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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黎鸣:“人人平等”为什么是全人类最伟大的真理?

法国人卢梭有一句名言:“人生而(平等)自 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读者可能注意到,我在卢梭名言的自由二字之前用括号加上了“平等”二字。为什么?凡读过卢梭着作的人一定会看到,实际上卢梭所 希望讲的,是人人“平等”地自由。事实上也是,在人类(西方)近代史上,第一个把“人生而平等”或“人人平等”的观念带来给全人类的人,正是卢梭。

正 是第一句话“人生而(平等)自由”,后来使卢梭成为了人类近代历史上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之一。也可以说,正是他首先发现了,或至少是由他一而再地重述了, 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条最伟大的真理,或者说,简直就是全人类的第一真理,这条真理就是“人生而平等”,或“人人平等”。

为 什么说“人人平等”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伟大的(第一)真理呢?如果再看看卢梭上述的第二句话:“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不是显然对第一句话的几乎完全的 否定么?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也正反映了卢梭本人自身严重的困惑,这从他后来竟然把人类科学与艺术的活动也看作是产生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观点,即能明显可 见。卢梭虽然发现了“人人平等”的伟大真理,但他对这个真理之所以能够成立的理由,却并不了然。这要等到后来德国人康德的出现,才获得了基本上的解决,虽 然还是留下了一个“神秘”的尾巴。我想,对于这个“神秘”的尾巴,我们今天应该有能力可以把它彻底消除掉。

既然人人事实上都生活在“枷锁”之中,那么“人人平等”又将从何谈起,并且还被认为是人类社会中最伟大的第一真理呢?

我的回答是:“人人平等”既是先验又是超验而抽象的真理,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则是在一个毫无真理之光照耀的人类世界中的经验具象的现实,或真实。实际上,一切所谓的真理,必然都是抽象的,而不必是现实的和具象的。

先来解释“真理必然都是抽象的”这一命题。

“真 理必然都是抽象的”,这个命题在自然科学领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因为真理必须是永恒的必然的,甚至是绝对的惟一的,所以真理的表达,不能不以尽可能最抽象 的语言形式,甚至最终只能以数学和数字的语言形式。例如众所周知的物理学规律的数学表达式,又例如更具体的牛顿的动力学公式,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的动力 学公式等等。

为了说明抽象的真理与具象的真实之间的关系,我们再以伽利略发现地球上所有物体的重力加速度都等于g这个常数的真理(规律)为例。实际上在现实中我们观察 一片羽毛下落的运动,它所反映出来的加速度却要远小于g这个常数。这是因为在现实中,羽毛的下落受到了流动空气的阻力,从而造成了经验中的真实现象的“非 真理性”。显然我们可以看到,真理其实都是隐藏在真实现象之中或之后的事物(运动)的永恒必然性的抽象的(本质)规律。

实际上在社会科学、心理科学、人文科学领域,上述命题也同样是正确的,只不过由于人类自身认识主体内在以及外在之间的剧烈运动的相对性,使得人们大大模糊 了对社会(心理、人文)领域事物(绝对)真理性的认识,以至造成人们误把事物现象的真实即看作是抽象真理本身,以至造成 “常识性”的偏颇的成见。在缺乏“人人平等”的抽象真理之光照耀的人类前文明的社会现实中,人们往往都只看到“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不平等性”或“等级 性”的社会现象的真实,以至人们把这种现象真实的“不平等性”或“等级性”即当作了社会的抽象真理本身。

在 孔丘及其儒家的意识形态完全垄断中国人意识的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人绝对都只认“君君臣臣”的“不平等性”或“等级性”为中国社会永恒的“真理”(中国 人并特称之为“天理”),而这种虚假的“真理”更变成了中国人永恒的“宿命”。认命的中国人从而全都乖乖地变成了情愿任人宰割的永远的绵羊和奴隶,即使到 了可以让他们真正当一回“平等”的“人”的现在,他们还仍旧要继续怀念他们过去传统等级制度之下绵羊和奴隶的(虚假的)“美好”(实际上是“假仁假义” 的)生活。这就是在中国人的身心之中,(两千多年来)长期传统历史所留下的几乎永远难以除去的深刻烙印的结果。

