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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冉云飞:月祭四川大地震死难同胞

天灾导致的灾难还没有完全谢幕,甚至在以一种更令人愤怒的人祸方式上演,可是我的死难同胞,官方早已经安排了“一场事件张扬的自我表扬”,一场早已 胸有成竹的“伟大胜利”,来代替你们无尽的死伤和你们亲人余生的悲痛。他们几十年来积累下来的愚民宣传套路,又一次在这样内含着不少人祸因素的天灾中,共 同发力,四处发酵,继续麻木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对权利的渴求,对真相的探讨,对正义的追寻。这是一种在悲伤的心灵里撒盐的行为,是一种在灾难中落井下石的 行径。在这么大的灾难面前,一些早已可以断定的人祸因素尤其是校舍的倒塌,学生的无辜死难,他们迟迟不做出任何让民众满意的答复和安抚,却继续采用旧式管 卡压的方式来进行灾后的处理,他们丝毫不感觉这样做事的邪恶。但在宣传他们自己该做的份内事(因为政府是纳税人养的,救灾是他们该做的,我们要过问的是他 们还做得不好)的时候,却不惜利用一切自己掌管的传媒来进行自我表扬,将灾难化为领导如何了不起的表演,把自己做得并不好的一切掩盖起来,从而把一次次灾 难转化为所谓的“胜利”。此时各地学习“英雄事迹”,各地的“英模报告”就会像蚂蚁一样出笼,去麻木那些真诚的爱心和受伤的心灵,从而在廉价的泪水中掩盖 了真诚的反思,以及对未来灾难的教训。从而为将来的灾难埋下了更深的人祸伏笔。

我认为对死伤者和受灾者最好的纪念,便是在尊重宪法和法律的 框架范围内,公布真相,调查事实,彻查天灾中的人祸因素,给死者一个在黄泉之下真正安息的机会,给生者一个医治心灵创伤的良好方式。天灾不可抗,但人祸绝 对不能包庇。任何天灾中的人祸因素都应该给民众一个认真的交待。如地震预报中是否一点都没有问题?如到处修水电站和水库是否在造成地质灾害的同时也形成了 地震的诱因?为什么接受国际救援那么迟缓?整个中国为什么没有专业的自然灾害救援队伍的训练(包括为什么不允许自愿者组织自我救援的训练)?为什么四处打 压和管制真正做善事有效率的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为什么对一些具有政府背景却问题不少的组织如红十字会却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为他们其中的不是开脱?为什么通 过红十字会这样的官方背景的不透明组织搞慈善垄断?为什么官方认可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就那么难?为什么救援看上去快速却效率并不高?为什么物资放发的 情形,不通过有效而简易的渠道张榜公布,让更多的人可以监督?为什么校舍倒塌那么多?有多少学生的死难是因人祸造成的?灾后重建为什么不以灾民为主,为什 么在统一开发的幌子下进行新一场圈地运动,明目张胆地进行官商勾结?为什么不能在灾后有效地问责,避免同样的人祸因素在下一次的灾难中放大和发酵,从而有 效地降低天灾造成的威胁。为什么不在灾后重建中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同时,更加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力量?为什么要进行灾难报道的传媒管制?而不是让大家在信 息充分的情况下来解决问题?为什么民政部和红十字会的物资发放和善款使用至今还没有明细帐公诸于众(你说事情繁杂,那么你们自我表场起来怎么就那么快速而 高效呢)?对于这次灾难,要问上十万个为什么,并能得到认真的解决,才是对民众特别灾区死难与尚存的民众的切实交待。

亲戚或余悲,他人已亦 歌。人性本如此,不可以凉薄来责普通民众对灾区关注热情的消减。事实上任何灾难,都是灾难的直接受害者成了长期的最为深重的承受者,这是无可避免的事实。 对灾难长期关注的民众,对灾后重建有持续热情的人毕竟是少数,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他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过活的权利。但如果有好的制度作保证的话, 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大家的关注度消减后对灾区民众带来的忧郁气氛和无助感。我们需要的制度就是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工作来保证灾区 的重建,以及灾民在大家特别是政府支持下的自救。政府有完全之责任为灾后重建做出不可推脱的贡献。因为政府是我们纳税人养的,他们必须为我们服务;再者政 府是我们所有纳税人的公共利益的托管者,所以政府高效清明的工作,为灾后重建不懈努力,就是为另外一些无时间无力来帮助灾民灾后重建的人们,尽他们的关怀 之力。所以我们与其去指责民众对灾后重建热情的衰减,不如更加强有力地监督和批评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行为。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参与监督和批评政府在灾后重建 中的一切行为,就是帮助灾民实现自救,也是帮助他们取得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政府在替我们去帮助灾民时做得更好。

因此我诚恳地告知各位 朋友,如果我们真希望社会进步,真希望灾后重建中民众得到实惠与良好的安排,那么我们对政府不懈监督和持续的批评,就是必须的。再者,我也希望非政府组 织、志愿者组织在灾后重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任何垄断都是有害的,慈善亦不例外。完全由政府掌管包括慈善救济,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一个民众的利 益得不到申张,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畸形社会。慈善与救济垄断,比如必须捐赠给那些我们不信任的垄断慈善组织,是侵害我们公民自我表达爱心和行善的权利。所以 我们不仅在灾民学校重建、教师的心理辅导上可以做出自己的努力;我们也可以在灾后的临时过渡房和永久居住房的重建中,让相关知识背景和工作资历的人如建筑 师、地质工程师等组织起来,为灾区重建特别是农村农民房舍重建中做出自己的努力;我们可以在灾后重建的漫长过程关爱孤儿和老人(丧失后代的老人的赡养问题 政府应该有相关的政策)中做出自己的努力;我们可以做不少灾后的心理安抚工作。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哪怕细小,但绝非无用。灾难重建工作方面,我希望有关 方面的志愿者将日本的灾后重建方案翻译过来以资借鉴,而台湾921的灾后重建则有台大社会学系教授冯燕所写《台湾921灾后重建中的社会工作》可资参考。 这方面的我们社会学志愿者、社区建设志愿者、小城镇及山区研究志愿者,很多学有所成的志愿者,可以做出特别的贡献,希望大家不吝努力,持续关注,与受灾者 一起建立一个可以预期的美好未来。

死生乃大事,死者已矣,但我们不能让他们不明不白地“已”,以告慰泉下冤魂;同样,我们更要让生者主张的 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让他们已经受创的心灵得到安慰,而不是流于口惠而实不至的愚弄。否则这是明目张胆地助纣为虐,保护天灾后的人祸。在近十万死难同胞的 月祭之日,我谨此哀悼死难同胞,并祝福幸存者生活逐渐正常,并敦促政府切实高效、公正透明地解决灾后重建中的诸多问题。

2008年6月12日8:38分于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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