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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冉云飞:红朝杨佳与明代葛成

杨佳杀警察以及他将受到的惩罚,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剧,也是我们作为同类之痛。生命与尊严都值得我们相当之珍视,我们要思考的是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 题,而使人们的心态逐渐对于杀与被杀,都难得有一种理性的态度。警察之坏,其实也是我们这个制度坏的一种反应。我当然不是为警察其中的恶辩护,他们有他们 这个职业应该承担的风险。警察这个职业由于制度上的许多问题,以及其中一些个体的无良,致使人们对他们的整体评价偏低,整个社会对他们的信任度也空前降 低。对一个职业群体产生的怨恨,正在社会上蔓延,这也是杨佳杀人后,有些人称之为大侠的理由。为什么会如此呢?除了警察自身的原因外,我们整个社会制度对 个人生命和尊严可谓相当漠视,才导致了互相之间的仇恨。



而警察对个体生命和尊严的不够尊重,恐怕是个普遍现象,他们不仅没有为纳税人所养 的认识,不少警察将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民众之上,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粗暴、鄙视、冷漠等,在大多数警察身上体现得相当充分,这是我们寻常在街上都可以看到的 一景。比如为了纠正违章车,不惜采用日本鬼子对待人民的方式,躲在树林丛中等着你进圈套,这样的执法,焉能不引起民众普遍的不满?同理,处理杨佳的警察当 然应该罪不致死,杨佳对警察的杀害也不应该受到赞扬,而且应该受到相应之惩罚,但我们的公安局在此事有过丝毫的反省与问责吗?完全没有。这才是整个社会真 正不靖的根由。公安局和警察历来就会觉得他们是对的,而且似乎只有他们才对,出现再多的杨佳对他们也没有丝毫的反省与问责制度之形成。换言之,这次上海公 安局闸北分局的警察应该反省,该局领导应该辞职,更多的公安部领导应该向民警和杨佳道歉。可是,傲慢的公安机关,他们何憎显露出一点人性的温柔,以及对自 身罪恶的反省?没有相应之反省与问责,以及相关制度之改进,哪里能制止住杨佳戮警案的再度发生?说句实在的,中国人毕竟是胆小而善良的,枪支弹药管制极 严,如果是相对激进的民族,那么像目下公安机关和警察处理社会问题的方式,恐怕只会引来更多的恐怖活动和人肉炸弹。我们应该针对杨佳这样的个案,来应对将 来这个社会怎么变革,不能等到民情汹汹,恶性事件增多,再来思谋良策,恐怕就会为时已晚。一旦一个社会的恐怖事件增多,无论你多么强力弹压,都非社会之福。因为公权力的暴力弹压和个体的自杀性袭击,如此循环报复,往复不断,真乃吾国之大不幸。



明末在一些地方似乎与今天颇有些相似之处,彼 时太监宦官专权,苛捐杂税委实繁多。大名士陈继儒在《吴葛将军碑》(下引全出此文,不另出注)里说:“凡米盐、果薪、鸡豚之属,无不有税”,真可谓“自古 未闻粪有税,而今只有屁无捐”。葛成当然不完全是杨佳,但他似乎像杨佳与瓮安事件的结合体。当时宦官税监孙隆苛酷无良,弄得民怨沸腾,葛成简直不费吹灰之 力就将民情“煽动”起来,(葛成)“手执蕉叶扇,一呼而千人响应。时建节方踞葑关税。一卖瓜者,其如入城也,已税数瓜矣。归而易米四升,又税一升。泣则反 挞之。适成等至,遂共击建节,毙之。”民众倍受欺凌到何等的地步,才酿成这样的灾祸。中国历史此种殷鉴甚多,惜乎没有民主自由之制度的变革,此种事演之不 绝,于今为烈。但同样是处理危机问题的方式,当然很多人也主张强力弹压,就像今天许多傲慢无礼的官员一般,只是一切拿强力出来压服,而将暴力之载体警察推 到前台,最终酿成大祸,从而也形成民众对警察这种职业的极度反感。葛成这样的事,彼时许多昏官当然觉得干净绝杀了事,但彼时的太守(相当于今之地委书记或 者大市市委书记)朱燮元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还算不错,“独太守朱公燮元曰:不可。兵以御外寇者也,吾不能锄奸,以至召乱。若击之,是重其毒也。且重怒难 犯,若之何抱薪救火哉!”朱首先是自责,然后说自己执政不良惹起的事,若因此再弹压,是犯了双重的错误,何况民众汹汹,一旦弹压,无异火上浇油!当今官吏 与之相较若何,读者自不难判别。不特此也,朱太守还“率僚属连骑入市,呼诸百姓而慰之”,因此将孙隆的下属纠系于狱,而葛成则一人做事一人担,“始事者成 也。杀人之罪,成愿以身当之,幸毋及众也”。因此入狱,入狱后成千上万的老百姓给他送吃的东西,富商巨贾也络绎而至,而葛成则分散给诸囚而却之。但民众依 旧为其树碑立传,称之为“葛将军”。



这则故事后来被叶公好“农”的红朝辑为《葛成抗税史料辑注》(陈学文)而广为传播,葛成之义当然不用 说,但也说明没有好的制度,出再多的葛成也没有用,只有徒添悲剧。同理,杨佳的遭遇值得深加同情,受害受伤之警察亦应获得同情,两方面都是悲剧,但为什么这样的悲剧屡禁不绝,在中国历史上不绝如缕呢?我们要找到根除这种治乱循环、以暴易暴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舍民主自由之制度,则无有他途。

2008年7月 11日8:24分

(配图选自杨佳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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