与 孔丘及其儒家意识形态垄断下的中国人不同,具有惟一神上帝信仰的西方人通过他们对惟一神上帝信仰的高度的抽象性,超越了社会现象中的不平等的真实性,并终 于透过现象中的不平等的真实性而发现了人类社会生活中“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的真理性。这种“人人平等”的抽象的真理性正是隐藏在“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 现象的具象的真实性之中或之后。正是因此,真理是要求人们(花功夫、费力气)透过真实现象去努力探索发现的事物内在的规律,而决不是仅仅真实具体的事物现 象本身。现象中的具象的真实不可能是抽象的真理,虽然抽象的真理的确隐藏在具象的真实之中,而与具象的真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正是在这里,突显出了人类 思想的价值,其中又特别是人类的高度抽象思维的价值,而孔丘及其儒家的意识形态却彻底摧毁了中国人进行抽象思维的能力,历史之中的中国人几乎从根本上就丧 失了进行抽象思维的能力。关于这一点,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进行过深入的揭露和论证。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人人平等”的抽象的真理性始终都隐藏在“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现象的真实性之中,那么,我们将如何对此作出合理的解说呢?难道说, “人人平等”的抽象真理就不应该或不可能成为人类社会现象中的真实么?既然如此,“人人平等”的抽象真理的价值又将如何体现呢?

“人 人平等”是抽象真理,却不必是现象中的真实,这确实是很难让人理解的事情。但“难理解”并不等于不能理解。正是在“能理解”的情况之下,大大提升了西方人 类的文明,并促使西方人对传统历史中的社会“枷锁”作出了划时代的改造,使之不再只是“枷锁”,而反而可能成为人们心中自觉的道德法则、宪法命令,用康德 的说法,又可称之为上帝的“绝对命令”。中国文明之所以远远落后于西方文明,其中最关键的“门坎”之一,即反映在中国人始终都不能理解“人人平等”的真理 性的价值,却反而始终都把孔丘及其儒家的“君君臣臣”的“等级性”视为“天理”,视为自身的“真理”,乃至更视为全体中国人自身永远的“宿命”。这正就是 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一直都不能不愚蠢、不能不被愚弄、不能不屈辱、不能不挨打、不能不被“吃”、以至不能不永远倒大霉的最重大的关键原因和问题之 一。

“人 人平等”的抽象真理,西方人理解了,所以西方人的文明大大提升了,西方人把他们历史中的社会“枷锁”逐渐改造成了“宪政”、“法治”、“民主”、“自由” 等等人类新的文明工具;中国人不能理解,所以中国人至今的文明仍处在世界人类新的文明的“门坎”之外,所以中国人至今还生活在由自己(孔丘及其儒家的)传 统所设定的重重社会的“枷锁”之中,而根本难以感受到宪政、法治、民主、自由等新文明之光的温暖,也即“人人平等”的伟大真理之光所照耀的温暖。

现在我把我的理解告诉我亲爱的同胞,并希望能够获得你们的理解的共鸣。

“人人平等”中的“平等”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一,人类本体人格的平等。 任何人的这个人格都是天赋先验平等的,或自然赋予的先验平等的,也即人人生来即自然地平等的。或者用西方人的基督教《圣经》的说法,这种人格的平等,是上 帝赋予每一个人的,或者说,上帝平等地创造了每一个人。换言之,任何人从娘肚子里呱呱落地之日起,他(她)的人格,即与其他的任何人均处于与生俱来的先验 的平等(状态)之中。这个“平等”赋予了每一个人的人格以最基本的先验(先天)的尊严,是不应该受到任何其他人侵犯的先验(先天)的尊严,这种人格的尊严 必须受到后天的庄严的宪法的保护。

二,人类本体人格的平等已经获得了自然科学(生物科学)的支持,所有人类的基因结构基本上相同,人人彼此之间只具有极其微小的差别,而且这种微小的差别也只属于非关键属性的差别。即是说不涉及作为人的终极的智慧,而只涉及作为人的外貌、肤色等等。

三,人类终极智慧追求的可能性的平等。 直至人在死亡之前,任何人都不可能证明,谁相对于其他人将一定具有某种先赋的等级性差别。任何人的真正最后的差别都只能等到盖棺之后才能认定。诚如中国人 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换言之,任何一个人的未来,直至他(她)死去之前,都是一个不可预言的巨大的智慧的可能性。正是因此,任何人的终 极智慧的可能性,都是平等的,这是一种属于超验世界的平等。

