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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

徐水良:地震预报和老百姓的知情权

这次地震的震后救灾,尤其是总理温家宝先生的表现,比中共及其官员过去的历次救灾,有相当进步。尽管这种进步,也许是对震前剥夺老百姓知情权,隐瞒地震预报酿成大祸的一种忏悔性补偿,但是,我们仍然给于适当的肯定。

然而,这次地震及震后救灾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教训,仍然触目惊心,引起我们的震惊,非常需要给以关注、解决和总结。

这种触目惊心的问题,主要都是由中共一党专制的专制制度造成的。包括官员的腐败问题,如震前的豆腐渣工程,对教育事业和代表民族未来的孩子们的忽视,把国 家财力浪费于政府楼堂馆所,震后救灾工作中不卖力、渎职和贪腐,对灾民苦难的漠视,侵吞救灾物资和资金,等等。此外还有震后救灾的失误,主要是军队等救援 动员迟缓,温家宝无权调动和指挥,使得开头两天温家宝在灾区唱独角戏;对灾害情况及救助重点方向判断的失误;对专业的漠视,因此一味要搞人海战术,没有及 时调动国内专业力量的投入,迟迟不同意海外专业救援队伍的进入;错过黄金时机,等等。

对这些问题,如有可能,有必要逐个进行论述。

不过,这里首先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地震预报和老百姓的知情权问题。

目前,为中共在这次地震预报中的表现辩护的人,说来说去,无非是四个理由:

1、没有收到地震部门和地震工作人员的地震预报;

2、现代科技还无法做出地震预报;

3、地震预报报不准,所以不能报;

4、地震预报如果不准,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地震消息必须保密,不能公开。

我们先看第一个、第二个理由:

这次大地震以后,中共官方、国家地震局和及其负责人,都极力强调地震不可预报。可是,现在的材料表明,这种说法,与国家地震局及其负责人自己两年以前接受电视采访的说法相矛盾,也与日前香山紧急会议专家们的说法相矛盾。

这次大地震以后,有关官员、记者、专家和地震工作人员多人多次爆料,说中共领导得到预报,却为了保持奥运安定局面,压下不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向公众隐瞒地震预报信息。

这些爆料,得到相关专家以及海内外网友发现许多佐证的支持,这些佐证包括:

1、地震以前报道的许多异常现象和地震发生前几天四川省政府等网站关于阿坝州防震减灾局成功平息地震“谣言”的报道;以及相关专家否定异常现象与地震有关的“释疑”。

2、美国国家地震部门和杂志将近一年前关于该地可能发生大地震的预报。

3、2006年陕西师大预报2008年该地将发生地震的学术论文和报告。

4、中国地震局研究员、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副主审耿庆国2006年和这次震前4月份关于阿坝地区将发生强震的报告。震前4月30日以密件发出发给温家宝的报告,明确指出“阿坝地区7级以上地震的危险点在5月8日(前后10天以内)”;

密件是中国信息传递的一种可靠渠道,比挂号,快件等等更加快速可靠,不可能遗失,国家有关方面必然收到此件,却没有采取行动以适当形式预报,剥夺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5、有人发现《南方工报》透露消息,汶川某学校在地震前1小时,接到紧急通知,于是老师带着学生紧急撤离。再此佐证国家地震局相关部门专家冒死私下透露出 来的消息,即此次四川和国家地震局有关专家小组在地震发生前,根据相关工作程序要求,作出了相当准确的预测,并上报国务院要求发布地震预警预报。国家某些 领导人却作出不准予发布预报的决策。

6、网友发现甘肃省委书记表扬甘肃地震局这次大地震震前预报做得好。这个预报,显然是给省委省政府的,但政府没有让公众知情。

网友发现报道以后,甘肃网站删除这个消息,试图掩盖事实。但有关搜索网站仍然留下其网页快照。在全国压力下,甘肃网站做了一个欲盖弥彰的《道歉》。

6、《厦门晚报》报道,四川广元政府地震前提前通知,一些单位震前提前撤离。

显然,这些情况和证据,充分说明,中共有关方面,完全收到了、知道了相关地震信息,但是因种种原因,隐瞒不报,只通知了极少数特殊单位。

综上所述,第一个理由,即他们不知道地震信息的说法,不成立。

如果硬要说他们不知道,那也是他们根本是漠视自己的应该承担的法定职责,是渎职。因为国际国内报告,早就报告了该地将会发生强震的消息。而关注并深入了解这些消息及相关信息,作出必要反应,乃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和任务。

至于第二个理由,我们要说:

1、国家地震局不是学术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就是为监测和预报地震信息而设立的。这种说法完全是强词夺理的违法言论,是否定自己的法定责任的渎职言论。他们可以承认自己因为技术原因产生失误,没有预报,但却不能强词夺理否认自己的法定职责。

2、如果他们硬要说地震不可能预报,无法承担他们的职责,那他们应该向国家有关部门,向人大提案,撤销地震局,把他们的职责交给研究院。

现在来说第三、第四个理由。

事实上,这两个理由,都是不知不觉建立在中共的习惯思维的基础上,也就是抹煞老百姓知情权的基础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不仅不强调老百姓对地震信息的知情权,相反,一再违反宪法和法律,没有道理地强调地震信息的保密。

以这两个理由来为中共辩护的人,说来说去,归根结底,就是:中国老百姓是阿斗,是小孩,他们没有知情权,必须由中共国家领导人大家长来监护,来为他们挑选 信息,并且按中共的习惯思维,必须实行思想和信息专制,实行保密,剥夺老百姓知情权。根据这种专制思维,他们动不动就要对突破思想专制思维的人们实行打击 和惩罚,追查地震“谣言”,惩罚地震消息“泄密”者。

根据老百姓的知情权,我在互联网上要国家地震局和地震预报部门,向气象局和气象预报部门学习。有人马上就责问我,说地震预报难道能够像天气预报那样经常报吗?说地震预报不像气象预报,报错了,就会产生重大损失。我回答,为什么不可以?

那些地震局官员坚持地震局不能向气象局和气象预报学习的人,都一再强调的是地震预报报错了,会产生重大损失。

其实,气象预报,如台风,飓风,和其他气象灾害,没有报,或者报错了,其损失,同样非常大,有时并不比地震预报小,如这次缅甸的台风。相反,正是气象变化 速度大,造成损失频繁,其总体损失,远远大过地震损失,所以逼迫各国政府给与老百姓气象信息的知情权,天天报,时时报,从而大大减少了气象灾害的损失。

当然,地壳变化,没有大气层变化大,地震预报,当然不需要像气象预报那么频繁。一星期报一次,一个月报一次,必要时候天天报,都可以。即使天天报,大部分 时间可能报没有重大地震迹象,少部分时间可能报有百分之几的可能产生震感小地震,很少时间报可能有百分之多少的大地震可能,这样报,为什么不可以?如果有 人估计有地震,有人估计没有,国家地震局无法确定,甚至可以把不同意见提供给公众,这样报,也未尝不可,总比不报、瞒报要好。

至于气象预报,地震预报,如果误报,如何避免损失,那正是政府和气象局,地震局的责任。因为误报可能产生损失,就不预报,那就是渎职行为:

1、违反法律,剥夺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知情权。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侵权行为;

2、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是严重失职。

总之,老百姓必须有地震信息、气象信息等等信息的知情权。如何更好地提供信息,如何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是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和承担的责任,不是相反的剥夺老百姓知情权的借口!

(2008-5-24日 网路文摘-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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