召暴力反抗,更显得格格不入,这是一种危险、荒唐、虚妄的鼓吹,应该遭到谴责,而决不应该鼓励。

当然,我们知道实施和鼓吹暴力反抗的人,无不可以举出不得不如此的理由。我们也知道中国古话所说“官逼民反”确实有其道理——正如有 学者引用过的唐诗: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从来不读书”。人能承受的压力是有限的,如果统治者堵塞了民意的正常、理性的表达渠道,压力累积,终究要通过 非理性的方式爆发。西方民主社会许多先贤也谆谆告诫:百姓天然拥有推翻政府的权利,暴力解决是民众争取自身权益的最后的方式。中国执政者应该用这些警世通 言自我惕励,不要逼得老百姓只能运用这种高成本、高风险、玉石俱焚的“最后的方式”,更绝不能将这种“最后的方式”当作自己的首选方式,迷信武力,迷信用 枪杆子来压服民意。

  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无论社会、政治如何转型,官民冲突事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中国都只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任何人,不论中南 海里的执政者,还是满腹经纶的学者,谁都拿不出立马消解官民尖锐对立的灵丹妙药,声称自己拥有灵丹妙药,多半是江湖骗子。而当前,宣扬“星星之火,可以燎 原”,用暴民来推翻暴政,可以肯定,决不是一副良药,而是一副毒药。(中国官民冲突解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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