四,第一点说明了人人“生”来的“平等”,第三点说明了人人“死”前最后一刻所拥有的可能性的“平等”,换言之,第 一点说明的是人人先验必然的平等,第三点说明的是人人超验自由普遍的平等,处在这二者之间的即是经验自主的大量现象上的“不平等”,事实上在经验的实践的 现象的领域,也不可能要求人人平等,因为不可能要求人人在生活的路径上完全相等,或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只走完全同一的生命之路。恰恰正是在这里,由于人 类历史中显示的不同程度的蒙昧,一些人类的社会造成了大量人类互动中的“枷锁”。换言之,卢梭所悲叹的“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枷锁”,正是由于人们的 “蒙昧”和“愚蠢”所造成的。 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孔丘,他便愚蠢地把“君君臣臣”、“君子小人”的“等级性”即硬性地独断地当作了中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真理”,以至中国人永远都只为 了钻营这种固化的“等级性”的权力而活着,从而完全抛弃了对于人类永恒智慧(人类最高价值)的追求,以至中国人的文明永远地陷入了停滞发展的泥淖,中国人 的大脑事实上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之中,几乎完全停止了任何智慧上应有的开发。

五,认识到经验领域的人类不可能平等,但决不是不可能和谐合作地共存,并同时发现人类先验的必然平等和超验应然的普遍平等,这需要人类的大智慧。西方伟大 的哲人康德,中国伟大的哲人老子都在这方面作出了伟大的贡献,然而可恶而该死的孔丘及其儒家,以及同样可恶而该死的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极权专制的统治者 们,却让中国人几乎永远地完全地丧失了这种人类应有的大智慧。

六,先说康德的大智慧。康德继承了卢梭的“人生而平等”的真理发现,也继承了英国人休谟的经验不能确认真理的怀疑主义的思考。为了解决卢梭所提出的人类 “枷锁”的问题(康德希望把人类的“枷锁”改造成人类和谐合作共存的外在的“工具”),他提出了“天上的星空与人类心中的道德法则”,后 者又称上帝的“绝对命令”。正是因为本体上“人人平等”,正是因为人的终极追求是无限的智慧(而不是什么权力、财富、名望之类),所以人在终极价值自由追 求的意义上也同样“人人平等”,因此他提出了人的实践理性(批判)的三个公设:上帝存在、灵魂不灭、意志自由。正是在这里,我说他留下了“神秘”的尾巴。 但实际上康德还是正确的,他之所以要说到上帝,那是因为他受到了德国威廉皇帝的威胁。须知康德仍旧生活在一个缺乏言论自由权利的愚蠢的时代。如果我们今天 把“上帝的存在”解释成为大自然总智慧的存在;把“灵魂不灭”解释成为人类对自然总智慧的发现所作出的贡献的永存不灭;把“意志自由”解释成为每一个人对 一切创造性智慧的可能性追求的自由,我们就将彻底地消除康德留下的任何“神秘”的尾巴。正是在上述“公设”的前提之下,康德建立了人类心中的“道德法 则”,也即人类自愿承受的共同和谐合作地生存的“责任”和“义务”。这个“道德法则”依然以大家熟知的“摩西十诫”为基础,但更加上了上述的三个“公 设”,实质上是更加上了人人本体上的必然“平等”和人人终极追求的普遍“平等”这一头一尾的两个“平等”。正是在如此设定的情境之下,康德指出,每一个人 都必须是生活的目的本身,而决不应是任何他人的工具、手段;并且每一个人都必须如此行动,以至他的每一步都应该可以成为人类共同立法的依据。由此可知,只 有确认“人人平等”的真理,才是建立宪法和其他一切法律,以及真正实现社会法治的根本的依据和基石。显然可以看到,“人治”绝对是愚蠢的等级制度之下的非 文明和不文明的政治,而只有“法治”才可能真正兑现“人人平等”真理基础上的文明的政治。顺 便说一下,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哲学”的三个“公设”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哲学”的三个重要概念密切相关,它们是:先验的概念、现象的概念和物自体的概念。 应该看到,康德确实是西方近现代哲学领域迄今为止最最具有创造性的哲学思想家,并因而是全人类中真正最伟大的哲学思想家,甚至迄今为止,西方的哲学家中尚 没有任何人,在关于人类伦理(实践理性)问题的思考上真正超越他。

七,再说老子的大智慧。老子是为中华民族,也为全人类建立了最早的“道德法则”的人类伟大的哲学和人学思想家。老子的《道德经》是全人类最早也最伟大的道 德(伦理、实践理性)经典,它所创造的关于道德的内涵直到今天仍然具有着极其伟大的真理的全面性价值。中国人应该为自己长期以来忽视并歪曲了如此伟大的经 典而感到羞耻。而这一切的罪孽,都是孔丘及其儒家的极其有害的意识形态的“宣传”、“垄断”所一手造成的。

八,老子的“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的“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

