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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星期二

鲍彤:护法•维权•爱国

——读《耄耋律师仍少年》

导语:当今之时,凡我同胞,最迫切最需要的,是群起而爱国,群起而维权,群起而护法,迫使一切权:贵,不管地位多高,处在全民护国的熔炉里,都来接受民权、法治和共和制度的千锤百炼。

张思之律师执业五十年,为维护公民的权益和法律的尊严,尽心尽力,屡战屡败。“屡败”这两个字,痛心而又准确地说明了五十年来法治和民权在中国的命运,反映了我们这个国家的本质。中国之所以冤狱遍地,根源就在这里。民权总是打败仗,因为它受压于官权。法律总是打败仗,因为它受制于政治。人民被打败了,所以法律被打败了。


图为鲍彤近照


谁胜利了?国家胜利了吗?国家也被打败了,被那些以“国家”的名义替“天”行道的权贵打败了。这种现象,发生在帝制或王权时代固然不足为奇,发生在“共和:国”里就值得深思了。这是共和国的耻辱。经常而又普遍地滋生这种反常现象的共和国,一定不是正常的共和国,至多是个不合格的共和国。

合格的共和国以公民为主体,由公民制定和修改法律,用以选择和更换公仆,限定公仆的职权,监督公仆的行为。任:何共和国,不分东方西方,都应该以公民(而不是公仆)为主人。法律就是公民用来管束公仆的准则。护法维权爱国三位一体,应是一切共和国的本质和共性。看见有人起来护法,起来维权,应该高兴,这才是共和国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如果反而胆战心惊,以为大事不好,抬出国家、政府、政党来作为禁止维权护法的挡箭牌,就是和袁世凯同流合污了。

过去,辛亥革命后的那个共和国不合格,毛泽东就根据列宁的指示,把它打碎了,另起炉灶,造了个新共和国。以暴易暴的结果,仍然不合格,更加不合格。现在应该怎么办?不维不护,不抗不争,共和制度肯定不会从天而降。所以,当今之时,凡我同胞,最迫切最需要的,是群起而爱国,群起而维权,群起而护法,迫使一切权:贵,不管地位多高,处在全民护国的熔炉里,都来接受民权、法治和共和制度的千锤百炼。这是爱国、救国、护国的当务之急!

孙国栋、赵国君先生在张律师执业五十年之际编了一本文集。这是中国律师为维护公民的权益和法律的尊严而五十年奋斗不息的缩影。任重而道远。张思之律师和他的同道们,全中国的爱国者,正在不屈不挠,继续奋斗。共和制度,同国际市场和电脑信息一样,已经被地球人创造出来了。我们中国人,不敢妄自菲薄,同样有能力,为自己,也为后代,建立一个合格的共和国。


(原载《动向》2008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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