九,要知老子《道德经》思想的伟大,人们不妨把老子的思想与康德的思想作出比较。老子的“道”,实质上相应于康德的先验的真理(灵魂不死);老子的“自 然”,实质上相应于康德的上帝的存在;老子的“生而不有”,实质上相应于康德的作为人的“物自体”的人格平等的本体;老子的“为而不恃”,实质上相应于按 照“道德法则”、“绝对命令”行动的人类法治社会中的人类行为现象;老子的“长而不宰”,实质上相应于康德的意志自由。 老子的思想的确也有所欠缺。最大的欠缺即在,老子缺乏对于人类终极智慧追求的确认(这一点也同样可能与孔丘及其儒家的长期以来对老子思想的歪曲有关)。关 于这一点,我们不必苛求两千多年前的古人。但我们在这里需要肯定的是,在老子的道德思想中,他的确为“人生而平等”、“人人平等”的真理作出了中华民族最 早的弘扬。其实,老子的伟大并不限于“道德”,更在逻辑和思维方法的意义上作出了至今仍旧非常伟大的成就。关于这一点,我会在另外的文章中作出介绍。

十,至此,关于“人人平等”为什么是全人类最伟大的(第一)真理的问题,我们现在可以明确作出结论了。

“人人平等”为什么是全人类最伟大的第一真理?

1. 大自然赋予每一个人的先天或先验的种子(基因条件)的确是必然平等的,因此它是真理;
2. 每一个人在追求自然创造性的智慧的可能性上,在这个终极超验的意义上,它的确是普遍平等的,因此它是真理;
3. 人 们在具体经验的现象中虽然不必平等,而且(在权力、金钱、名望等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平等也并不涉及人类生命最终极价值的高下,说穿了,那些(在权力、金 钱、名望等方面)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们,反而很可能在最终极的价值追求方面损失得更多,问题的关键,即存在于人类现存的道德评价、历史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意 识(理论水平)之中,在于这些意识(理论)之中究竟含有多高程度真理(实际上也是文明)的含金量,换言之,随着这些评价的意识(理论)中真理(文明)水平 的提高,人类将会愈来愈自觉地把社会中不平等的“枷锁”改造成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合作共存的工具、方法、手段,最明显的,即例如近现代西方人类文明中“宪 法”、“宪政”、“法治”、“民主”、“自由”等等新工具、新方法、新观念的诞生,因为人类终于能够看到自己生命中最高的价值并不是什么权力、金钱和名 望,而是他们自己对自然最高真理奥秘的发现、发明和创造的能力以及他们的自我实现这些能力的可能性的高低,由此而终于显示出了“人人平等”真理的自由开放 的伟大的实践价值;
4. 在缺乏“人人平等”真理意识的欠文明乃至不文明的社会中,人是他人的“枷锁”,也是自己的“枷锁”,任何人都生活在“无往不在的(他人和自己的)枷锁之中”,由此可见,缺乏“人人平等”真理意识的社会是欠文明甚至不文明的社会,例如长时期历史中,乃至今天的中国;
5. “人人平等”的真理是建立“道德法则”、“绝对命令”的前提,更是建立“宪法”、“法律”、“法治”、“民主”、“自由”等等所有这一切新文明工具的不可缺少的基石;
6. 正是因此,“人人平等”不仅是真理,更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最伟大的真理、第一真理。正是这个最伟大的真理和第一真理,有可能给全人类带来真正文明的不断的进步和提升,并最终带来真正和谐和大同的人类世界;
7. 西方人经历了“人人在上帝面前的平等”、“人人在真理面前的平等”和“人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三个历史阶段,事实上“人人平等”本身即是人类世界的“上帝”、“真理”和“法律”,以及它们共同的“根”——上帝的上帝、真理的真理、法律的法律;
8. 中 国人从今以后的最重要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把“人人平等”的这个最伟大真理的“根”永远地栽进自己的灵魂,并在此之前,彻底地埋葬孔丘及其儒家的一切顽固 地、彻底地拒绝“人人平等”伟大真理的赘言(花言巧语)和邪说(天命、大人、圣人等),孔丘及其儒家事实上是“人人平等”真理的最古老、最顽固、最巧妙、 最恶毒、最阴险和最不共戴天的敌人。
9. 孔 丘及其儒家的邪说与人类真正的文明绝对不可以共存,对此作出最终判断的最标准的试金石,正是“人人平等”这个伟大的真理。拥护、赞成“人人平等”的真理, 即有人类真正的文明;反对、拒绝“人人平等”的真理,即无人类真正的文明。在这个问题上是绝对不容混淆的,这就是我的结论。
(作者广告:请直接进入我个人的网页:www.liming1944.com,谢谢。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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